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文本图集(公示稿)(68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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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 文本图集(公示稿)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 文本图集(公示稿)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4 年 07 月 文本文本 2 11 3 目目 录录 .1 .1 .1 .1 .1 .1 .1 .2 .2 .2 .3 .3 .3 .3 .3 .3 .3 .4 .4 .4 .4 .4 .4 .5 .5 .5 .5 .5 .5 .6 .6 .6 .6 .6 .6 .6 .6 4 .6 .7 1 1 2 3 1 12008 22017 32017 42008 52015 62004 7131 8 2022302 2 1 2 3GBT50357-2018 2 420212、.10 6DBJ/T 15-251-2023202411 7DBJ/T15-258-2023202411 3 12021-2035 22021-2035 3 42021-2035 52021-2035 62021-2035 72021-2035 82021-2035 4 120166 2202034 320212 4 202141 5202136 8 15 3 1 2 3 1 2 3 1 2 3 4 1 2 3 1 4 2 3 4 5 5-1 6 1 2 3()4 5 1 2 7 8 ZH-04-0001 66 66 50-90 ZH-04-0002 89 1201 50-90 ZH-04-03、003 60()50-90 ZH-04-0004 44 42 50-90 ZH-04-0005 66 50-90 ZH-04-0006 56 50-90 ZH-04-0007 25 25 1644-1912 ZH-04-0008 2431 24 31 1644-1912 ZH-04-0009 16 16 1644-1912 ZH-04-0010 1 1 1644-1912 ZH-04-0011 10 10 1644-1912 ZH-04-0012 58 8 1644-1912 ZH-04-0013 15 15 1644-1912 ZH-04-0014 17 17 1644-1912 ZH-044、-0015(LS10)1644-1912 9 ZH-04-0016 267 267 1644-1912 ZH-04-0017 427 427 1644-1912 ZH-04-0018 1644-1912 ZH-04-0019 87 87 1644-1912 ZH-04-0020 14 14 1644-1912 ZH-04-0021 90 90 1644-1912 ZH-04-0022 21 21 1912-1949 ZH-04-0023 80 1980 图集图集目 录一、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21、香洲埠历史文化街区.2ZH-04-0001 朝阳路 66 号骑楼ZH-04-0002 朝阳路 5、89 号民居ZH-04-0003 农业银行ZH-04-0004 香埠路 44 号石屋ZH-04-0005 香洲埠渔民招待所2、石花西路.12ZH-04-0006 亚洲仿真控制系统工程(珠海)有限公司办公楼3、会同历史文化街区.14ZH-04-0007 会同村六巷 25 号民居ZH-04-0008 会同村六巷 24 号、五巷 31 号民居ZH-04-0009 会同村四巷 16 号民居ZH-04-0010 会同村三巷 1 号民居ZH-04-0011 会同村四巷 10 号民居ZH-04-0012 会同村七巷 5 号、八巷 8 号民居ZH-04-0013 会同村八巷 15 号民居ZH-04-0014 6、会同村六巷 17 号民居4、淇澳历史文化街区.30ZH-04-0015 淇澳村白石街民居(自编号 LS10)ZH-04-0016 淇澳村白石街 267 号民居ZH-04-0017 淇澳村白石街 427 号对面民居ZH-04-0018 淇澳村井ZH-04-0019 淇澳村马头巷 87 号民居ZH-04-0020 淇澳村白石街 14 号民居ZH-04-0021 淇澳村白石街 90 号民居5、斗门旧街历史文化街区.44ZH-04-0022 民主街 21 号骑楼ZH-04-0023 黄杨影剧院二、历史建筑保护图则修正.48ZH-02-0037 唐家太和社ZH-03-0039 翠微“里”门坊建筑群第四批7、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2一类 二类朝阳路 66 号骑楼ZH-04-0001香洲区朝阳路 66 号位于香洲埠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297 50-90 年代751 中西结合式朝阳路 66 号骑楼位于珠海市香洲埠历史文化街区,高三层,双坡顶,采用中西结合式风格,主立面装饰有拱券式窗楣及宝瓶栏杆。该处建筑始建于 1968 年,为典型近代商住建筑。朝阳路在香洲开埠时期形成基本走向与格局,并保留至今。该处建筑为 60 8、年代建造于朝阳路,其功能与形式仍保留着建造时的骑楼风格。目前该建筑作为“六艺堂香埠传习所”对外开放,平时举办研学活动,主要包括咏春拳、香文化、书法、美术等教学和交流。356,建筑本体范围及庭院部分1、严格保护现存的主要历史信息与现存的原物质载体。选择重点有依据地恢复被改动的部分。允许在次要部位添加基础设施。2、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城市道路、景观道路视线可及的外立面,不得改变其色彩和立面材质,不得采用与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相符的建筑元素。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与布局,不得改变承重墙、主要隔墙位置和层高,不得拆除或加设隔墙和隔层。确需在次要空间增加隔墙的,必须遵循可9、逆性和可识别性原则。为改善使用功能和住户生活质量,允许在次要位置增设门窗。不得改变内部重要装饰风格,不得改变或损毁保存较好的原装饰物。4、不得改变主要空间结构。对结构的加固不得影响结构的外观,包括面层材料、可见结构(如墙、柱、外露屋架)的尺寸。外露结构仅限于排危需要,且必须遵循可逆性原则。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历史建筑目前作为零售商业、教育培训使用,建议延续现有功能,鼓励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传承、中华老字号经营等特色功能。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ZH-03-004510、ZH-03-0045ZH-03-0046ZH-04-00021ZH-03-0046ZH-04-00021朝阳路 76 号石屋 朝阳路 107 号石屋 朝阳路 89 号民居 陈如记苏杭铺朝阳路 66 号骑楼朝阳路 89 号民居朝阳路 107 号石屋 朝阳路 76 号石屋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3朝阳路 66 号骑楼ZH-04-0001坡屋面(1)西式栏杆(5)西式拱券窗(9)东南立面(2)石柱(6)窗户(10)东北立面(3)骑楼柱11、(7)梁架结构(4)阳台(8)12334489107665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4一类 二类朝阳路 89 号民居ZH-04-0002香洲区凤凰北路与朝阳路交界处朝阳路 89 号位于香洲埠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284 50-90 年代568 岭南传统式朝阳路89 号民居位于珠海市香洲埠历史文化街区,建筑高两层,双坡顶,风格为岭南传统式,装饰有拱券式窗楣,白墙灰瓦,是研究香洲埠历史和珠海近现代商贸发展历程的重要实物遗存。该建筑邻毗珠海市文物保护单位12、“陈如记苏杭铺”,具有凝聚城市情感,连接群众情感的重要意义。284,建筑本体范围1、清除无价值的改动部分,恢复立面原貌,兼顾适度利用进行改造。2、除非历史原貌不可辨识且现状保存不佳,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立面的改动不得导致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可辨识。