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 墙 涂 料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甲方): 合同编号: 承包方(乙方): 签订地点:石家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 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金域蓝湾外墙涂料工程 二、工程地点:槐安路金域蓝湾小区内 三、工程项目:金域蓝湾 1#、3#、4#、6#、7#、8#、9#外墙涂料工程 四、工程面积:(估算): 平方米。 竣工后以实际涂刷面积乘以单价据实结算。 五、工程造价(每平方米材料及施工): 28 元平方米;此报价含材料费、人 工费、施工机具费;合同总价: 元。 六、使用涂料品种、颜色及施工要求: 1、材料品种:弹性涂料及封底漆(广田牌);弹性
2、腻子(兆丰达牌)。 2、颜色:以 3#楼样板色为准。 3、区域颜色划分按效果图为准。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七、工程施工始、竣工日期: 1、始工日期: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三日内进场施工。 2、竣工日期:具备施工条件的部位按甲方要求时间完工。 3、因天气、交叉作业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施工,经双方协 商可顺延工期。 4、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总体工期要求,确保工程 顺利完工。 八、甲方责任: 1、甲方指定 为现场代表,负责现场协调工作。 2、提供用水、用电、料具存放场地及施工人员的食宿场地等便利条件。 3、所施工基底表面须坚实、平整、干燥、无空鼓和龟裂、边角顺直,符
3、合 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4、乙方的成品如被其他单位损坏,在有证据的前提下,负责理赔的协调工 作。 九、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现场有关规章制度,在施工中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2、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规章认真组织施工。 3、服从甲方、监理、业主单位现场人员的管理。乙方委派 李金忠 为本工 程现场代表,及时处理现场问题。 4、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称职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项目部人员提出更换要求, 乙方必须更换。 5、材料进场不需按照程序向监理、甲方及时报验,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 后方可施工。 6、严格按照总包单位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保护其他施工单位工程成品, 如有损坏负责赔偿;不准向楼内及楼下扔任何东西和垃圾。 十、质量与验收 1、按照国家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国 家有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修,乙方自负。 3、验收标准应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