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方案(2023-2035年)(28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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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文文 本本 目 录 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1 第一条 规划目标.1 第二条 规划指导思想.1 第三条 规划依据.1 第四条 规划年限.1 第五条 规划范围.1 第六条 规划原则.1 第二章第二章 探测环境保护内容及要求探测环境保护内容及要求.2 第七条 保护对象.2 第八条 保护范围.2 第九条 总体保护要求.2 第十条 保护控制区保护要求.2 第十一条 环境协调区保护要求.3 第三章第三章 规划实施措施规划实施措施.3 第十二条 加强与相关规划协调.3 第十三条 落实相关制度.3 第十四条 加大行政执法2、力度.3 第十五条 加强宣传力度.3 第四章第四章 附则附则.4 第十七条 成果组成.4 第十八条 生效日期及执行主体.4 第十九条 名词解释.4 第五章第五章 附表附表.4 1 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主要为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和连续性,为应对气象防灾减灾和气候变化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二条第二条 规划指导思想规划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需求,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3、围内进行的各种建设活动和行为进行强制性约束,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为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城市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第三条第三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5.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6.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7.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4、公示稿)8.赣州市东山-南水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9.其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 第四条第四条 规划年限规划年限 规划期限:与在编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协调,为 2023-2035 年。第五条第五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以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围栏为基准点,根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站控制区划定办法所确定的周边 1000 米控制范围。第六条第六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1.协调规划 1.协调规划 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调统一,并以专项规划形式纳入法定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城乡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协调发展。2.因地制宜 2.因地制宜 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并根据5、气象站周边现状条件,确定保护范围、标准和重点。3.经济合理 3.经济合理 为保护气象观测环境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又要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 2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使保护和建设协调发展。第二章第二章 探测环境保护内容及要求探测环境保护内容及要求 第七条第七条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 本次规划保护对象为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经度1144656E,纬度253811N,),位于南康区东山街道上坪村洋山垇。保护对象包括站内气象设施及周边气象探测环境。第八条第八条 保护范围保护范围 保护控制区:以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围栏为基准点,周边 1000 米区域为保护控制区范围,主要包括北至上坪村龙坑口,南至6、金融监管仓,西至上坪铁路安置点,东至龙坑中合围区域。环境协调区:气象站观测场围栏向外延伸 2000 米,观测场最多风向的上风向90范围内 5000 米,具体包括南至大广高速南康南立交匝道,北至泰康路南康交管大队-官坑家具集聚区,西至泰康西路石化加油站,东至上陇村高坑口合围区域。