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2007 年版 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深(深( )居间第()居间第( )号)号 特特 别别 提提 示示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各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二手房 购房指引(交易场所现场悬挂)的内容。 2、本合同文本由“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生成,合同各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的内容 作修改、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 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 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
2、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4、买卖双方在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赎楼、过户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所签署的公证 委托书内容。对外所授权限,应当在可控范围。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 到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 5、政府仅规定了房地产居间方佣金收取标准的上限,在房地产交易中,居间方不得 超过规定标准收取佣金。 6、买方、卖方、居间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同时在场,以确保各方所执合同的同一性、 有效性与真实性。 7、居间方应当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和营业执照。买卖双方可通过网站 “信 用公示”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相关资料。 当事人基本信息:当事人基本信息: 卖方:卖方
3、: 姓名: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所占份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共有权人:共有权人: 姓名: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所占份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居间方:居间方: 公司名称: 备案证书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经纪人(经纪人助理) : 联系电话: 执业证号码(上岗证号码) : 买方:买方: 姓名: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