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和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空间结构。4、不得改变主要结构,增设外露结构必须遵循可识别性。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历史建筑目前作为商住使用,建议延续现有功能,鼓励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传承、中华老字13、号经营等特色功能。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ZH-03-0045ZH-03-0045ZH-03-0046ZH-04-0001ZH-03-0046ZH-04-0001朝阳路 76 号石屋 朝阳路 107 号石屋 朝阳路 66 号骑楼 朝阳路 66 号骑楼朝阳路 89 号民居朝阳路 107 号石屋 陈如记苏杭铺11陈如记苏杭铺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5朝阳路 89 号民居ZH-04-0002坡屋面(1)拱形窗楣(14、5)东北立面(2)东北立面(3)东南立面(4)12345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6一类 二类农业银行ZH-04-0003香洲区先烈路 60 号(珠海香洲百货后)位于香洲埠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外,建设控制地带内223 50-90 年代669 早期现代式农业银行位于珠海市香洲埠历史文化街区,坐落在香埠路与先烈路的交汇处,标志性强。建筑高三层,采用轴线对称、比例和谐、主次分明的设计语汇。为充分利用转角空间,建筑采用圆弧造型,并以转角中心线为轴布置建筑平15、面,一楼采用弧形悬挑屋面,表达了建筑流畅柔和、亲切宜人的建筑语言。建筑立面采用分段式处理,并装饰竖向分隔线条,给人以明显的层次秩序感,是研究香洲埠历史和珠海近现代商贸发展历程的重要实物遗存。283,建筑本体范围及屋檐部分1、清除无价值的改动部分,恢复立面原貌,兼顾适度利用进行改造。2、除非历史原貌不可辨识且现状保存不佳,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立面的改动不得导致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可辨识。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和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空间结构。4、不得改变主要结构,增设外露结构必须遵循可识别性。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16、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历史建筑目前为农业银行使用,建议延续现有功能。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农业银行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7农业银行ZH-04-0003沿街立面(1)东南立面(2)东南立面(3)主入口(4)东北立面(5)弧形雨棚(9)装饰线条、窗户(6)装饰线条、窗户(7)平屋面(8)1233488997665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17、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8一类 二类香埠路 44 号石屋ZH-04-0004香洲区香埠路 42 号位于香洲埠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441 50-90 年代556 早期现代式建筑风貌古朴,主要建造材料为毛石块,与海岛渔民特色民居形制基本一致,其特点是抵御台风能力强,隔热保温性出色。该建筑是香洲埠历史文化街区内早期建造的 3 处石头房屋之一,有突出的渔民文化特色,是粤港澳大湾区渔民生活史变迁的重要历史遗存,充分体现了工匠的建造智慧,也是本地群众的集体记忆。457,建筑本体范围及屋檐部分1、清除无价值的改动部分,恢复立面原貌,18、兼顾适度利用进行改造。2、除非历史原貌不可辨识且现状保存不佳,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立面的改动不得导致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可辨识。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和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空间结构。4、不得改变主要结构,增设外露结构必须遵循可识别性。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历史建筑目前作为商住使用,建议延续现有功能,鼓励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传承、中华老字号经营等特色功能。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ZH-01-01ZH-03-0048ZH-04-000519、ZH-04-0005ZH-03-0048ZH-01-01龙舟亭 新两合渔栏旧址 香洲埠渔民招待所香埠路 44 号石屋香洲埠渔民招待所龙舟亭新两合渔栏旧址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9香埠路 44 号石屋ZH-04-0004东南立面(1)窗户(5)东北立面(2)毛石块(3)镂花栏杆(4)12453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20、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10一类 二类香洲埠渔民招待所ZH-04-0005香洲区香埠路 48-70 号位于香洲埠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388 50-90 年代1164 早期现代式香洲埠渔民招待所位于珠海市香洲埠历史文化街区,高三层,整体造型简洁大方。建筑立面采用流畅的横向分隔线条,屋面饰以镂空栏杆,在当时属于别具特色的建筑造型。20 世纪末,随着社会进步,广东省政府加大力度安置疍民,鼓励他们上岸居住,使珠江口的疍家民系融入到了时代发展的大潮中,“居无定所”的时代宣告终结。“香洲埠渔民招待所”是 60-80 年代专门接待港澳流动渔民暂住的处所,承载着这一段重要的历史。526,建筑本体范21、围及屋檐部分优先延续其原有商住功能,鼓励引入众创空间、商务办公、文化创意、科技孵化等特色功能。1、清除无价值的改动部分,恢复立面原貌,兼顾适度利用进行改造。2、除非历史原貌不可辨识且现状保存不佳,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立面的改动不得导致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可辨识。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和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空间结构。4、不得改变主要结构,增设外露结构必须遵循可识别性。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ZH-01-01ZH-03-0048Z22、H-04-0004ZH-04-0004ZH-03-0048ZH-01-01龙舟亭 新两合渔栏旧址 香埠路 44 号石屋香洲埠渔民招待所龙舟亭新两合渔栏旧址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11香洲埠渔民招待所ZH-04-0005西南立面(1)镂花窗(5)东南立面(2)主入口(6)立面竖向分割(3)栏杆(7)毛石块(4)落水管(8)12233488765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23、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12一类 二类亚洲仿真控制系统工程(珠海)有限公司办公楼ZH-04-0006香洲区石花西路 56 号位于香洲区石花西路1062 50-90 年代9558 早期现代式公司始创于 1988 年 8 月 30 日,是应珠海市委市政府邀请,由国家科委牵头成立的我国首批响应“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号召的高科技企业。