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立项及报批工作程序 1.目的 保证项目立项及报批报建工作能够及时地适应和配合项目的开发建设 和经营。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的立项和报批报建。 3.引用文件 3.1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依法行政手册 4.定义 无。 5.职责 5.1 总经理负责审批年度向计划局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申请, 审 批公司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表(见 GFP4-5-F1)。 5.2 项目开发部经理负责公司对外项目立项及与国土局有关的报批报 建的工作安排。 5.3 工程部设计副经理负责安排与消防局、人防办有关的消防、人防报 批报建工作。 5.4 工程部给排水专业人员负责办理项目各阶段消防报建。 5
2、.5 工程部建筑专业人员负责办理项目各阶段人防报建。 5.6 项目开发部报建人员负责: a) 项目立项 申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表; 申报前期项目立项申请; 申报新建项目立项申请; 申报续建项目立项申请。 b)办理用地手续 办理划小红线、出宗地图; 办理测算地价、签定土地使用合同。 c)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d) 各设计阶段的报批、报建 办理方案报建审批; 办理扩初设计方案审批; 办理基础开工审批; 办理施工图报建审批、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 办理建筑装修许可证。 e) 办理投资许可证 f) 办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g) 办理房屋竣工测量; h) 办理房屋规划竣工验收 i) 办理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j
3、) 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 k) 办理竣工资料向档案馆的移交 l) 办理房地产行业资质年审 m)零星事项 6.资格或培训 执行本程序不需特别的资格和培训。 7.程序 7.1.项目立项 7.1.1.每年年末项目开发部报建员在接到区计划统计局关于编报*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后,根据公司开发计划,填报下一年度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表交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区计划 统计局备案。 7.1.2.对当年新建项目,其项目可行性报告获公司批准后,项目 策划人员书面通知项目开发部报建员,项目开发部报建员根据年度开发进 度,向有关政府审批单位申报立项申请,并填报计划立项申请表,审 批过程同 7.1.1。 7.1.2.1.对尚未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而又必须进行筹备工作的建设项 目,由项目开发部经理安排报建员向区统计局申报前期工作项目计划。 7.1.2.2.项目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项目开发部报建员向区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