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工 程程 联联 营营 协协 议议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联合承建重庆 市东方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方)建设的新厂区项目(部分) ,并达成 以下联营协议,作为今后双方合作的准则和依据,供双方共同执行和遵守。 第一条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东方涂料有限公司新厂区工程(部分) 工程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 工程内容:以甲方以建设方所签订的东方涂料有限公司新厂 区建设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以下简称主合同) 承包范围:以甲方今后实际划分给乙方的工程任务为准(见施 工任务书,以下简称本工程) 1.2 开工日期:见主合
2、同 竣工日期:见主合同 1.3 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1.4 合同价款:甲方划分乙方的工程任务结算总造价不低于 1500万元(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第二条 合作方合作方式式 2.1 本工程以甲方名义出面承接,今后在本工程的施工建设过程 中,乙方只能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施工工作,对外工作中也只能以甲方的名 义开展。 2.2 乙方必须全面接受并执行主合同中涉及乙方所承接工程的全 部条款和协议,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严格履行主合同义务(特别是工期、 质量、文明施工现场目标等) 。 2.3 本工程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如若转包,一经甲方查 实,视作乙方毁约处理,乙方承担本协议第三
3、条违约责任及处理的一切 责任和处理方式,同时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有权令乙方即时退场,所有损 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2.4 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自身原因无理停工, 否则视作乙方毁约处理,乙方承担本协议第三条违约责任及处理的一切 责任和处理方式,同时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所有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2.5 甲方负责本工程的总包管理工作,包括质量监督、进度控制、 安全监督、技术措施、文明施工现场布置及管理、向建设方提供进度计划、 办理竣工决算等工作;严格按照项目法进行整个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2.6 为保证材料质量,对于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三大主材及特 殊材料等,除低值易耗品外),由甲方与材料商签订购销合同,材料质量由甲 方认可,材料单价及材料款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今后材料款按 双方认可的支付方式由甲方从建设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后支付给材料商。 2.7 在本工程的施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