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道路工程道路工程 监理细则 编 制:_ 审 核:_ 总监理工程师:_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 工程起点桩号:1+817.40,终点桩号:3+051.38,道路因设计改线而形成断 链,断链(长链)长 51.09 米,总里程 1285.07 米。 路幅宽度为 40 米,其中机动车道 8.02 米,两侧分别为分隔带 2.02 米, 非机动车道 5.02 米,人行道 5.02 米。 本工程路面为水泥砼路面,机动车道路面结构为 22 厘米水泥砼板+30 厘米 二灰碎石,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为 15 厘米水泥砼板+20 厘米二灰碎石。 本工程投标造价 618.8 万元,工程开始日期 2
2、003 年 3 月 6 日,工程结束日 期 7 月 31 号,总工期 148 日历天。 第二章第二章 项目监理的组织项目监理的组织 第一条 为加强监理工作的管理,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根 据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有关建设监理工作的法规和我部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监理 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如与国家法规和上级文件相抵触,则以国家法规和上级文件 为准,本细则将作相应修改。 第三条 本项目监理的组织结构如下图: 第四条 项目监理组织 总监理工程师 测量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 合同、 计量工程师 一、建设项目的监理组织称为项目监理组。项目监理组由总监理工程师(副 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
3、总监助理)、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其 它工作人员组成。 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经理办公会决定,经理任命。监理组其它成员及其 分工由总监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提出意见,经理批准。 三、 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动, 由经理办公会决定, 并发文通知业主和承包商。 监理组其它成员发生变动,由总监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商。 第五条 项目监理组人员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受经理委派,为监理部履行监理委托合同的全权负责人。总监 理工程师对内向监理部经理负责,组建并领导项目监理工作;对外代表监理部履 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行使相应职权。副总监理工程师视项目具体情况而 设,副总监协助总监工作,必要时可经总监授权行使总监的部分或全部职权。 总监主要职责: 1. 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