其中 80%以上的研发项目是国家、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获得了包括全国十大科技成就奖项在内的一系列奖项和荣誉。1992 年 1 月 25 日,邓小平参观该公司并发表谈话,总经理游景玉向他介绍了科研、生产和科技24、队伍等情况。邓小平表示要提倡科学,中国要在世界上高科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作为历史事件的实物载体,亚仿办公楼与珠海市的历史或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重大事件有密切关系,是具有时代意义的建筑物。1062,建筑本体范围;4717,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核心保护范围1、清除无价值的改动部分,恢复立面原貌,兼顾适度利用进行改造。2、除非历史原貌不可辨识且现状保存不佳,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立面的改动不得导致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可辨识。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和具有历史文化艺术25、价值的空间结构。4、不得改变主要结构,增设外露结构必须遵循可识别性。建设控制地带:1、在历史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包括非历史建筑的拆除重建)的,应当在高度、体量、立面、材料、色彩等方面与历史建筑相协调,不得破坏历史建筑的整体环境风貌,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或破坏历史建筑的本身安全。2、在历史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道路、地下工程以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应当根据历史建筑保护规划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不得损害历史建筑,破坏环境风貌。3、紧邻历史建筑的新建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应超过历史建筑本身高度。4、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主要景观视线不得被建构筑物和杂物遮挡。历史建筑目前作为办公楼使用,建议延26、续现有功能,鼓励引入众创空间、商务办公、文化创意、科技孵化等特色功能。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亚洲仿真控制系统工程(珠海)有限公司办公楼建设控制地带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13亚洲仿真控制系统工程(珠海)有限公司办公楼ZH-04-0006西南立面(1)弧形装饰面板(5)西南立面(2)门厅(6)东立面(3)玻璃幕墙(7)主入口(4)11223487655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27、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14一类 二类会同村六巷 25 号民居ZH-04-0007高新区唐家湾镇会同村六巷 25 号位于会同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191 清(1644-1912)326 岭南传统式会同村六巷 25 号民居位于高新区会同历史文化街区,为岭南传统民居建筑。建筑坐东北朝西南,整体格局方正有序。主体为砖木结构,采用青砖墙、碌筒瓦。门廊、庭院都有精美的砖雕,绕梁墙面绘有彩画,窗棂浮雕满布,大都为瑞兽、花果、八仙人物图案,具有较高的装饰艺术价值。建筑结构、装饰体现典型广府地区建筑特色,是研究珠海民28、居文化、聚落演化的重要实物遗存。284,建筑本体范围及庭院部分1、清除无价值的改动部分,恢复立面原貌,兼顾适度利用进行改造。2、除非历史原貌不可辨识且现状保存不佳,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立面的改动不得导致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可辨识。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和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空间结构。4、不得改变主要结构,增设外露结构必须遵循可识别性。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鼓励延续传承原有生产生活方式,使用原有营造技艺进行历史建筑的保护,从事当地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如用作非物质29、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传承、中华老字号经营等。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ZH-02-28ZH-04-0008ZH-04-0014ZH-02-28ZH-04-0014ZH-04-0008如彬莫公祠会同村六巷 24 号、五巷 31 号民居 会同村六巷 17 号民居会同村六巷 25 号民居会同村六巷 24 号、五巷 31 号民居 如彬莫公祠会同五巷22 号民居会同村六巷 17 号民居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1530、会同村六巷 25 号民居ZH-04-0007硬山顶坡屋面(1)封檐板、室外彩画(5)天井(9)室外彩画(6)庭院(10)室外彩画(7)琉璃陶瓷花格窗(11)灰塑(8)神龛(12)西立面(2)南立面(3)凹门斗(4)1122348910111265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16一类 二类会同村六巷 24 号、五巷 31 号民居ZH-04-0008高新区唐家湾镇会同村六巷 24 号、五巷 31 号民居位于会同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225 清(1644-31、1912)398 岭南传统式会同村六巷 24 号、五巷 31 号民居位于高新区会同历史文化街区,为岭南传统民居。建筑坐东北朝西南,整体格局方正有序。建筑为砖木结构,采用青砖墙、碌筒瓦。结构、装饰体现典型广府地区建筑特色,是研究珠海民居文化、聚落演化的重要实物遗存。282,建筑本体范围及庭院部分1、清除无价值的改动部分,恢复立面原貌,兼顾适度利用进行改造。2、除非历史原貌不可辨识且现状保存不佳,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立面的改动不得导致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可辨识。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和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空间结构。4、不得改变主要结构,增设外露结构必须遵循可识别性32、。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鼓励延续传承原有生产生活方式,使用原有营造技艺进行历史建筑的保护,从事当地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如用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传承、中华老字号经营等。