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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工伤事故、高空作业等)(118页)
钢铁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工伤事故、高空作业等)(11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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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788586 2023-11-14 114页 612.58KB
1、钢铁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工伤事故、高空作业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制度1环境事故应急预案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9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5安全生产教育制度38安全生产应急预案43班组安全管理制度50高空作业安全规程5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8违章操作控制管理制度64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69消防管理制度74劳动健康保障管理制度81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细则、办法试行规定84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制度90员工安全通则96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制度102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5外协、外委项目质量控制管理2、(暂行)办法109有限公司 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制度-01为保证产品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将质量事故率降到最低点,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警示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教育他人,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全过程。定义:不符合图纸和标准的要求,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元以上者,视为质量事故。第二条 职责:(一)事故责任单位负责质量事故报告并按处理决定接受处理。(二)计检部负责事故的检测结果报告。(三)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划分事故种类,落实事故责任,督促责任单位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跟踪验证,必要时,针对重、特大质量事故,进行管理评审。第三3、条 具体内容:(一) 质量事故的种类划分质量事故按经济损失大小或社会荣誉,损失程度分为三类。1、一般质量事故为:(1) 凡一次损失价值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者。(2)产品出厂后,“三包”一次损失一万元以下者。2、重大质量事故为:(1)凡一次损失价值一万元(含一万元)至三万元者。a、产品零部件发生批量报废的。b、由于质量事故影响产品正常生产/交付一个月以上者。c、对外出口或对内合作生产的产品,因质量问题中断合同或退货,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下者。d、顾客对产品产生抱怨,在产品交付后“三包”一次损失二至五万元者,或直接影响产品回款和质保金五万元者。3、特别重大质量事故为:(1)凡一次造成损失价值在三万4、元(含三万元)以上者。(2)因产品质量问题,用户发生投诉,或在“三包”中损失价值五万元以上,直接影响回款及质保金五万元以上者。 (3)因质量问题在用户使用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者。(二)质量事故的报告:1、责任单位在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后八小时内,重、特大质量事故四小时内填写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三份,交计检部一份、质量安全部一份、自留一份。2、计检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四小时内将检测结果以“质量信息反馈表”的形式报质量安全部。3、对于重、特大质量事故,按有关规定由总经理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4、责任单位在分析事故原因后,四小时内将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价值以书面形式报告质量安全部。5、(三)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办法:1、质量安全部组织技术部、计检部、生产分厂领导、核算员、操作者或知情者等有关人员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由管理者代表主持会议,找出事故原因,划分事故种类,落实事故责任者。2、一般事故:对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罚金,对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0%-30%的罚金,处罚单位每位领导直接经济损失5%-15%的罚金,扣罚单位当月质量考核金额10-30%。3、重大质量事故:除对责任者批评教育外,还要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并承担直接经济损失0.5-5%的罚款,处罚单位领导直接经济损失0.25%-3%的罚金,并通报批评,扣发单位当月质量考核金额30-80%。4、特6、大质量事故:对责任者要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承担经济损失0.7-5%的罚款,处罚单位每位领导直接经济损失0.35%-3%的罚金,并劝其单位主管引咎辞职,否决责任单位当月质量考核工资额。5、出现质量事故,责任单位制定纠正措施,重、特大事故责任单位制定纠正预防措施,质量安全部监督实施,跟踪验证,并报总经理主持进行管理评审。6、对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的责任者处以最少100元的罚金。7、报告失实的责任者处以100-200元罚金。第四条 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有限公司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02为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处置环境事故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7、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法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限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第一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环境事故,是指由于违反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相关生产操作规程的生产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公司生产受到影响,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环境事件。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行政区域内重大及以上级别环境事故的应急工作。重大以下事故相应启动有关部门预案和单位分预案。第三条 突发环8、境事故按照其严重性、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及发展趋势,分为一般环境事故(级)、较大环境事故(级)、重大环境事故(级)和特大环境事故(级)。(一)一般环境事故(级)凡发生污染,对公众的生命健康、生活环境以及公私财产造成影响或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环境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一般环境事故:1、区域生态功能部分受到影响;2、人员发生轻微中毒症状;3、因污染事故需疏散人员100人以下。(二)较大环境事故(级)对人员的生命健康、对公众的生活环境以及公私财产造成损害的突发环境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1、区域生态功能部分受到影响;2、10人以下发生明显中毒症状,但不会导致伤残后果;3、9、因污染事故需疏散人员100人(含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三)重大环境事故(级)对公众的生命健康、生活环境以及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害的突发环境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区域生态功能部门丧失;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人员1000人(含1000人)以上10000以下;3、因环境污染造成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水源地取水中断;4、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并可能导致常餐后果,或发生人员受到辐射伤害;5、中毒死亡3人以下,或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发生明显中毒症状;6、3类、4类、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四)特大环境事故(级)对公众的生命健康、生活环境以及公私财产造10、成重大损害、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公众生活秩序的突发环境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1、发生污染,使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2、因环境污染造成疏散人员超过10000人(含10000人);3、因环境污染造成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4、发生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5、中毒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30人以上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人群受到辐射伤害;6、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在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第四条 处置突发环境事故,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部门、单位应设立相应的环境事故11、应急领导机构,负责各部门、单位辖区内突发环境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的指挥工作。突发重特大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公司环境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第五条 领导机构公司成立重大环境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 长:公司分管领导副组长:公司办公室、质量安全部,生产部、设备能源部、保卫部门负责人。成 员:公司办公室、质量安全部、保卫部、工程部、技术部、生产部、设备能源部,仓储部,行政事务部、职工医院。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公司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第六条 办事机构公司重大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由质量安全部担任。质量安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职责是:负责公司重大环境事故应急12、预案的制定、修订;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和配备的设备、器材、物资是否满足应急要求;检查、督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负责与地方环保部门保持业务联系。第七条 应急组织突发重大环境事故应急组织由公司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环境事故专业指挥组、应急专家组和各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组成。(一)发生重大环境事故后,公司立即成立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公司重大环境应急小组成员即位重大环境事故指挥部成员。组长为指挥长,副组长为副指挥长。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重大环境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二)发生重特大环境事故后,同时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13、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经理办,经理办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重特大事故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救援中各专业;适时发布事故救援情况;向上级报告事故向上级部门发出救援请;发布和解除应应急救援后的调整评估、分析、报告及恢复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三)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专业指挥组1、生产协调组,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其职责是:负责公司生产的组织与调度,事故信息的传递,事故处置后生产恢复的确认及恢复工作的组织等。2、环境监测组,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其职责是:监测现场那个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提出应急措施,指导现场群众疏散以及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有关气象资料。3、事故处理组,由公司质量安全部牵头,事14、故单位负责,环境事故应急专家组参加。其职责是:对重大环境事故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和处理措施,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组织专家对环境事故损失进行评估,进行环境恢复,并提出进一步预防措施计划等。4、治安保卫组,由保卫部负责。其职责是:对重大环境事故,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重点部位、特种物资保卫等。5、设备抢修组,公司设备能源部负责。其职责是:对事故设备状况进行评估,组织对事故设备的抢修,协助对受伤人员的救援工作。6、车辆救护组,由公司办公室、医院负责。其职责是: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及转运受伤人员过程中的医疗监护。(四)环境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环境事故应15、急救援专家组分别为环境监测专家组、水污染防治专家组、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危险废弃物防治专家组、辐射源防护专家组、民事协调专家组、医疗救护专家组。专家组由公司办公室直接领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责:为公司专业预案及分预案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持,为救援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对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咨询和专业讲座;对编制的事故预案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附则环境恢复及民事协调工作。在重特大环境事故发生后,听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公司总调指挥,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五)若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按公司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实施。省市相关部门介入指挥时,公司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服从省市环境事故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16、,并组织好内部救援队伍的救援工作。第八条 预测与预警(一)公司各有关单位开展对各单位区域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各类污染源控制管理体系、信息监控和预测预警系统,包括对发生在外单位,有可能对本单位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传报,负责完善本单位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二)预警分为四级。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一般环境污染事故,预警为四级。有蓝色表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预警为三级。有黄色表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预警为二级。有橙色表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预警为一级。有红色表示。(三)根据预警等级,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响应及处置17、工作职责划分为:级(一般)事故,级响应,由事发单位环境污染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必要时可请求公司及其它单位环境污染应急指挥机构给予支援。级(较大)事故,级响应,由事发单位、公司质量安全部和公司总调或公司总值班室成立环境污染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级(重大)事故,级响应,由公司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级(特大)事故,级响应,在吉林省或吉林市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公司突发救援小组组织公司内部应急救援工作。