第九条第九条 总体保护要求总体保护要求(1)气象探测环境要求长期稳定,具有良好的区域代表性,国家基本气象站站址应保持至少 30 年稳定不变。禁止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台站建筑、设备和传输设施,(2)观测场最多风向的上风方 90范围内 5000 米、其他方向 2000 米,在此范围内不宜规划工矿区,不宜建设易产生烟幕等污7、染大气的设施。(3)禁止在保护范围内设置对气象探测环境有影响的障碍物,严格控制障碍物高度;(4)禁止在保护范围内种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作物、树木;(5)禁止设置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各种源体;(6)禁止在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钻探、采砂(石)、挖砂、取土、焚烧、放牧等行为;(7)禁止进入气象台站实施影响气象探测工作的活动;(8)禁止其他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9)保护控制区范围内的各类新建或改建项目需提交气象管理部门审查。第十条第十条 保护控制区保护要求保护控制区保护要求(1)控制区内障碍物最高点与观测场的高度距离比值小于 1/10 或障碍物遮挡仰角5.71 度;(2)控制区内日出、日8、落方向(此范围不受控制区限制)障碍物最高点与观测场的高度距离比值小于 1/11.43 或障碍物遮挡仰角不得大于 5;(3)观测场围栏与对气象探测有影响的各种源体(源体是指对气象探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有影响的大型锅炉、废水、废气排污口、垃圾场等干扰源或者其他源体)的距离大于 500 米;(4)观测场围栏与铁路路基的距离大于 200 米;(5)观测场围栏与人工建造的水体的距离大于 100 米;(6)观测场围栏与公路路基的距离大于 50 米;(7)观测场围栏四周 50 米范围内不得种植高于观测场水平面 1 米的作物、树 3木,不得建设与观测场无关的建筑物及构筑物;(8)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含静止气9、象卫星地面接收站、极轨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卫星测控站、卫星测距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按照国家关于地球站电磁环境保护要求(GB13615-92)执行。极轨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周围障碍物的仰角不得大于 3。(9)闪电探测站的高频探测天线 60下视角空间之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以闪电探测站的高频探测天线为中心,半径 100 米范围以内,不得有导电物体或者高于天线系统的障碍物。半径 100 米范围以外(含 100 米),障碍物与天线的仰角不得大于 3,电磁场干扰应当小于闪电接收机的阈值范围。(10)GPS 气象探测站视场周围障碍物的仰角不得大于 10,且远离大功率的无线电发射台和高压输电线。各种无线电发10、射台与 GPS 气象探测站接收机天线的距离不得小于 2 千米,高压输电线与接受机天线的距离不得小于 200 米。GPS 气象探测站附近不得有大面积的水域或者其他对电磁波反射(吸收)强烈的物体。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环境协调区保护要求环境协调区保护要求(1)环境协调区内日出、日落方向(此范围不受控制区限制)障碍物最高点与观测场的高度距离比值小于 1/11.43 或障碍物遮挡仰角不得大于 5;(2)环境协调区内不宜规划工矿区,不宜建设易产生烟幕等污染大气的设施。(3)环境协调区内不得有大功率无线电发射台。第三章第三章 规划实施措施规划实施措施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加强与相关规划协调加强与相关规划协调 本11、规划作为专项规划,应加强与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南康区中心城区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协调。规划经批准后,相关保护要求应纳入相关法定规划中,及时报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落实相关制度落实相关制度 经批准的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是气象站周边规划与建设的依据之一。规划保护区和建设协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省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 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案件。气12、象局要在人大监督和政府领导下,与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大对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违法案件的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对不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干扰源等,气象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商请有关部门提出治理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全社会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破坏气象探测 4环境和设施的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事城市建设活动的单位与个人了解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13、。