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ZH-02-28ZH-02-26ZH-04-0007ZH-04-0014ZH-02-28ZH-04-0014ZH-04-0007如彬莫公祠会同五巷 22 号民居会同村六巷 25 号民居 会同村六巷 17 号民居ZH-02-26会同村六巷 24 号、五巷 31 号民居会同村33、六巷 25 号民居 如彬莫公祠会同村六巷 17 号民居会同五巷22 号民居会同村 4 巷 16 号民居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17会同村六巷 24 号、五巷 31 号民居ZH-04-0008硬山顶坡屋面(1)木质窗套、窗楣(5)天井(9)灰塑(6)挂落(7)琉璃陶瓷花格窗(8)南立面(2)北立面(3)主入口(4)123478965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34、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18一类 二类会同村四巷 16 号民居ZH-04-0009高新区唐家湾镇会同村四巷 16 号位于会同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152 清(1644-1912)267 岭南传统式会同村四巷 16 号民居位于高新区会同历史文化街区,为岭南传统民居建筑,建筑坐东北朝西南,整体格局方正有序。主体为砖木结构,采用青砖墙、碌筒瓦。民居日常维护情况较好,现有人居住。结构、装饰体现典型广府地区建筑特色,是研究珠海民居文化、聚落演化的重要实物遗存。419,建筑本体范围及庭院部分1、严格保护现存的主要历史信息与现存的原物质载体。选择重点有依据地35、恢复被改动的部分。允许在次要部位添加基础设施。2、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城市道路、景观道路视线可及的外立面,不得改变其色彩和立面材质,不得采用与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相符的建筑元素。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与布局,不得改变承重墙、主要隔墙位置和层高,不得拆除或加设隔墙和隔层。确需在次要空间增加隔墙的,必须遵循可逆性和可识别性原则。为改善使用功能和住户生活质量,允许在次要位置增设门窗。不得改变内部重要装饰风格,不得改变或损毁保存较好的原装饰物。4、不得改变主要空间结构。对结构的加固不得影响结构的外观,包括面层材料、可见结构(如墙、柱、外露屋架)的尺寸。外露结构仅限于排危36、需要,且必须遵循可逆性原则。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鼓励延续传承原有生产生活方式,使用原有营造技艺进行历史建筑的保护,从事当地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如用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传承、中华老字号经营等。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ZH-02-27ZH-02-26ZH-04-0011ZH-04-0011ZH-02-27会同四巷 12 号民居会同五巷 22 号民居会同村四巷 10 号民居ZH-02-26会同村四巷 16 号民居会同四巷 12 号民居会同村四巷10 号民居如彬莫37、公祠会同五巷 22 号民居会同村六巷 24 号、五巷 31 号民居会同村六巷 17 号民居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19会同村四巷 16 号民居ZH-04-0009硬山顶坡屋面(1)封檐板(5)庭院(9)瓦当(6)神龛(7)窗洞、窗楣(8)北立面(2)西立面(3)室外彩画(4)123478965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38、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20一类 二类会同村三巷 1 号民居ZH-04-0010高新区唐家湾镇会同村三巷 1 号位于会同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109 清(1644-1912)109 岭南传统式会同村三巷 1 号民居位于高新区会同村,为岭南传统民居建筑,建筑整体格局方正有序,为砖木结构,使用青砖墙、碌筒瓦。封檐板、灰塑及装饰彩画清晰完整,民居日常维护情况较好,现活化利用为茶馆。结构、装饰体现典型广府地区建筑特色,是研究珠海民居文化、聚落演化的重要实物遗存。109,建筑本体范围1、清除无价值的改动部分,恢复立面原貌,兼顾适度利用进行改造。2、除非历史原貌不可辨识且现状保存不佳,不得改变39、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立面的改动不得导致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可辨识。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和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空间结构。4、不得改变主要结构,增设外露结构必须遵循可识别性。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鼓励延续传承原有生产生活方式,使用原有营造技艺进行历史建筑的保护,从事当地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如用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传承、中华老字号经营等。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ZH-02-25绍庐ZH-02-25会同村三巷 1 号民居绍庐 核心价值要素40、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21会同村三巷 1 号民居ZH-04-0010硬山顶坡屋面(1)木雕装饰(5)天井(6)梁架结构(7)花阶砖(8)南立面(2)主入口(3)封檐板(4)1243675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22一类 二类会同村四巷 10 号民居ZH-04-0011高新区唐家湾镇会同村四巷 141、0 号位于会同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162 清(1644-1912)162 岭南传统式会同村四巷10 号民居位于高新区会同历史文化街区,为岭南传统民居。建筑为砖木结构,整体格局方正有序,采用青砖墙、碌筒瓦。设麻石门套和墙裙,檐下有精雕封檐板,墙楣处装饰彩画。两次间墙楣饰精美线脚和彩画。结构、装饰体现典型广府地区建筑特色,是研究珠海民居文化、聚落演化的重要实物遗存。民居日常维护情况较好,现活化利用为老屋咖啡,依托珠海高新区旅游文化协会、华丽文化传媒公司等进行宣传活化,知名度较高。294,建筑本体范围及庭院部分1、严格保护现存的主要历史信息与现存的原物质载体。选择重点有依据地恢复被改动的部分。允42、许在次要部位添加基础设施。2、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城市道路、景观道路视线可及的外立面,不得改变其色彩和立面材质,不得采用与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相符的建筑元素。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与布局,不得改变承重墙、主要隔墙位置和层高,不得拆除或加设隔墙和隔层。确需在次要空间增加隔墙的,必须遵循可逆性和可识别性原则。为改善使用功能和住户生活质量,允许在次要位置增设门窗。不得改变内部重要装饰风格,不得改变或损毁保存较好的原装饰物。4、不得改变主要空间结构。对结构的加固不得影响结构的外观,包括面层材料、可见结构(如墙、柱、外露屋架)的尺寸。外露结构仅限于排危需要,且必须遵循可逆43、性原则。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历史建筑目前作为咖啡馆使用,建议延续现有功能,使用原有营造技艺进行历史建筑的保护,鼓励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特色功能。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ZH-02-27ZH-02-26ZH-04-0009ZH-04-0009ZH-02-27会同四巷 12 号民居会同五巷 22 号民居会同村四巷 16 号民居ZH-02-26会同村四巷 16 号民居会同四巷 12 号民居会同村四巷 10 号民居会同五巷 22 号民居绍庐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44、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23会同村四巷 10 号民居ZH-04-0011硬山顶坡屋面(1)正门(5)庭院(9)青石板(6)青石板(7)封檐板(8)西立面(2)北立面(3)凹门斗(4)1234789965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24一类 二类会同村七巷 5 号、八巷 8 号民居ZH-04-0012高新区唐家湾镇45、会同村七巷 5 号、八巷 8 号位于会同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222 清(1644-1912)222 岭南传统式会同村七巷 5 号、八巷 8 号民居位于高新区会同村,为岭南传统民居。