第九条 基本应急处置(一)信息报告突发环境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督责任的部门发现突发环境事故后,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环保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污染事18、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故潜在危害程度、转化方式等初步情况。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同时必须及时续报事件发展趋势和处置过程中的有关情况。重大环境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公司总调和公司质量安全部。公司总调迅速组织质量安全部、事故单位及有关专家查明事故情况、判定性质、级别及趋势,及时将突发环境事故的重要信息和情况报公司重大环境事故领导小组,同时将领导小组的处置决定、批示或指示传达给质量安全部和事发单位,并跟踪落实情况和事件发展趋势。根据吉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规定,必须向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报告的,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请示公司领导批准后向省市环保局报告。(二)先期处19、置环境事故发生后,除及时报告外,责任单位或事故发生地所在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及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必须立即进入现场,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情况,启动重点部位或单位、部门应急预案,进行技术处理,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和危害。(三)预案启动一般环境事故和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事发单位应急指挥部处置,启动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单位应急预案。必要时由事发单位、质量安全部、公司经理办或公司总值班室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决定,启动本预案和部分部门应急预案。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事故,公司成立环境应急救援指挥部,公司重大环境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即为总指挥部成员,全部启动本预案并由公司总调会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核准,报经公20、司分管领导批准,启动公司总体预案的部分预案或总体预案,或请求省市区应急救援。第十条 应急救援行动(一)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接到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后,迅速到达指挥部办公室报到,接受应急救援行动任务。(二)指挥部各专业组全体人员,接到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后,必须在指令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集结待命,随时做好应急救援行动的准备,各专业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应急救援。1、生产协调组确定应急救援行动事故现场指挥部所在部位,及时安排好应急救援行动的所有通讯设施,保证通讯畅通;并公示联系电话;2、各专业组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指挥所处部位及联系电话;3、环境监测组对事故现场环21、境进行监测,采取和指导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指导应急救援工作;4、环境事故处理组对事故现场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进行调查处理和环境的恢复等工作;5、设备抢修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确定危险部位、区域,组织进行抢险抢修工作,并组织对受伤人员的营救工作;6、治安保卫组根据设备抢修组确定的危险部位、区域,组织现场警戒,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设施、场所,保护现场,指挥交通、疏散人群等工作;7、医疗救护组开展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治疗;8、各专业组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汇报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步的行动方案和建议。第十一条 应急结束现场险情得到可靠控制,人员得到妥善安置,现场环境达到正常标准值,现场指挥部组22、织专家组对应急救援情况进行确认和评估,提出终止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报请指挥部总指挥长决定是否结束应急状态;由政府部门负责的,遵从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恢复与重建接到应急结束命令后,指挥部指挥各专业指挥协调组和事发单位的现场救援指挥部,组织各方面力量,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根据公司总体预案的要求做好恢复生产及善后民事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对重大环境事故的突发原因、性质、影响、责任、改进管理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的调查、评估和汇报工作。第十三条 信息发布发生重大环境事故,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根据各级政府的规定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需对社会发布事故信息的,由公司质量安全部将事故信息报公司宣传部,按有23、限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专项应急预案执行。第十四条 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各专业部门对涉及环境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力、物力、财力、医疗卫生、能源、通讯、交通运输等方面保障能力进行评估,并提出补充完善计划,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的类型和特点,成立专家组,提供抢险救灾的技术咨询和指导。公司质量安全部建立环境应急救援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专业领域能为环境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的信息,为公司的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储备。第十五条 预案检查与评审为保障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施持续改进,对各单位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24、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情况与使用情况等,在环境应急能力评审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环境应急办公室对各部门应急机构的建立与运行实施监督、检查与评审,质量安全部负责定期对各单位的环境事故应急机构、队伍建设和运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环境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进行考核和评审。第十六条 预案的演习、宣传和培训各单位、部门按照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单项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战演习,提高防范和处置环境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查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事故事件预防常识,编印,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职工的防范能力;加强环境事件25、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业人才。第十七条 考核统一按照有限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各部门、单位必须根据公司总体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制定和修改完善本部门、单位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重点部位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完善工作。公司吉林地区以外的单位结合地方政府应急管理要求及公司相关规定,建立各自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并同时报公司办公室和质量安全部备案,保持管理上的衔接和环境事故突发时,与公司的联系和协同处置。第十九条 本预案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制订。随着环境事故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26、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质量安全部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第二十条 本预案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应急救援预案(SJE/SC-06.08)废止。信息收集与分析预案协同信息反馈信息传报有关成员到岗专家到位专业应急队准备接 警应急启动应急恢复应急结束救援行动应急增援现场清理解除警戒环境恢复善后处理有关成员到岗事故调查指挥部成员到位有关人员及专家赶赴现场生产协调组环境监测组事故处理组治安警戒组设备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公众信息沟通总 结重、特大环境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环境 事故发生 信息接报 否 与处理 是 否 事27、态控制 是信息收集与分析预案协同信息反馈信息传报有关成员到岗专家到位专业应急队准备接 警应急启动应急恢复应急结束救援行动应急增援现场清理解除警戒环境恢复善后处理有关成员到岗事故调查指挥部成员到位有关人员及专家赶赴现场生产协调组环境监测组事故处理组治安警戒组设备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公众信息沟通总 结重、特大环境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环境 事故发生 信息接报 否 与处理 是 否 事态控制 是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03为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28、本制度。第一条 本制度包括特种作业等十项内容,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职业病的一项综合管理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及在公司属地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外协施工单位。第二条 特种作业(一)凡从事电工、起重机械(包括司机、挂钩、指挥)、金属焊接(气割)、建筑登高架设和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其身体条件、培训、考核,应符合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持证方能独立作业。(二)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使用的梯(架)子和平台必须牢固,摆放要稳妥或有人扶持;所搭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29、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2、在无安全防护栏的部位工作,必须系好安全带(绳),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的胶(布)鞋。3、施工前,工作区的地面,应设安全护栏和立(挂)“危险,上面有人工作”或“禁止通行”等明显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4、工具、材料等物要用绳索捆好,或者装入工具袋内,用绳索提升或降落,禁止上下抛掷;特殊情况需向下抛物件时,应先发出信号,避开下面人员和设备。5、工作部位靠近带电设备或高压电线时,事先应采取确保安全的可靠防护措施或保持安全距离。否则,必须停电后,才能作业。6、中部未设防护网(隔板),禁止在垂直的上、下方同时作业。7、遇有六级以上的强风,不准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夜间没有充足的30、照明,不准进行高处作业。8、工作中要高度集中思想,不准在高处闲谈或瞌睡休息,工作完毕,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拆除架子、标牌,打扫场地。9、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视力不符合要求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三)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2m以上(含2m),有坠落危险的高处作业(如搭架、拆架、安装等)施工前,均要填写“特种作业申请表”,报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审签意见,呈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动工。(四)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或设备)需进行动火焊割作业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在油库(罐)、喷漆间、浸漆间、滤油间、干燥间等易燃易爆场所(设备)进行安装、检修作业时,应尽可能采用不动火的安装、检修技术措31、施。对必须就地进行动火焊割的,事先应办理“动火许可证”,报安全管理部门审签意见,呈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动火。2、动火前,必须创造确保安全的动火条件。对动火场地(设备)的易燃、易爆物资、(介质),应彻底清除或转换,经动火分析符合动火标准,并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和动火监护人方可施工。3、焊割罐体、油(气)管道,必须拆除(关闭)周围管线(阀门)或加盲板封堵,全部打开罐顶呼气阀和入孔。管道动火的一端须保持敞口(通大气),并在阀门处挂上警示牌或加锁。严禁对密闭的容器(管道)进行动火。4、动火作业,须经考试合格的焊(割)工执行。操作者要随身携带“动火许可证”。动火完毕,须会同动火监护人检查现场,熄灭余32、火,清理工作场地。5、电(气)焊工具、焊机、乙炔气瓶必须距离明火10m以上,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必须相距5m;电焊机接地线须搭在焊接件上,相距不得超过2m。第三条 易燃、易爆、化学毒品(一)对易燃、易爆、化学毒品的保管、领发、运输、装卸、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保管、发放、领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并经安全专业训练,熟知易燃、易爆、化学毒品特性和安全卫生知识。(二)易燃、易爆、化学毒品的仓库,应严禁烟火。其建筑设计应符合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地面平整,通风良好,与厂房、生活用品室保持15m以上的安全距离,备有防火、防盗、防毒等设施,并有严33、格的出入制度。(三)易燃、易爆化学毒品的保管,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每批物品均有制造厂的证明书,包装完整,标志明显;2、要按其特性分类存放,对灭火方法不同以及能相互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存放在一起;当库内温度超过35时,应采取通风降温措施;3、不得露天存放。库内物品要经常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4、备有专用的帐册,将物品名称、入库时间、数量及领用单位、领用时间、领取数量和领取人、发放人等项目,详细登记,账物相符。(四)易燃、易爆、化学毒品的领取,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由专人负责领取。领取时,须经领用单位的主管领导签字;领回后,由专人负责管理,存放在专用的器具34、内。(五)易燃、易爆、化学毒品的运输和装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运输、装卸的车辆、工具及其容器、包装必须安全可靠,其装运的车辆应选择平坦路面行驶,做到不损坏,不泄漏;2、灭火的方法不同,能相互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同车装运;3、严格执行装运物品说明书的有关安全规定。(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毒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在工作地点不得吸烟、饮食。工作后,离开工作地点在吸烟、饮食前,必须脱下防护用品,将手洗净消毒;2、剧毒化学品的试验、调配工作,应在有局部通风位置内进行,并在工作前五分钟启动通风机,使用的工具器皿等物,应经消毒处理,不得带出工作室。当班未用完的剧毒品,应立即交给保管人员保管;3、35、皮肤有破损,或患有过敏性皮炎的人员,严禁操作或接近剧毒化学物品;4、化学毒品及其废液、废渣,未经环保监测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排放或抛弃。第四条 瓶装乙炔气(一)瓶装溶解乙炔气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时,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超过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二)乙炔瓶的漆色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不得涂改。(三)使用乙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禁止用铁制件或工具等物敲、撞瓶体和附件;2、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与明火的距离不应小于10m(高处作业,应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3、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4、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运输车。严禁36、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5、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6、与氧气瓶同时并用时应尽量避免两种气瓶放在一起。如必须同放一起时,应使两种气瓶的出气口相反方向放置;7、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8、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瓶汇流供气;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铜量应低于70%;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四)运输乙炔瓶时,应遵37、守下列规定。