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目的 通过消除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原因,将不合格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质量体系的有 效运行。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体系运行过程和项目开发建设的全过程。 3职责 3.1 工程部是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主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验证纠正和预防措施。 3.2 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4控制程序 4.1 纠正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1.1 工程部负责收集以下的有关信息,进行调查分析,确定是否采取纠正措施: a) 质量体系内审及第三方验证的不符合项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以及日常体系运行 监督检查的结果; b) 不合格品的控制情况; c) 顾客意见及处理情况; d) 实施监督和测量中发现的问
2、题; e) 各部门执行公司经营生产计划中发现的问题。 4.1.2 工程部根据上述信息,对存在的不合格(包括顾客的投诉和意见)进行评价,确 定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对象,填写“纠正措施通知单” ,下发责任部门。 4.1.3 责任部门接到“纠正措施通知单”后,应分析发生不合格的原因,针对性地制定 纠正措施,2 天内反馈工程部,由工程部批准后进行实施,重大纠正措施由管理者代表 进行审批。 4.2 预防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2.1 工程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本程序 4.1.1 条款规定的信息进行分析,找出项目 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和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潜在不合格,调查分析原因。 4.2.2 根据调查分析的结果
3、和需要进行改进的项目和目标,由工程部确定应采取预防措 施的对象,填写“预防措施通知单” ,下发责任部门。 4.2.3 责任部门接到“预防措施通知单”后,应分析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针对性地制定 预防措施,2 天内反馈工程部,由工程部批准后,组织进行预防措施的实施,重大预防 措施由管理者代表进行审批。 4.3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验证 4.3.1 各部门严格按照制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实施,消除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原 因。 4.3.2 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验证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并对实 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效果不明显或无效时,应重新进行调查分析, 采取新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3.3 当因实施纠正预防措施需要对有关的质量体系文件进行修改时,由工程部负责依 据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文件的修改。 4.4 各部门对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结果,要予以记录,执行记录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