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脚手架搭设施工合同综合脚手架搭设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甲方) : 承包单位(乙方)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和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共同遵守: 一、一、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学校教学实训综合楼工程外脚 手架工程 二、承包方式:二、承包方式:甲方以包工不包料或包工料的形式分包给乙方。 三、承包项目、内容三、承包项目、内容 1、综合脚手架包括脚手架、平桥、斜桥、平台、护栏、挡脚板、工 作梯、安全网挂设、钢井架周边围竹。 2、安全挡板(斜挡板及人行道安全平挡板) 。 四、施工日期四、施工日期 2004
2、 年 3 月 15 日至 2004 年 7 月 30 日。每层按甲方要求规定时间 搭设完成。乙方不按期完成,超期一天罚款 1000 元(超二天以上依次累 计) ,中途不予结算。 五、质量要求五、质量要求 1、按甲方(综合脚手架搭设方案)要求采用钢竹材料搭设。 2、按国家规范选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质搭设而造成返工的一切 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担误甲方工期按每天处罚乙方壹仟元正 (1000.00 元) 。 3、 不能用发霉、 虫蛀老竹搭设, 钢管或毛竹立杆间距不大于 ( ) m(中间加高竹一条),竹搭接长度不小于 1.5m,小横杆使用钢管或竹木 搭设,平桥辅竹不少于 7 根。斜挡板水平宽度不
3、小于 2m,并辅密竹加安 全网。 4、材料运至工地现场,乙方按工地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安排现场堆放 整齐,否则,文明施工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5、 由公司质安科及工地项目部负责按质量要求及施工规范进行分层 分段验收。对不合格部位要整改至达到优良标准。 6、由于乙言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协助派人处理,所需费用从 乙方人工费中扣除(按每工日 60.00 元扣除) 。 7、 脚手架整体搭设完成, 经质检部门检验符合规范质量要求的, 甲、 乙双方配合办理搭设完工验收签证手续,方可结算。 六、甲、乙双方责任六、甲、乙双方责任 1、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的关安全操作资质证明, 由工地项目部保存。 2、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正确指挥,工人进场未经甲方安全教 育学习及登记手续,不得进行操作搭设脚手架。违反安全规范操作搭设 的处罚,50 元至 100 元/次,情节严重的,责令乙方立即停工及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