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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管理局局机关执法大队环卫所规章制度6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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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管理局局机关执法大队环卫所规章制度65页.doc

1、市容管理局局机关、执法大队、环卫所规章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xx综合开发试验区市容管理局、城管执法分局、广场办、文明办市容管理局规章制度目录第一部分 局机关规章制度目录1、局(办)工作职责 42、局领导岗位职责 43、周安排月计划制度(暂行) 54、考勤制度(暂行) 65、宣传报道制度(暂行) 86、食堂管理制度 107、驾驶员管理规定 11第二部分 执法大队规章制度目录8、执法大队工作制度139、大队长工作职责1410、副大队长工作职责 1511、执法中队工作职责1512、中队长工作职责1613、执

2、法队员工作职责16 14、执法大队考勤制度1715、对讲机使用制度1916、工作纪律规定20 第三部分 文明创建办公室规章制度目录17、新站试验区文明委办公室工作职责2318、合肥市新站试验区创建文明城市考评办法2319、文明创建办公室主要职责2620、文明创建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2721、文明创建办公室综合事务管理员工作职责2822、文明创建办公室考核事务员工作职责29第四部分 城管指挥中心规章制度目录23、城管指挥中心职责3024、指挥权限3125、新站区市容局应急处置制度3126、城管指挥中心工作制度3328、城管指挥中心投诉件办理工作流程34第五部分 环卫所规章制度目录29、环卫所工作职

3、责3730、环卫所所长工作职责3831、环卫所工作人员工作制度3832、环卫工人文明作业规范 42 33、环卫工人责任制考评细则 4334、环卫人员作息时间一览表 4635、新站区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4736、环卫所考评奖励制度4837、“牛皮癣”清理管理规定52 38、环卫物资采购、入库、发放制度 5239、机械化清扫、收集车辆管理规定 5340、垃圾运输车管理制度 5541、公厕管理制度59 42、果皮箱管理办法60 43、电动车和对讲机管理制度61第一部分 局机关规章制度局(办)工作职责(一)市容管理局工作职责负责全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管理和督查工作。(二)行政执法分局工作职责负责全区城

4、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是市容、规划、市政、园林、环保等方面的执法工作。(三)广场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火车站广场的秩序管理及广场设施的使用、维护等。(四)区文明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察和评选表彰工作。局领导岗位职责(一)局长(主任)岗位职责主持市容局(执法分局、广场办、文明办)全面工作。(二)副局长岗位职责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行政执法和环境卫生工作。新站市容管理局周安排、月计划制度(暂行)为做好全局工作,加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全局依法办事、勤政为民、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合肥新站试验区管委会机关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制定局周安排

5、、月计划制度(暂行),内容如下:一 、制定工作计划要善于抓住工作要点和重点,语言简明扼要;制定工作总结,既要明确取得的成绩,也要明确存在的不足以及需要局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外公布的信息要数据准确、表述清楚、内容无误。二、行政执法大队、环卫所、城管指挥中心和文明创建办公室每周五下午将下周的工作安排, 每月25日将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的工作计划,经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城管指挥中心汇总,由城管指挥中心提交局领导审阅同意后挂到内网上,按照管委会机关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要求,周安排、月计划分别于每周一下午下班前、每月的5日前在内网公布。三、周安排、月计划由城管指挥中心负责汇总,承办

6、人凌媛,相关的电子文档请传至邮箱:, 联系电话:4259428。局各处室承办人分别为:行政执法大队李叶青;环卫所方诚;城管指挥中心贺宗明;文明创建办公室张静。 四、各处室要根据管委会机关绩效考评的要求,落实相关责任,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当前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把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市容管理局 二xx年十月十二日新站区市容管理局考勤制度(暂行)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严格组织纪律,根据合肥新站试验区管委会机关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原则 坚持从严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二、考

7、勤范围局机关、执法大队机关人员、环卫所机关人员、文明创建办公室和城管指挥中心人员(人员名单详见附表)。三、考勤地点和方式 考勤地点设在局四楼会议室,使用指纹考勤机实施考勤。四、考勤要求1、考勤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八点十分以前,夏季下午十五点十分以前,冬季下午十四点四十分以前。2、考评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3、考评对象如因特殊情况(如:开会、在路面巡查、督察等)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勤,须提前向指挥中心请假。4、执法中队和环卫所工作性质特殊,环卫所和各执法中队工作人员(执法大队和环卫所机关以外工作人员)分别由执法大队和环卫所自行组织实施考勤。五、奖惩与实施1、城管指

8、挥中心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凡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罚款200元,罚款交城管指挥中心;全年没有一次无故迟到、早退的,局里将视情况给予奖励。新站试验区市容管理局二xx年十月十一日附: 参加局机关考勤人员名单一、局领导:宋华龙、侯诗云。二、执法大队:陆军、李叶青、凌高松、周定军、冯守国、涂珺玥。三、环卫所:方军、方诚、刘成霞、沈雅丽。四、文明办、指挥中心:蔡建春、贺宗明、李萍、刘正菊、朱秋萍、凌媛、李凌茹、何华、韩涛、葛定坤、张静。新站区市容局宣传报道工作办法(暂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各项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提高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构建和谐的城市管理关系,现制定新站区市容局宣传

9、报道工作办法。一、 宣传报道内容宣传工作要紧密联系城管执法、环境卫生、文明创建工作实际,报道在各方面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和工作一线人员的先进事迹。二、 宣传报道组织文明办将管委会下达的全年宣传报道任务分配给执法大队、环卫所、文明办和城管指挥中心,由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宣传报道工作一般以文明创建工作简报的形式编发,发至各相关单位和对口上级部门(合肥市市容局、合肥市文明办),同时上传新站试验区市容管理局网站。对工作中特别突出的先进做法或专项性的活动,由区文明办联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执法大队、环卫所、文明办和城管指挥中心负责宣传报道的人员分别为:凌高松、方诚、张静、贺宗明。建立文明创

