1、房地产知识房地产知识 61、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一千万元;(二)有四名以 上持有专业证书的房地产、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两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三)有按市场价格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四)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经营场所;(五)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增加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业务范围的,须具备前款(一)、(二)、(三)、 (五)项规定的条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不予登记。 2、如何申请领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到主管部门备案,并申请领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 书,主管部门应在十五日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业务时,应当出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实行年度审核制度。 3、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答: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 者房价款的行为。 64、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包含哪些内容? 答: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一)预售许可证编号;(二)发展商名称;(三)项目名 称;(四)项目坐落地点;(五)土地使用权出
3、让合同书号、地块编号;(六)房地产证编号、栋 数;(七)批准预售的建筑面积,其中包含的各类建筑面积和套数、间数;(八)发证机关、有效期; (九)附注内容等。 65、当商品房达到何种形象进度时,才可以办理预售许可证? 答: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 数。 66、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二)按照土地 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 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 间;(五)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 上层数;(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七)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