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道桥中小型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市政道桥中小型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 经_批准,本工程于一九九 年 月 日公开招标、邀请 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修正 , 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 本 ,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第一条 工程项目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_ 工程地点: _ 工程内容:道路_M2、人行道_M2、排水管边:规格 _M、桥梁:部位_M2. 承包范围:_ 1.2 工期 (1)按定标(或议标、或约定)规定工期 (日历)天。
2、(2)开工日期:_年_月_日 竣工日期:_年_月_日 1.3 质量等级:_ 1.4 合同价款:_ 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含_费用,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 币)_元。 全部工程等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第二条第二条 甲方工甲方工程程 2.1 开工前_天办妥建设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 合法手续; 2.2 开工前_天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 交验; 2.3 开工前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 证数据真实准确; 2.4 合同签订后_天内组织乙方和设计、监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 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2.5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 用。 第三条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驻工地代表 3.1 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