建筑整体格局方正有序,为砖木结构,使用青砖墙、碌筒瓦。檐下有精雕封檐板,墙楣处装饰彩画。整体保存情况较好,现闲置。结构、装饰体现典型广府地区建筑特色,是研究珠海民居文化、聚落演化的重要实物遗存。355,建筑本体范围及庭院部分1、严格保护现存的主要历史信息与现存的原物质载体。选择重点有依据地恢复被改动的部分。允许在次要部位添加基础设施。2、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城市道路、景观道路视线可及的外46、立面,不得改变其色彩和立面材质,不得采用与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相符的建筑元素。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与布局,不得改变承重墙、主要隔墙位置和层高,不得拆除或加设隔墙和隔层。确需在次要空间增加隔墙的,必须遵循可逆性和可识别性原则。为改善使用功能和住户生活质量,允许在次要位置增设门窗。不得改变内部重要装饰风格,不得改变或损毁保存较好的原装饰物。4、不得改变主要空间结构。对结构的加固不得影响结构的外观,包括面层材料、可见结构(如墙、柱、外露屋架)的尺寸。外露结构仅限于排危需要,且必须遵循可逆性原则。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47、音、安全等问题。鼓励延续传承原有生产生活方式,使用原有营造技艺进行历史建筑的保护,从事当地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如用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传承、中华老字号经营等。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绍庐会同村八巷 15 号民居会同村七巷 5 号、八巷 8 号民居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25会同村七巷 5 号、八巷 8 号民居ZH-04-0012硬山顶坡屋面(1)墀头(5)琉璃陶瓷花格窗(9)灰塑(648、)西式窗楣、窗洞(10)灰塑(7)琉璃陶瓷花格窗(11)立面(8)西立面(2)室外彩画(3)墀头(4)12347811109965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26一类 二类会同村八巷 15 号民居ZH-04-0013高新区唐家湾镇会同村八巷 15 号位于会同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163 清(1644-1912)313 岭南传统式会同村八巷15 号民居位于高新区会同历史文化街区,为岭南传统民居。建筑整体格局方正有序,为砖木结构,使用青砖墙、碌筒瓦。檐下49、有精雕封檐板,墙楣处装饰彩画。建筑结构、装饰体现典型广府地区建筑特色,是研究珠海民居文化、聚落演化的重要实物遗存。目前,建筑活化利用为“花筑隐庐”客栈,开设官方账号,并依托珠海高新区旅游文化协会、同程旅游等进行同步宣传。228,建筑本体范围及庭院部分1、严格保护现存的主要历史信息与现存的原物质载体。选择重点有依据地恢复被改动的部分。允许在次要部位添加基础设施。2、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城市道路、景观道路视线可及的外立面,不得改变其色彩和立面材质,不得采用与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相符的建筑元素。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与布局,不得改变承重墙、主要隔墙位置和层高,不得拆除50、或加设隔墙和隔层。确需在次要空间增加隔墙的,必须遵循可逆性和可识别性原则。为改善使用功能和住户生活质量,允许在次要位置增设门窗。不得改变内部重要装饰风格,不得改变或损毁保存较好的原装饰物。4、不得改变主要空间结构。对结构的加固不得影响结构的外观,包括面层材料、可见结构(如墙、柱、外露屋架)的尺寸。外露结构仅限于排危需要,且必须遵循可逆性原则。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历史建筑目前作为民宿使用,建议延续现有功能,使用原有营造技艺进行历史建筑的保护,鼓励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特色功能。核心保51、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如彬莫公祠会同村六巷 17 号民居会同村八巷 15 号民居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27会同村八巷 15 号民居ZH-04-0013硬山顶坡屋面(1)梁架结构(5)庭院(9)天井(6)梁架结构(10)青石板(7)神龛(8)室外彩画灰塑南立面(2)凹门斗(3)封檐板(4)挂落1234781110109965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52、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28一类 二类会同村六巷 17 号民居ZH-04-0014高新区唐家湾镇会同村六巷 17 号位于会同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180 清(1644-1912)180 岭南传统式会同村六巷17 号民居位于高新区会同历史文化街区,为岭南传统民居。建筑整体格局方正有序,为砖木结构,使用青砖墙、碌筒瓦,檐下有精雕封檐板。建筑结构、装饰体现典型广府地区建筑特色,是研究珠海民居文化、聚落演化的重要实物遗存。268,建筑本体范围及庭院部分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53、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1、清除无价值的改动部分,恢复立面原貌,兼顾适度利用进行改造。2、除非历史原貌不可辨识且现状保存不佳,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立面的改动不得导致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可辨识。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和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空间结构。4、不得改变主要结构,增设外露结构必须遵循可识别性。鼓励延续传承原有生产生活方式,使用原有营造技艺进行历史建筑的保护,从事当地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如用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传承、中华老字号经营等。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ZH-02-28ZH-04-0008ZH-04-000754、ZH-02-26ZH-02-28ZH-02-26ZH-04-0007ZH-04-0008如彬莫公祠会同五巷 22 号民居会同村六巷 25 号民居 会同村六巷 24 号、五巷 31 号民居如彬莫公祠会同村六巷 17 号民居会同村八巷 15 号民居会同村六巷 24 号、五巷 31 号民居会同村六巷 25 号民居 会同五巷22 号民居会同村 4 巷 16 号民居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29会同村六巷 17 号民居ZH-04-0014硬55、山顶坡屋面(1)灰塑(5)木质百叶窗(6)南立面(2)北立面(3)立面(4)11234654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30一类 二类淇澳村白石街民居(自编号 LS10)ZH-04-0015高新区唐家湾镇淇澳村白石街位于淇澳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80 清(1644-1912)80 岭南传统式淇澳村白石街民居位于高新区唐家湾镇淇澳历史文化街区,建筑为硬山顶,青砖外墙,正面外墙使用磨砖对缝工艺,麻石墙基。