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隧道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积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新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保障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本制度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为了切实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落到实处,明确各级部门、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充分发动群众,群策群力搞好
2、安全生产,组织贯彻落实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的各项管理工作。第二章 项目领导层安全职责第三条 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安全职责(一)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三)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上级的有关管理规定,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3、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八)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九)负责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完善安全管理手段,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履行职责。(十)主持项目部安委会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重大问题。(十一)审定项目部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方针,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验。第四条 安全副经理安全职责(一)协助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全面主持项目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直接领导安环保部行使安全监察
4、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二)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在项目部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工作。(三)进行生产进度协调工作的同时,督促技术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保证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确保施工正常有序。(四)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对于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五)组织、监督、审定相关部门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正常实施、有效保持和持续改进。(六)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掌握分析项目部安全生产动态,及时
5、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审查安全报表及安全总结,督促安监部定期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改进措施进行整改。(七)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八)负责组织并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财产损失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事故处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九)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协作队的生产施工管理工作。(十)督促施工部组织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五条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一)承担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监督方面的安全职责。(二)参加或主持定期召开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经常听取安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审查治理
6、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措施。(三)负责安全科研工作,推广安全科研成果。参加或主持安全技术研讨会。审定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安全技术问题。(四)负责指导岗位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取证工作。第三章 职能管理层安全职责第六条 安全环保部(一)负责承担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的安全管理。行使安全环保职责。制定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计划。将项目部的安全情况定期向项目经理和主管安全副经理报告。(二)负责监督项目部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三)负责监督施工机械、工器具、起重、登高用具及厂内机动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检验工作,监督检
7、查安全防护用具、设施的使用状况。(四)组织和参加安全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五)参加和协助上级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监督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安全事故统计报告、报表工作。(六)开展安全目标管理,分解下达安全指标。协助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与所属协作队伍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七)负责对协作队伍的安全资质审查和进场安全教育。负责新进场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八)负责组织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九)经常巡视各施工作业面。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并作好记录,当场整
8、改有困难的以书面形式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需要各部门、各协作队伍所做的安全工作,用现场工作联系单送达。(十)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者继续施工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安监部可以责令停工,并通报施工管理部。(十一)监督各协作队伍管好、用好专(兼)职安全员,并负责对安全员业绩进行考核、奖惩。负责安全员津贴的造册发放。第六条 工程管理部1、生产管理(一)工程施工部承担组织生产及施工计划实施方面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布置、检查计划时,应将安全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内容。(二)对施工中遇到影响安全的各种险情,必需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三)协调解决施工中发生的安全生产矛盾,在生产进度与安全发
9、生矛盾时,必须先服从于安全。(四)参加现场安全大检查,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会同安环保部共同督促落实。(五)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进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报告领导和通知有关部门。(六)监督施工现场重型土方机械及生产车辆的安全。(七)搞好交通协调、机械调配管理工作,确保施工交通安全。2、技术管理(一)承担工程技术管理和技术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技术措施、方案的安全可靠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中应同时配套安全技术措施。在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应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二)对施工现场中的重大、不安全因素提出处理方案和措施。(三)参加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和涉及技术方面
10、的重大事故调查,提出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技术改进措施。(四)在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推广新技术,使用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必需有安全规定和要求,并提供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五)对项目部的重要危险源和环境风险制定技术防范措施。3、测量管理(一)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测量仪器的检校工作,对测量仪器的安全使用负主要责任。(二)加强人员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意识教育,保证人员和仪器的安全及工作区域的文明清洁。(三)负责测量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落实和检查。负责测量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四)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大检查。(五)对所属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六)参加
11、安全会议,及时提供准确的测量数据。第七条 质量管理部(一)做好现场质量检查工作,杜绝因质量问题影响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二)把施工验收项目中的施工辅助设施作为一项质量验收项目进行检查验收。(三)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查、检验和试验,防止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做好检查记录。(四)参加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五)负责本部门人员安全生产日常教育工作。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 1、机电物资(一)承担机电物资采购、保管、运输、供应中的安全责任。(二)在采购劳保用品时要保证质量,积极配合安监部、综合办做好劳保用品的质量抽检工作,严禁不合格劳保用品进入施工现场。(三)会同综
12、合办、安监部对开挖机械设备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考核,严格考核、持证上岗。仓库库房管理要有防火措施,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并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四)负责机械、电气、起重、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进行检查和检验,使设备保持良好性能状态。(五)对机械设备是否带病超负荷运转,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六)负责项目部油库、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并制定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2、经营管理(一)与协作队伍签订协议时,督促其进行人身保险和安全保证金。(二)在编制计划时,按规定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三)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协作队伍进行安全资质审
13、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四)组织对安全事故的索赔工作。(五)负责在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六)参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大检查及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七)参与生产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执行对责任者的处理决定。对所属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八)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分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部门审核后,方可签约。(九)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对其进行安全资质的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外包单位严禁录用。(十)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应预留相应承包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的安全文明施工
14、的保证金,金额由经营管理部与承包商约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要等到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监部审核后予以结算。(十一)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副经理或安监部审核后,方可签约。3、办公室(一)负责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消防安全、保卫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二)负责项目部车辆的安全管理。(三)协助安监部做好“三级”安全教育,会议记录、组织安排。负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定期组织考核和验证工作。(四)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办理对事故责任者的人事行政处分事宜,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因工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五)承担项目部环保、治安、保卫
