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员工手册员工手册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主旨) 第 11 条:为使本公司员工服勤时有遵循之统一规范,特拟定本手册。 (适用范围) 第 12 条:本公司员工均依本手册所订事项管理,其未尽事宜依政府相关劳动法规。 (雇用形态) 第 13 条:本公司员工依雇用形态区分为下列三种: 1、 正式员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雇用之员工。 2、 试用期员工:依本规章 22 条所指试用期间之新进员工。 3、 临时员工:为因就临时性、短期性、特定性工作需求,雇用之员工。 第二章第二章 招聘制度招聘制度 第 21 条:用人申请及核准权限 1、 各单位因业务需求有用人需要时,应填写“人员补充申请表”经人事单位核
2、准后将依下 列任用权限办理招募。 (如有编制外用人需要时,需说明超编原因) 类型 单位主管 部门主管人事主管 正式员工 拟 准 核 临时员工 拟 准 核 职位出缺应以公司内部筛选或轮调为优先,其不足部分对外招募。 2、 公司依员工雇用规定办理招考、测验,合格者按另订之人事手续雇用为公司员工。 第 22 条:试用期限 1、 新进人员试用期间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主管考核合格并会同人事单位通过签订劳 动合同后始得任命为正式员工。 2、 前项试用期间列入年资。 第 23 条:报到手续 自营人员于报到当日备齐身份证、 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历证明原 2 件)和免冠一寸近照两张,至人
3、事部领取任职申请书,由部门主管签章确认再至人事部经主 管核准后方可办理就职手续。雇用员工时,应进行新进培训,明示服务规章及薪资规定。 1、 按政府规定外来人员还需在报到日办齐暂住证、就业证(复印件交人事存档) 。 2、 前勤工作人员需备市防疫站核发之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 24 条:人事异动 1、 为配合本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提供有效的人力调度,并提升人力资源之运用,特定 员工之职务或工作单位或工作地点异动之相关规定。 2、 员工初次报到任职地点为其原始任职本藉。原始任职本藉由员工自行申请,或人事单位 依具体事实予以变更。 3、 公司依业务之需要对员工之职务或工作单位或工作地点进行调整。于调离原始任职本藉 时,员工若因个人原因无法就任时,本公司应资遣方式办理。员工于接到人事异动命令 后,就在指定期间之内以书面或口头办理业务交接,并至新任单位报到。 4、 对于调离原始任职本藉以外之地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