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供应商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所选择的供应商的材料或服务能达到所需的质量要求及工期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房地产开发所需由建材供应部采购的材料、 设备和服务的供 应商。 3.引用文件 3.1 GFI-CG-3材料供应商评价细则 4.定义 无。 5.职责 5.1 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对供应商评估、认可的审批。 5.2 建材供应部经理负责对供应商评估、认可的审核及供应商定级的审 批。 5.3 材料采购主办负责对供应商的评估、监控。 5.4 采购员协助材料采购主办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调查。 5.5 建材供应部经理、材料采购主办、预决算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工 程口)、工程部施工副经理或其指定人员
2、、工程部设计副经理或其指 定人员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 6.资格和培训 执行本程序不需要特别的资格和培训。 7.程序 7.1 供应商的评价选择 7.1.1 材料采购主办和采购员根据以往工程材料使用种类进行初步调 查,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见 GFP6-3-F1),提出可 供选择的供应商一览表(见 GFP6-3-F2)。 7.1.2 材料采购主办按下列原则和方法对可供选择的供应商一览表 中的新供应商进行评价。 a.评价原则 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符合要求,能满足公司房地产开发所需 材料或服务的质量要求; 质量信誉高; 价格合理; 生产/供货能力满足要求; 服务好; 交通方便,运距短,便于联
3、络。 b.评定方法 由建材供应部材料采购主办按照 GFI-CG-3材料供应商评价 细则对供 应商的材料价格、生产/供货能力、服务、运 距及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建材供应部与工程部共同组织实地考察供应商材料使用情况, 并由工程部专业负责人或工程师对材料质量进行评估,且将评估 结果记入供应商评估表(见 GFP6-3-F4)。 对新产品或新供应商,可索取样品的材料,由采购员负责向供 应商索取样品进行验证或试用,并与工程部共同填写材料验证 /试用记录(见 GFP6-3-F3) 7.1.3 材料采购主办将评估结果记录在供应商评估表中,并报建材 供应部经理审核和主管副总经理审批确认。 7.1.4 经审批认定后的供应商由材料采购主办列入认可供应商一览 表(见 GFP6-3-F5)交建材供应部经理审核和主管副总经理审 批确认。 7.2 供应商的监控与定级 7.2.1 材料采购主办通过日常管理运作,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