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买方: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买卖双方交易的房地产位于深圳市 区 路 花园/大厦/苑 栋/阁/座 层 单 位(以下简称该物业) 。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房地产证号为 ,房地产性质用途为 (上述三项均以房 地产证或相关正式法律文书上的记载为准) 。本次交易约定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见附件清单,清单所列设备、装修 及物品等无需买方另行付费,成交价已包含清单所列物品价值。 2卖方
2、自愿将该物业转让给买方,转让成交价为 币 元整(小写 ) ,以上转让 成交价不含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 8 条之约定各自承担。 3买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含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 币 元整(小写 ) 。在本 合同生效后 日内(含当日)再向卖方支付定金 币 元整(小写 ) 。本条所约定的定金交由 双方所约定第三方监管,监管方式、放款、退款条件等事项依买卖双方与第三方所签的监管协议或类似文件而定,买方将定金支付给监 管方或打入卖方已签署的监管协议或类似文件上指定的监管帐号中以后,视为卖方本人已收讫定金,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卖方 拒绝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的,不影响定
3、金的生效。 4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买方按下述第 种方式给付定金、交楼押金之外的楼款(单选) ,该楼款到买卖双方指定的银行 或其它第三方进行资金监管,卖方必须配合于买方付款日之前 个工作日内到上述机构办理监管手续签署一切相关文件,如卖方不 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买方有权待监管手续办理完毕后 个工作日内付款。 (1)一次性支付本条约定楼款)一次性支付本条约定楼款 买方除定金、交楼押金之外的全部楼款 币 元整(小 写 )于 年 月 日之前(含当日)支付至第 4 条指定监管机构的指定帐号中。 (2) 买方向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本条约定楼款) 买方向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本条约定楼款 具体履行方式如下: A、 买方须将首期款 (不含定金) 币 元 整(小写 )于 年 月 日之前(含当日)支付至第 4 条指定监管银行的监管帐号或其它第三 方的监管帐号中;B.买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含当日)向按揭银行提交按揭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