第四章第四章 附则附则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成果组成成果组成 本规划由文本、图件和说明书组成,文本、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生效日期及执行主体生效日期及执行主体 本规划由南康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本规划由南康区气象局负责解释。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名词解释名词解释 气象设施:是指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和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等。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国家基本气象站:是指根据全国气候分析和天气预报的需要所设置的地面气象观测站。影响源:是指对气象探测资料的代表性或气象仪器测量性能有影响的各类源体,包14、括热源、污染源、辐射源、电磁干扰源等,如铁路、公路、水体、垃圾场、排污口等。日出方向:所在地夏至日的日出方位和冬至日的日出方位之间所形成的夹角区域。日落方向:所在地夏至日的日落方位和冬至日的日落方位之间所形成的夹角区域。第五章第五章 附表附表 附表一附表一 国家基本气象站与周边障碍物及影响源保护距离一览表国家基本气象站与周边障碍物及影响源保护距离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国家基本气象站 国家基本气象站 太阳辐射、日照观测附太阳辐射、日照观测附属要求 属要求 与障碍物的距离 障碍物高度的 10 倍(控制区内的障碍物与观测场围栏最近距离不小于50 米)在日出、日落方向(此范围不受控制区限制)障碍15、物的遮挡仰角5或障碍物高度的11.43 倍 与大型锅炉、垃圾场、排污口等干扰源的距离 500 米 与铁路路基的距离 200 米 与人工建造的水体的距离 100 米 与公路路基的距离 50 米 与作物、树木距离 观测场四周 50 米范围内不得种植高于观测场水平面 1 米的作物、树木 附表二附表二 保护控制区内障碍物最高点限高一览表(单位:米)保护控制区内障碍物最高点限高一览表(单位:米)观测场与障碍物距离 观测场与障碍物距离 保护控制区障碍物最高点保护控制区障碍物最高点限高 限高 日出日落方位障碍物最高日出日落方位障碍物最高点限高 点限高 50 226.5 226.5 100 235.5 23416、.2 150 240.5 238.6 5200 245.5 243.0 250 250.5 247.4 300 255.5 251.7 350 260.5 256.1 400 265.5 260.5 450 270.5 264.9 500 275.5 269.2 600 285.5 278.0 700 295.5 286.7 800 305.5 295.5 900 315.5 304.2 1000 325.5 313.0 备注:1.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海拔高度为 225.5 米;2.距离观测场围栏距离 50 米范围内障碍物不得高于观测场水平面 1 米;3.障碍物限高=障碍物与观测场围栏距离17、/10+225.5;4.日出日落方位障碍物限高=障碍物与观测场围栏距离/11.43+225.5;5.限高是指海拔高度;6.南康区日出方向为 63.8-116.2,日落方向为 243.8-296.2。附表三附表三 环境协调区内障碍物最高点限高一览表(单位:米)环境协调区内障碍物最高点限高一览表(单位:米)观测场与障碍物距离 观测场与障碍物距离 日出日落方位障碍物最高点限高 日出日落方位障碍物最高点限高 1100 321.7 1200 330.5 1300 339.2 1400 348.0 1500 356.7 1600 365.5 1700 374.2 1800 383.0 1900 391.718、 2000 400.5 南康南康国家国家基本基本气象站气象站探测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说明书说明书 I 目 录 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1 第二章第二章 南康区概况南康区概况.1 2.1 基本情况.1 2.2 自然条件.2 2.3 城乡规划.3 第三章第三章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4 3.1 规划目标.4 3.2 规划指导思想.4 3.3 规划依据.4 3.4 规划年限.5 3.5 规划范围.5 3.6 规划原则.5 第四章第四章 探测环境现状分析探测环境现状分析.5 4.1 站址历史沿革.5 4.2 主要承担任务.6 4.3 周边环境分析.6 4.4 站址符合性分析.7 19、第五章第五章 探测环境保护内容及要求探测环境保护内容及要求.7 5.1 保护对象.7 5.2 保护范围.7 5.3 总体保护要求.7 5.4 分区保护规划要求.7 5.5 障碍物限高要求.8 第六章第六章 规划实施措施规划实施措施.9 1 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自 2014 年南康撤市设区以来,城市化快速推进,不断增高的城市建筑对气象探测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严重影响了气象探测数据的准确性、代表性、比较性,各种气象要素已不能代表南康区的气候特点,已严重制约南康气象事业的发展。因此,实施气象探测环境改善工程十分必要,势在必行。目前,我局气象探测环境综合评分只有 77.0 分,远低于 90 20、分标准要求。