10、建宣传报道工作联络员制度。建立区文明委成员单位、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街道、社居委的工作网络,由各单位的联络员将先进典型做法或事迹及时提供给区文明办,由文明办编发创建简报、组织新闻媒体宣传、上传市容局网站或“文明在线”网站。三、 宣传报道要求 为提高宣传报道的严肃性,我局建立宣传报道专人负责制度,由局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对外信息发布,任何工作人员在没有得到局领导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违者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四、 宣传报道奖励办法每年年终,由文明办根据局内各部门宣传报道任务完成情况对各部门进行考评,评选出宣传报道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证书,给予奖励。根据文明委成员单位、市级以上文明单位

11、和街道的文明创建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数量,评选出文明创建信息报送先进个人,颁发证书,给予奖励。 食堂管理制度一、食堂工作人员职责:(一)热爱本职,掌握一定的烹饪技术,做好服务工作。(二)定期体检,持证、着装上岗,注意个人卫生,勤理发,勤剪指甲。(三)做好餐具清洗和消毒工作,确保食堂设施整洁卫生,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异味。(四)做好生、熟食品分类存放等卫生工作。二、食堂根据就餐人员名单,安排相关采购。为确保饭菜质量,应到正规的农贸市场、商场采购食品,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品,采购的食品交专人验收,月底结帐。三、食堂应严格按照指挥中心每月提供的就餐人员名单提供服务,不得擅自扩大就餐人员范围。四、就餐时

12、间:中午12:00。就餐人员应遵守就餐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提倡节约,反对浪费。五、就餐人员严重违反就餐规定的,取消就餐资格。驾驶员管理规定为加强驾驶人员管理工作,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一、驾驶员聘用必须经区劳动人事局审查,并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二、驾驶员保持相对稳定,但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三、驾驶员应服从车辆调度,不准借故拖延和拒不出车。四、爱护车辆,精心保养,认真维护,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五、驾驶员要对自己驾驶的车辆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故障要立即检修。如需进厂修理或更换零部件的,应先到内勤室领取并填写车辆维修单,修理费在500元以下的由分管局长审批,

13、500元以上由局长审批。车辆修理好后,必须持厂家出具所更换部件的清单、发票,经指挥中心审核,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如报销的修理项目与事先申报的修理项目不符,要说明情况,否则不予报销。六、不准私自用车和酒后开车。无特殊情况,驾驶员完成当天工作后,应将及时停放到指定地点。七、如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应根据交警部门的判定来核定责任。除保险公司赔偿应该承担的费用外,余下的费用由肇事者按照所负的责任承担一定的费用。如私自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并给予辞退。八、驾驶员发生下列违纪现象之一,一律辞退:(一) 不服从领导管理,严重无组织,无纪律;(二) 不经批准擅自驾车外出或擅自将车辆借与他人

14、使用;(三) 因工作渎职或借岗位之便假公济私给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四) 在领导和职工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九、驾驶员必须以服务为宗旨,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于律己,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第二部分 执法大队规章制度执法大队工作制度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试验区内市容、规划、市政、园林、流动摊点、机动车乱停放(机动车道路除外)、环保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工作制度如下:一、驻街道中队日常工作由大队、街道统一调配、指挥,大队负责业务上的指导和督察,遇管委会重大行动,由执法分局统一安排。二、执法大队机动中队负责处理广告、工地违停、站前广场、胜利广场、渣土的专项整治和执法,并定期上路督察

15、,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街道并及时予以处理。三、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到有问题不推诿,不扯皮,各中队加强联系,遇有困难互相帮助。四、做到依法行政,不粗暴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各中队应统一发放相关法律文书。五、检查市容许可项目服务情况,严格执行我局市容许可项目限时办理制度,AB岗制度,首席代表制度,督促落实。大队长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有关决定、指令、通告及指示精神,并在全体执法人员中加以全面落实。二、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并落实到中队、各职能室;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并及时进行修正、调整;组织督促年度考评和奖励工作,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三、开展队员政治教育活动,抓好业务

16、培训、法制建设、军事训练、行政管理等工作,做到有设想、有计划、有措施、分工明确、安排合理、检查及时,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四、定期召开业务会议,对执法中重大业务事项,提交业务会讨论通过,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程序予以审批。五、组织学习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队伍的法制观念及依法办事水平, 精通业务,使全体队员有较强的行政执法能力。六、密切联系群众,关心队员生活,倾听队员意见和工作建议,及时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完成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所担负的各项任务。副大队长工作职责一、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指导各中队职能部门的执法工作。二、协助大队长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执法中队工

17、作职责一、宣传贯彻城市管理中的法律法规,对辖区内进行巡视监察,每天巡视不得少于4次。二、检查管辖区内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的证照及内容。三、发现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时,及时发出违章通知书,认真填写违章类型、面积及损坏程度,督促违章单位或个人接受处理。违章发现及时率要达到95%以上。四、对违章案件进行处理。违章处理率要达到 95%以上。五、完成大队指令性任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维护集体荣誉。中队长工作职责一、负责本队的政治思想和管辖区域内的工作,组织实施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本队人员遵守大队各项规章制度。三、检查、考核本队人员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填写

18、巡视日报表。四、组织本队人员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知识及 法律法规知识。执法队员工作职责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三、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四、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五、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露天娱乐场所、沿街商业门点产生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六、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流动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不含机

19、动车占用机动车道)的行政处罚权。八、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执法大队考勤制度一、为严明工作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大队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二、大队执法、执勤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三、各中队、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考勤表应张榜公开并每日如实填写,月底交大队办公室和街道分管领导。各中队负责人应对考勤表严格审查,审查不严格,将追究中队负责人责任。四、大队指派专人对全队人员进行不定期考勤,考勤时队员应在自己的岗位,否则视同缺席处理。五、执法、执勤人员有事需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经批准后将请假条及时交考勤人员,以便备查。六、请假批准