1、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2、汽车装运乙炔瓶,应横向排放,头部朝向一方,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直立排放,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3、夏季运输要有遮阳设施,防止爆晒。气温炎热时,应避免白天运输;4、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品同车运输;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五)储存乙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在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超过5瓶应按规定设储存间或瓶库,库房中严禁同放其他物资;2、乙炔瓶存放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且不应设在38、地下室或半地下室;3、存放乙炔瓶处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4、乙炔储存时,一般应保持瓶体直立,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5、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点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6、乙炔瓶库的设计、建设和建造,应符合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 50031-91乙炔站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第五条 电气操作(一)电气工作人员,应认真贯彻工业企业电工作业安全规程及有关标准与规定,做好本职区域范围内的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如需从事本职范围外的作业时,必须经有关电气负责人批准。(二)正确使用电工安全用具(含变电所、配电所的绝缘棒、绝缘39、靴、绝缘手套等),并定期进行耐压试验。无论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作业时,均应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挂地线、警告牌、工作票、操作票及安全监护等制度。(三)电气安全必须切实抓好“装、拆、检、修”四个环节,即:凡新装或经大修改装的电气设备,都必须按标准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运行;不用的线路和设备,应及时彻底拆除;电气设备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全面大检查;严格执行计划检修制度,对已发现的缺陷,应限期修复。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四)预防电气事故,必须认真做好“三防”工作:1、防止电气设备绝缘损坏,造成事故。高压电气设备每年要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低压电气设备应根据不同情况定期检查绝缘情况,40、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裸露的带电体应装于人体碰不着的地方;2、防止接地不良漏电伤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每年进行测量一次,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3、防止乱扯(拉)临时线造成事故。凡室内(外)架设临时线路,须经设备能源部、质量安全部同意,符合安全要求,签署安全设施保证方案,方可架设,并限期拆除。(五)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执行GB/T3787200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规定。(六)工作行灯应使用安全电压,电压值不得超过36伏(V),在金属容器内或者特别潮湿的场所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V),严禁41、使用220伏(V)电压灯做行灯。(七)埋设电缆(或电线管道)须在地面上设立标志。不准在电缆线路上面堆放重物和掘土作业;不准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堆放物资和进行各种有碍安全性的施工作业。如必须在线路下方堆放物资或进行基建施工,事先应征得设备能源部、质量安全部同意。(八)产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66KV 变电所、10 KV配电所、各个分厂的变压器室低压控制室,均要装置防止小动物进入的设施。(九)全公司所有高压开关柜上的继电保护装置,所有电度表,均由设备能源部门组织试验、调整试验,并加铅封,其他人员不准拆动。(十)凡属全公司的高、低压联络开关,均由电控分厂专职配电人员负42、责操作。其他人员,未经电控分厂当班的专职配电人员许可,一律不准操作。(十一)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在未证实无电之前,都应视作有电对待,不许随意接触;电线和电源相接,应设开关和插头,禁止用线头代插头随便搭挂或插接。(十二)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及保险熔断,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修复;发现电气设备起火,应先关闭电源开关再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或砂子扑救,在未切断电源前,严禁用水浇或用泡沫灭火剂。(十三)发生触电事故,应尽快切断电源,使触电者与带电体分开;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在报告本部门领导的同时报告设备能源部和质量安全部。(十四)各单位需增设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提出申请,绘制草图和预算,报请设备能43、源部和质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下达施工任务,由电控分厂或其它部门进行施工。第六条 起重机械(一)起重机械属特种设备,由设备能源部分类特殊建立档案资料,并报质量安全部备案,其使用、管理、检验、维修和报废,都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二)自制或改造起重机械,设计部门、生产管理部、设备能源部应先提出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所依据的标准、质量保证措施,其强度、刚度、稳定性、抗倾覆稳定性等,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的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市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后,将技术资料等相关批复文件报质量安全部备案后方可投入施工。 (三)公司购置起重设备,必须在国家指定的、并有劳动部门发给44、的合格证明的专业制造厂选购;起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善,并有产品合格证,起重设备采购招投标必须通知质量安全部的相关人员参加并有备案。(四)各类起重设备在其明显位置应有清晰的金属标牌,标明起重设备编号和额定起重量等内容。(五)汽车、履带式和桅杆起重机的工作地面,应当平坦、夯实,桅杆起重机的拉索、地设备桩应当牢固。(六)天车工作的起重,司机室和电气设备应当有防雨、防晒设施;高温车间的起重设备,司机室应当有隔热、降温设施;在地面轨道上行驶的起重机,其前轮的前方,后轮的后方须安装防护挡板(扫轨板),其挡板与轨面之间隙不得大于10mm;绞车、千斤顶和滑车,必须有自动的制动性能。(七)在轨道上露天45、作业的起重设备,应装设夹轨钳和锚定装置或铁鞋。其夹轨钳、锚定装置或铁鞋应能各自承受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风力,而不致被吹动。(八)起重设备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传动性能和控制性能可靠,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电源安全停车;起重设备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最新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安装、维修、调整和使用中不得任意改变电路,以防安全装置失效。(九)起重设备无论在停止或进行转动状态下与周围建筑物或固定设备等,均应保持一定的间隙,凡有可能通行间隙不得小于400mm。起重设备悬臂所及的工作区域和电磁吊周围3m内不得有人。(十)起重吊车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方工作。要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46、重臂落下来;起重吊车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输电线路电压V(KV)113560最小距离(m)1.530.01(V-50)+3(十一)起重机司机、挂钩和指挥人员,均应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和执行国家要求的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统一指挥。(十二)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事先应有吊运方案,报经设备能源部批准。吊运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量。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量至80%,或经设备能源部会同技术部门批准,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量使用。(十三)起重设备运行47、时,禁止人员上下,禁止在轨道上行走,禁止从事检修工作,并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十四)在起重设备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一般不得调整制动器;如遇故障必须修理时,吊物必须移置空旷区上方,并作好安全防护后,方许慎重地进行维修。(十五)起重设备的司机、挂钩、指挥和维修人员,应当经常检查(每班不得少于一次)各自负责的设备和吊具,保证使用安全;在进行维护检修、人工加油和清扫等工作时,起重机应停放在规定的安全空位,切断主电源并挂上警告标牌或加锁。设备修复、工作完毕,经确认无误,方可摘牌、运行。(十六)各个二级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制造吊具和使用铸造的吊钩、吊环。需要添置吊钩、链条等48、吊具,应先提出计划报设备能源部审批、生产管理部安排制作;起重设备需要更换吊钩等零部件,应先提出计划报设备能源部审批、安排制作或采购。各种吊具,应严格按规定负荷量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吊具。(十七)起重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技术检验:1、使用单位每月应对起重机及其吊具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查出缺陷,及时消除。检查范围一般应包括:(1)起重设备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2)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设施;(3)电气线路其他部件的情况及工作性能;(4)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5)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6)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7)链条的磨损、变形、伸长情况;(8)捆绑、吊挂链和钢丝绳及辅具等。249、根据起重机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由设备能源部会同质量安全部、生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每12年对起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技术检验。查出缺陷,及时消除。检查范围一般应包括:(1)第六条、第(十七)项、第1目、第(8)子目内容;(2)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结情况;(3)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4)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5)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经技术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继续使用。第七条 公司内运输(一)公司内道路及其装卸的设计、施工、生产等,凡涉及安全方面的必须执行劳动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和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程、规范。(二)公司内建构筑物、设备和50、绿化物不得妨碍交通视线,已侵入安全限界者必须拆除。拆除确有困难的永久性建构筑物在其大修或改造时解决;未解决前应设警告标志和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三)跨越道路、敷设电线和通讯等设施时,必须事先提出施工报告、必须保证公司的产成品运输需求(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管线或其他构建筑物,距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得小于6m,现有低于6m的管线和其他构建筑物在改、扩建时应予解决)。并经安装工程部、设备能源部、质量安全部和技术部门同意,确保产品安全的运输方可施工。(四)厂内外运输车吊车、汽车、叉车司机驾驶人员,要精心维护保养设备,确认车况良好,各种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方可出车,并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定操作,严禁车辆带病运行。51、(五)各种车辆在公司生产区内行驶,必须遵守下列限速规定:、在生产区内正常行驶:15Km/h。、出入车间、仓库:5Km/h。(六)各种车辆运输标准1、装载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装载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品,须封盖严密。2、大型货运汽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6m,宽度不准超出车箱,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箱2m,超出部分不准触地。(七)各种大、中型运输车辆不准停放在厂区交叉道口处。第八条 劳动防护(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津贴费,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装备和辅助措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及发放标准,保证质量,及52、时供应。(二)公司所有职工上班应按发放标准整齐穿戴,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短裤、裙子、背心和赤足、赤膊以及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公司属地内外来施工人员、外协人员应有明显的标识,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同时执行本公司要求。(三)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寒防冻季节性的劳动保护工作;高温作业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减少热辐射,防止中暑事故;要按规定做好防暑、防寒工作。(四)认真做好生产经济承包中的安全监督工作:1、任何形式的承包,都必须有承包合同(协议)。合同(协议)上必须有安全指标,有安全防护措施,明确安全责任。2、承包合同(协议)必须报质量安全部会审备案,方能生效。(五)执53、行国家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等有关规定。搞好均衡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女工特点,做好“四期”(经期、孕期、生育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工作。(六)产生粉尘、毒物的作业,要采取密闭、通风、净化等措施。作业环境的尘毒浓度必须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否则,要限期治理。(七)在公司内进行探伤作业,每次搬运探伤设备到即定工作地点时,要求使用搬运工具,多人轮换搬运,要有专人监督。(八)对未满16岁的少年,不得招收进入公司。凡确诊未愈的精神病、癔病、癫痫病人不准进入生产区。(九)严禁将有尘毒或其他危害的产品扩散、转移给没有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生产。第九条 检查与考核(一)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公司54、质量安全部组织检查,收集信息,按季考核。(二)对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因而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首先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并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考核挂钩。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SJE/SC-06.01)废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04为使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不断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鼓励员工揭、查并消除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不符合职业卫生条件因素,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检查“安全55、第一”的思想是否明确,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是否得到落实。(二)检查“三个防护”的情况:1、现场防护情况:通道标志是否明显,坑、台是否有栏杆,沟、井是否有盖板,料物是否分区堆码整齐,柜、架摆放是否成线,通道是否畅通,地面是否平整;2、设备防护情况: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保险、信号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有无设备带“病”运行;3、个人防护情况:是否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用具是否正确。(三)检查生产秩序、安全作业、劳动卫生、防尘防毒、易燃易爆物品等方面的情况。(四)检查起重吊具、手持工具和工卡模具的安全使用情况。(五)检查厂房建筑物的安全状况和防雨、防触电(接地)、防火56、等安全情况。(六)检查安全环保措施计划的实施及其安环设施的维护、使用情况。