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航头镇(大治河以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2-2035年)(公开稿)(130页).pdf
下载文档
上传人:l**
编号:719277
2023-08-04
130页
42.17MB
1、 航头镇位于浦东新区西南部,地处浦东、奉贤、闵行三区交界,素有浦东“金三角”之称。航头镇距离陆家嘴约20公里,北部紧邻张江科学城,南部紧邻临港新片区,东西协同浦江镇、新场镇,具有独特优越的区位条件。航头史称鹤沙,因“鹤沙八景”闻名于世,是浦东最早成陆的区域之一。早在宋代,已成集镇,是上海最早的市镇之一。元代设航运码头,俗称“航头”。整体历史底蕴深厚,拥有下沙历史风貌区、傅雷故居等文化资源及咸塘港、盐铁塘等千年河道。2002年,原航头镇、下沙镇和航头商城(集团)经济开发区撤并,组建新航头镇。如今的航头,综合交通较为发达,拥有“九横七纵路网”和“双轨交五站点”的发展优势;具备较强的制造业、批发零售2、业和农业生产基础,数字经济特色鲜明;依托生态优、环境美的特质,形成南北两大居住片区,航头镇区惬意闲适、鹤沙航城活力初显。在张江科学城扩区提质、浦东中部城镇带建设的新形势下,航头镇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需进一步彰显优势、释放动能,体现航头发展的精气神。本次浦东新区航头镇(大治河以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把握航头镇新的发展机遇,落实人民城市建设要求,开展新一轮战略谋划,明确发展目标,优化空间布局,引领高质量建设。01 第一章 总则 64 第五章 单元规划 01 第一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64 第一节 单元划分 02 第二节 规划依据 66 第二节 城镇单元 04 第三节 规划效力 78 第三节 乡村单3、元 04 第四节 重点关注问题 84 第六章 近期实施 07 第二章 空间发展战略 07 第一节 发展目标 附件 11 第二节 城镇圈协同 公众意见汇总和采纳情况的报告 15 第三节 镇村体系 16 第四节 空间布局 图集 1、远期(2035 年)土地使用规划图 22 第三章 土地综合利用 2、四线管控图 22 第一节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3、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图 25 第二节 生态空间保护 27 第三节 城镇开发边界 图则 29 第四节 文化保护控制线 1、城镇单元规划图则 33 第五节 特定政策区 2、乡村单元规划图则 3、乡村单元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 36 第四章 公共服务与基础4、设施保障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36 第一节 公共服务 42 第二节 住房保障 44 第三节 公共空间 58 第四节 综合交通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第二节 规划依据 第三节 规划效力 第四节 重点关注问题 01 第一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第一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1.规划范围航头镇行政辖区面积59.51平方公里,本次规划范围为镇行政辖区大治河以北区域,总面积50.69平方公里。2.规划期限2.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2至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规划范围图 02 第二节 规划依据 第二节 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5、规范、技术规范1.法律法规、规范、技术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3)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正);4)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5)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2021年)6)上海市新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和成果规范(试行)(2020年12月);7)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年修订版);8)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导则(试行)(2016年);9)国家、本市颁布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2.相关政府文件2.相关政府文件1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年);2)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2021年);3)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2020年);4)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意见(2018年);5)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6)关于印发03 的通知(2022年);7)关于落实“上海2035”,进一步加强战略预留区规划和土地管理的通知(2018年);8)关于印发的通知(2020年);9)其他相关政府文件。3.相关规划成果37、.相关规划成果1)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国函2017147号);2)上海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沪规划资源总2022406号);3)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7-2035)(沪府201980号);4)上海市浦东新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沪府规划20191号);5)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浦府2019114号);6)上海市加油站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沪府规划2022311号);7)上海市航头下沙老街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沪府201286号);8)其他相关规划成果。