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方管控细则 第一条、第一条、 总则总则 1、 为提高供方管控效率,更好的服务项目公司,保证集团开发经营计划的实施,特 制定本细则, 以进一步解释、 补充集团 2010 版制度、 操作手册和品牌库使用指引, 请各部门、各公司遵照执行。 第二条、第二条、 品牌库的建立和评审品牌库的建立和评审 1、 商业地产公司成本控制部作为品牌库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合 格供方品牌库并进行年度更新和评审。 2、 为保证品牌库评审质量,避开开业高峰期,自 2012 年起,每年品牌库(景观除 外)的评审开始时间改为每年 1 季度,发布时间为每年 2 季度末。受季节影响的 景观
2、施工和景观设计供方评审于每年 5 月份开始启动。 特殊类别品牌库或新增类 别品牌库,需单项上报集团招标领导小组,获批后单项实施,最终汇入集团合格 供方品牌库名录。 3、 集团鼓励各项目建立自己的合格供方品牌库,建立程序参照集团供方库的建立程 序。 第第三三条、品牌库的管理条、品牌库的管理 1、 关于中标的限定 对于工程施工类供方,自本细则发布之日前,将原制度规定的“评审年度内中标次 数限制”改为“同时在建(承包)项目数量限制”即: 1.1、 每个酒店内装设计供方评审年度内承接酒店设计项目不得多于 3 个项目,每个 酒店机电方案设计供方评审年度内承接该项设计不得多于 5 个项目。 1.3、 景观
3、施工供方评审有效期内同时在建项目数不得超过 6 个。 1.4、 为避免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同时规避资金风险,对兼任大商业内外装、酒店 2 内装(含豪宅内装)类品牌库的供方,限制其评审有效期内同时在建项目数不 得超过 6 个; 1.5、 对于总承包供方,每年年终由集团领导参考总包评价方案确定下年度承接项目 数; 1.6、 住宅外窗供方在品牌库时效期内同时中标次数不得超过 5 个。同时,对于本品 牌库内的外装供方,年度承接工程累计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1.7、 除以上规定外的工程类供方在每类品牌库中同时在建项目数不得超过 3 个。 1.8、 以上数量规定中,在一个独立开发项目,当供方在多个标段中标时,中标项目 数只以 1 个计。 考虑到可能多个公司招标时段重叠,已入围和已中标项目数合 计达到中标限制数量的供方,同一时段原则上不允许再入围,如果再入围,必 须报集团成本控制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