20、权限:1.请假一天,由中队负责人审批;2.队员请假半天,其他队员请假三天内,由中队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大队长审批,三天以上的由局分管领导审批;3.驻街道中队负责人(含副职)请假由大队审批,报局领导、街道分管领导;七、执法、执勤人员请婚、丧、探亲假,按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需履行手续,经本中队负责人签署意见街道分管领导审批,婚假、探亲假必须在请假的当年内一次休完。八、队员请病假,需经医生同意,并持有医院病休证明。九、奖惩:1.每月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一次,扣20元,两次或迟到30分钟扣50元,并予以警告,三次报执法分局予以解聘;2.每月病、事假达两天者,扣50元,每月病、事假达三天者,扣100元

21、;3.执法队员、执勤人员不允许有旷工现象发生。执勤人员凡旷工半天扣除当月所有奖金及补贴,旷工一天至三天(含三天)以内,扣发当年年终有关奖金和补贴,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旷工三天以上者,除按1-3天者处罚外,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劝其离队或解除聘用关系。执法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则上报管委会和执法分局,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4.违反本制度,干扰、破坏大队执行本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和态度给予必要处分,情节严重者劝其离队或解除聘用关系;5.全月满勤者,由街道考评后酌情考虑给予奖励或安排调休。全年满勤者其记录将作为年终评优条件,执法分局及大队还将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十、本制度自2006年元月1日起执行。对讲

22、机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作中各中队的联动性、高效快速地处理新站区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对讲机在日常使用中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操作,确保机器的正常运行。二、大队和各中队队员在工作期间应按照工作时间(早7:00-晚22:00)开关对讲机,集中行动另行通知,做到有呼必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准确、及时的传达和沟通,通畅率跟年终考核挂钩。三、对讲机应按规定使用专用的通讯频道(1)频道。四、队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占用通讯频道讨论非工作事宜。五、队员在非工作期间不得私自将对讲机带离单位,也不准擅自将对讲机借于他人使用。六、队员在进行工作调动时,对持有的对讲机应做好移交工作,并履行签字手续。

23、七、使用对讲机时应注意文明用语,言语要简明扼要。八、对讲机及配件应妥善保管,按要求对对讲机进行维护,给电池及时充电。九、对讲机是单位固定资产,在工作期间要合理使用,注意防水、防摔,对人为因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价赔偿。工作纪律规定一、为严格队伍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二、全队人员应自觉遵守本规定,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三、队员工作应服从分配,在工作中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 做到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四、队员必须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不得敷衍了事,消极怠工。五、队员在执行公务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

24、照执法程序秉公执法,不得玩忽职守,严禁滥用职权。六、队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耐心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礼貌待人,避免与对方发生冲突。七、队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嬉笑打闹、聊天、打瞌睡,不准在工作时间内办私事。八、队员在执行公务和工作中禁止饮酒。九、队员应尊敬领导,遇事请示、汇报。队员有困难问题、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十、队员之间应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严禁队员之间发生争吵现象。十一、严禁队员在办公室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工作时间不许在办公室嬉笑聊天、下棋玩扑克、打瞌睡;个人的办公室设施及各类物品、资料、衣帽等应按规定摆放整齐、有序,自觉保持办公室环境的肃静、整齐、卫

25、生。严禁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十二、严禁队员赌博、参加封建迷信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其它活动。十三、队员应爱护公物,故意损坏公物者,必须按价赔偿,情节严重者,视情节给予处分。十四、驻街道中队违反工作纪律及考勤制度者,由街道负责予以惩处。第三部分 文明创建办公室规章制度合肥新站试验区文明委办公室工作职责一、制定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和活动计划;二、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察和评选表彰;三、广泛组织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四、及时研究发现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动态,为区党工委、管委会提供决策参考;五、做好上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六、负责区文明委文件的起草和有关

26、会务的筹备工作,完成区文明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合肥市新站试验区创建文明城市考评办法为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区内有关文明创建主体的责任,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使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考评规定。一、 考评对象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考评对象为三个街道办事处和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以及其他责任单位等。二、 考评内容和标准(一)安徽省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中涉及的内容;(二)合肥市文明委印发的安徽省文明城市实地考察项目操作细则表中涉及的内容;(三)新站区文明城市创建百分制考评细则表。三、 考评办法(一) 建立考评组织。成立由试验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文明

27、办主任为副组长,并从区党工委、区文明办、区市容管理局(执法分局)、长淮、方庙、七里塘街道办事处、合肥火车站、汽车客运总站等单位抽选相关人员组成的新站试验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考评小组。(二) 实行分类量化考评。考评种类分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区直(驻区单位)创建责任部门(单位)两种类型,并实行百分制量化。1、街道办事处:区考评小组每月采用随机明查的方式对三个街道范围内的创建工作,实行量化考评一次。具体方法是对照百分制考评细则内容(见附页)实地、逐项打分。月末按照:考评组实地考评分50%+区市容局(执法分局)考评分(执法百分制考评分值25%+环卫百分制考评分值25%),量化出街道办事处当月创建工作的综合考

28、评分数。2、区直(驻区单位)创建责任部门和单位:区考评组每半年组织三个街道办事处对试验区内的创建责任部门(驻区单位)进行一次文明单位的百分制考评。年末,区考评组将以两次考评的平均数对相关单位作出创建工作总体评价。四、 奖惩(一)街道办事处1、区文明办将计提每月拨付给街道环卫创建预算资金的10%作为考评奖励资金,按分值折算出单位奖(罚)金额。每月考评分值80分为合格分,超出的分数按照每分对应的奖励金额予以兑现,80分以下的则扣除当月的考评奖励资金。2、创建工作被省、市文明创建上级部门、管委会领导批评、媒体通报批评1次的,扣5分。被通报表扬的则加5分,加减分不超过20分;同样的内容不累加(减)分数

29、。3、考评结果连续两次低于80分的,给予区内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区级文明单位资格,并不得参加次年的市级文明单位申报。(二)区直(驻区单位)创建责任部门和单位年末,区文明委按照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的综合得分情况给予奖惩。分值为80分为合格分,80分以下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不得参加次年的市级文明单位申报,80分以上的按照区文明委设定的每分奖励金额计发奖励资金。同样实行加减分制,方法与对街道办事处考核方式相同。本考评办法由区文明办公室负责解释。文明创建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中央、省、市和试验区工委、管委会有关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重要决定。二、搞好调查研究,分析新站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