鉴于上述情况,为保护南康区气象探测环境,准确获取气象观测数据,更好地为南康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气象服务。根据关于推进全省第二批 26 个气象台站探测环境改善工作的通知(赣气办发201943号)精神,南康区政府特向江西省气象局申请搬迁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为保护气象站探测环境,协调指导气象观测站周边新建扩建等各类建设行为,南康区气象局委托我司编制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为保护气象探测环境提供规划依据。第第二二章章 南康区概况南康区概况 2.1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2.1.1 地理区位地理区位 南康区位于江西省的南部,赣江上源章江流域的中下游,地处东经 114299至 11421、5524,北纬 2528至 261424,东邻赣州市蓉江新区、经开区、赣县,南连信丰、大余,西接上犹、崇义,北界遂川、万安,全境南北长,东西狭、似瓠形,南北最长处 85.45 公里,东西宽 42.6 公里,最狭长 11.45 公里,国土总面积为 1633 平方公里。2.1.2 历史历史沿革沿革 南康历史悠久,古称“南埜”,春秋时先后为楚吴属地。秦时属南埜地,汉为南埜县(东汉改为南野县)地。三国吴嘉禾五年(236 年)分南野县地立南安县,西晋大康元年(公元 280 年)改南安县名为南康县,隶属于庐陵南部都尉。此后,南康县的建制历史长达 1700 多年,先后隶属南康郡、南康国、虔州、百胜军、昭信军22、南安军、南安路、南安府。民国元年(1912 年)废府,南康县隶属江西省。1949 年 8 月 14 日,南康解放,先后属江西省赣州分区、赣西南行政区、赣州专区、赣南行政区、赣州地区。1995 年 3 月 6 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康县建制,设立南康市(县级)。2013 年 10 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赣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同意撤销县级南康市,设立赣州市南康区,同时将原南康市的潭东镇、潭口镇划归赣州市章贡区管辖。2014 年 2 月 25 日,赣州市南康区正式挂牌成立。2.1.3 社会经济社会经济概况概况 南康区地处江西省西南部,居赣江上游,是赣州市两个市辖区之一。全区国土面积为 1722 平23、方公里,辖 18 个乡镇、2 个街道,人口 79 万(其中凤岗镇、三江乡和唐江、太窝 9 个村共 10 万人、119 平方公里,划归赣州经开区管理),属原中央苏区县和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区),是中国甜柚之乡、全国最大的实木家具生产基地。拥有全国第 8 个临时对外开放铁路口岸、全国第一个内陆 2 国检监管试验区、全国第 5 个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字号平台,是中国(赣州)家具产业博览会主办地、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南康商业文化底蕴深厚,全民创业氛围较浓,有“江西的温州”之称。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将南康经济现象概括为:“无中生有,有中生特,特在其人,人联四方”。2021 24、年,GDP 历史性突破 400 亿大关、达 410 亿元,净增 55 亿元,增速列全市十八个县区第二。财政总收入突破 40 亿大关,达 41.7 亿元、全市第二,增长 10.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4.8 亿元、全市第二,同口径增长 1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达 107.6 亿元,稳居全市前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 200亿大关、达 203 亿元,增长 19.5%、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11.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7%、利用省外项目资金增长 10%,以上四个指标增速均列全市前三。受益于赣州国际陆港的爆发式发展,进出口总额突破 60 亿元,达 68.9 亿元;新增外贸25、备案企业 110 家、累计达 686 家,总量和增量居全省前列。电商交易额突破 700 亿元大关,位列中国县域电商竞争力百强榜第 49 位,全省第一。新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 112 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16 家、总数突破 100 家。新增市场主体 1.6 万户、日均新增 45户,总量突破 10 万户大关,占全市 13.6%,稳居全市第一。2.2 自然自然条件条件 2.2.1 地形地貌地形地貌(1)地形地貌 南康境内山脉属南岭山系罗霄山脉和大庾岭山脉的支脉。境内大部分为丘陵至低山地貌,北部边缘地区有中、低山地貌,沿章江、上犹江两岸一带有较广阔的河谷平原,是赣南较平坦的一个区域整个地势西高东低,26、南北高中部低,由南北两端向中、由西向东,逐渐倾斜,中东部形似敞口盆地。一般海拔中部为 110150 米,北部为 350500 米,南部为 300450 米。丘陵、山地、平原各约占总面积的 59、27、14。千米以上的山峰有 2 座,即隆木与遂川交界处的白鹤岭(海拔 1042 米)和斗笠脑(海拔 10298 米)。(2)地质 南康区在地质构造上位于欧亚板块南部,属于华南古板块。陆壳形成于早古生代,此后迭经板块离聚,形成华南(地槽)褶皱系,后称华南造山带。