(七)检查事故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第二条 安全生产检查的安排(一)公司每年开展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元旦前、春节前、五月和十月。(二)根据生产安全状态和安全工作重点,公司组织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管理部门应坚持每天巡回检查。(三)公司组织各分厂、相关部门每月上旬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四)要求各个分厂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五)班组长和维修钳工、电工,必须坚持天天巡回检查。第三条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与要求(一)安全生产检查采取两个“三结合”的方法:1、安全生产检查采取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三结57、合的组织形式,对生产场地和设备,逐跨逐台、逐项地进行检查;2、安全生产检查要发动员工,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专业组检查与员工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二)对检查中揭、查出来的各种问题(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积极进行整改。“三定”即:定负责整改的人员,定整改措施和定完成期限。“四不推”即: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工段(项目部),工段(项目部)能解决的不推给分厂(部室),分厂(部室)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三)对公司内重大隐患,由于财力、时间、技术等因素无力及时整改的,应专题报告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并采取有效的应急和监控措施,并定期观察。有关职能部门接到隐58、患专题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上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实施,不能延时酿祸。(四)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要进行总结,并逐级上报。第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05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安全教育及其目的(一)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劳动纪律和安全态度教育。目的是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强化职工安全意识。(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目的是使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科学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操59、作水平。1、一般安全技术教育,是指全体职工必须具备的安全基本知识的普及教育。例如:机电设备、工具的安全基本知识;生产区域内运输有关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易燃、易爆等物种(设备)的安全防范基本知识;环保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知识等。2、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按专业与工种的需要,进行专门的、深入的安全技术教育。例如:专业工种劳动环境的安全;设备、工艺、操作规程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等。3、安全规章制度教育:安全规章制度教育包括劳动保护法规、有关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的标准、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目的是使职工掌握规章制度的内容和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4、典型60、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包括公司各单位的,还包括本地、本系统外其它企业的。将这些经验和事故教训,结合公司的实际进行教育。目的是受启发、作借鉴,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第二条 安全教育的形式内容和要求(一)三级安全教育:凡新进入公司的人员(包括学员、实习、代培人员等),都必须接受“三级(公司、分厂或部室、班组)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生产(工作)岗位。对没有进行上一级安全教育者,下一级应拒绝接收。1、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看电视录相、讲课、自学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其主要内容为:(1)劳动保护工作的意义和任务;(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61、制度;(3)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和要求;(4)公司主要安全注意事项及其典型事故教训。2、各分厂、部室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6小时。采取讲课、自学、座谈与参观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其主要内容为:(1)本单位生产特点和生产设备概况;(2)有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的主要内容;(3)历年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3、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采取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其主要内容为:(1)班组生产特点和设备安全状况;(2)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工作标准;(3)实际安全操作示范。(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1、利用每周的生产例会讲安全。总结上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传达上级有62、关安全生产指示,在布置下周任务时,提出安全要求;2、利用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和工作总结、布置会议讲安全。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开展安全活动,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3、利用班组的班前、班后会讲安全。内容要有针对性,简明具体,切忌空话、套话,以提高班员的安全警觉性;4、利用报纸、板报、网络、多媒体等各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三)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教育: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在上级相关技术监督局(或安监局)的组织、指导下,有计划地进行培训、考核和发证。(四)“四新”、“调岗”、“复工”安全教育1、四新安全教育: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试制新产品,在使用或试63、制之前,有关部门(人员)必须事先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标准规范,由使用(或试制)单位对从事生产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基本知识教育。在未掌握基本技能和安全知识前,不准单独操作;2、调岗安全教育:工人在公司内部调换工种(或岗位),由负责调动的人员和接受单位,对其进行新从事的工种(岗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如系调任特种作业 ,必须有人事部门的正式调令,并按本标准第七条规定进行教育;3、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人员在复工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帮助其总结经验教训:住院人员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教育;未住院的由单位领导或安全员负责教育。(五)违章、违制教育: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人员,必须进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接受安全法规教育。第64、三条 检查与考核(一)每年要对全公司干部、工人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或规章制度的考试或竞赛,时间由公司安委会决定。1、中层以上干部的考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主持考试;2、一般干部和工人的考试,由各单位负责组织、主持考试。(二)各项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分级登记建档,并定期进行检查与抽查,按季考核,并与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挂钩。1、中层以上干部由公司安委办登记建档;2、一般干部和工人,由各单位登记建档。第四条安全生产教育记录表姓名单位教育内容考试成绩日期备注第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06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65、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的良好秩序和社会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预案。第一条 本预案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各生产单位(部、室),外埠施工安装项目部。本预案规定了公司各类人员对突发生产事故的应急与救援措施。第二条 工作原则 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企业救援相结合;依法规范,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遵循科学原理,实现民主决策的原则。第三条 66、预案内容企业概况:始建于1969年,经过36年的发展现有资产总额1.6亿人民币,厂房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占地面积5.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0636.25平方米,拥有各类加工设备790台套。企业于1997年正式通过IS9001质量体系认证,于2003年正式通过IS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设有:技术研发中心、顾客服务中心、生产管理部、备料分厂、变压器分厂、电控分厂、锯片分厂和职能管理部门。公司现有员工873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25.23%,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115人,公司现已全部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大大提高了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公司主导产品:冶金矿热炉、机电成套67、设备、石墨化整流设备、变压器、高低压开关设备、金属冷/热切圆锯片等。第四条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总 指 挥:计蓬副总指挥:祖兴楹、戴敏成 员:质量安全部及分厂(部室)负责人 第五条 总指挥与副总指挥职责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指挥、协调、抢险、汇报和善后的调查、总结及其他相关工作事宜。第六条 成员职责 负责事故抢险,自救疏散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抢险自救,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现场救援情况,便于领导对事故现场,救援做出正确判断与决策。第七条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网络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司经理办(3043181)吉林市重大报警电话:办公电话:96199火警电话:119生产管理部(304368、356)保卫部 (3043187)电控分厂 (3043359)变压器分厂(3043367)机械分厂 (3043394)结构件分厂(3043186)备料分厂 (3043306)项目安装现场顾客服务部(3043374)研发中心 (3043302)第八条 要害部位与危险特性公司有六大甲级防火防爆要害部位:油库、车库、变电所、变压器浸漆与滤油、仓库、木工房。(一)油库主要存储有:汽油、柴油、机械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怕明火。(二)车库主要存放:小型客车、大型货车、铲车、叉车等各类车辆,其危险特性是怕漏油、漏电、明火。(三)变电所主要负责公司供电系统,为各生产单位提供用电安全保障,危险特性是怕超负荷、短路、69、雷等。(四)变压器浸漆与滤油:主要是线圈浸漆和变压器过滤,主要特性是属易燃物,怕明火引燃。(五)仓库:主要存放生产所需的劳保用品、标准件、橡胶制品等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其特性是怕明火。(六)木工房:主要是生产所用的木型制作及包装的木制品,其特性是怕明火。以上六大要害部位均没立警示标志牌,具体工作由各单位领导主管并负责建立应急救援小组。第九条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两个原则(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集中指导,横向协调,自救互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二)坚持救死扶伤的原则。坚持以抢救员工生命为第一位,迅速组织人员切断危险源,控制险情蔓延,疏散无关人70、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阻断危险物源,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保证通信畅通,随时掌握险情动态;调集救援力量,控制事态发展,正确分析现场情况,及时划定危险范围,应即决策要当机立断。第十条 事故救援体系的职责(一)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贯彻国家有关重大突发事件预防与救援法规;组织指挥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救援的实施;对重大突发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医院、保卫、车队、消防、环保、供应等部门在突发事故现场急救抢险工作。(二)公司应急指挥中心重点负责公司重大突发事故应急保障系统的统一调动和信息输出。指挥以及交通运输,通信专业系统的协调与组织;负责对上级机关、政府有关部门的报告及联系工作。(71、三)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重点负责组织各单位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协调救助任务,并负责与市政部门之间的联系。第十一条 重大事故应急保障系统(一)物资计划系统:物资计划部负责应急所需工具、材料等采购、发放。(二)交通运输、通信系统:由行政事务部负责应急过程中车辆的协调工作,保障事故现场通信畅通(三)医疗救护系统:由公司医院负责医疗救助工作。(四)消防系统:由质量安全部负责对各类火灾事故,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力量,有效控制火势及迅速扑灭火源。(五)治安警戒系统:由保卫部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界,指导群众疏散。(六)工程抢险系统:由工程部组织对事故设备的抢修,协助对受伤人员的救援工作。第十二条 重72、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警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重大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火灾事故首先要报火警,暂时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向重大突发事件救援中心总指挥报告,同时通知各单位领导和成员及部门。第十三条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与实施发生重大突发事故后,事故单位在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的同时,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本单位各种救援队伍和职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害源,防止事故扩大,进行全面自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事故发生接 警信息反馈 信息接报 否 与处理 信息传报 是指挥总成员到位应急启动有关成员到岗专业应急队准备专业力量支援工程抢险医疗救护人群疏散与安置环境保护现场73、监测信息收集与分析救援行动响应升级 应急增援现场清理解除警戒善后处理善后处理有关成员到岗事故调查 否 事态控制 是应急恢复公众信息沟通总 结应急结束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流程示意图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否 是否特公司经理办公司质量安全部事 故 单 位公司总值班室大事故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较 大 以 上安 全 生 产事故发生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原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SJE/SC-06.09)废止。有限公司 班组安全管理制度-07为了进一步加强班组工作,强化安全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技74、能,夯实班组基础建设,逐步实现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范围(一)班组是企业的基层组织,是加强企业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各单位领导必须充分重视班组安全建设,应将班组安全建设作为班组建设的重要内容。(二)各班组应认真执行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预防人身伤亡、火灾和设备等事故发生,努力实现班组无双违、无轻伤的安全生产目标。第二条 班组人员的安全职责与权利(一)班组除设置班组长外,还必须配备安全员。班组长、安全员必须由敢抓敢管的班组成员担任,应具备相当的现场经验、安全知识及技能和高度的责任心。