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 地 产 估 价 报 告 估价项目名称:天津市开发区宏达街 19 号滨海投资服务中心大厦房地产 委 托 方: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估 价 方: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估价作业日期: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至二九年九月九日 报 告 目 录 一、致委托方函-1 二、估价师声明-2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3 四、估价结果报告-5 (一)委托方 (二)估价方 (三)估价对象 (四)估价目的 (五)估价时点 (六)价值定义 (七)估价依据 (八)估价原则 (九)估价方法 (十)估价结果 (十一)估价人员 (十二)估价作业日期 (十三)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 五、估价技术报告-10 六、
2、附件-39 1 致 委 托 方 函 致 委 托 方 函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承蒙委托,我公司对位于天津市开发区宏达街 19 号滨海投资服务中心大厦房地产 进行估价,估价目的是为委托方整体转让估价对象房地产提供市场价值参考依据。 估价对象建筑面积 65,400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二 三八年十一月七日止。 估价人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在进行实地查勘、广泛收集有关市 场信息和估价对象信息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影响估价对象公开市场价值的各项有利和 不利因素,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估价的法律法规和估价目的,按照科学的估价程序,并 运用适当的估价方法,对本次估价对
3、象进行估价测算,确定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 2009 年年 08 月月 31 日日整体转让条件下的的市场价值为 561,790,000 元(取整至万位),大写人民币 伍亿陆仟壹佰柒拾玖万元整伍亿陆仟壹佰柒拾玖万元整,详见估价结果明细表。 估价结果明细表估价结果明细表 估价对象 土地用途房地产证号 建筑面积 () 估价单价 (元/) 估价值 (元) 估价对象 土地用途房地产证号 建筑面积 () 估价单价 (元/) 估价值 (元) 滨海投资服务中心大厦 商业用地 津字第 114030903309 65,400 8,590 561,790,000滨海投资服务中心大厦 商业用地 津字第 114030903309 65,400 8,590 561,790,000 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估价师) 二九年九月九日 2 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估价人员在本估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