南康位于华南造山带西南部,罗霄褶皱带内。南康区地层从古老变质岩到第四纪红色粘土沉积物,河流冲积物均匀分布,火成岩主要为花岗石,属燕山期和加里东期27、产物,市区出露地层主要有第四纪冲积层、红色粘土层及白垩纪含钙泥岩。南康地下水资源丰富。年均迳流量 3.155 亿立方米,全区约 75人畜用水来源于浅层地下水。国家地震区划:南康地质构造简单,城区附近无断裂、褶皱构造现象。根据全国基本烈度区划,本区为地震烈度六度以下地区。2.2.2 气候气象气候气象 南康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年平均气温 19.6,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12 月均温 10.0,7 月均温 29.3,无霜期 300 天左右,年平均降雨量1471.9 毫米,年均日照时数 1677.9 小时。3 极端气象记录。历年最高气温:41.7 摄氏度(2022 年 8 月 24 日)28、;历年最低气温:-5.9 摄氏度(1999 年 12 月 23 日);历年最大风速:36 米秒、东北风(1990 年7 月 29 日);历年 3 小时最大降雨量:99.5 毫米(1984 年 4 月 4 日)。2.2.3 河流水系河流水系 南康地处赣江水系章江干流中游,水系发育完善,江河纵横,境内和外县入境的大小河流有 60 条,其中干流 2 条,一级支流 10 条,二级支流 19 条,三级支流 18条,四级支流 7 条,五级支流 4 条。河流总长 746 公里,平均河流密度 0.4 公里平方公里。章江和上犹江为境内二大主干河流,均属过境河流,可通船舶,全区地表水多年平均迳流量 63.39 立29、方米。境北隆木水与黄沙水属遂川水系,西南的梅源水属信丰水系,其余河流都属章江水系。2.3 城乡城乡规划规划 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征求意见稿)2.3.1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与与定位定位(1)总体目标 把赣州建设成为工业强市、开放高地、创业之州、区域中心、文化名城。(2)发展定位 江西省省域副中心核心区,综合性国际内陆口岸,稀有金属产业、先进制造业与高端服务业基地,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与文旅康养中心,产城融合与城乡统筹先行发展示范区。2.3.2 发展规模发展规模 规划至 2035 年全市户籍人口规模 1100 万人,常住人口规模 1050 万人。规划至 2035 年常住人30、口城镇化率 70-72%,城镇常住人口规模 756 万人。规划至 2035 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达到 320 万人,实际管理和服务人口规模达到 350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达到 330 平方公里左右。2.3.3 城镇城镇体系结构体系结构 建构“一主两副、两轴三带一主两副、两轴三带”城镇空间结构。“一主两副一主两副”市域空间节点:构建以赣州市中心城区为主中心(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南康区南康区、赣县区),龙南、瑞金为副中心,各县中心城区为节点的多点支撑体系。“两轴三带两轴三带”市域空间轴线:依托京九、渝长厦交通干线形成市域主要空间发展轴。依托厦蓉、济广、寻全交通干线形成市域次要31、空间发展带。2.3.4 中心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城区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形成“一带双心,三轴八廊八组团一带双心,三轴八廊八组团”的空间结构。一带:上犹江、章水、章江、贡江、赣江等滨江两岸区域。打造独具赣州特色的滨江慢行系统与滨江公共开敞空间,形成最美城市岸线、百里滨江生态绿廊。双心:新三江口周边区域,形成未来城市绿心;宋城历史城区传承赣州历史、地域特色文化,形成历史核心。三轴:中央生态人文轴串联千年宋城、章江新区、赣州经开区和三江口片区,形成纵贯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展示历史风貌、社会进步与时代特色的赣州历史轴线。公共服务轴链接南康组团、蓉江新区组团、章贡组团、赣县组团,串联重要的公共服务中32、心。产业发展轴联系唐江组团、空铁新区组团、西城区组团、三江口组团,串联重点产业发展区。4 八廊:八条一级望山通廊,汶潭、章江-峰山、通天岩、欧潭-狮形岭、三江口-三阳山、峰山、文峰山、狮子山。八组团:蓉江新区、南康南康、章贡、唐江唐江、西城区、空铁新区、三江口、赣县等八个城市组团。其中南康区包括南康、唐江两个城市组团。南康南康组团组团定位为“赣粤产业合作区,内陆开放示范区赣粤产业合作区,内陆开放示范区”,至 2035 年规划人口规模约 60-65 万人。赣粤产业合作区、内陆开放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赣州国际内陆港核心区打造成为赣粤闽湘四省九市的区域性物流枢纽中心将东山单元建设成南康的商业33、金融、产业新区,推动产业、城市双更新,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唐江唐江组团组团定位为“智能制造基地,双创活力新城智能制造基地,双创活力新城”,至 2035 年规划人口规模约20-25 万人,利用格力小镇建设优势重点发展智能家居产业。2.3.5 综合防灾体系综合防灾体系规划规划 规划提出规划到 2025 年,完成从“被动救灾被动救灾”向“主动防灾主动防灾”的转变;到 2035 年,全面实现“安全赣州”、“高韧性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规划规划解读解读:南康区是赣州中心城区重要组成部分,气象观测信息在主动防灾,建立高韧性城市等方面具有重要基础作用。本次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搬迁有利于提高气象观测精度34、。