(二)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者对班75、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班组长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执行“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班组长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三)班组安全员应熟知本班组(岗位)的生产工艺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业卫生技术知识,认真执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班组长落实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创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协助和督促班组长对本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技能;要带头查找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隐患,协助班组长做好班组安全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长必须明确代管人员。(四)班组长、76、安全员的安全工作权力:1、对本班组人员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有权进行制止、批评及向上级报告;2、对上级强令冒险作业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3、发生明显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先停止作业,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向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报告;4、有权指定专人进行安全监护;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5、班组成员必须熟知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77、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有关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6、班组人员的安全工作权利:(1)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2)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3)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第三条 班组安全工作的内容及要求(一)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班组安全管理。1、各分厂(部、室)应加强对班组安全工作的指导,帮助、督促班组将78、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2、班组应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安全确认制等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班组班前“五分钟”安全交底和安全提醒制度;积极推行危险因素辨别和预测、预知、预防活动,组织好安全自检、互检和专检工作;3、落实事故报告与登记制度。班组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要及时登记、报告,分析原因,汲取教训,制订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班组成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二)落实每月安全日活动,丰富内容,注重实效。1、时间落实。各分厂必须明确规定班组每月安全活动的具体时间,并充分保证活动时间。2、人员落实。班组成员必须人人参79、加,不得无故缺席,对缺席者应由班长或安全员补课,所有参加者均必须本人签名,严禁他人代签。3、内容落实。班组安全活动应按如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1)学习讨论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定;(2)检查讨论本班本月的安全“四落实”与标准作业的情况与问题;(3)检查各种危险因素与隐患,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落实预防措施;(4)检查讨论本月班组发生的违章事件与事故的教训;(5)传达公司与本单位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与规定;(6)开展“三不伤害”活动(自已不伤害自已、自已不被别人伤害、自已不伤害别人)。4、记录落实。班组安全活动记录齐全、真实、整洁。5、班组安全活动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三)深入开展“三不伤害80、”活动,增强职工自我防范能力。1、班组人员可根据本岗位的人、物、环境及管理情况,结合本人近期的工作与思想实际,认真分析可能发生“三伤害”(即:可能伤害自己,可能伤害他人,可能被他人或它物伤害)的危险因素,一一对应制定对策措施;2、班组人员均应知晓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四)开展“工前五分钟”活动,认真制订危险预知对策与措施。1、班组每天召开班前会,以“工前五分钟”的形式开展危险预知活动。“工前五分钟”由班组长(或安全员)主持,其主要内容包括:(1)总结前一天安全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布置当天的主要工作任务;(2)清查81、班组人员,细心观察每人的精神状态和劳保用品穿戴情况,恰当地分配工作任务并指定作业安全负责人;(3)对当天工作任务的条件及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制订相应的危险预知对策与措施,并组织安全负责人进行相互检查以督促措施落实。2、上述内容应如实记录在安全活动记录本(卡)上。当天出勤人员均应参加班前会,对未及时参加者,应在其上岗前进行补课交底并签名。第四条 班组安全工作的领导与推进(一)加强班组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单位把加强班组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的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班组安全建设的领导,不断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职工行使自我保护的权力。要加强对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管82、理水平和安全技术素质。(二)加强班组安全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比工作。1、各分厂(部、室)每月对班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切实抓好班组安全思想、安全组织、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四落实”。公司将各单位班组安全“四落实”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及综合考评内容;2、加强考核、评比、检查、指导。对成绩优异的安全先进班组及在安全上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进行表彰、奖励。(三)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质量安全部。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各分厂(部、室)可根据本办法要求,结合具体情况,予以细化、量化后,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有限公司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08为了加强高空作业场所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高空作业现场安全保护设施和安全防范83、措施,避免高空作业区域发生人为事故制定本规程。第一条 范围(一)年满18岁,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是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其它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二)距地面两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不平稳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第二条 内容(一)防护用品应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系在固定的建筑结构或金属结构。(二)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对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三)进入高空作业现场,必须检查所有的安全用具,安全带、安全帽、跳板、脚手架、安全网等,禁止冒险作业。(四)高空作业区的地面要划出禁区,84、要设警示标牌,要挂在醒目地方,以起到警示作用。(五)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六)高空作业区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在工具袋里。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搬运大型零件时,应配备专用吊车和其它辅助工具。(七)禁止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立体交叉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专用的防护网或防护棚设施。(八)禁止坐在高空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九)卷扬机等各85、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十)进行高空焊接、气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另外的配备灭火器材。(十一)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十二)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十三)用梯子时,必须是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0.5米,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专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第三条 本规程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有限公司 劳动防护86、用品管理制度-09为加强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在各项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部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第二条 防护用品的分类(一)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二)劳动防护用品分为集体防护用品(如安全设施、排风扇、绝缘胶板等)和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手套等)两类。(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第三条 质量安全部(一)质量安全部是劳动生产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87、品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与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2、审批分厂(部、室)和各项目部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组织会议材料提交公司领导讨论审议;3、协同物资计划部、审计部进行评价、选定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和经销网点;4、按国家规定对公司在各类劳动防护用品抽样检验检测;5、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质量、发放、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6、凡工种规定享受防护镜的员工,经厂医院斩断确为视力不正常,可凭验光证明(近视50度、远视200度、花150度,验光费自理),在不领取一般防护镜的前提下,可自配一副校正镜,凭正式发票报销,报销金额为30-50元,原则上报销一次88、。若使用超过四年者,可酌情再发。第四条 物资计划部主要职责(一)正确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和质量标准;(二)及时做好批准的项目所需劳动防护用品年度计划汇总:按照公司劳保管理规定组织评价、选定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三)负责组织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第五条 财务部主要职责(一)负责公司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费用审核,提供资金保障;(二)按劳动防护用品年度计划检查公司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管理支出情况。第六条 仓储部负责质量验收主要职责(一)对劳动法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二)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入库、保管、发89、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管理工作;对各分厂(部、室)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情况监督检查。第七条 分厂和安装部的主要职责(一)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二)编制分厂和安装部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按照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进行配备发放和管理,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三)每年对各类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向公司提出书面报告。第八条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减免和减轻各种事故危害和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而配发给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90、以下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重要措施。第九条 各分厂和安装部必须根据项目所在的国家和地区生产作业环境、项目性质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按照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具有不同防护能力的劳动防护用品。第十条 为员工配发的防护服款式,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兼顾穿戴方便、合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员工上岗操作。第十一条 应在防护服装商议左前胸部位置印有公司标识“SINOSTEEL”安全帽应印制在前侧帽檐上方适中位置。第十二条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劳动防护服装款式原则上均采取用分体样式,管理人员服装式样略有区别,员工劳动防护服91、装采用面料耐用,合体舒适。第十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规格型号按照身高和体型可分为:S、M 、L、L、 L五个型号规格。S适合身高1.55-1.65体型适中人员;M号 适合身高1.65-1.75体型适中人员;L号适合身高1.75-1.85体型适中人员;L号适合身高1.75-1.85体型偏胖人员;L号适合身高1.75-1.85体型较胖人员。第十四条 公司将根据使用情况的信息反馈及时进行分析并对标准适当进行调整,以保证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原则上两年为一个更换周期。采用以旧换新方式。第十五条 公司新开发的项目所在地与现有项目所在地相同或气候、环境等自然条件相近的可参照其标准执行,新92、进入的国家和地区应根据气候、环境等自然条件和项目特点制定发布适宜的配置标准。 第十六条 劳动防护服装、鞋、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由物资计划部按照公司标准计划同意采购,原则上应在市内采购。第十七条 选择、评价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工作由采购部按照公司有关采购程序和规定。其中应重点审查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取得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其劳动防护用品须经劳动保护检查机构设置(或委托)的产品安全检验站出具的“产品合格证”;签订合同时应严格执行合同法并对所订购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等提出明确要求。第十八条 劳动防护用品到货后,由仓储部和物资计划部应参照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93、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退货,严禁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第十九条 公司生产管理部应根据各分厂的实际情况和劳动条件,按照配备标准和发放范围发给员工防护用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所必须的则发,否则不发。对于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但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提高发放标准和扩大范围。第二十条 为了公司整体形象和便于管理的需要,个人防护服(具)发放范围:(一)作业人员(含异地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二)雇用的临时作业人员(满3个月);(三)深入施工现场工作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临时进入施工现场非项目部其他94、人员;如厂家调试服务人员、总部或其他单位参观检查人员等,均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者应当交押金后方可领用,工作完成后将防护用品交回,完好无损、无污染可退回押金,否则,应视损坏、污染成都收取相应费用。第二十一条 质量安全部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台帐。第二十二条 质量安全部应加强对符合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进行个人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目的、意义的教育,使其能做到爱护并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增强施工生产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第二十三条 新入厂的职工(含调入的)须人力事资源部将分配的单位和工种通知质量安全部,作为领取防护用品的发放依据。