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吴忠市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专项规划(20262035 年)文本 2025 年 12 月 I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 第一条 规划范围.1 第二条 规划期限.1 第三条 规划原则.1 第四条 规划目标.2 第二章第二章 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3 第五条 规划研究区生态空间格局构建.3 第六条 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3 第七条 排水分区划定.4 第三章第三章 源头减排源头减排.7 第八条 建筑与小区.7 第九条 市政道路.8 第十条 公园绿地和广场.9 第四章第四章 过程控制过程控制.10 第十一条 合理选取排水体制.10 第十二条
2、提升排水系统能力.10 第十三条 畅通城市排涝通道.10 第十四条 构建超标雨水行泄通道.10 第五章第五章 系统治理系统治理.11 第十五条 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11 第十六条 强化雨水资源利用.11 第十七条 优化再生水循环利用系统.11 II 第十八条 强化智慧管控.11 第十九条 加强应急管理.12 第六章第六章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海绵城市建设管控.13 第二十条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13 第二十一条 可透水地面率.14 第二十二条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以 SS 计).15 第七章第七章 近期建设重点近期建设重点.17 第二十三条 近期重点建设片区.17 第二十四条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17
3、第八章第八章 保障措施保障措施.18 第二十五条 组织保障.18 第二十六条 制度保障.18 第二十七条 资金保障.18 第二十八条 技术保障.18 附件附件.19 附表 1 规划指标表.19 附图.20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吴忠市利通区城区,北至规划八号路,东至规划 344 国道,南至规划子仪路、古青高速,西至立德大道,西北至滨河大道,总面积 88.81平方公里。研究范围为吴忠市域,即吴忠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 2.13 万平方公里。第二条第二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规划编制期限为 2026-2035 年,其中:近期 2026-2030 年;远
4、期 2031-2035 年。第三条第三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生态为本,绿色发展。落实海绵城市开发建设要求,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统筹推进经济生态化与生态经济化,着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含量”。多措并举,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因地制宜。在分析吴忠市自然地理情况、降雨规律、水文地质特点等本底条件的基础上,以吴忠市“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指标,科学统筹目标和指标的分解,合理布局各类型海绵设施和海绵项目,稳步推进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全域谋划,系统施策。
5、全域谋划,系统施策。从全市范围统筹考虑海绵城市建设,综合运用 2“蓄、滞、渗、净、用、排”等多种措施,系统解决城市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等问题,构建完整的海绵城市建设体系。部门协同,制度管控。部门协同,制度管控。强化政府统筹、多专业融合、各部门分工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构建规划建设管控制度、投融资机制、绩效考核与奖励机制、产业发展机制等,推动海绵城市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保障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长效推进。第四条第四条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综合采取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缓解城市内涝、地表径流污
6、染等问题,推动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综合提升,雨水资源高效利用,合流制溢流污染有效控制,全面建成西北半干旱地区的海绵城市典范。3 第二章第二章 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 第五条第五条 规划研究区生态空间格局构建规划研究区生态空间格局构建 保护重要生态屏障、廊道和网络,形成“一河两山、两廊三心”的市域海绵生态保护格局,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一河一河:黄河生态廊道,维持生命水量,降解污染,提供生物迁徙通道。加强入河干沟水质管控,强化滩区生态修复。两山两山:贺兰山防沙治沙生态屏障,遏止腾格里沙漠东移,重点为推进沟道防洪治理;哈巴湖-罗山防沙治沙和水源涵养生态保育屏障,阻挡毛乌素沙漠南侵
