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充协议 甲方(卖方) :向阳 乙方(买房) :刘雪根 甲乙方今就望城坡湘仪总厂生活区第如意栋202号房屋, 产权面积125.41m2, 产权证号:00269614,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1. 鉴于乙方部分购房款需要进行银行按揭, 甲方同意在满足本补充协议内容 下,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以便乙方银行按揭贷款顺利执行。 2. 甲方同意协同乙方在长沙市房产局办理房产交易电子合同, 为降低乙方费 用,电子合同交易价格按低于实际成交价签署。甲乙双方在此承诺:房屋交易实 际按 718000 元(大写:柒拾壹万捌仟元)执行。 3. 在甲乙双方完成电子交易合同后,乙方须按电子交易合同金额
2、,一次性向 监管账户支付全部款,并向甲方出具剩余购房款的欠条。甲方在收取欠条后,协 同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4. 乙方承诺:在甲方协同在 2012 年 05 月 07 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12 年 6 月 7 日前,乙方将剩余购房款支付到甲方账上,同时甲方将欠条还给乙方,并 与乙方进行交房。 5. 乙方同意并承诺:逾期乙方未将全部房款支付到甲方账上,甲方有权收回 房产证和国土证,并两证重新过户到甲方名下,乙方必须配合完成过户手续。由 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以上条款内容为原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号:0000276)的补充,为双方 真实意图的表达,若与其它合同内容有矛盾或冲突,包括长沙市房产局办理房产 交易电子合同,以本合同条约为准。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 : 乙方(买方)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时间: 时间: 丙方(中介机构) : 签章: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