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包河区包河区办理二手房交易程序与材料办理二手房交易程序与材料 (房产局、地税局) 一、一、 办理资金托管办理资金托管 所需材料:所需材料: 1.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合同原件一份,需当面签字 2.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如卖方产权证在银行抵押而没有原件 时,需提前通知产权人到贷款银行借出原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到场(如果存在委托 情况,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一份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 印件一份) 所需程序:所需程序: 1.买卖双方到房产局签定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 ,需当面签字、按 手印; 2.买方将资金存入指定工行城建支行帐户; 二、二、取款取款(买方用购房款帮卖方提前
2、还贷(买方用购房款帮卖方提前还贷时时) 1、次日凭银行现金缴款凭证回执, 到房产局财务部门开具存 量房资金托管凭证 2、买卖双方带身份证、 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 、 存量房资金托管 凭证原件,到所属房产局签字 3、在房产局财务开取转帐支票(托管帐户最少留 1000 元) 4、带托管协议复印件一份、 存量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到托管银行(工行)取款还贷 三、还款取证三、还款取证 1、产权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还款存折、公证书原件,到原产 权人借款银行办理提前还贷签字手续 2、凭产权证原件和提前还贷现金结清单,办理领取他项权证手 续 3、还款手续办好后,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 4、凭产权证原件、他项权
3、证原件、银行结清证明原件到原始设 定他项权的房产局办理他项权注销手续后才可过户 四四、办理完税、办理完税(或免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所需材料:所需材料: 1、卖方的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一份 2、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产权人与买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已核价的存量房合同原件一份 五五、 办理过户办理过户(商品房)(商品房) 所需材料:所需材料: 1、卖方:产权人到场签字,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买方:本人到场签字,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丙方:产权证原件、图纸复印件 2 份、 存量房合同四份、 房产经纪合同一套、委托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地 税证明、公司资质等,安家顾问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纪人 证复印件,资金托管凭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评估报告一份。 4、买(卖)方凭缴费单在房产局契税、财务征收窗口缴纳相关税 费 5、凭缴纳税费单到登记受理台领取“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