7、西扩和腾格里沙漠东移,重点聚焦天然林保护和荒漠植被自然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两廊两廊:清水河生态廊道和苦水河生态廊道,强化城镇、产业园区、养殖园区污水排放管控,保障入黄水体水质。三心三心: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青铜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第六条第六条 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 将中心城区划分为 6 个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分别为水生态功能修复涵养区、老城区溢流污染控制区、工业产业径流污染控制区、宜居型海绵城市建设区、北部海绵生态缓冲区、新城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区。水生态功能修复涵养区水生态功能修复涵养区位于吴忠市中心城区的西部,片区涝水主要排入
8、清宁河,汛期超标涝水向北排水怡养园湿地。该片区靠近黄河,应当作为水生态提升,水环境改善,水资源涵养的重点区域。老城区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区老城区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区地处吴忠中心城区核心地带,建设重点为结合棚户区、道路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控制合流制溢流污染,适当提高 4 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率和雨水调蓄设施容积,以增加雨水入渗和利用能力。工业产业径流污染控制区工业产业径流污染控制区地处吴忠中心城区西南侧,建设重点为径流污染控制,主要通过植物滞留带、渗透塘等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布置,控制工业用地地表径流污染,实现周边水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改善片区内河流的生态环境。宜居型海绵城市建设区宜居型海绵城市建设
9、区位于吴忠市中心城区南部,在海绵城市建设时应优先考虑使用原有绿地、河湖水系、自然坑塘、废弃土地等用地,借助已有用地和设施,结合城市景观进行规划设计,以自然为主,人工设施为辅,必要时新增低影响开发设施用地和生态用地。北部海绵生态缓冲区北部海绵生态缓冲区位于城市建设区向周边农田过渡的缓冲地带,具有较大的海绵建设提升空间,结合新建区域的低影响开发,达到减少雨水径流量、净化雨水、美化环境的目标,形成以居住、商业服务、休闲康体为主的生态宜居新城。新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区新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区位于城市东片区,片区内现状河流主要有清水沟。应与项目建设同步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提高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率,达
10、到综合径流系数与开发前相比无明显变化的目标,树立城市风貌的新地标。第七条第七条 排水分区划定排水分区划定 依据水文特征初步划分 4 个流域分区,据现状河流、道路、管网等情况,进行复核后将 4 个流域分区细分得到 10 个一级分区。结合一级分区、雨水管网、道路高程进行综合分析,最终得到 32 个二级分区。5 表表 2-1 排水分区面积以及河流情况排水分区面积以及河流情况 序号序号 流域分区流域分区 一级排水分区一级排水分区 二级排水分区二级排水分区 面积(面积(km2)排水出路排水出路 1 清水沟流域 清水沟排水分区 1 QSG-1 3.42 清水沟 2 QSG-2 5.05 3 QSG-3 5
11、.56 4 清水沟排水分区 2 QSG-4 2.34 5 QSG-5 3.00 6 QSG-6 2.94 7 QSG-7 2.73 8 QSG-8 2.17 9 清水沟排水分区 3 QSG-9 1.71 10 QSG-10 2.84 11 QSG-11 1.20 12 老城区排水分区 LCQ-1 3.18 合流制区域 13 LCQ-2 0.54 14 清宁河流域 清宁河排水分区 1 QNH-1 2.56 清宁河 15 QNH-2 1.96 16 QNH-3 3.87 17 QNH-4 4.08 18 清宁河排水分区 2 QNH-5 1.53 19 QNH-6 2.29 20 QNH-7 2.1
12、4 21 南环水系 流域 南环水系排水分区 1 NSX-1 1.18 南环水系 22 NSX-2 1.72 23 NSX-3 1.02 24 NSX-4 0.73 25 NSX-5 1.68 26 NSX-6 2.17 6 序号序号 流域分区流域分区 一级排水分区一级排水分区 二级排水分区二级排水分区 面积(面积(km2)排水出路排水出路 27 南环水系排水分区 2 NSX-7 2.37 28 NSX-8 1.16 29 NSX-9 2.38 30 南干沟流域 南干沟排水分区 1 NGG-1 8.48 南干沟 31 NGG-2 2.97 32 南干沟排水分区 2 NGG-3 7.85 合计 8
13、8.81 7 第三章第三章 源头减排源头减排 第八条第八条 建筑与小区建筑与小区 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应以内涝防治、面源污染控制为主,有条件的小区可兼顾雨水资源收集利用。新建小区主要考虑考虑屋面与道路雨水是否统筹收集、小区内部绿地建设形式等因素,合理确定径流组织模式。已建小区主要考虑地块及片区亟待解决的雨水相关的问题和建筑雨落管断接情况、绿地大小、位置、高度、植被类型和长势、道路坡向等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径流组织模式。模式一:道路屋面雨水分开组织模式一:道路屋面雨水分开组织。一般为新建小区,小区内部绿地存在微地形等景观设计,道路为非机动车车道,屋面雨水与道路雨水需要分别组织。小区内部屋面
14、雨水通过雨落管断接方式、道路雨水通过坡向自然导流的方式将雨水就近导入下沉绿地、雨水花园、植草等海绵设施滞蓄净化,多余雨水溢流进入雨水管网。模式二:道路屋面雨水统筹组织模式二:道路屋面雨水统筹组织。小区内部存在机动车道,绿地为大面积下沉绿地。小区内部屋面雨水通过雨落管断接方式、道路雨水通过人行道导流口等方式将雨水就近导入下沉绿地、雨水花园、植草等海绵设施滞蓄净化,多余雨水溢流进入雨水管网。模式三:屋面雨水消纳为核心模式三:屋面雨水消纳为核心的的改造提升改造提升。一般为改造类老旧小区,道路绿地面积较大,但收集路面雨水难度较大的小区。因地制宜采用雨落管断接等形式收集屋面雨水,并结合小区绿化建设下沉绿
