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 :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 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 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 如下: 甲方将按规定拥有的 、住宅 区建筑面积 住房卖给乙方。房屋总价为人民币 伍拾万元。乙方在 2012 年 11 月 30 日前付清全部房款。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 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
2、属纠纷,保 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甲、乙双方定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正式交付 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双方定于 12 月 30 日前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 方承担 。 第四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 及交付房屋,每逾期 1 天按房价的总额 3计算违约金给与 乙方。逾期超过 3 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 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 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 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 3计算的违约 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 3 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 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 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 方留执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 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