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电梯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 出租方(乙方) : 因汇邦大楼项目施工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 租用 1 台施工电梯。现就有关租赁事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施工电梯基本情况:一、施工电梯基本情况: 所租电梯为双笼 2 吨,型号规格为 SCD200/200,高度 75 米,电 梯所原有零件预埋件、设备配件按标准配置。 二、租赁期限及计算方法:二、租赁期限及计算方法: 租赁期限暂定到 2005 年 8 月低,不到 2005 年 8 月低按到 2005 年 8 月底计算租金, 租金计算从施工电梯安装调试完毕及办理完相关 手续,交付使用之日起到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停止租赁之日止。
2、三、施工电梯进场时间及进、退场费用:三、施工电梯进场时间及进、退场费用: 1、甲方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设备进场,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七日之内安装调试完毕及办理完相当手续,交付甲方使用;开始计算 租金。 2、施工电梯的进、退场费用 1.35 万元由甲方在合同签定后支付 给乙方。施工电梯的安装、检测、升节、拆卸及维修保养等均由乙方 自行组织,其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已负责。 3、安装调试及办理完相关手续后,预付 1 个月租金 1.2 万元作 为押金,甲方将押金用于支付乙方最后一个月的施工电梯租金。 四、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四、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1、租金每月按 1.2 万元/台人民币计算(其中包括 3 名
3、 操作工的工资, 若因工程需要,可增加或减少人员,工资以每人每 月 1000 元计算。当操作工减少时,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操作工的 工资以及扣除操作工每日生活费十元,以每月考勤表为准)。操 作工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管理。甲方有权对不合格、不配合的操 作工要求更换,乙方必需及时按排合格的操作工,否则甲方有权 拒绝付租金,并追究相应的损失。 2、租金支付方式:交付使用后每月 5 日至 10 日支付上个月 的租金,乙方提供收据,退场前付清全部租金。 3、如甲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按规定付款时间超过 15 天的情 况下, 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电梯的使用,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租金照常计算。租金在退场前未能全部值付清,乙方有权拒绝退 场,且继续计算租赁费用。 4、该施工电梯仅于汇邦大楼工程使用,不作其它工程使用, 此设备所有权属于乙方所有。 5、乙方进入现场的设备及附件、工具等所有权属乙方所有。 五、双方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