30、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三、研究、制定新站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对全区文明创建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四、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的各类教育和实践活动。五、抓好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以活动为载体、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积极开展内容鲜活、健康向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六、负责全区创建文明城区、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星级文明户、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活动,分析研究总结创建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广新经验。七、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评比、考核、命名、表彰和管理工作。

31、八、负责全区文明创建工作的督察、考评、考核和公告发布。九、负责起草、印发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种文件、通知、计划、总结等材料。十、负责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文件、材料的收发登记、传阅、立卷、归档工作。十一、负责区文明委日常工作,完成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文明办交办的其它工作。文明创建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1、主持文明创建办公室全面工作。2、负责做好调查研究,分析新站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3、协助区文明委领导对全区文明创建活动进行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制定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和要点。4、协助区文明委领导做好中央、省、市精神文明建设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5、负责区文明委日常工作。6、完成

32、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文明办交办的其它工作。文明创建办公室综合事务管理员工作职责1、负责抓好全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2、负责抓好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3、负责做好全区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4、组织开展好各种文体活动。5、负责起草、印发有关文明创建工作的文件、通知、计划、总结等材料。6、负责文明创建材料的传阅、发放、归档。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文明创建办公室考核事务员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文明创建考核方案。2、负责全区创建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活动。3、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表彰和管理。4、负责做好文明创建工作的督察、督办。5、负责建立、健全文明委

33、成员单位和辖区文明单位考评档案。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部分 城管指挥中心规章制度新站试验区城管指挥中心职责一、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及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应急处置;二、负责全局系统的通信联络、信息传递、指令传达等工作;三、负责市长热线、城管热线、政民直通车、网上办案等投诉件的受理、登记、督办、回复和反馈。四、负责纪工委、效能办、信访局转办投诉件的办理。 五、负责市民来局信访的接待和投诉电话事件的接听、办理。六、督促检查各中队人员当班情况,并做好登记;七、负责每日工作日志的整理工作;八、定期对全区城管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九、负责领导交办

34、的其他事项。指挥权限为了适应紧急处理公务的需要,切实提高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合成作战的能力,完成和协助局领导实施指挥作战的任务,指挥使享有如下指挥权,受令部门须无条件执行。直接指挥权:根据局长授权和工作需要,有权直接向队、所、室下达应急处置指令。先期处置权:因突发事件情况特别紧急,有权下达前期处置指令,同时向管委会总值班室和局领导汇报。统一调度权:根据局长授权和工作需要,打破辖区域和分工界限,指挥调动相关人员快速到达集结地点执行任务。调用装备器材权:在特殊情况下,经局领导同意,有权调用各业务部门的机动车辆、通信设备、摄影器材,为紧急公务服务。新站区城管指挥中心应急处置制度为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35、切实提高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合成作战的能力,完成和协助局领导实施指挥作战的任务,突发事件的处置由指挥中心根据局领导的授权具体组织实施。 一、应急人员组织调配区城管指挥中心在接到上级领导应对突发事件的指令需集结相关人员,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按照领导的要求,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告知指定集结地点、集结时间、集结人数,明确着装、携带装备等要求,指令下达要简明扼要、直接、快速、准确,以传真、电话或对讲机的方式直接或逐级传达。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不同,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集结人员:1、在工作时间内,城管指挥中心接到上级领导应对突发事件指令需集结相关人员时,立即通知执法大队、环卫所、文明办、城管指挥中心主要负责

36、人,集合各部门的在岗工作人员30分钟内就位。2、在值班时间内,城管指挥中心接到上级领导应对突发事件指令需集结相关人员时,立即通知执法大队、环卫所、文明办、城管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集合各部门的值班工作人员30分钟就位。3、在工作时间、值班时间以外时,应对突发事件实行备勤工作制。在工作时间、值班时间以外,城管指挥中心接到上级领导应对突发事件指令需集结相关人员时,立即通知执法大队、环卫所、文明办、城管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由各部门负责人召集本部门的备勤工作人员30分钟就位。局领导、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各中队负责人作为第一备勤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执法大队、环卫所、文明办、城管指挥中心分别安排20名

37、、4名、1名、3名工作人员作为第二备勤人员。 二、通讯保障城管指挥中心必须保持联系电话通畅和对讲机开机。局中层以上领导、中队备勤人员必须保持固定电话和手机24小时畅通,做到随呼随应、即叫即到,在指定时间赶到集结地点。新站试验区城管指挥中心工作制度(五) 工作人员必须着装规范,仪表端庄。 2、工作用语讲究文明,接投诉、举报和群众来访时,要态度和蔼、服务热情、记录详细、耐心解答。3、 接投诉、举报事项,要及时、迅速安排责任单位做好处置、反馈工作。 4、工作人员须及时传达领导指令,负责督办,并将落实情况向领导汇报。4、 严格工作纪律,工作期间不得上网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5、 当日值班人员负责接

38、处投诉、举报工作。对各类投诉、举报实行首问负责制;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本着先处置后报告,按规定移交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借故推诿、怠慢投诉举报人。对群众投诉、举报及上级机关和区局指令,应尽快赶到现场、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上级机关和区局领导。做好接处投诉、举报的登记工作,登记簿填写规范,不得漏项。 7、指挥中心作息时间:实行24小时工作制,其中早上7:008:00须有一人在中心值班,8:0017:30(夏季18:00)正常上班,晚上17:3021:30(夏季22:00)须有一人在中心值班,当日22:00次日7:00值班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8、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期间未完成的

