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 饰 工 程 公 司 印 章 管 理 制 度装 饰 工 程 公 司 印 章 管 理 制 度 印章是文件生效、记载的凭证,是权威的象征,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 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 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印章定义印章定义: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指公司发行或管理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 义务有关的文件, 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条第二条 印章使用范围:印章使用范围: 1、 公司章:以公司名义向公司向外发出的公函、文件、资料
2、及介绍信用章。 2、 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 行政部章:就有关行政、人事、后勤等方面业务代表公司用章。 财务部章:就有计划、财务等方面业务代表公司用章。 3、 合同专用章: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和有关会议纪要等。 4、 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三条第三条 印章使用规定印章使用规定 1、 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 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公司章。 2、 公司对外签署装饰装修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材料采购等合同,盖合同专用章。 3、 以公司名义对国家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
3、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 4、 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 件时,盖部门章。 第四条第四条 印章保管印章保管 1、公司章、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经理保管,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职衔签字 章由个人保管。 2、各类印章保管人负责保管,如有丢失、损毁或被盗情况,应迅速向总经理汇报,并由保 管人负全责。 3、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应依法公告作废。 第五条第五条 印章使用印章使用 1、 用印前,先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写明盖印用途,签字后方可用印。 2、 印章一般不允许带出公司,特殊情况需经印章保管人批准后方可带出。 第六条第六条 印章的更改、废止印章的更改、废止,由董事会研究后决定。本制度自二,由董事会研究后决定。本制度自二 OO 三年一月起执行。三年一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