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材料、设备买卖合同建筑材料、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 出卖人:出卖人:_ 买受人:买受人: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卖人和买受人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第一条 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标的物名称 商标商标 规格规格/型号型号 生产厂家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 数量数量 单价单价 总价总价 总价合计(大写) :_元人民币 第二条第二条 质量标准、要求:_。 第三条第三条 标的物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 无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或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 按如下标准执行: _。 第四条第四条 标的物的包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
2、的包装方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如国家/行业标准对标的物包装方法没有规定的,出卖人应采取通用的、 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包装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出卖人应按买受人的要求执行_。 第五条第五条 标的物的随附必备品 (使用保养说明、 技术指标、 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 、 配件、 工具的规格、 型号、 数量及包装方式: _。 第六条第六条 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包括标的物的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等) ,并经买受人检验合格的,方为正式交付。 交付时间:_。 交付地点:_。 第七条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正式交付时转移;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自正式交付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八条第八条 标的物交付时,买受人按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在检验中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