39、工作要主动向接班人讲明情况,做好记录。城管指挥中心投诉件办理工作流程 一、投诉件的受理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1、市城管指挥中心网上投诉;2、区信访局转办市信访局的投诉件;3、区纪工委转办的涉及市容城管工作的投诉件;4、合肥市政民直通车网上投诉件;5、合肥市市容局网格管理投诉件;6、群众直接来电、来信投诉件;7、领导交办的其他投诉件。 二、投诉件的办理流程:1、根据管理职责、管辖范围,明确是否受理投诉件;对有异议不能明确的,请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酌定;2、对确定受理的投诉件及时转发给相关责任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转发的方式可以采用对讲讲、传真或者电话等形式;3、对需要相关部门协助办理的投诉件

40、,经请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发工作协办函给相关部门协调处理;4、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及时回复投诉件;相关责任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投诉件的受理、办理、回复及督察工作,负责将整改结果照相取证并保持3天时间;5、投诉件的办理部门应当将投诉件的办理结果及时回复举报人,注明回复的时间及举报人是否满意,并加盖本部门的公章回复区城管指挥中心。6、城管指挥中心接到相关责任单位对投诉件的回复,根据不同的投诉渠道依次回复; A.对网络投诉件要及时通过网络回复,并注明回复举报人的时间,和当事人是否满意;是市长热线转办的投诉件,要注明回复市长热线工作人员的工号及时间;B.对区信访局和区纪工委转办的投诉件要

41、以书面形式回复区信访局和区纪工委;C群众直接来电、来信投诉直接回复举报人,并注明回复时间和当事人是否满意;7、对市执法局网上投诉件,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办理的,须经局主要领导书面批准,报市执法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办理;8、所有投诉件回复完毕后,要打印、归档、保存。第五部分 环卫所规章制度环卫所工作职责一、负责组织城区主干道和广场的清扫保洁、清洗、垃圾清运及果壳箱的清掏保洁等管理工作。二、负责环卫车辆的运行、垃圾中转站的安全生产工作。三、负责对各街道保洁公司环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四、负责提出各街道月度环卫考评初步意见,负责月度环卫资金的下拨事宜。五、负责管理环卫专项资金的使用。六、负责组织公厕

42、的管理、牛皮癣的清理。七、负责环卫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八、负责年度环卫经费预算的编制。九、负责环卫职工的考勤、绩效考评工作。十、监督环卫所工作人员编报工作日志。十一、负责环卫人员工资、人事档案、保险变更工作。十二、负责环卫所的宣传工作。十三、负责职工的学习培训工作。环卫所所长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法规,负责环卫所全面工作。三、负责组织城区主干道和广场的清扫保洁、清洗、垃圾清运及果壳箱的清掏保洁等管理工作;四、负责路面职工、垃圾中转站、车辆的安全生产工作。五、负责对各街道保洁公司环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六、负责提出各街道月度环卫考评初步意见,负责月度环卫资金

43、的下拨事宜。七、负责管理环卫专项资金的使用。八、负责组织公厕的管理、牛皮癣的清理。九、负责环卫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环卫所工作人员工作制度为了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提高路面督察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现制订环卫所道路清扫保结管理人员督察工作制度:一、工作职责为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纪律,现制订以下制度:1、按照合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执法考评规范、环卫工岗位责任制及考评细则,认真督察站区内所有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质量。坚持做到对自己负责的道路每日至少两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所领导汇报,及时处理道路卫生保洁质量问题;2、每月不少于六次在早上5时30分检查

44、环卫工人早班上岗情况,其余时间早晨7时开始晨查,检查项目是环卫工作人员的到岗、着装、作业及安全生产等,并做好当日工作日志。3、对市长热线,市民投诉等做到15分钟内到现场处理,半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结果报告所领导和局分管领导。如道路管理员在查路时敷衍了事,态度消极,被局、所领导巡视发现,出现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差的情况,一次扣除责任道路管理员工资20元;被新闻单位或市文明办曝光,一次扣除50元,全年累计3次,除经济处罚外予以通报批评。4、遇重大保障活动,按领导的相关要求,有效组织环卫工人,全力做好环卫保障。5、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坚持填写每日的工作日记,详细登记每日的督察情况,并存档。6、加强业务学习,加

45、强与有关单位的业务联系,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协调处理好存在的问题,做一个优秀的道路管理员。7、工作人员在上班时,应认真搞好办公室卫生,每日值班人员做好办公室日常内勤工作。二、工作范围为加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的督察力度,现将道路管理范围明确如下:胜利路 站前路-明光路临泉路 铜陵路-板桥河路张洼路 一环路-二环路琅琊山路 临淮路-淮吾路站前路 站西路-铜陵北路站西路 站前路-凤阳路凤阳路 张洼路-全椒路全椒路 凤阳路-站前路北二环路 张洼路口-长江东路东二环路 张洼路-板桥河西当涂路 长江东路-北二环铜陵路 长江东路-颖河路铜陵北路 颖河路-高压线南路临泉路 铜陵路-当涂路两个广场及周边支路张洼路

46、 北二环-长丰界物流大道 张洼路-二十埠桥电厂路 张洼路-星火路西临泉东路 当涂路-二十埠路颖河路 张洼路-二十埠河三、作息制度道路管理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事先请假,不得无故旷工,如有违反者按下列规定处理:1、上班时间迟到、早退在15分钟至30分钟以内者,扣当月考评金1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2、每旷工一天扣发当日工资100元,每月累计旷工超三天的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纪律处分、所内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3、需请病、事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部门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批;无特殊情况、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请假期间应及时做好道路工作调整

47、。四、工作纪律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互助,严格执行管委会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2、对不遵守纪律、工作失职、敷衍了事、不服从分配、无理纠缠的,扣当月工资20元,并作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检查(停职期间不发放工资)。3、必须做到手机、对讲机畅通,有应必答,如违反则扣除当月工资30元,一月内三次以上扣除当月工资50元,4、工作时间要集中精力,提高效率,办公室内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地完成工作任务。 环卫工人文明作业规范 一、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怕艰苦,乐于奉献,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二、了解有关管理规定,按时上岗,禁止脱