15、地、雨水花园、植草等海绵设施,多余雨水溢流进入排水管网。模式四:近零排放的雨水自然消纳模式四:近零排放的雨水自然消纳。小区绿地面积足够大,绿地下沉条件较好或易于改造,在满足内涝防治标准条件下,可不设置雨水管网,充分 8 利用绿地及相关海绵设施消纳屋面及道路雨水,实现标准内降雨的“近零排放”。模式五:老城区问题导向模式。模式五:老城区问题导向模式。一般为位于老城区的老旧小区,绿化面积较小,且硬化面积相对较大,且一般管网为合流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见缝插针推进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等海绵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集中绿地设置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设施。第九条第九条 市政道路市政道路 新建城市道路与广场
16、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宜优先利用附属绿地收集消纳雨水。道路横断面设计应充分考虑路面与道路绿化带及周边绿地的竖向关系,便于路面径流雨水汇入海绵城市设施,在海绵设施入口应布设消能设施和截污设施。已建道路改造主要考虑现状断面高程、绿化情况、道路横坡等因素,可应用以下四种模式。模式一:附属林地自然消纳模式一:附属林地自然消纳。道路附属林地较宽,下沉深度较大,满足内涝治理标准雨水存蓄能力,且景观要求较低。改造中设置人行道导流口、绿篱下暗沟、植草沟及消能设施等措施,将路面雨水疏导至林地内自然低洼区域自然蓄蓄下渗,不设置溢流设施。模式二:附属绿模式二:附属绿地地多级消纳多级消纳。道路附属林地较宽,下沉深度
17、较大,满足内涝治理标准雨水存蓄能力,且景观要求较高。改造设置人行道导流口及消能设施等措施,将路面雨水疏导至绿地内前端的雨水花园、下沉式等海绵设施,多余雨水溢流至后侧绿地,不设施溢流设施。模式三模式三:海绵设施强化消纳:海绵设施强化消纳。道路绿地相对较窄,且景观要求较高。改造中设置人行道导流口、植草沟及消能设施等措施,将路面雨水疏导至绿地内,通过局部强化提升海绵设施消纳能力,达到控制率要求,多余雨水溢流 9 至排水管网。模式四:道路中间侧分带绿地消纳模式四:道路中间侧分带绿地消纳。绿地较窄,且道路横坡朝向中间绿化带。将现状中间侧分绿化带改造为下沉式绿地,间隔 1015 米设置开口道牙,并将现状雨
18、水口改造为溢流式雨水口。第十条第十条 公园绿地和广场公园绿地和广场 公园绿地和广场海绵化建设需重点考虑消纳自身及周边区域径流雨水,通过有组织的汇流、转输以及截污等预处理,将汇水引入绿地内雨水渗滞、储存、调节,并衔接区域内的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充分利用绿地广场空间,为片区甚至整个城区排水防涝系统提供调蓄空间,提高区域内涝防治能力。10 第四章第四章 过程控制过程控制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合理选取排水体制合理选取排水体制 根据吴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城镇新建地区严格实行分流制建设,旧区难以改造地区近期采用截流式合流制,远期逐步实现雨污分流”的要求,结合吴
19、忠近年雨污分流工作实际,综合考虑地形坡度、改造难度、管网埋深等因素,规划保留老城区排水分区为合流制片区,其余排水分区采用雨污分流体制。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提升排水系统能力提升排水系统能力 在现状雨污合流制区域,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改造,进行雨污分流制管网建设和改造,缓解现状合流制溢流污染问题,提升城区排水干管排除能力,新改建管网满足 2-3 年一遇标准。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畅通城市排涝通道畅通城市排涝通道 强化由南干沟、清宁河、乃光湖、南环水系、清水沟形成的“三纵一横”排涝格局,其中清水沟为中心城区主要排涝通道,清宁河与南干沟为主要骨干排涝渠道,南环水系为横向连通河道。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构建
20、超标雨水行泄通道构建超标雨水行泄通道 顺应城市地形竖向特征,利用道路沿线带状绿地,通过竖向控制、海绵设施建设、带状调蓄空构建等措施,建设超标雨水行泄通道,确保极端降雨下超标雨水通过地表就近进入排涝通道,提升应急排水能力,保障地块超标降雨时期排涝安全。11 第五章第五章 系统治理系统治理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 以平衡流量、防污染、防内涝为目标协同进行水环境治理,统筹考虑近期与远期、治标与治本、生态与安全、景观与功能等多重关系,通过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雨污分流改造、末端调蓄设施建设以及快速净化设施建设等措施,形成“源头+过程+末端调蓄”雨水径流控制模式,多措并举系
21、统削减城市溢流污染物,修复和提升河道水质。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强化雨水资源强化雨水资源利利用用 通过构建“渗、滞、蓄、净、用”的立体化系统,推进雨水资源化利用。一方面,利用调蓄池收集雨水,预处理后用于绿地灌溉与河道补水;另一方面,将建筑屋顶、道路广场等硬化地表雨水科学导流,优先引入绿地与水系进行蓄渗回补,转化为生态用水,有效补充绿化灌溉与河湖生态基流。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优化优化再生水循环利用系统再生水循环利用系统 从扩大供水能力、优化输配系统、推进多元利用和管理体系建设四个方面,系统完善再生水循环利用系统,规划再生水利用率稳定在 65%以上,并稳步上升。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强化智慧管控强化智慧管控