建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保护范围和管控规则,有利于保持气象观测数据的长期稳定。第第三三章章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 3.1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目标主要为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和连续性,为应对气象防灾减灾和气候变化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3.2 规划规划指导思想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需求,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的各种建设活动和行为进行强制性约束,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资料具有代表35、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为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城市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协调发展。3.3 规划规划依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5.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6.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站(GB312212014)5 7.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征求意见稿)8.赣州市东山-南水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9.其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 3.4 规划年限规划年36、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在编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协调,为 2023-2035 年。3.5 规划规划范围范围 本次规划南康气象观测站为国家基本气象站,本次规划范围为以南康气象观测场围栏为基准点,根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站控制区划定办法所确定的周边 1000 米控制范围。3.6 规划规划原则原则 1 1.协调规划协调规划 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调统一,并以专项规划形式纳入法定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城乡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协调发展。2.2.因地制宜因地制宜 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并根据气象站周边现状条件,确定保护范围、标准和重点。3.3.经济合理经济合理 为保护气象观测37、环境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又要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使保护和建设协调发展。第第四章四章 探测环境现状分析探测环境现状分析 4.1 站址历站址历史沿革史沿革 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始建于 1956 年 11 月,位于南康区东山街道马踏岭,即东经 11442,北纬 2442,距县城 3 千米,观测场海拔高度未测量。1971 年 1月 1 日,站址迁至距县城 1.5 千米的西华乡华山村,东经 11445,北纬 2540,观测场海拔高度 127.0 米,观测场规格为 25 米25 米。占地面积 10 亩。2019 年,根据关于推进全省第二批 26 个气象台站探测环境改善工作的通38、知 文件精神,南康区人民政府向江西省气象局提出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搬迁请求。观测站新址位于南康区东山街道上坪村洋山垇,经度 1144656E,纬度 253811N,海拔高度:225.5 米,距现址观测场约 5.1 千米,计划 2024 年正式投入使用。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规划总平面图 6 4.2 主要承担任务主要承担任务 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主要承担气压、气温、地温、湿度、风向风速、降水、能见度、天气现象、日照、雪深等气象要素的观测和服务。4.3 周边环境周边环境分析分析 4.1.1 遮挡情况遮挡情况 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新址位于南康主城区南部的东山街道上坪村洋山垇的一处山地上。该山地海拔高度 22539、.5 米,四周环境开阔,50 米内无超出观测场水平面障碍物,气象站周边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遮挡物都在 5以下。高程剖面图(西-东)高程剖面图(北-南)4.1.2 用地情况用地情况 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新址位于南康主城区南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气象站周边 1 千米内主要为林地、农田及少量村庄村庄建设用地,不易受城市建设影响,有利于保持气象站周边观测环境稳定。