48、岗、坐岗、聊天,保证清扫保洁质量。三、统一着装,保持整洁,自觉维护环卫工人新形象。四、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禁将垃圾扫入窨井,严禁修剪、攀折绿化带花草树木。五、热情服务,文明作业,方便市民,不与人争吵,积极劝阻不文明行为。六、在城市中心区和繁华地段清扫保洁,应对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并采取降尘措施,定时清扫保洁。七、爱护环卫设施,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停放有序,不得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八、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一)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皮壳、纸屑、饮料罐、包装物、口香糖等废弃物;(二)焚烧树枝树叶、垃圾、冥纸或者其他废弃物;(三)违反规定倾倒垃圾、粪便、污水;(四)在城市

49、道路范围内或者公共场所从事机动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九、环卫人员不得从事倒卖废旧车票等与工作无关的违法行为。环卫工人岗位责任制考评细则为了强化环卫队伍内部管理机制,提高道路清扫保洁保洁质量和效率,充分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促进新站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新站区市容局环卫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考评细则如下:一、作息考勤制度环卫作业保洁时间为早班:早5时至12时,下午班:下午12时至19时30分,部分重点路段19时30分至21时(夏季延至22时)。所有清扫保洁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作业,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病、事假必须事先向路段管理员请假,不得无故旷工。上班时间不得

50、擅自离岗、坐岗、串岗聊天,如有违反按下列规定处理:1、环卫工作人员上班迟到、早退在10分钟内的扣10元;超过10分钟以上至30分钟的扣2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提出警告,扣除当月考评奖50元,二次扣除当月考评奖100元,并提出通报批评,旷工三次以上(含三次),按解聘处理。2、擅自离岗、坐岗扣5元,串岗聊天每人各扣10元。3、上班期间要求着环卫工作服及佩戴工号牌,穿戴整齐、干净。未穿戴统一环卫工作服及未佩戴工号牌者,发现一次扣10元。4、擅自旷工或私自找人带班的,均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私自找人带班的,如遇交通事故发生或其他意外由代班人承担后果。5、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工作路段及班组的,一

51、经发现给予解聘处理并不予发放擅自调整后的当月绩效及加班工资。6、班长职责:在班组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同志,及时做好与道路管理员的沟通,在做好自管范围的清扫保洁任务下,配合道路管理员加强对环卫工人出勤、工作状态、工作质量的检查,如敷衍了事2次以上,解除班长职务。果皮箱如果缺失或被撬不及时上报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元。二、请销假制度1、请假一天以内由道路道路管理员批准;2、请假两天以上的需报所领导批准,由道路管理员及时做好道路工作调整,请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3、无特殊情况、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4、如遇急诊,本人不能及时请假,由家人及时向班长或道路管理员请假,并提供急诊病历。二

52、、岗位作业制度根据合肥市市容环卫管理考评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以下规定:1、道路有裸露垃圾或有零星漂浮物,如被告知15分钟不能清除完毕的,每处扣10元;在道路焚烧垃圾,一经发现,经核实,视情节严厉处分。2、路牙或隔离栏有明显沙灰扣5元,10米以上扣10元;有明显积水未推扫扣5元。下雨天不及时进行道路推扫者每次扣5元。3、慢车道、人行道未清扫各扣10元,往窨井或绿化带内扫沙灰每次扣10元。4、果皮箱内废弃物满溢经告知后15分钟未及时清运扣10元。5、垃圾车车容不整,有明显污迹,扣5元;沿途泼洒扣5元;烧坏车子和工具按价赔偿;私自出借垃圾车或用垃圾车私自代运垃圾扣10元,并罚款50元;使用垃

53、圾车乱倒垃圾罚款30元;因保管不善造成垃圾车丢失者,照价赔偿。6、牛皮癣工作人员定岗定位,明确责任范围,在责任范围内:一处乱涂写,扣5元;一处不同色或不规范覆盖,扣5元;一处墙面、电线杆、灯杆乱张贴,扣5元;当月累计有4次不达标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三、纪律道德考核办法1、在岗职职工要加强职业道德的学习,做到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自尊自重;2、对不遵守纪律、工作失职、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纠缠者扣2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 环卫人员作息时间一览表保 洁 类 别时 间 段内 容道路管理人员7:00-11:30督察分管道路清扫保洁情况14:30-17:30第一班工作时间5:00-8:30普扫一次8:

54、30-12:00巡回保洁道路清扫第二班工作时间12:00-15:30普扫一次保洁人员15:30-19:30巡回保洁单班制工作时间5:00-10:30普扫一次13:30-17:30巡回保洁除牛皮癣人员5:00-9:0012:00-15:30扫路车人员冬季7:30-10:3014:00-17:00夏季7:00-10:0014:30-17:30洒水车人员5:30-9:3013:30-16:30垃圾站操作工冬季5:30-10:3014:00-17:00夏季5:00-10:0014:30-17:30环卫所考评奖励制度为提高环卫所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工作,制订考评奖励制度:1、每月对站区内的道路环

55、卫工作人员进行“环卫之星”评选,评出三名“环卫之星”,每人给予200元奖励;2、每月对站区内的各道路路段班长进行优秀评比,评出两位“优秀班长”,并给予300元奖励。3、每月评出一条“优秀道路”,奖励制度如下:道路管理员给予500元奖励,道路班长给予100元奖励,该道路环卫工人每人给予50元奖励。4、年终从站区内评出一位年度“环卫之星”,奖励500元;评出一位年度“优秀班长”,奖励600元;评出一位年度“优秀道路管理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5、在市文明办月度考评中,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一项当月考评排名在三个开发区中,年度内有三次以上排名第一,给予壹万元奖励;五次以上给予2万元奖励。在全市,

56、年度内有三次排名第一,给予2万元奖励;五次以上给予3万元奖励。奖励金用于发放优秀职工、督察员、环卫工作人员。 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站试验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提高清扫保洁作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区内道路的清扫保洁作业管理。本规定所称道路是指:建成城区的道路,包括自行车道、人行道、公共广场及城市道路边坡等。第三条 各街道(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范围内小街巷、社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管理。第四条 各街道(社区)的清扫