头门为麻石门套,两侧次间檐下饰有别致装饰纹样,灰塑56、雕刻清晰精美。建筑是研究珠海地区传统居住建筑的重要实物资料。80,建筑本体范围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1、清除无价值的改动部分,恢复立面原貌,兼顾适度利用进行改造。2、除非历史原貌不可辨识且现状保存不佳,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立面的改动不得导致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可辨识。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和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空间结构。4、不得改变主要结构,增设外露结构必须遵循可识别性。鼓励延续传承原有生产生活方式,使用原有营造技艺进行历史建筑的保护,从事当地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57、动,如用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传承、中华老字号经营等。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ZH-04-0016淇澳村白石街民居(自编号 LS10)淇澳村白石街 267 号民居ZH-04-0016淇澳村白石街 267 号民居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31淇澳村白石街民居(自编号 LS10)ZH-04-0015硬山坡坡屋面(1)封檐板(5)小青瓦、瓦当(6)西南立面(2)东北立面(3)墀头(4)124653 珠海58、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32一类 二类淇澳村白石街 267 号民居ZH-04-0016高新区唐家湾镇淇澳村白石街 267 号位于淇澳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138 清(1644-1912)138 岭南传统式该建筑为青瓦硬山坡屋面,青砖承重墙,墙基为花岗岩。外墙采用致密的磨砖对缝处理,挑檐下有灰雕、彩画装饰。空间组织为比较典型的民居组织形式,即由正堂横屋和院落组成“横屋加前院式”,厨房设在侧面,院落位于堂横屋前部。在研究岭南传统建筑构造和空间组织形式上具有59、较高的科学价值。138,建筑本体范围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1、清除无价值的改动部分,恢复立面原貌,兼顾适度利用进行改造。2、除非历史原貌不可辨识且现状保存不佳,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立面的改动不得导致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可辨识。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和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空间结构。4、不得改变主要结构,增设外露结构必须遵循可识别性。鼓励延续传承原有生产生活方式,使用原有营造技艺进行历史建筑的保护,从事当地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如用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60、传承、中华老字号经营等。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ZH-04-0015淇澳村白石街267 号民居淇澳村白石街民居(自编号 LS10)ZH-04-0015淇澳村白石街民居(自编号 LS10)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33淇澳村白石街 267 号民居ZH-04-0016硬山坡坡屋面(1)封檐板(5)正门、大阶砖铺地(6)西南立面(2)西北立面(3)东北立面(4)122465536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61、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34一类 二类淇澳村白石街 427 号对面民居ZH-04-0017高新区唐家湾镇淇澳村白石街 427 号对面位于淇澳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外,建设控制地带内141 清(1644-1912)141 岭南传统式该建筑为青瓦硬山坡屋面,青砖承重墙,墙基为花岗岩。外墙采用致密的磨砖对缝处理,挑檐下有灰雕、彩画装饰。空间组织为比较典型的民居组织形式,由正堂横屋、前廊屋和一小天井组成的“天井院式”,正堂屋主要用于起居,前廊屋主要用于厨房及储藏间。在研究岭南传统建筑构造和空间62、组织形式上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141,建筑本体范围鼓励延续传承原有生产生活方式,使用原有营造技艺进行历史建筑的保护,从事当地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如用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传承、中华老字号经营等。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1、清除无价值的改动部分,恢复立面原貌,兼顾适度利用进行改造。2、除非历史原貌不可辨识且现状保存不佳,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立面的改动不得导致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可辨识。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和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空间结构。4、不得改变主63、要结构,增设外露结构必须遵循可识别性。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淇澳村白石街 427号对面民居苏兆征故居11苏兆征故居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35淇澳村白石街 427 号对面民居ZH-04-0017硬山顶坡屋面(1)西北立面(2)封檐板、彩画(3)灰塑(4)1243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64、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36一类 二类淇澳村井ZH-04-0018高新区唐家湾镇淇澳村位于淇澳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外,建设控制地带内5 清(1644-1912)5 其他淇澳村井是村民日常生活取水的必备设施。淇澳村位于淇澳岛,地表水匮乏,为解决日常生活灌溉用水,自古以来淇澳村民凿井而饮,目前全村遍布水井,且大部分还在使用,成为淇澳这座海岛村落的一大特色景观,是研究淇澳村发展史与村落形态的重要实物遗存。5,建筑本体范围建议优先延续其原有功能。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1、清除无价值的改动部分,恢复立面原貌,65、兼顾适度利用进行改造。2、除非历史原貌不可辨识且现状保存不佳,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立面的改动不得导致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可辨识。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和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空间结构。4、不得改变主要结构,增设外露结构必须遵循可识别性。