4.1.3 风向风向分布分布 据南康区近 30 年风向频率统计数据,南康区最多风向频率为西北偏北方向,其次为正北和正南。观测站最多风向(西北偏北)方向 5 千米范围内不存在工矿区等大气污染源,满足气象观测要求。4.1.4 影响源影响源 气象观测40、站周边影响源主要为高速公路及铁路,与观测站距离均大于 200 米,无其他废水、废气、垃圾场等对气象观测准确性有影响的干扰源。观测场附近有两路高压线经过,一路为 110KV 坪水线,从观测场西北侧通过,离观测场围栏最近位置约 456 米;一路为 220KV 坪旭线线,从从观测场东侧经过,离观测场围栏最近位置约 192 米。经评估,两路高压线对气象观测环境无明显影响。7 4.4 站址站址符合符合性性分析分析 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新址(东山街道上坪村洋山垇),周边无对气象探测准确性有影响的各类干扰源,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遮挡物都在 5以下,站址周边观测气候环境能准确反映南康区气象特征基本情况,具有较好地41、代表性。站址周边用地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受城市建设影响小,周边主要为林地及少量村庄,有利于保持站址的长期稳定。综上所述,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新站址气象观测环境良好,符合气象探测环境要求。第第五五章章 探测环境探测环境保护内容及保护内容及要求要求 5.1 保护对象保护对象 本次规划保护对象为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经度1144656E,纬度253811N,),位于南康区东山街道上坪村洋山垇。保护对象包括站内气象设施及周边气象探测环境。5.2 保护范围保护范围 根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站,将保护范围划分为保护控制区与环境协调区。其中:保护控制区以南康国家基本42、气象站观测场围栏为基准点,周边 1000 米区域为保护控制区范围,主要包括北至上坪村龙坑口,南至金融监管仓,西至上坪铁路安置点,东至龙坑中合围区域。环境协调区为气象站观测场围栏向外延伸 2000 米(观测场最多风向的上风向90范围内 5000 米)范围,具体包括南至大广高速南康南立交匝道,北至泰康路南康交管大队-官坑家具集聚区,西至泰康西路石化加油站,东至上陇村高坑口合围区域。5.3 总体保护总体保护要要求求(1)气象探测环境要求长期稳定,具有良好的区域代表性,国家基本气象站站址应保持至少 30 年稳定不变。禁止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台站建筑、设备和传输设施,(2)观测场最多风向的上风方 943、0范围内 5000 米、其他方向 2000 米,在此范围内不宜规划工矿区,不宜建设易产生烟幕等污染大气的设施。(3)禁止在保护范围内设置对气象探测环境有影响的障碍物,严格控制障碍物高度;(4)禁止在保护范围内种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作物、树木;(5)禁止设置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各种源体;(6)禁止在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钻探、采砂(石)、挖砂、取土、焚烧、放牧等行为;(7)禁止进入气象台站实施影响气象探测工作的活动;(8)禁止其他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9)保护控制区范围内的各类新建或改建项目需提交气象管理部门审查。5.4 分分区区环境环境保护保护要求要求 5.4.1 保护控制保护控制44、区区保护保护要求要求(1)控制区内障碍物最高点与观测场的高度距离比值小于 1/10 或障碍物遮挡 8 仰角5.71 度;(2)控制区内日出、日落方向(此范围不受控制区限制)障碍物最高点与观测场的高度距离比值小于 1/11.43 或障碍物遮挡仰角不得大于 5;(3)观测场围栏与对气象探测有影响的各种源体(源体是指对气象探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有影响的大型锅炉、废水、废气排污口、垃圾场等干扰源或者其他源体)的距离大于 500 米;(4)观测场围栏与铁路路基的距离大于 200 米;(5)观测场围栏与人工建造的水体的距离大于 100 米;(6)观测场围栏与公路路基的距离大于 50 米;(7)观测场围栏45、四周 50 米范围内不得种植高于观测场水平面 1 米的作物、树木,不得建设与观测场无关的建筑物及构筑物;(8)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含静止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极轨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卫星测控站、卫星测距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按照国家关于地球站电磁环境保护要求(GB13615-92)执行。极轨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周围障碍物的仰角不得大于 3。(9)闪电探测站的高频探测天线 60下视角空间之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以闪电探测站的高频探测天线为中心,半径 100 米范围以内,不得有导电物体或者高于天线系统的障碍物。半径 100 米范围以外(含 100 米),障碍物与天线的仰角不得大于 3,电磁场干扰应当小46、于闪电接收机的阈值范围。