22、 系统推进涉水技术平台的数据整合与功能协同,整合监测感知、模型模拟、调度管理与综合服务等功能,构建智慧海绵信息化管控平台,实现对海绵设施、排水防涝、水资源利用与水环境质量的全程智慧化监管,为城市水系统精细化治理提供核心支撑,全面提升城市水系统智慧化管理水平。12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加强应急管理加强应急管理 严格落实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从指挥体系、预警响应、物资保障、队伍建设和灾后恢复等多方面系统加强能力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应急救援体系,有效应对极端天气事件与突发性洪涝风险,提升吴忠市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13 第六章第六章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海绵城市建设管控 第
23、二十条第二十条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根据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要求,并综合考虑吴忠市中心城区的自然本底和水系统的需求,确定吴忠市中心城区综合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 85%,对应设计降雨量 14.5mm。表表 6-1 中心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管控指标表中心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管控指标表 序号序号 二级排水分区二级排水分区 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一级排水分区一级排水分区 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综合系数综合系数 1 QSG-1 90%清水沟 1 85%85.66%2 QSG-2 90%3 QSG-3 85%4 QSG-4 90%清水沟 2 90
24、%5 QSG-5 90%6 QSG-6 90%7 QSG-7 90%8 QSG-8 90%9 QSG-9 90%清水沟 3 85%10 QSG-10 80%11 QSG-11 85%12 QNH-1 90%清宁河 1 90%13 QNH-2 85%14 QNH-3 90%15 QNH-4 90%16 QNH-5 90%清宁河 2 85%17 QNH-6 85%18 QNH-7 80%19 NSH-1 90%南环水系 1 85%20 NSH-2 85%21 NSH-3 90%22 NSH-4 85%23 NSH-5 85%14 序号序号 二级排水分区二级排水分区 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年径流总
25、量控制率 一级排水分区一级排水分区 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综合系数综合系数 24 NSH-6 85%25 NSH-7 90%南环水系 2 90%26 NSH-8 90%27 NSH-9 90%28 NGG-1 80%南干沟 1 80%29 NGG-2 80%30 NGG-3 80%南干沟 2 80%31 LCQ-1 75%老城区 75%32 LCQ-2 75%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可透水地面率可透水地面率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加下沉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等软性透水地面,结合中心城区未来发展情况,规划期内吴忠市建成区可透水面积达 50%以上。表表 6-2
26、 可透水地面率可透水地面率管控指标表管控指标表 序号序号 二级排水分区二级排水分区 目标可透水地面率目标可透水地面率 一级排水分区一级排水分区 目标可透水地面率目标可透水地面率 综合系数综合系数 1 QSG-1 65%清水沟 1 55%50.06%2 QSG-2 55%3 QSG-3 50%4 QSG-4 60%清水沟 2 60%5 QSG-5 60%6 QSG-6 60%7 QSG-7 60%8 QSG-8 60%9 QSG-9 70%清水沟 3 50%10 QSG-10 30%11 QSG-11 55%12 QNH-1 65%清宁河 1 55%13 QNH-2 55%14 QNH-3 60
27、%15 序号序号 二级排水分区二级排水分区 目标可透水地面率目标可透水地面率 一级排水分区一级排水分区 目标可透水地面率目标可透水地面率 综合系数综合系数 15 QNH-4 55%16 QNH-5 60%清宁河 2 50%17 QNH-6 55%18 QNH-7 40%19 NSH-1 55%南环水系 1 50%20 NSH-2 45%21 NSH-3 70%22 NSH-4 50%23 NSH-5 40%24 NSH-6 50%25 NSH-7 60%南环水系 2 60%26 NSH-8 65%27 NSH-9 65%28 NGG-1 40%南干沟 1 40%29 NGG-2 35%30 N
28、GG-3 30%南干沟 2 40%31 LCQ-1 30%老城区 30%32 LCQ-2 30%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以(以 SS 计)计)结合中心城区新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以及水环境质量要求,规划中心城区平均 SS 控制率达到 60%以上。表表 6-3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以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以 SS 计)管控指标表计)管控指标表 序号序号 二级排水分区二级排水分区 目标目标 SS 控制率控制率 一级排水分区一级排水分区 目标目标 SS 控制率控制率 综合系数综合系数 1 QSG-1 70%清水沟 1 65%60.95%2 QSG-2 70%3 QSG-3 60
29、%4 QSG-4 65%清水沟 2 65%5 QSG-5 65%6 QSG-6 70%7 QSG-7 70%16 序号序号 二级排水分区二级排水分区 目标目标 SS 控制率控制率 一级排水分区一级排水分区 目标目标 SS 控制率控制率 综合系数综合系数 8 QSG-8 65%9 QSG-9 65%清水沟 3 60%10 QSG-10 50%11 QSG-11 60%12 QNH-1 70%清宁河 1 65%13 QNH-2 60%14 QNH-3 70%15 QNH-4 65%16 QNH-5 65%清宁河 2 60%17 QNH-6 60%18 QNH-7 50%19 NSH-1 60%南环
