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16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福建元洪/融侨(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之间签订的经 济合同、技术合同。 劳动合同另行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第四条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和归口管理原则,并实行承办人制度、审 核会签制度和重大合同专题会审制度。 第二章第二章 合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总经理室;公司所属职能部门
2、负责本部门 分工范围內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检查。 第六条 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 1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保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监督公司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 4建立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及例行报表; 5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6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 每件合同须由公司总经理或公司所属职能部门确定一主要承办人(以 下称为承办人) 。 承办人可以是业务人员或法律工作人员,但不得是社会临时性借、聘人员。 承办人须依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进行工作。 承办人应对自签约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3、全过程负责,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 的问题须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解决。 第三章第三章 合同的审查与签订合同的审查与签订 第八条 在合同签订前,承办人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 了解和审查: 1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內容与实际相符; 2 欲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 涉及专营许可的, 应具备相应的许可、 等级、资质证书; 3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 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 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5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 经济犯罪案件。 合同承办人应根据审查结果在请示单上注明自己的审查意见。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