(10)GPS 气象探测站视场周围障碍物的仰角不得大于 10,且远离大功率的无线电发射台和高压输电线。各种无线电发射台与 GPS 气象探测站接收机天线的距离不得小于 2 千米,高压输电线与接受机天线的距离不得小于 200 米。GPS 气象探测站附近不得有大面积的水域或者其他对电磁波反射(吸收)强烈的物体。国家基本气象站与周边障碍物及影响源保护距离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基本气象站 太阳辐射、日照观测附属要求太阳辐射、日照观测附属要求 与障碍物的距离 障碍物高度的 10 倍(控制区内的障碍物与观测场围栏最近距离不小于 50 米)在日出、日落方向(此范围47、不受控制区限制)障碍物的遮挡仰角5或障碍物高度的11.43 倍 与大型锅炉、垃圾场、排污口等干扰源的距离 500 米 与铁路路基的距离 200 米 与人工建造的水体的距离 100 米 与公路路基的距离 50 米 与作物、树木距离 观测场四周 50 米范围内不得种植高于观测场水平面1米的作物、树木 5.4.2 环境环境协调协调区区保护保护要求要求(1)环境协调区内日出、日落方向(此范围不受控制区限制)障碍物最高点与观测场的高度距离比值小于 1/11.43 或障碍物遮挡仰角不得大于 5;(2)环境协调区内不宜规划工矿区,不宜建设易产生烟幕等污染大气的设施。(3)环境协调区内不得有大功率无线电发射台48、。5.5 障碍物障碍物限高要求限高要求 5.5.1 保护保护控制控制区区内内限高要求限高要求 观测场围栏与障碍物的距离大于障碍物最高点高度的10倍或障碍物遮挡仰角5.71 度;观测场日出、日落方向(此范围不受控制区限制)障碍物的高度角5 度。9 保护控制区内障碍物最高点限高一览表(单位:米)观测场与障碍物距离观测场与障碍物距离 保护保护范围内范围内障碍物障碍物最高最高点点限高限高 日出日落方位障碍物日出日落方位障碍物最最高点高点限高限高 50 226.5 226.5 100 235.5 234.2 150 240.5 238.6 200 245.5 243.0 250 250.5 247.4 49、300 255.5 251.7 350 260.5 256.1 400 265.5 260.5 450 270.5 264.9 500 275.5 269.2 600 285.5 278.0 700 295.5 286.7 800 305.5 295.5 900 315.5 304.2 1000 325.5 313.0 备注:1.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海拔高度为 225.5 米;2.距离观测场围栏距离 50 米范围内障碍物不得高于观测场水平面 1 米;2.障碍物最高点限高=障碍物与观测场围栏距离/10+225.5;3.日出日落方位障碍物最高点限高=障碍物与观测场围栏距离/11.43+225.50、5;4.限高是指海拔高度(下同);5.南康区日出方向为 63.8-116.2,日落方向为 243.8-296.2。5.5.2 环境环境协调协调区区内内限高要求限高要求 环境协调区内日出、日落方向(此范围不受控制区限制)障碍物最高点与观测场的高度距离比值小于 1/11.43 或障碍物遮挡仰角不得大于 5;环境协调区内障碍物最高点限高一览表(单位:米)观测场与障碍物距离观测场与障碍物距离 日出日落方位障碍物日出日落方位障碍物最高点最高点限高限高 1100 321.7 1200 330.5 1300 339.2 1400 348.0 1500 356.7 1600 365.5 1700 374.2 51、1800 383.0 1900 391.7 2000 400.5 第六章第六章 规划实施措施规划实施措施 1、加强与相关规划协调 本规划作为专项规划,应加强与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南 10 康区中心城区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协调。规划经批准后,相关保护要求应纳入相关法定规划中,及时报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2、落实相关制度 经批准的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是气象站周边规划与建设的依据之一。规划保护区和建设协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省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依5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 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案件。气象局要在人大监督和政府领导下,与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大对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违法案件的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对不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干扰源等,气象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商请有关部门提出治理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4、加强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全社会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破坏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事城市建设活动的单位与个人了解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