30、水系 1 60%20 NSH-2 60%21 NSH-3 70%22 NSH-4 60%23 NSH-5 55%24 NSH-6 60%25 NSH-7 70%南环水系 2 70%26 NSH-8 70%27 NSH-9 70%28 NGG-1 55%南干沟 1 55%29 NGG-2 50%30 NGG-3 50%南干沟 2 50%31 LCQ-1 45%老城区 45%32 LCQ-2 45%17 第七章第七章 近期建设重点近期建设重点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近期重点建设片区近期重点建设片区 常态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至 2030 年规划 27 个二级排水分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总面积为
31、 70.92km2,占中心城区面积达到 80%;远期满足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推进防洪达标、排涝提升、天然水域提升、雨水资源化利用、提质增效等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城市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相关能力。近期累计谋划项目 23 个,海绵城市相关总投资 8.0 亿元。18 第八章第八章 保障措施保障措施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组织保障组织保障 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协调职能。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完善日常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吴忠市“厂-网-河(湖)”一体化运营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工作,以考核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协调联动推进机
32、制高效运行。实施常态化巡查机制,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工程质量巡查监管范围,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进行日常巡查,对巡查不合格的项目就地要求整改。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制度保障制度保障 完善法规支撑,全力推进立法,制定 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强化项目管控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吴忠市实际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完善运维管理体制,分类别确定运行维护责任主体。加强绩效考核,落实按效付费,建立健全低影响开发和雨水调蓄利用建设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资金保障资金保障 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大同区域、同类型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以规划统筹带动相关资金在使用层面的整合。完善合作共赢机制,鼓励社会主体投
33、入海绵城市建设。强化海绵设施运维资金保障,探索尝试运行维护费用多种途径筹措机制,尝试采用自身收益维持设施运维费用。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技术保障技术保障 针对吴忠市本地特色的海绵城市基础研究和适用技术需要深入分析和提炼,选用适用技术,并对已有的技术进行推广应用。19 附件附件 附表附表 1 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 序号序号 指标指标 近期目标近期目标(2030 年年)远期目标远期目标(2035 年年)1 内涝防治标准 30 年一遇 30 年一遇 2 内涝积水区段消除比例 100%动态消除 100%动态消除 3 城市防洪标准 黄河干流城区段 50 年一遇 黄河干流城区段 50 年一遇 4 雨水资源
34、化利用量 100 万 m 100 万 m 5 再生水利用率 65%稳定在 65%以上,稳步上升,达到自治区目标要求 6 天然水域面积比例 4.54%4.54%7 可透水地面率 50%50%8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90%90%9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 需氧量平均浓度 维持在 190mg/L 以上 200mg/L 10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100%100%11 合流制溢流控制降雨量 降雨量20mm 不发生溢流 降雨量24mm 不发生溢流 12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5%(建成区 80%面积达标)85%13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以 SS 计)60%(建成区 80%面积达标)60%14 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率 80%满足国家、自治区 相关要求 20 附图附图 1、一、二级雨水排水分区划分图 2、年径流总量控制分布图 3、年径流污染控制率分布图(以 SS 计)4、中心城区排水除险系统图 5、近、远期重点建设片区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