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差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规范、指导公司干部员工的出差管理,节约费用,提高效率,制定本 制度。 2.0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的出差管理。 3.0 术语 3.1 公司本部员工受公司派遣到公司以外地区办理公事或临时公务 视为委派性出差; 3.2 销售大区经理及以上人员因工作性质到公司及所管辖以外地区 办理公事或临时公务视为工作性出差。 4.0 职责 4.1 公司干部、员工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报部门负责 人、人力资源部负责和分管副总批准。出差7 天(含)以上的为长期 出差,须经总经理批准。 4.2 人力资源部凭经审批的出差申请单为出差人考勤。 4.3 财务部凭经审批的出差申请单
2、为出差人办理差旅费借支和费 用报销手续。 5.0 内容 5.1 流程规范 5.1.1 出差人按“4.1”条制度审批出差申请单,送人力资源部 备案。销售大区经理以上人员出差需再复印一份送交销售管理部。 5.1.2 出差人出差期间要以工作日志的形式,详细记录工作时段、地 点、具体工作、接洽人、结果等工作内容(保密工作除外),避免流 水帐,员工返回公司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签批,交人力资 源部备案,并差旅费报销附件报销,否则公司不计考勤、不报销差旅 费。 5.1.3 出差人出差食宿自理,事后按标准报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任何理由让销售区域或业务单位支付食宿费。 5.1.4 出差人不得接受
3、销售区域、 业务单位人员的宴请、 洗浴、 美容、 健身、观光、旅游等工作以外的各种形式的接待。 5.1.5 严禁出差人向销售区域或业务单位索要和收受有价证券、 支付 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5.1.6 出差人确因工作原因需接待宴请的, 须电话请示有关领导后进 行,任何人不得变相让销售区域或业务单位支付费用。 5.2 出差人可凭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单复印件到财务部办理差旅费 借支手续。 5.3 出差人应于返回后三日内到财务部报销相关费用并还款冲账。 5.4 员工到家庭所在地的城市及周边80 公里以内出差办理业务,公 司不报销住宿费;伙食 5.5 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由业务单位招待就餐的,出差人员按每 天实际就餐次数(早餐为公司每天制度伙食补贴标准的五分之一,中 餐、 晚餐为每天伙食补贴标准的五分之二) 报销伙食补贴; 出差期间, 业务单位安排住宿的,出差人员不得报销住宿费; 5.6 出差员工要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