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房产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 室的房产给乙方。 甲方保证此房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 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或经济 纠纷, 权属无任何瑕疵, 同时物业交接前需付清甲方产生的物业管理费、 水电、 有线、煤气、通讯费等费用。 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 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甲、 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
2、的成交价格为: 人民币 元 (大写: 整) 。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不得因市场价格涨跌而变动此成交价。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作 为购房定金 。 购房 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 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 并约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支 付首付款, 即人民币 元 (大写: 元整) 给甲方, 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 整(大写: 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 度,乙方应在办结银行按揭手续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 ,并于银行放款 当日直接付给甲方。 第三条 办理过户及房屋交付 2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配合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
3、房产过户手续。 第四条 税费承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 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风险转移,配套设施及费用承担 乙方已对房屋构造、装饰及配套设施等情况,做充分了解。房屋及配套设 施的风险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权利义务 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水、电、通讯、排水等设施完好、畅通可正常 使用。 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交易的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 权利瑕疵及关于房屋税 费、银行抵押、户口等未清事项。 甲方承诺在双方签订本合同 日内空出房屋并迁出在此房产名下的全 部户口。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以及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甲方交付房屋之前,应结清水电、煤气、物业、有限电视、通讯等一切费 用。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 自变更本合同。如需变更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