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淇澳村井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37淇澳村井ZH-04-0018正立面(1)正立面(2)青石板(3)井口(4)124366、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38一类 二类淇澳村马头巷 87 号民居ZH-04-0019高新区唐家湾镇淇澳村马头巷 87 号位于淇澳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外,建设控制地带内100 清(1644-1912)100 岭南传统式该建筑屋面构造为青瓦硬山坡屋面,青砖承重墙,墙基为花岗岩。外墙采用致密的磨砖对缝处理,两侧为镬耳山墙,挑檐下有灰雕、彩画装饰。在研究岭南传统建筑构造和空间组织形式上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100,建筑本体范围优先延续其原有居住功能,在符合67、其价值要素保护的前提下可开展多样化功能延申,如中华老字号经营、民宿客栈等。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1、清除无价值的改动部分,恢复立面原貌,兼顾适度利用进行改造。2、除非历史原貌不可辨识且现状保存不佳,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立面的改动不得导致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可辨识。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和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空间结构。4、不得改变主要结构,增设外露结构必须遵循可识别性。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淇澳村马头巷87 号民居淇澳村仲亮钟公祠ZH-03-00068、9ZH-03-0009淇澳村仲亮钟公祠淇澳钟氏大宗祠淇澳祖庙121淇澳钟氏大宗祠2淇澳祖庙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39淇澳村马头巷 87 号民居ZH-04-0019硬山顶坡屋面(1)正门、大阶砖铺地(5)梁架结构(9)窗洞(6)灰塑(7)瓦当(8)西南立面(2)西北立面(3)镬耳山墙(4)124789653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69、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40一类 二类淇澳村白石街 14 号民居ZH-04-0020高新区唐家湾镇淇澳村白石街 14 号位于淇澳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29 清(1644-1912)29 岭南传统式该建筑屋面构造为青瓦硬山坡屋面,青砖承重墙,墙基为花岗岩。外墙采用致密的磨砖对缝处理,挑檐下有灰雕、彩画装饰。空间组织简单,为“正屋+庭院”的形式,在研究岭南传统建筑构造和空间组织形式上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38,建筑本体范围及庭院部分优先延续其原有居住功能,在符合其价值要素保护的前提下可开展多样化功能延申,如中华老字号经营、民宿客栈等。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70、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1、清除无价值的改动部分,恢复立面原貌,兼顾适度利用进行改造。2、除非历史原貌不可辨识且现状保存不佳,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立面的改动不得导致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可辨识。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和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空间结构。4、不得改变主要结构,增设外露结构必须遵循可识别性。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淇澳村白石街14 号民居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71、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41淇澳村白石街 14 号民居ZH-04-0020硬山顶坡屋面(1)东南立面(5)院墙(2)院门(3)正门(4)12453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42一类 二类淇澳村白石街 90 号民居ZH-04-0021高新区唐家湾镇淇澳村白石街 90 号位于淇澳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35 清(1644-1912)70 岭南传统式该建筑屋面构造为青瓦硬山坡屋面,青砖承重墙,墙基为花岗岩。外墙采用致密的磨砖对缝处理,挑72、檐下有灰雕、彩画装饰。在研究岭南传统建筑构造和空间组织形式上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建筑现活化为“墨默堂茶文化科普学堂”,是珠海人气茶馆,日常保养维护较好。49,建筑本体范围及庭院部分1、严格保护现存的主要历史信息与现存的原物质载体。选择重点有依据地恢复被改动的部分。允许在次要部位添加基础设施。2、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城市道路、景观道路视线可及的外立面,不得改变其色彩和立面材质,不得采用与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相符的建筑元素。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与布局,不得改变承重墙、主要隔墙位置和层高,不得拆除或加设隔墙和隔层。确需在次要空间增加隔墙的,必须遵循可逆性和可识别性原73、则。为改善使用功能和住户生活质量,允许在次要位置增设门窗。不得改变内部重要装饰风格,不得改变或损毁保存较好的原装饰物。4、不得改变主要空间结构。对结构的加固不得影响结构的外观,包括面层材料、可见结构(如墙、柱、外露屋架)的尺寸。外露结构仅限于排危需要,且必须遵循可逆性原则。历史建筑目前作为茶馆经营,建议延续其现有功能,在符合其价值要素保护的前提下可开展多样化功能延申,鼓励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淇澳村白石街90 号民74、居淇澳村白石街267 号民居ZH-04-0016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43淇澳村白石街 90 号民居ZH-04-0021硬山顶坡屋面(1)庭院(5)琉璃陶瓷花格窗(6)西南立面(2)西北立面(3)东南立面(4)124653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44一类 二类民主街 21 号骑楼Z75、H-04-0022斗门区斗门镇民主街 21 号位于斗门旧街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外,建设控制地带内26 中华民国(1912-1949)78 中西结合式建筑位于斗门镇,高 3 层,为近代骑楼建筑,外墙为抹灰批荡,装饰柱式以及拱券,有几何线脚、灯影花等,阳台栏板和门窗楣则以灰塑和彩画装饰。建筑整体比例匀称、装饰繁复华丽,作工精巧,是典型的中西结合风格,体现了珠海地区民国时期中西文化的交融,是研究珠海地区近现代商贸经济发展、聚落形态演变以及建筑设计建造发展的重要实物遗存。26,建筑本体范围优先延续其原有居住功能,在符合其价值要素保护的前提下可开展多样化功能延申,如中华老字号经营、民宿客栈等。历史建筑76、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1、严格保护现存的主要历史信息与现存的原物质载体。选择重点有依据地恢复被改动的部分。允许在次要部位添加基础设施。2、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城市道路、景观道路视线可及的外立面,不得改变其色彩和立面材质,不得采用与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相符的建筑元素。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与布局,不得改变承重墙、主要隔墙位置和层高,不得拆除或加设隔墙和隔层。