57、保洁工作接受新站区市容管理局的监督、指导。第五条 道路清扫保洁实行晨前普扫、白天保洁,主干道及中心区道路的道路要定时冲洗(洒),雨后及时冲洗。道路清扫保洁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14个小时,每周冲洗不少于3次、每日洒水不少于2次;街道(社区)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14小时,视路面情况进行定期冲洗和洒水;远郊各村(社区)每日清扫1至2次,定时保洁。第六条 道路清扫作业逐步实行机械化。人工清扫,巡回保洁,使用美观小型的作业工具。第七条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一)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穿工作服上岗;(二)每班清扫作业必须清除果皮箱内垃圾;(三)不得将垃圾、泥沙扫入下水道、沉沙井及绿化带内;(四)清扫保洁作

58、业中不得坐岗,不得擅离作业岗位;(五)清扫保洁作业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六)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制度。第八条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污水其 它(片/1000)(片/1000)(个/1000)(个/1000)(/1000)(处/1000)重要道路4444无无主干道56880.52次干道81010101.56(一)道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二)道路清扫作业后路面、下水口、人行道、花槽间路口等应整洁,卫生清扫保洁标准要达到“六净六无一清”标准(“六净”:路面干净,路牙石干净,人行道干净,墙基干净,落水口干净,果皮箱干净;六无:无积水,无果皮,烟头等废弃物,无人畜粪便

59、,无漏收堆,无往落水口、明沟、绿化带倾倒垃圾污物,无无主余泥;一清:下水道口处清洁。)(三)保洁垃圾必须随车运走,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严禁焚烧垃圾,保洁车要整洁完好,垃圾在运输途中不得造成垃圾洒漏。(四)除每天完成普扫外,要对路面进行巡回保洁,路面废弃物无滞留时间,一出现马上清理干净。(五)果皮箱要做到摆放正确,及时清掏,每月清洗两次以上,不得外溢,保证无臭;果皮箱周围及地面应无抛撒及积存垃圾;箱体整洁卫生无污迹。(六)路面无余泥沙石。夜晚车辆洒漏沙石或车轮带泥上路或漏油污等造成的路面污染应在早上7:30前清理干净,白天洒漏沙石、油污或有关工程建设等造成的污染要及时行动解决,且不能超过3

60、0分钟清理干净。(七)各街道(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和各保洁单位要服从区市容局组织的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八)垃圾手推车等无乱停乱放。(九)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十)果皮箱有损坏或失窃的要及时维修和更换。(十一)道路扩建施工期间,按区市容局通知规定做好各自保洁范围。第九条 对已建成区道路两旁的单位、商铺、住户实行上门定时收集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每天三次,不得漏收,具体垃圾收集时间安排为:夏天: 上午 5:309:30 下午 13:3016:30冬天: 上午 6:0010:00 下午 14:0017:00第十条 道路清扫保洁应当

61、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实行环卫专业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检查考评办法。第十一条 道路及其两侧施工作业产生的渣土、污泥、树枝(叶)等废弃物,由施工作业者及时清除。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照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处罚。第十三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新站区市容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牛皮癣”清理标准一、每日清理,每日督察;二、同色覆盖、涂刷整齐、干净彻底;三、来回巡查,及时清理,缩短存留期;四、责任:道路“牛皮癣”清理人员未按要求定时清理的,每处扣5.00元,道理管理员未及时检查发现每次扣10.0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考评奖;被新闻单位、媒体曝

62、光或被管委会领导批评扣道路管理员考评奖、环卫工人绩效奖,并通报批评。环卫物资采购、入库、发放制度为保障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做好环卫人员劳动工具、环卫用具、劳保用品的采购、入库、发放工作,现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环卫物资采购现分为两种方式:1、政府采购:大量物资、用具按照管委会政府采购手续办理;2、零星采购:需零星采购物品的数量、单价,及时汇总,上报单位领导,领导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购买。二、工作程序和岗位制度采购、入库、发放物品需两名办公室人员承担工作,采购人与入库、发放人分离,采购人员在物资到达后与仓库保管员做好交接工作,仓库保管员需建立物资入库发放明细台账。三、发放发放物品由道路管理员根据道路

63、实际情况,报环卫所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从仓库保管员处领取。仓库保管员与道路管理员做好发放手续、并及时登记台账备查。四、审核每月月底由发放人员对物品进行统计后,填制收入、发出明细表,上报所领导。 五、责任1、未按采购规定进行采购工作的,一经发现核实,立即辞退。2、零星采购物品未上报审核的,不予报销,并扣除当月考评奖,通报批评。3、违反工作程序及制度的,一次处罚,二次通报,三次辞退。机械化清扫、收集车辆管理规定为了提高机械化清扫水平,加强机械化车辆的管理,确保站区内道路环境卫生达标,环卫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管理规定:本规定适合新站区清扫车、洒水车、电瓶扫路车及垃圾收集车的管理。第一条 工作纪律规定

64、1、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局、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2、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电瓶扫路车作息时间规定:冬季: 上午 7:30-10:30 下午 13:30-16:00夏季: 上午 6:30-9:30 下午 14:30-17:30洒水车作息时间规定: 凌晨 24:00-4:00垃圾收集车作息时间规定:上午 5:00-9:30 下午 13:30-16:003、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第二条 车辆的操作、使用规定1、所有驾驶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方可上路驾驶。2、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3、车辆必须定人驾驶,

65、未经领导同意,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使用。4、车辆必须在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私自使用。5、清扫冲洗后的路面必须达到路见本色,没有明显废弃物,没有明显灰砂带。6、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且保证车身整洁。第三条 车辆的保养、维修规定1、严格按照各种车辆的操作规程操作驾驶,严禁人为原因造车机械故障。2、所有车辆必须定期进行保养。电瓶扫路车要特别注重电瓶保养,平时及时添注电瓶补充液,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充电,延长电池使用期限。3、机动车辆维修必须经车辆管理人员确认后,填写派修单经所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4、电瓶扫路车维修必须上报各路段负责人

