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 职工二手房交易合同 出售方: 购买方: 胜利石油管理局住房交易中心监制胜利石油管理局住房交易中心监制 出售方(甲方) : 单位: 身份证号: 住址: 电 话: 购买方(乙方) 单位: 身份证号: 住址: 电 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职工已购住房内部交易 管理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二手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住房位于 社区 小区 号楼 单 元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另外: 阁 楼: 号,建设面积 平方米 地下室: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车 库: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价款及相关费用 该房屋成交
2、价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其中 包含住房¥ 元,阁楼¥ 元,地下室 ¥ 元,车库¥ 元。除上述价款外, 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缴纳有关费用,甲方¥ 元, 乙方¥ 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房款支付方式及时间为 。 第四条 双方约定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 (不超过 7 日)凭合同和成交确认书到房屋所在小区的 物业、水、电、气、暖管理部门办理住房交接手续。 第五条 乙方所购住房仅作住宅使用,乙方应合理 使用并不得改变其用途。乙方的使用和装修,不得改变 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因违反以上约定所造成的所 有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 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住房交易中 心一份,存档二份。 甲方(签字) : 乙方(签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