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程序零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程序 1.目的 保证土建专业零星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投资的土建专业零星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3.引用文件 3.1 GFP6-2施工分承包方选择控制程序 3.2 GFP6-4材料(设备)选型清单确定程序 3.3 GFP6-5材料采购过程控制程序 3.4 GFP9-9施工安全监理程序 3.5 GFP9-15预结算工作程序 3.6 GFP10-1材料(设备)检验及检验状态控制程序 3.7 GFP10-2竣工验收程序 3.8 GFP13-1不合格控制程序 3.9 GFP15-2项目移交及防护控制程序 3.1
2、0 GFI-GC-7增加工程量签证工作细则 3.11 GAP3-6印章管理程序 3.12 GFI-GC-5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细则 3.13 施工规范 3.14 质量评定标准 4.定义 4.1 零星工程:指单位工程施工合同规定范围以外零散的配套设施(工 程),根据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表(见 GFP4-5-F1)或工程部施工副经理 的书面认定确定。 4.2 零星工程负责人:经工程部施工副经理授权主要负责零星工程监理 业务的人员。 5.职责 5.1 零星工程负责人负责整个零星工程监理协调工作。 5.2 各专业监理人员负责相应的施工监理。 6.资格或培训 执行本程序不需特别的资格或培训。 7.程序 7.1
3、零星工程负责人根据部门月工作计划或周工作计划的时间的安排, 按 GFP6-2施工分承包方选择控制程序选择承包单位。 7.2 根据零星工程的造价、质量要求等实际情况,明确责权: a.当零星工程造价约在 2 万元以上时, 由零星工程负责人按 GAP3-6 印 章管理程序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见 GAP3-6-F2)并附带零星工 程施工合同(见 GFP9-10-F2),由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后,合同签订。 b.当零星工程造价约在 2 万元以内时,由零星工程负责人下达零星工 程施工委托通知单(见 GFP9-10-F3)给承包单位,明确责权范围,工程 量按图纸和实际发生为准。 7.3 材料采购、检验 零星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根据项目大小、使用部位及质量要求等实际情 况确定材料是否需选型、 由谁采购 (填写 GFP6-5-F2 工程材料采购范围 ) 、 是否须检验。材料的选型按 GFP6-4材料(设备)选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