15、等综合治理安全责任。(六)负责建立健全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组织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和管理义务消防队。(七)负责消防器材的合理配置及管理工作及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负责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并与车辆使用部门和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十)负责组织火灾、爆炸、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第四章 工会安全职责第九条 工会安全监督职责(一)贯彻国家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二)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
16、、纠正和控告。(三)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四)参加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五)协助项目领导搞好项目部的安全建设。(六)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七)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疗养。(八)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九)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十)工会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职
17、工代表大会的议题。第五章 施工作业层安全职责第十条 协作队长(一)各协作队长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承担作业面的人员、设备及工程的安全负全责。(二)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才能组织施工。(三)负责对本协作队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四)认真做好本协作队的安全自查工作并配合项目部或安全环保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五)负责对协作队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六)带领本队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本厂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目标的实现。(七
18、)经常组织本厂队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教育,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操作方法以及施工安全措施的学习和训练。(八)负责对新工作面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施工条件进行检查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时处理。(九)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十)对本厂队所发生的一切生产安全、环保事故负责;并协助上级调查处理;负责组织职工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十一)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并主持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上报有关
19、部门。(十二)负责制定、落实本厂队相关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按时提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备案。(十三)准时参加安全会议,及时反馈厂队当前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状况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第十一条 分管副职(一)对本协作队所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本厂(队)安全目标的实现。(三)领导支持本单位安全员的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检查班组、机组安全工作,指导安全生产,对违章行为要给予严肃查处。(四)负责组织新进工作面的安全检查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隐
20、患及时处理。(五)参加或主持本单位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六)落实“班前五分钟安全会”日常安全意识教育制度。第十二条 工程技术人员(一)对所分管项目的安全、环保技术工作负直接责任。(二)协助领导抓好岗位技术培训和现场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工作。(三)积极组织或参与技术革新,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创造条件。(四)参与本单位的技术签定和原因分析,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五)保证施工技术措施依据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执行。(六)负责编写施工技术方案的专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措施。(七)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工
21、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八)负责组织本工程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九)参加本工地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十)参加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第十三条 工程管理人员(一)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对分管施工项目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负责。(二)严格按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组织生产。(三)在安排生产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不违章指挥,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四)发现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事故调查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协助事故调查人员进行事故分析
22、,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第十四条 班组长(一)组织班组人员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组织抓好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日”活动和“三工”活动及危险源辩识等活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可能存在的隐患要讲清楚、说明白,并采取有效的消除隐患措施,同时将活动情况及工人反映的安全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纠正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四)负责具体教育和指导新上岗工人进行规范作业,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立即制止并纠正,并负责对新上岗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五)负责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按照工作的技术熟练程度及身
23、体状况分配工作,交待具体安全操作方法,并指导其工作。(六)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情况,每天班前5分钟安全会,对本班人员详细交待作业的安全、环境注意事项,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七)监督本班组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格交接班制度,并做好记录。(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宣传教育,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讲解工作性质,介绍设备性能,告知正确的操作方法,给予现场指导,搞好“传、帮、带”。(九)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十)有权拒绝上级下达的违反安全规定、有害员工健康的生产指令。(十一)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
24、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十二)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十三)对本班组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按规定立即报告。(十四)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五条 作业工人(一)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并遵守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项目部有关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纪律,不违章作业。(二)进入施工作业面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做到安全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三)
25、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四)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在施工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五)特殊工种人员有权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制止一切违章操作,不听劝阻的向上级领导汇报。(六)不操作自己不熟悉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七)施工中发现安全问题或发现险情,应妥善处理或及时向上级(值班长或队长)报告。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
26、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八)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九)爱护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保护施工环境卫生。(十)负责对本人所使用的防护用品、用具、机械设备检查,维修保养,保证其安全使用。(十一)帮助新工人解析安全操作方法,做好安全生产的相互监督工作。发现有违章、违规和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并纠正。(十二)服从安全员的指令,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第六章 安全环保人员安全职责第十六条 专职安全员(一)监督、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二)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
27、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三)参加本工程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四)参加本工程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单位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五)协助单位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六)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七)负责本工程施工机械(
28、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八)负责本工程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九)督促并协助工地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十)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十一)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十二)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十三)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十四)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十五)协助参加各类伤亡事故、设备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十七条 兼职安全员(一)协助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健康安全与环境工作规程
29、、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二)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三)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四)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五)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六)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资料。(七)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第七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责任制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项目部所属各部门、施工作业厂队应依据本责任制,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分级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十条 本责任制在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若与上级新规定相抵触时,则以上级新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 本责任制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工程结束时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