确需在次要空间增加隔墙的,必须遵循可逆性和可识别性原则。为改善使用功能和住户生活质量,允许在次要位置增设门窗。不得改变内部重要77、装饰风格,不得改变或损毁保存较好的原装饰物。4、不得改变主要空间结构。对结构的加固不得影响结构的外观,包括面层材料、可见结构(如墙、柱、外露屋架)的尺寸。外露结构仅限于排危需要,且必须遵循可逆性原则。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民主街 21 号骑楼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45民主街 21 号骑楼ZH-04-0022西南立面(1)满洲窗(5)宝瓶栏杆、石刻匾额(6)西南立面(2)骑楼柱、花窗(3)西式窗楣、窗户(78、4)1246653 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46一类 二类黄杨影剧院ZH-04-0023斗门区斗门镇二马路位于斗门旧街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外1196 80 年代以后(1980 以后)2392 其他建筑采用预制钢筋砼预应力大跨度三角桁架结构,占地约 1200,其中电影放映区域为近 30m*15m 的无柱大跨度结构,其中一层可容纳 800 多人、二层看台可容纳近 200 人观看影片。建筑内部还保留当时剧院的布局、座椅,内墙采用拉毛水泥饰面装饰达到较好79、的声学效果。据 斗门县志 记载,1991 年前曾在各镇建成了黄杨、大赤坎、华声、上横、六乡、东方等影剧院。至 2000 年,由于电影市场疲软,全县仅有县影剧院、黄杨和东方影剧院继续营业。时至今日,斗门镇内现存的仅有黄杨影剧院一处。它不仅是研究珠海地区文化建筑及当地群众生活的重要实物资料,还承载着当地居民对于特定时代美好生活的集体记忆,生动的记录了珠海电影放映的发展。1196,建筑本体范围1、严格保护现存的主要历史信息与现存的原物质载体。选择重点有依据地恢复被改动的部分。允许在次要部位添加基础设施。2、不得改变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屋顶造型和做法。对城市道路、景观道路视线可及的外立面,不得改变其色80、彩和立面材质,不得采用与建筑类型、年代、风格不相符的建筑元素。3、不得改变平面的外围尺寸与布局,不得改变承重墙、主要隔墙位置和层高,不得拆除或加设隔墙和隔层。确需在次要空间增加隔墙的,必须遵循可逆性和可识别性原则。为改善使用功能,允许在次要位置增设门窗。不得改变内部重要装饰风格,不得改变或损毁保存较好的原装饰物。4、不得改变主要空间结构。对结构的加固不得影响结构的外观,包括面层材料、可见结构(如墙、柱、外露屋架)的尺寸。外露结构仅限于排危需要,且必须遵循可逆性原则。鼓励公共类历史建筑对公众开放,实现其社会效益,如民俗文化体验馆、游客服务中心,博物馆、纪念馆、社区图书馆、民俗文化体验馆等。历史建81、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黄杨影剧院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47黄杨影剧院ZH-04-0023东南立面(1)西式柱式(5)耳房、彩绘窗露台栏杆(6)楼梯、栏杆舞台、观众席二层看台、栏杆框架结构(7)西南立面(2)立面分割装饰柱(3)立面分割装饰柱(4)12477653历史建筑保护图则修正历史建筑保护图则82、修正 珠海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保护范围图国家 2000 坐标系航拍图图例地址编号区位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活化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保护要求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一类 二类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唐家太和社ZH-02-0037高新区唐家湾镇唐乐社区大同路位于唐家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6 6 其他由坛基、坛面、坛壁和香炉等构成,均以麻石砌筑,坛基高一米,坛壁造型古朴,以涡卷装饰,正中阴刻“太和社”三字,前设石香炉。社坛是广府村落中常见的拜祀之处,多位于路口、祠庙边,“社”为五土之神,“稷”为五谷之神,其庙祀的地点为社稷坛,也称“社坛”83、“社公”“伯公”等。太和社风格古朴,扼村中要道,并留有题记,是研究珠海地区社庙信仰和传统社会经济生活形态发展演化史的重要实物遗存。6,建筑本体范围1、保护有特色的建筑构造和装饰(坛基、坛面、坛壁、阴刻、阳刻)不被改变。2、该建筑周边所有建设行为要建设控制地带遵守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珠海市唐家保护规划制定的保护要求和建设控制要求,包括建筑高度、色彩、风貌等方面的要求。现状用途为祭祀,风貌保存状况较好。建议局部进行修缮维护后,延续现有祭祀功能。历史建筑功能活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避免产生不利于价值要素和周边环境保护的污染、噪音、安全等问题。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名称 84、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唐家太和社ZH-02-0037东立面(1)坛基、坛面(5)香炉(6)麻石台基(7)坛壁(8)南立面(2)北立面(3)西立面(4)12778865534 Autodesk Autodesk Autodesk Autodesk Autodesk Autodesk 航拍图图例历史建筑信息保护范围图地址建成年代 保护要求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风格控规调整建议活化利用建议保护分类价值认定与现状评估基本信息2 一类 二类禁止性使用功能核心保护范围该处历史85、建筑周边文物及其他历史建筑区位珠海市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编号国家 2000 坐标系翠微“里”门坊建筑群ZH-03-0039香洲区前山街道翠微社区中和里、人和里、诒谷里、腾凤里、南溟里、敦睦里51 清(1644-1912)51 岭南传统式翠微“里”门坊建筑群共包括门坊建筑 6 处,为中和里、人和里、诒谷里、腾凤里、南溟里、敦睦里门坊。均为青砖墙,部分为麻石墙裙,碌筒瓦屋面,留有墀头等装饰,墙面饰简洁线脚和彩画,有的墙内侧设置壁龛。整体保存完好,风格简朴,构造装饰均具有岭南广府地区特色,反映了翠微村落形态、交通布局和日常公共管理的历史状况,是研究珠海村落形态发展史的重要实物遗存。51,核心保护86、范围1、加强对历史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涉及核心价值要素的立面不可以改变;2、依据原有材质和色彩,修复建筑残损部位,清洗构件;3、整治建筑外接管线,建议下埋电线,消除火灾隐患。在不影响历史建筑风貌,不损害历史建筑结构安全及其核心价值要素,符合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要求的前提下,鼓励维持现有通行使用。=位于翠微社区建设控制地带内1、禁止在内部堆放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物品;2、不得随意增加荷载,不得从事损害建筑结构和其他危害建筑安全的活动;3、禁止将历史建筑作为批发市场、加油加气站、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干扰污染的工业和物流仓储设施。人和里门坊中和里门坊敦睦里门坊腾凤里门坊诒谷里门坊南溟里门坊梅松吴公祠ZH_02_0019梅松吴公祠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建议保护价值要素 名称 编号 核心价值要素后 括号内数字对应索引图编号。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备注:虚线指示室外核心价值要素位置。核心价值要素编号索引图3翠微“里”门坊建筑群ZH-03-0039腾凤里西立面(1)腾凤里东立面(2)腾凤里神龛(3)诒谷里西立面(4)诒谷里东立面(5)敦睦里西立面(6)敦睦里梁架结构(7)敦睦里东立面(8)人和里西立面(10)人和里梁架结构(11)中和里神龛南溟里东立面(13)中和里西立面(9)南溟里南立面(12)13678111213104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