第二十四条 劳动保护用品是用来保95、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种专用辅助物品,不是职工生活福利待遇,所领用的防护部品不准出售(或换物)转让。第二十五条 符合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领取劳动防护用品,上岗时必须穿(佩)戴。不准(佩)戴超期或功能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安全部定期进行检查。第二十六条 质量安全部和项目部对现场人员准(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情况要经常组织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人员,要根据公司和项目部有关键康、安全、卫生等管理规定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第二十七条 质量安全部应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定通过后施行,原劳动防96、护用品管理(暂行)办法(SJE/SC-06.07)废止。有限公司 违章操作控制管理制度-10为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杜绝违章现象,保障职工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各分厂(部、室)、班组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要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危险程度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对违章行为从重到轻分A、B、C三类进行计分考核。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违章行为,应严格追究受检单位管理责任,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分级考核,并组织违章职工和有关管理者参加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再教育学习。反违章工作应遵循“违规必究,97、奖惩并举,教育为先;下属违规,主管有责;谁检查,谁处理;不上交;不外推”原则。第二条 实施要求(一)班组是制止违章行为的基层单位,班组长必须把制止违章行为作为主要职责之一,发动职工积极查找身边的违章行为。(二)班组自查发现的每项违章行为,应在班组安全活动日和“工前五分钟”上组织分析,责成违章者作检讨,进行帮助教育,并登记在册。(三)各分厂(部、室)对查实的各类违章行为,要进行相应级别的考核。对在现场未制止职工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以及违章职工所在班组负责人,应进行连带考核。(四)各分厂(部、室)要建立违章职工教育、考核登记台帐。当年内,人为违章或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应停职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再教育98、学习班,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获得上岗资格;并追究有关分厂(部、室)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 (五)对违章职工和应追究管理责任人的有关人员,公司质量安全部和人力资源部应共同组织安全生产再教育工作,落实考核。(六)违章职工和应追究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接到参加安全生产再教育学习班通知后,应按要求准时报到、参加学习,若无故缺席或不按时参加学习,视为拒绝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处理。(七)当年内,人为违章或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应取消其当年度个人评先资格;当年内,人为违章或发生工伤事故的班组、工段、分厂(部、室),取消其当年度评先资格。(八)各单位不得因职工举报违章行为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99、的劳动合同。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按有关规定对其予以责任追究。(九)检查中发现违章职工在同一作业活动中涉及多项违章行为的,应按已发生的最高类别违章处理。对重复性违章行为应从重处理。(十)各分厂(部、室)应按照本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及本单位以往发生的各类工伤事故和习惯性违章作业现象,组织各分厂(部、室)、班组职工深入开展安全违章行为清查工作,细化A、B、C三类违章行为的内容(见附件:部分常见安全违章行为分类表),以书面形式明确,并定期组织修订完善。(十一)各分厂(部、室)领导要把反违章作为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落实。未认真执行本规定,不认真对违章行为进行登记、处理的,应追究100、有关责任人员的管理责任。第三条 附则(一)本办法有关专业名词的界定1、违章行为一般包括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没有造成人员伤害的事件。2、违章作业是指违反已成文的规章制度或各项临时性正式规定的作业。3、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技术标准的指挥行为。凡有意回避、推卸责任、不闻不问而险些造成事故的行为,视同违章指挥;A 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可能造成重伤或者死亡事故的违章行为;B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可能造成重伤或轻伤事故的违章行为;C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受行为环境和其它条件影响,尚无构成人身伤害可能或可能性较低的一般违章行为。(二)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件:部分常见安全违章行为分类101、表附件:部分常见安全违章行为分类表序号违 章 行 为类别1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违章指挥A2两米以上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A3高处、立体交叉作业不戴安全帽、乱抛物件,未采取设置警戒区、搭设防护棚等安全措施A4机械、电器设备等旁女职工未将发辫盘入帽内A5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未办动火证、无专人监护A6电、气等能源停、送未按规定执行停送牌制度;带电作业不按规定操作或未使用绝缘劳动保护用品A7设备检修、维护未执行设备操作牌制度A8无证人员独立从事特种作业操作A9机械、电器设备等旁有人,未确认提醒就启动设备A10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控制点进行定期检查A11非岗位人员触动或开关机械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和各种阀门102、A12在起吊重物下行走和停留A13设备检修、施工用电未按规定进行接地、接零 A14对带压容器、情况不明容器和易燃易爆容器盲目施焊A15吊车作业前未确认指挥信号、指令、车况运行路线和地面环境等是否安全便盲目动车A16违章指挥B17操作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B18用手代替手动工具或手清除铁屑B19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B20人为损坏或擅自短接安全装置B21起吊有棱角物件时未采取垫上包角垫等防滑、防坠措施B22起重设备的上升极限、大车缓冲器、警铃等安全装置损坏未发现报告或未及时整改B23临时用电不规范B24设备检修、施工拆除未设立警区、挂警示牌B序号违 章 行 为类103、别25机械、电器设备等运行中手脚靠近传动部位B26施焊作业未清除周围的易燃物B27机械、电气设备操作前未确认B28搬运作业未穿防砸鞋C29现场作业未戴安全帽、坐在安全帽上C30运转设备旁工作地面有油污、积水、冰雪易滑未采取措施C31焊割作业使用损坏的氧气表、乙炔表 C32在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的情况下,焊割作业时可燃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10米,与动火点的距离10米C33起重指挥人员未佩戴明显的标识C34行车动车前未鸣笛或打铃报警C35起重设备吊重物停留空中,驾驶员离开驾驶室C36检修后安全保护设施未及时恢复C37擅自使用火炉、电炉等取暖C38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夹、索具C39闲杂人员到现场C有限公104、司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11为了规范有限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控制废液、废气、噪声排放对环境及员工健康的影响,预防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条 本办法运用于本公司在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管理。第二条 职责(一)总经理负责批准污染物排放控制的主要技术改造方案。(二)管理者代表负责安全生产全面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污染排放控制的技术改造计划措施方案。(三)质量安全部负责全公司污染物排放控制机厂区污染物控制的测量与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污染物排放控制的方案。(四)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主要污染场进行控制。第三条 制度要求(一)控制要求1、废液排放:排放水水质达到污水综105、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2、废气排放:废气排放源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2000年)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3、噪声排放:噪声源应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21-2002)中有关噪声源标准要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II类标准要求。(二)污染物的识别1、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2、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有:粉尘、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漆雾、乙炔;3、本公司排放的噪声主要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使用工具时产生的噪声、机动车辆噪声;4、各部门应对所辖设备、设施运用中,106、以及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及时进行识别。(三)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的制定下列情况,责任部门应组织制定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制度。1、公司进行环境因素评价时,被评为重要环境因素的污染物排放项目及安全人检查要求整改相关项目;2、对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不合格时;3、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新的污染物排放时;4、各部门对所辖设备、设施可能出现的潜在污染物排放。(四)废液排放的控制生活废水和生产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排出。(五)废气排放的控制1、粉尘、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使用引风收集,高空排放的方法;2、漆雾:在刷漆的过程中注意保持工作场所通风,剩余油漆、稀料和废桶应密封,并及时运出厂房,统一管理;3、乙炔:各分厂应加107、强氧气、乙炔的管理,做好氧气、乙炔放置的安全距离,防止发生事故,减少氧气、乙炔气的泄漏。(六)噪声排放的控制1、新建车间厂房,墙壁使用隔声材料,使用符合国家隔声标准的隔声门窗,老厂房也进行维修,更换成隔声门窗,车间上部的天棚设置吸声罩;2、安装设备时,在设备的底部采取减震设施;3、各种风机、空压机产生的气流噪音,安装消声器,都应设在室内,管道使用阻尼材料;4、操作工人佩带耳塞等防护工具。(七)污染物排放的绩效测量由质量安全部负责污染物排放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检测结果发现不符合时执行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直到达标排放。第四条 相关文件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第五条108、 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污染物排放检测记录编号: 序号:检测部门检测人员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检测内容检测结果有限公司 消防管理制度-12为规范企业消防工作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消防安全培训制度(一)每年单位至少要进行一次全员的安全防火培训并考核。(二)每半年要对重点部位工作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三)新进厂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厂级、车间、班组)并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四)每年至少一次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考核。(五)违章人员由单位防火部门对其进行消防违章安全教育。(六)凡是发生火灾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者要召开事故现场会对单位全体员工进109、行消防安全教育。(七)对消防安全教育考试或考核不及格的要补考,补考不合格者不能上岗。第二条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一)每月定期由主管消防安全的行政领导带队,由单位防火主管部门牵头及各有关部门参加,对全公司进行一次综合性全面消防安全检查。(二)每周由部门(分厂)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部门进行防火检查。(三)岗位员工在下班前对本岗位应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四)防火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进行专项检查。(五)防火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单位所有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包括(三级建筑)进行专项检查。(六)每次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进行整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整改方案。(七110、)在检查中各级检查人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有权提出处理意见。第三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所有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等消防安全疏散的数量,设置的位置明确掌握,将详细情况上报上级消防管理机构。(二)各部门安全通道、安全疏散楼梯不得封堵和占用,所有楼梯及防护门不得上锁。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及时上报上级消防管理机构。(三)要严格保障消防疏散设施消防专用。第四条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一)各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由所在部门负责使用、维护保养,由防火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二)消防器材的购置,由防火部门提供计划,按标准购货。(111、三)消防器材要建立档案,每次维修、校验要有记录和存档。(四)日常保养由本部门进行维护,并保持器材清洁卫生,对用完的器材及时上报,及时更换。(五)消防设施为器材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挪用或作为它用。第五条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不需要花费较多时间,人力、物力、财力对生产经营不产生较大影响的,能当场整改需当场整改。(二)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查。(三)对整改比较复杂、涉及面较广、影响生产比较大,对要花费较多时间、人力、物力、财力才能整改的隐患,限期进行整改。(四)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在未整改消除之前,应做到四定:即定整改项目(火灾隐患)、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定整112、改措施。(五)对限期整改完毕的隐患向消防部门汇报,消防部门要对其检查验收。第六条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凡是在厂内临时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二)动火证由申请动火部门当事人办理,动火证要逐项填写不得漏项。(三)一份动火证只允许动火人在一个动火地点从事动火作业。动火证不能转让、涂改。移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动火人需随身携带动火证,以备查验。(四)动火人员必须是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证必须随身携带,以备查验。(五)动火作业前需清理现场易燃可燃物,设专人现场看护并准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六)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室外禁止动火。(七)动火完毕,应彻底清理现场,确任无残留火种方可离去。第七113、条 用电管理制度(一)临时用电均由用电部门提出申请到设备能源部门办理临时用电手续。(二)严禁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作业时必须持有电工证人员监护。(三)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器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四)电气设备安装时必须符合国家电力部门规定要求,线路总负荷量不得超过设计标准。(五)临时用电必须有专人看管,确保安全,临时用电结束后,要及时拆除临时用线。(六)用电时必须检查用电设施,电源等是否安全可靠,作业完必应及时检查,清理现场,确认用电设备已断电方可离去。第八条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一)义务消防队由二级单位安全消防负责人担任义务消防队长,负责指导组织义务消防队的活动及建设。