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太原太原半山国际花园一期半山国际花园一期 A 区会馆区会馆 B 区样板区区样板区 园林景观施工合同园林景观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太原半山国际花园一期太原半山国际花园一期 A 区会馆区会馆 B 区样板区景观区样板区景观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长风东街高速路中以东山西省太原市长风东街高速路中以东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做到互相配合、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签订以 下合同条款共同执行
2、。 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太原半山国际花园一期 A 区会馆 B 区样板区景观 2、工程地点: 太原市长风东街高速路中以东 3、工程内容:绿化种植(含土方造型) 、土建小品、硬质景观等 4、施工面积:约 18000 平米 5、工程负责人:以下人员作为双方派出的现场代表,授权履行本合同的各自权 利和义务。 甲方: 朱海华 乙方: 戴学庆 二、工程工期二、工程工期 合同工期 日历天 会馆开竣工日期 2007 年 8 月 1 日至 2007 年 9 月 26 日; 样板区开竣工日期 2007 年 8 月 30 日至 2007 年 10 月 30 日 三、合同价款三、合同价款 1、本工
3、程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540 万元 。 四、工程款支付四、工程款支付 第一期:工程完成合同价的的 70%,支付合同价款的 30%; 第二期:工程竣工支付合同价款的 35%; 第三期:结算审定后累计付到结算价的 90%; 第四期:一年养护/保养结束验收后付清余款。 (养护期内水电费用甲方承担) 五、竣工与结算 (一)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双方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验收,并在验收后 5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二)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报送竣工结算,甲方至收到竣工结算后 2 个月内核定完结算。 2、绿化苗木单价,乙方按甲方核定规格、单价进行编制,实行闭口单价,结算 不作调整,数量按实计算。 (1)费率以总苗价的 60%计取(绿化养护、保活、管 理费、 利润按苗价的 40%计取, 绿化种植费按苗价的 20%计取) 。 (2) 税金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