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目的 通过对工程监理的控制,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投资、进度、质 量、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工程项目监理的控制。 3.职责 3.1 工程部组织项目部确定监理单位,协调监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2 项目部是工程部的派出机构,代表工程部实施对工程监理的监督协调等工作。 4控制程序 4.1 工程部组织项目部依据 Q/TZH-WI-04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确定监理单位,签 定“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 明确工程监理的任务,监理单位依据合同规定按时进驻施工 现场。 4.2 项目部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审查监理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填写“工程监 理审查记
2、录” : 4.2.1 审查监理规划中的以下内容是否满足工程监理的要求: a) 工程概况; b) 监理工作范围和实现的目标以及保证措施; c) 拟订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d) “三控两管一协调”的措施及内容要求; e) 提供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其它服务的承诺; f) 监理单位关于实施监理的管理规章制度; g) 监理实例。 4.2.2 审查监理实施细则中的以下内容是否满足工程监理的要求: a) 工程概况中的工程名称、建设地点、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结构类型、预计投 资总额和计划工期、质量等级、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工程结构、装饰、功能等方面特 点的简述; b) 监理工作范围和目标; c
3、) 项目监理组织形式; d)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主要包括:监理机构的组织和人员构成、总监 理师的职权范围、监理员的职责范围; e) 监理措施; f) 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措施和对工程各有关方进行协调的方法; g)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4.3 项目部根据合同对监理单位开展监理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3.1 定时检查监理单位开展监理业务的工作情况。 4.3.2 由监理单位组织,每周召开一次监理例会, 听取监理单位的一周工作总结, 布置下 周工作任务。 4.3.3 监理单位于每月 25 日前编制监理月报,由项目部审查,及时了解监理单位的工 作情况及质量目标实施情况。 4.3.4 工程竣工后,审查监理单位的工作总结,评判监理单位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 安全的控制情况。 4.4 对实施工程监理控制过程涉及的文件资料和质量记录,依据 Q/TZH-WI-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