(二)义务消防队需设114、立通讯联络组、灭火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器材组,各组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工作并直接向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三)义务消防要协助公司消防部门制定本车间的灭火预案,并按灭火预案及要求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四)义务消防队要定期组织学习,各组要根据自已的职责,组织专业学习,增加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五)义务消防队名单一经确定,必须上报公司消防部门备案,对于义务消防队队员变更情况要及时上报上级消防机关。第九条 灭火和应及疏散预案及演练制度(一)车间(部、室)应结合本部门实际确定本部门的重点部位,对重点部位要设立明显标志。(二)协助公司消防部门所确定的重点部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三)灭火预案的制定要严格按115、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制定。灭火预案包括:1、组织机构;2、接警、报警程序;3、应急疏散的组织和措施;4、扑救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四)单位每年要组织一次演练,并达到预期目的。(五)加强职工的基本训练,使其能操作各种灭火器材。(六)为使员工更加了解本单位的火灾特点,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级火灾、会自救逃生进行扑救初级火灾的程序的演练。(七)要求演练要针对性强,组织严密并做好演练计划,演练之后要有总结。第十条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一)总结评比要把防火安全工作作为评比的重要条件之一。(二)日常防火安全工作不合116、格单位,年终不得评为先进部门。(三)日常工作有防火违章作业人员,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四)对下列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解决单位重大防火安全课题,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按其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1、对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采取可靠防范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的部门和个人;2、制止违章避免重大火灾事故有功的部门和个人;3、在发生火灾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指挥有力,有显著成绩者。(五)对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1、发生火灾事故的部门;2、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维护不善的部门和个人;3、违章动火的部门和个人;4、隐瞒火灾事故的部门和个人;5、火灾隐患率117、低于98%的部门;6、未经过三级防火安全教育就分配新员工上岗的部门;7、流动吸烟,不在指定地吸烟或未经批准违章动火人员;8、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损失的个人;9、指使或强行他人违章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10、不履行安全防火负责人职责,玩忽职守,管理混乱而发生事故的个人。(六)扣罚的奖金均用于防火安全表彰。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有限公司 劳动健康保障管理制度-13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劳动者权益,根据吉林省劳动厅、省财政厅、吉林市劳字(93)8号文件精神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在广泛调查,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员工保健津贴发放118、制度。第一条 保健津贴发放范围:(一)凡公司的劳动合同工,劳务合同工;(二)从事下列工作工种,在岗工作时间每满一个月,可按月发给保健津贴;1、从事工业有毒物品操作,并对身体有严重危害性者;2、在严重高温和强烈辐射岗位的操作者;3、从事有高浓度矽尘和其它粉尘操作者;4、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操作者。第二条 保健津贴等级标准1、甲级保健津贴70元3元/日2、乙级保健津贴50元2.5元/日3、丙级保健津贴35元2元/日4、丁级保健津贴20元1元/日第三条 保健津贴(工种)等级范围划分1、甲级:喷漆工、喷砂工、酸洗电镀工、搪锡工、铜铝焊接者。2、乙级:热处理工、浸漆工、绝缘工。3、丙级:焊工、铆工、等离子119、切割工、玻璃丝作业者、酚醛加工、晒图员、油漆工、水道工、卫生清洁工、滤油工、结构件、备料分厂厂长、副厂长及调度员。4、丁级:桥式司机、起重工、维修工、化验分析工、有毒物资保管员、安全检查人员、现场监查人员、转运工、备料、结构件和产品检查人员。机械、变压器分厂的检查员每月按丁级计发一次。第四条 发放控制内容1、员工在有毒有害岗位工作满20天按全月计发保健津贴,不足20天可按日计发保健津贴。(铜焊、搪锡按兰卡工时120小时/月,当月不足可连续累计180小时再发放保健。)2、临时调(借)到有保健岗位工作的员工可按该岗位保健津贴等级低一级计发。3、各单位工种以人力资源部认定的工种为准。4、确因生产需要120、临时发给员工保健津贴的单位和部门,应报质量安全部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按相应标准计发。5、保健津贴必须按报的员工发到本人,严格杜绝单位进行二次分配,否则取消该单位当月全部保健津贴。6、公休节假日、工伤、病、事假、公出、脱产学习、停产、停工、修理设备等期间停发保健津贴。7、对已享受保健津贴工种的岗位需要增加人员时,事先由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质量安全部审批后方可发放保健津贴。第五条 监管考核各单位领导一定认真按此文件标准审核上报,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单位领导当月保健津贴,并扣罚其本人200元,制表人100元。第六条 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有限公司 职工劳121、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细则、办法试行规定-14根据2006年12月20日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暂行)办法及劳动部国营企业职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特制定本发放标准细则。第一条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职工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违反有关规定,要根据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奖惩办法进行处罚。第二条 劳动保护用品分为集体防护用品和个人防护用品。第三条 劳动保护用品是用来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种专用辅助物品,不是职工生活福利待遇,所领用的防护用品不准出售(或换物)转让。第四条 新入厂的职工(含调入)须人事部将分配的单位122、和工种通知综合管理部,作为领取防护用品的发放依据。第五条 离厂职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原则上做收回处理。第六条 凡工种规定享受防护镜的员工,经医院诊断为视力不正常可凭验光证明。近视50度、远视200度、花150度、验光费自理,在不领取一般防护镜的前提下,可自配一副校正镜,凭正式发票报销,报销金额为30-50元,原则上报销一次,若使用超过四年者,可酌情再发。第七条 标准以外的防护用品,确因生产工作需要由需用单位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集体使用的防护用品要有专人管理,要爱护着装。公司将配备洗衣设备,工装123、要经常清洗,保持干净。第九条 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岗时必须穿戴本公司所发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对违反本规定者,给予分厂(单位)200元,分厂主管领导100元,个人50元的处罚。第十条 本办法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实施。品名使用期工种车辆运输、装卸起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工作服口罩半皮手套毛巾线手套防护镜棉大衣大头鞋安全帽绝缘胶鞋月月月月月月冬冬月月汽车司机241213644龙门吊司机2412136524天车司机24112124起重司机181123644824汽车修理工18111236仓库搬运工18111245车间转料工2411245叉车司机2411213644品名使用124、期工种品名使用期工种金属切削件、冲、剪部分发放标准注:/2每两个月一次。工作服口罩半皮手套防护镜耐油胶鞋毛巾月月月月月月车工24113612刨工24113612钻床24113612磨床24113612铣床2411362412插床24113612剪板机工1811/23612冲床2411/23612铁芯工1811/23612热处理241/21/2361212品名使用期工种动力、建筑、电气、表面处理发放标准注:酸洗工增发耐酸服24个月高酸耐酸靴24个月工作服口罩半皮手套毛巾防护镜雨衣水靴线手套围裙棉衣绝缘胶鞋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冬月空压机工24121水暖工1811122448363木型工24121油工125、2411213电工24111224124绕线工24112浸漆工241/21236酸洗工241162436喷漆工181162436喷漆工增发耐油胶鞋24个月冷作、焊接、钳工、分厂管理人员发放标准 品名使用期工种 工作服口罩半皮手套防护镜毛巾大头鞋月月月月月月铆工1811241236焊工1811241236钳工(电钳工)18112412总装工1811/22412分厂厂长24112工艺员24112材料员24112保管员24112分厂调度24112检查员241112科室人员2412注:变压器总装工增发耐油胶鞋24个月有限公司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制度-15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26、工伤保险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做好事故调查与处理,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事故控制能力,保障职工安全生产与稳定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工伤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理的原则,所在单位负责人对其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第二条 事故报告单位发生轻伤、重伤事故后,受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伤者姓名、性别、工种、受伤部位、程度等情况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并在24小时内报送工伤事故调查记录表。第三条 事故抢救(一)工伤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联系医疗救护单位,并迅速采取必要措127、施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二)事故发生单位要有效保护好事故现场,设置警示、警戒区域,不得破坏事故现场。 第四条 事故调查(一)发生工伤事故,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分厂(部、室)负责人和相关单位安全员、班组长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二)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人;3、提出对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三)事故调查的程序1、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应救护受伤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识。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128、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四)事故发生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第五条 工伤申报(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单位应组织申报工伤认定: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129、;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单位应组织申报视同工伤认定: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凡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要求申报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认定的,公司各分厂(部、室)积极承担举证责任,组织上报,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给出“不同意申报视同工伤”的意见:(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三)办理工伤需要的材料:1、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2、受伤职工医疗机构诊断证明、首次就诊原始病130、历、出院小结的复印件;3、公司与受伤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4、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5、工伤认定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其他联系方式;6、其他视具体情况需增补的材料。(四)公司收到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工伤决定认定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送达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五)对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告知其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按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第六条 事故责任追究(一)对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的追究:序号 处理处理对象 标131、准受伤程度 事故的主要责任者1造成轻伤行政警告处分,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2造成重伤行政警告处分,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3造成他人死亡或两个重伤行政记大过处分,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二)凡发生重伤事故,扣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第七条 事故统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工伤事故动态管理帐台,并妥善保管职工工伤档案。第八条 附则(一)本办法有关专业名词界定 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轻伤是指职工肢体残伤,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8至1132、0级的。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有轻伤的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者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凡属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94)附录A关于重伤标准所规定的九项情形之一的,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1至7级的,均作为重伤处理。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无死亡的事故。责任事故是指本来可预见、抵御和避免的事故,但由于人为的原因没有采取预防措施,从而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的不可抗拒的事故,或由未知领域技术问题引起的伤亡事故。第九条 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133、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工伤事故调查记录材料表 编号:单 位时间月 日 时 分地 点姓 名性别年龄工种事故类别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初步判定证明人职务事故简要经过单位领导: 安全员: 填报时间: 年 月 有限公司员工安全通则-16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切实加强全员安全管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实施对安全生产有效的群众监督,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班组、岗位,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通则。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劳动合同工、劳务合同工。凡进入本公司本埠及外埠生产或施工现场及上岗作业人员,必须严格134、执行本通则。第二条 职工安全准则(一)进入现场“两必须”:进入现场,必须“两穿一戴”:穿工作服、工作鞋和戴工作帽(安全帽)(女职工发辫必须盘入帽内);进入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佩挂安全带。(二)现场行走“三不准”1、不准跨越皮带和机电设备;2、不准在起重吊物下行走和停留;3、不准闲杂人员到现场。(三)上岗作业“五不准”1、不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脱岗、离岗、串岗;2、不准在班前班中饮酒及在现场打盹、睡觉、闲谈、打闹及干与工作无关得事;3、不准非岗位人员触动或开关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和各种阀门;4、不准在机电设备运行中进行清扫及隔机传递工具物品;5、不准私自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并严禁在厂内吸烟。第135、三条 安全确认制(一)操作确认制1、一看:看本机组(设备)各部位及周围环境是否符合作业条件;2、二问:问各工种联系点是否准备就绪;3、三招呼:确认无误,发出信号,打一下招呼;4、四操作:确认正确后按规程操作。(二)检查确认制1、一查:查作业现场和作业全过程的不安全因素;2、二订:订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3、三警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4、四切断:切断能源动力和其它危险源;5、五执行:按检修安全规定进行检修。(三)停送电确认制1、一问:问清停、送电的对象、时间、要求,并记录;2、二核:核实停、送电是否具备条件,看准停送电开关或按钮;3、三执行:执行停送电操作规程;4、四检查:停、送电后要严格验电136、,挂接地线,切断开关要挂牌。