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独家独家速销速销委托协议委托协议 协议编号:_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 乙方(受托方) :莆田市正大伟业房产中介有限公司 标的物:甲方位于 的房产。 委托事项: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就标的物进行转让出售服务。 委托期限:双方签定本协议起 个工作日, 乙方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 房屋价格:经甲方评估标的物出售价格不低于人民币大写: 。 配合行为: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间,甲方提供不少于 次的看房或面谈机会。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保证所委托出售标的物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莆田市有关政策及法规, 甲方有权出售标的物。如房屋有瑕疵, 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 如有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的, 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
2、的一切责任。 2、委托期间,甲方应将委托出售标地物的房屋所有权证 、 土地使用证及其它所有能 够证明房屋权属之有效证件交由乙方独家保管。 3、委托期间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委托代理协议,否则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支付乙方相 当成交价1%的赔偿金。 4、甲方承诺不擅自提高房屋售价。对于因甲方擅自提高房屋售价或严重违反配合条款,导 致标的物不能成交的,按照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如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将受托房屋顺利卖出,甲方认可乙方从甲方成交房款中扣除相当于 此数额之款项的 1%点作为佣金。 6、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及期满一年内, 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及价格与乙方所曾介绍过的交易 对象成交,如
3、违反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1%的佣金。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妥善处理受托事务,努力通过市场渠道寻找买方,并指派专门经纪人负责委托事 项,随时向甲方汇报委托事项进展情况。 2、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按标的物估价或与甲方协商价与买方达成买 卖合同。 3、如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达成买卖合同,乙方已支付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 4、乙方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退还甲方留置于乙方的全部证件。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产证明等从事委托业务以外的任何其他商业活动。业务以外的任何 其他商业活动。 甲、 乙双方一致认可本协议所约定之评估价为甲方最低成交房价, 若乙方代理最终售价高于 评估价,则超出部分甲方同意与乙方进行 分成,同时甲方仍要按实际成交价支付佣金。 代理收取定金: 1、乙方全权代理甲方收取定金, 甲方同意房屋买卖于乙方收到定金时成立生效。 (乙方依照 独家委托协议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