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 买授人(乙方) :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 订立本合同条款(共七条)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以人民币 元整(¥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 下室 平方米) 。 二、因该房产系单位全集资房,现甲方尚未取得房屋产权 证,待今后办理房屋产权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 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另:甲方声明因不慎将原购房 凭证丢失,无法提供给乙方。 三、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 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或发生债权使我纠 纷的,由
2、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房屋交付前,甲乙双方均应办理水、电、物业、供暖 等相关过户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所产生的水、电、 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的费用 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 保、抵押、买卖、占有、拆迁赔偿等所有权利一并一次性转让 给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一方违约, 违约方三倍赔偿另一方。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每份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证 明人一份。 甲方: (签字) 证明人: (签字) 乙方: (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二 O 一二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