(四)起重指吊人员确认制1、一清:清楚吊物重量、重心、高度、现场环境、行走线路;2、二查:检查绑挂是否牢靠合理,起吊角度是否正确;3、三招呼:招呼一下吊车司机和确认现场状况;4、四准:发出得口令、手势要准;5、五试:起吊上升半米高,确认吊物平稳;6、六平稳:行走和放置要平稳。(五)吊车司机确认制1、一看:看车况运行路线和地面环境是否良好;2、二准:看准吊具吊件,地形地物和手势,听准口令;3、三严格:严格听从一人指挥,严格按规程操作;4、四试:点动一下,上升半米高,确认抱闸有效;5、五不:吊物下边有人、吊物歪斜、无行车信号不走;6、六平稳:起动运行要平稳,吊物落地要稳137、。(六)高处作业确认制1、一看:看气候、场地、设施有什么危险,攀登物是否牢靠;2、二设:设高处作业区安全警示标志或监护人;3、三穿:佩挂好安全带(安全带和电工攀登工具要检查);4、四查:检查安全网是否牢靠,检查安全带是否挂好;5、五稳:人要站稳,工具物料要放稳;6、六禁止:禁止酒后和带病登高作业。(七)电焊工确认制1、一查:检查电焊机、电源及接地是否良好;2、二清:清除施焊周围的易燃物;3、三禁止:禁止对带压容器,情况不明容器和易燃易爆容器施焊;4、四防:防止焊机受潮漏电;5、五操作:按安全操作规程施焊。(八)气焊(割)工确认制1、一查:查乙炔、氧气管道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完好,确保瓶间安全距138、离;2、二清:清除焊割周围的易燃物;3、三防:防止氧气瓶爆炸,防止氧气瓶和乙炔器旁出现明火;4、四禁止:禁止焊割带压力容器,情况不明容器、易燃易爆物,禁止氧气阀门沾油;5、五操作: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九)机动车驾驶确认制1、一问:问清运输任务和行车路线;2、二查:检查刹车、转向、音响、信号、照明等是否灵敏完好;3、三看:看所装物料是否符合规定(如超重、超高、超宽、超长、倾斜等);4、四驾驶:持证,按交通规则驾驶。(十)自身防护确认制1、一省:省查自我身心状况;2、二查:查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查设备工具状况;3、三明确:明确现场和生产过程中致害因素和防止方法;4、四观察:工作时,上下左右勤观139、察;5、五默念:默念操作规程;6、六认真:集中精力,认真操作。第四条 职工安全生产监督的权利、义务和纪律(一)劳动保护条件保障权:保障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二)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知情权:职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三)安全生产建议、批评、检举控告权:职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四)拒绝违章指挥权:职工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有权拒绝执行。(五)紧急情况下停工避险权:职工发现直接危机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六)伤亡赔偿权:因140、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执行工伤保险引起的纠纷,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七)接受安全教育权;新上岗、换岗、复工、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单位应对其进行安全“三级教育”、“调换工种安全教育”、“复工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职工有权参加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八)职工安全生产五项义务:自觉遵章守规,服从安全管理;正确佩带和按标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发现隐患、事故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刻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积极支持、配合事故的现场抢141、救和调查处理。(九)为保证职工充分行使八项权利、履行五项义务,特规定如下三条纪律:职工合理行使八项权利,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行使正当权利的职工若遭受打击报复,一经查明,公司将对有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职工因正当维权而导致停工的,对未履行或未有效履行岗位职责的有关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予以责任追究。对造成职工因正当维权停工的危险因素,有关单位应及时有效实施予以排除;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复工。 第五条 本通则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限公司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制度-17为保证产品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将质量事故率降到最低142、点,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警示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教育他人,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全过程。第二条 定义:不符合图纸和标准的要求,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元以上者,视为质量事故。第三条 职责(一)事故责任单位负责质量事故报告并按处理决定接受处理。(二)计检部负责事故的检测结果报告。(三)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划分事故种类,落实事故责任,督促责任单位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跟踪验证,必要时,针对重、特大质量事故,进行管理评审。(四)质量安全部负责事故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第四条 具体内容(一)质量事故的种类划分质量事故按经济损失大小或社143、会荣誉、损失程度分为三类。1、一般质量事故为:(1)凡一次损失价值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者。(2)产品出厂后,“三包”一次损失一万元以下者。2、重大质量事故为:(1)凡一次损失价值一万元(含一万元)至三万元者。(2)产品零部件发生批量报废的。(3)由于质量事故影响产品正常生产/交付一个月以上者。(4)对外出口或对内合作生产的产品,因质量问题中断合同或退货,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下者。(5)顾客对产品产生抱怨,在产品交付后“三包”一次损失二至五万元者,或直接影响产品回款和质保金五万元者。3、特别重大质量事故为:(1)凡一次造成损失价值在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者。(2)因产品质量问题,用户发生投诉,或144、在“三包”中损失价值五万元以上,直接影响回款及质保金五万元以上者。(3)因质量问题在用户使用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者。第五条 质量事故的报告(一)责任单位在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后八小时内,重、特大质量事故四小时内填写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四份,交管理者代表、计检部一份、质量安全部一份、自留一份。(二)计检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四小时内将检测结果以“质量信息反馈表”的形式报管理者代表。(三)对于重、特大质量事故,按有关规定由总经理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四)责任单位在分析事故原因后,四小时内将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价值以书面形式报告质量安全部。第六条 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办法(一)管理者145、代表组织技术部、计检处、质量安全部、生产分厂领导、核算员、操作者或知情者等有关人员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由管理者代表主持会议,找出事故原因,划分事故种类,落实事故责任者。(二)一般质量事故:对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三)重大质量事故:除对责任者批评教育外,还要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并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四)特大质量事故:对责任者要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劝其单位主管引咎辞职,并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五)出现质量事故,责任单位制定纠正措施,重、特大事故责任单位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管理者代表监督实施,跟踪验证,并报总经理主持进行管理评审。(六)报告失实的责任146、者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第七条 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有限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8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和公司领导的安排,为切实做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或妥善处理好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盗公案件、群体上访、暖气跑水等突发事件,在发生火灾时能得到有效控制,并迅速扑灭,在处理群体上访时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发生重大盗公案件时,能及时和上级公安机关取得联系,迅速侦破,特制定本预案。第一条 重大事件处理领导组组 长:祖兴楹 副组长:周 强成 员:公司各部门、各分厂负责人,保卫、安全部门全体。信息汇报员:王舒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部。第二条 重大突发事件预案147、构建并完善公私结合的信息网络,要求领导组人员及保卫部防火员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保障通信畅通。确保在出现突发事件后,做到及时接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将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一)对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群体上访等问题或法轮功分子会功,上访、进京、进省、拦路闹事等事件,不迟报、不漏报、不隐瞒不报。同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劝阻,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防止导致重大后果。汇报时要讲明事件参加人数,领头人的自然情况,行走的路线,所坐的车次,起程时间,事件起因等。报警电话 1、保卫处值班 电 话: 3043187;2、山前派出所 电 话: 3044843;3、龙潭分局内保科电话:3029148、390。(二)在值班期间如发生重大盗公案件,第一发现人(更值人员)应迅速电话通知保卫部值班人员,值班室电话:3043187,并保护好现场,保卫部值班人员要迅速通知保卫部长,并通知保卫部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勘察,迅速组织力量侦破,根据情况如犯罪份子逃离现场较近,应安排巡逻人员及时出击抓捕。同时根据案情重大程度及时通知辖区山前派出所,值班电话:3044843,如上级公安机关来人后,保卫部应积极协助,展开调查、侦破,如需要应马上排查周边金属回收站,防止赃物外流,影响生产经营活动。(三)当发生火险时,以本单位为主,由单位第一负责人迅速组织灭火(第一负责人不在现场由现场行政职务最高者担任指挥),按分工要求各149、负其责,迅速组织本单位作为第一梯队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义务消防队员将根据平时训练情况和灭火知识,利用配备的灭火器材和灭火工具进行灭火,第二梯队接到报警后迅速拿上本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赶赴火场灭火。通信组:在灭火同时由通信员(或临时指定)向公司灭火指挥组报告起火情况和向市消防队报案(报警电话:119;3043187),报案时要讲明起火地点:(住址:吉林市龙潭区新山路252号)、单位:有限公司 * * * 部门、起火性质、火势大小、报警电话、报警人并派人到交叉路口迎接消防车辆。公司领导组先于市消防队到达火场接替总指挥职务组织指挥灭火,指挥员在组织灭火同时根据火势情况及时调集其他单位的义务消防队作为第150、二梯队赶赴火场进行灭火。及时向消防队报警报告所掌握的火场情况,在消防队到达火场后迅速移交给消防队担任总指挥并协助组织灭火,提供有关情况。抢险组:在灭火的同时组织抢险人员及时抢救伤员和物资,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并组织人员闲散人员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后勤保障组:根据火场所需物资迅速调集到现场减少一切手续迅速运到现场,保证火场所需物资及时到位。善后工作:在火灾扑灭后由指挥组作好事故的善后工作,积极组织抢修恢复生产,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清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严肃查处责任者,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四)值班人员和保卫部巡逻人员应加强巡视,如发现车间暖气跑水,应通知行政事务部巡线人151、员及时抢修,维修电话:3043091,同时根据泡水严重程度通知行政事务部领导协调处理,避免造成损失,影响生产。(五)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如地震、暴雨、暴雪、飓风、洪水、大规模传染疾病等),应迅速启动应预案,领导组成员接到通知后赶到事发现场并根据各自分工进行救援、抢修、恢复生产等活动。人力资源部长负责人员疏散、协调抢修人员等人力资源工作。生产部长负责生产设备抢修电力恢复,生产自救工作。物资计划部长仓储部长负责抢修物资的采购保管及发放工作。经理办主任负责事件的通知、协调与上级机关的联系工作。保卫部长负责灾后所造成的火灾扑救,治安保卫和维持事发现秩序等工作。行政事务部长负责灾害所造成的自来水源、暖152、气的抢修及恢复工作。各分厂厂长负责本部门的各项自救工作并协助各主管部门完成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第三条 本预案由保卫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有限公司外协、外委项目质量控制管理(暂行)办法-19为确保外协、外委项目(部件)制作加工有序、高效、保质的交付到公司,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一条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外协、外委项目的质量控制。第二条 职责(一)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批准各外协、外委项目的合格供方的评价;(二)管理者代表根据内外质量信息对外协、外委项目的合格供方有一票否决权;(三)生产部负责公司本埠生产经营项目中外协、外包过程的控制;(四)冶金机电设备安153、装公司负责公司产品安装现场制作及安装过程的外协、外委项目的控制;(五)经营部负责部分成套设备的外围设备的外协、外委项目的控制;(六)计检部对公司本部外协、外委项目入厂质量验证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控制;(七)质量安全部对生产经营项目中外协、外委质量控制过程有监督权。第三条 内容(一)由技术部标注外委工序,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根据图纸技术要求为依据,提出总工艺路线安排外委项目。(二)合格供方控制1、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汇同技术部、审计部、经理办公室、质量安全部共同对供方资质、过程能力、资源配备、服务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确认合格供方,并将结果呈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2、外协、154、外委制作和安装项目必须在确认的合格供方名录内选用,新增供方按质量体系要求汇同相关部门进行合格供方评价并纳入合格供方名录。3、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负责建立供方档案,并按要求报质量安全部备份。在协作过程中,随时对供方进行必要的评价,确保外委项目(部件)承包给合格供方制作加工。(三)外协、外委实施1、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实施的外委项目所需的明细、图纸、资料、质量要求等技术文件提供给承包方并要求和承包方进行产前技术交底,以确保外委项目(部件)符合图纸、技术要求。2、生产部、安装工程部、经营部负责对外委项目的工程价格预算、召集合格供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155、采取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从中选取最佳合格供方单位为中标方。3、生产部、安装工程部、经营部依据共同确定的中标单位履行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和质量监督工作。外委项目价格执行公司价格申报审批管理制度。4、技术部根据外协、外委项目确定重要性程度给出“关键件、关键程序”。5、管理者代表组织技术部、质量安全部、计检部及外协、外委部门,根据技术部对外协、外委项目质量重要性分类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要求。6、外委项目产品检验标准,供方所交付产品应符合图纸、技术要求、工艺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供方应对产品生产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负责生产过程检验并记录。产品需有明显标识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156、确保公司计检部验收时有充分的依据。7、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负责外委项目的监制,计检部依据供方提供的生产过程记录和出厂检验合格证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并负责保存供方提供的相关的记录、产品合格证等资料。8、外协、外委项目批量生产的,必须严格执行首件 “三检”制度,并形成记录,全部制造完成后,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应通知计检部或现场质量员对供方所交付的产品,依据相关标准和图纸、技术要求、工艺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开具公司产品合格证办理入库及报销手续。(四)对合格供方在外域的单位应由委托部门按检查验收标准进行异地检验验收并按要求把供方生产过程记录、合格证等相关资料电传给计检部以备查。(五)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外委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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