66、,到指定售后服务点维修,并且修理后必须签字确认。第四条 以上规定,将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从当月绩效或加班费中扣除50-100元。 垃圾运输车管理制度为加强垃圾运输车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杜绝事故的发生;提高驾驶员的节油意识,节能降耗;确保垃圾运输车车容车貌整洁,杜绝二次污染,环卫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规章制度:第一条 工作纪律管理制度1、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局、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职责。2、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确保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转。3、驾驶员休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4、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垃圾必须运送结束,严禁车装垃圾存放站内。

67、5、垃圾运输车驾驶员有责任配合各垃圾中转站的工作,如人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必将严惩。6、以上各条规定,将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罚款50100元。第二条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1、环卫所驾驶员每月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2、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3、车辆出站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4、车辆每行驶一万公里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5、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不得随意更改指

68、定的行驶路线。6、严禁驾驶人员在行车途中随意带人,接拨电话。7、以上各条规定,将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罚款50-100元。8、对于安全行车,没有造成事故的驾驶员,局每季度给予安全奖励360元;全年没有安全事故的,给予年终安全奖1440元。9、发生交通事故,按责任(以交警队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为准)作如下处理:(1)对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扣除驾驶员当季度及年终安全奖。(2)对在事故中产生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3)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5万元以上负全责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三条 油耗管理制度1、经多次驾驶垃圾运输车往返龙泉山处理厂进行公里和油耗测算,确定垃圾运输车百公

69、里油耗标准为20.5升。2、每月底由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台车进行抄表,并结合加油站结算的用油量,准确算出每台车当月的百公里油耗。3、对于百公里油耗控制在20.5升以内的车辆驾驶员,局里每月给予奖励:第一名200元,其余100元。4、对于百公里油耗超过20.5升的车辆驾驶员将给予处罚:百公里油耗在20.5升至21升之间的车辆驾驶员扣除当月加班费100元,超过21升的扣除200元,超过22升的报局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5、本制度于09年元月开始执行,07年5月实施的油耗标准及奖励措施废除。第四条 车容车貌管理制度1、每辆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杜绝垃圾运输途中的二次污染。2、每日车辆出站,

70、必须确保车身整洁,无任何夹带、拖挂及滴漏现象。3、每月车辆管理人员到各垃圾中转站及运输车必经路段,对运输车辆的车容车貌进行三次不定时检查。4、对于三次检查车容车貌都达标的车辆,局里每季度给予奖励300元,对于一次检查不合格的扣除当月加班费50元,以此类推。第五条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1、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序。2、填写派修单,并有负责人现场查看修理部件是否属实。3、派修单上报所领导批复后,方可进行修理。4、如遇车辆途中抢修,必须汇报负责人,事后并及时补开派修单。否则,结账时不予承认,由驾驶员自行负担。5、车辆进行修理时,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对修理部位及更换配件进行监督并认定

71、保修期。6、车辆修好后,更换配件必须带回单位。7、以上各条规定,将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罚款50-100元。8、如驾驶员人为原因造成车辆维修费用增加的,一经查实,根据所增加的费用给予处罚。公厕管理制度一、卫生保洁标准 1、按照公共厕所开放时间实行保洁,随脏随保。 2、内部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断板洁净,无积灰、污迹、蛛网、刻画,内部地面洁净、无积尿、积水等污物。 3、蹲位整洁,大便器内无积存物,小便器内无水锈、尿垢、污物,纸篓不满溢。卫生间内暴露管道外部每周擦拭一次。 4、内外部照明灯具、标志、洗手器具、面镜、挂衣钩、烘手机、冲水设备等无积灰、污物。 5、外墙面、屋顶及卫生责任区域内环

72、境整洁,无私搭乱建、无杂物。 6、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做到随有随灭。 7、管理间物品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8、保洁工具不得随意摆放。二、服务管理标准 1、严格开放时间胜利广场公厕 火车站广场公厕:夏季 5:30-9:30 冬季 5:30-9:30 2、公共厕所的标志齐全。3、认真负责、文明作业、坚守工作岗位。三、责任1、管理员未按卫生管理规定工作的每次处以50.00元罚款,三次以上予以辞退处理。2、不遵守公厕工作时间的每次处以20.00元罚款。果皮箱管理办法为使站区内道路果皮箱整洁、有序,更好的为广大市民提供服务,使道路更加清洁、美观。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1、合理、有序的安装摆放道路果皮箱;2

73、、将道路果皮箱摆放位置做好记录、统计、存档工作;3、办公室负责果皮箱采购、统计、发放及清洗工作;4、办公室每月安排厂家对各条道路进行两次清洗工作,清洗完毕后由清洁队长进行检查,合格后签字上报办公室。厂家安装果皮箱应当严格按照我局各道路清洁队长的要求及指定位置,定时、定量完成安装任务,由办公室负责果皮箱管理人员复查登。电动车和对讲机管理制度为更好的管理市容局直管道路的环境卫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市容局为道路管理员配发了电动车和对讲机,现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电动车管理制度1、道路管理员应妥善保管、使用电动车;2、电动自行车由道路管理员自行安排存放,如被偷盗,照价赔偿;3、电动车必须在指定售后维修服务点维修,因质量问题保质期内由销售厂家负责保修或更换,如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维修费用由个人承担;4、电动车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电动车收回,并予以通报批评;5、工作以外时间,使用电动车发生事故,责任自负。二、对讲机管理制度1、道路管理员不得私自将对讲机转借于他人,如有遗失,照价赔偿。2、工作期间,道路管理员必须做到对讲机畅通,有应必答,如对讲机出现异常或信号不好,不得将对讲机敲打、磕碰或剧烈晃动。3、严禁在对讲机内闲聊、骂人,说与工作无关事宜。4、不得私自将对讲机拆装,如有损坏,由领取人自行负责。5、如对讲机负责任有人事变动,需做好相应的交接手续,并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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