04 第三节 规划效力 第三节 规划效力 本规划一经批准应当作为本次8、规划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专项规划等下位规划的编制依据。下位规划应当落实本规划明确的镇域总体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和公共空间及各项设施安排等内容,并按照单元规划的直接指导进行深化。下位规划应在符合单元规划确定的整单元用地规模和结构、功能布局、建筑总量、空间形态等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如对上述内容进行跨单元平衡的,需同步编制跨单元平衡方案。下位规划应当优先保障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落地,在满足配置标准的前提下,可对具体用地布局和建设规模进行深化。城镇开发边界内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情况需要对项目选址和相关指标进行调整的,在满足9、单元整体要求和公共基础设施配置标准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城镇开发边界外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含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是建设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情况需要对项目选址和相关指标进行调整的,在满足单元整体要求和公共基础设施配置标准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村庄规划或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第四节 重点关注问题 第四节 重点关注问题 1.目标定位:把握区位优势,聚焦特色发展1.目标定位:把握区位优势,聚焦特色发展在张江科学城扩区辐射和浦东中部城镇带发展新契机下,航头镇必须深化研究,明晰发展定位,在挖掘自身资源优势基础上,形成对张江科学城发展10、需求和浦东新区实施乡村振兴的响应,聚焦区域协同发展、突出自身发展特色,彰显航头发展的精气神。2.发展空间:优化开发边界,重塑空间结构2.发展空间:优化开发边界,重塑空间结构航头镇现状建设用地总量已经突破“天花板”,必须从传统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型。需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妥善解决老镇区人口密集、环境隐患问题。需重塑镇域空间结构,利用轨交站点进行TOD综合开发,转变马路经济发展模式,打造航头发展新形象。05 3.产业发展:拥抱新的机遇,释放新的动能3.产业发展:拥抱新的机遇,释放新的动能航头镇现状具备较强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和农业生产基础,数字经济特色鲜明。为对接张江科学城发展建设、落实乡村振兴发展11、要求,应梯度承接产业溢出,突出智创引领,促进转型升级,整体注重三产协调和相互促进,全面释放航头产业发展新动能。4.城镇品质:对标人民城市,提升服务品质4.城镇品质:对标人民城市,提升服务品质对标人民城市建设要求,目前航头镇在公共服务、城镇建设品质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完善。应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15分钟社区生活圈优化,着力完善公共服务配置、提升公共空间品质、增加城市路网密度,激发城镇发展活力。5.城乡融合:突出自身优势,打造区域标杆5.城乡融合:突出自身优势,打造区域标杆航头镇处于中心城近郊,既有城又有乡,生态资源优良、郊野特色鲜明、文化底蕴丰厚,应进一步放大盒马村建设成效,促进城乡融合12、,深化研究城乡间在空间、功能、产业等多维度的协调,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的区域新标杆。6 第二章 空间发展战略 第一节 发展目标 第二节 城镇圈协同 第三节 镇村体系第四节 空间布局 07第一节 发展目标 第一节 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1.总体目标深化落实新区总规对航头镇的定位引导要求,充分利用航头镇所处的区位优势、发展优势和战略机遇,发挥航头镇在浦东中部城镇发展带上的重要作用。城乡融合示范,描绘有魅力的城镇图景城乡融合示范,描绘有魅力的城镇图景凸显既有绿树碧水的自然基底和盐港水乡的文化脉络,通过三产联动、功能渗透、空间整合,促进城乡产业、功能、风貌多维度有机融合,打造城乡统筹的区域示范美镇。宜居生13、态领航,打造有品质的幸福社区宜居生态领航,打造有品质的幸福社区围绕轨交18号线站点,进行TOD综合开发,引领城镇空间结构优化,以营造景观通廊、提升公共空间、完善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为抓手,打造生态宜人、配套完善、宜居品质优镇。创新转型先行,塑造有实力的智创节点创新转型先行,塑造有实力的智创节点依托张江科学城建设,加快布局新兴科技产业;把握新零售领军企业落户契机,积极推进商贸业转型升级,打造成为数字经济、商贸新零售、创新药和微电子等产业集聚的智创强镇。2.城镇性质2.城镇性质依托张江科学城的纵向辐射及中部乡村振兴示范带的横向带动,打造生态环境优、配套服务佳、城乡融合美,以数字经济、商贸新零售、创新14、药和微电子等产业为主导的宜居智创新市镇。依托张江科学城的纵向辐射及中部乡村振兴示范带的横向带动,打造生态环境优、配套服务佳、城乡融合美,以数字经济、商贸新零售、创新药和微电子等产业为主导的宜居智创新市镇。083.人口规模3.人口规模(1)严格控制人口总量(1)严格控制人口总量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缓解人口快速增长与资源环境紧约束之间的矛盾,落实上位规划要求,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常住人口总规模控制在17.9万人以内。(2)持续优化人口结构(2)持续优化人口结构加快建设人才高地,以产业结构调整持续优化人口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增长。营造汇聚人才的政策环境、完善住房及服务体系,增强符合发展需求的各15、类人才集聚度。(3)积极应对人口变化(3)积极应对人口变化在常住人口基础上,预留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保障能力,进行公共资源配置。建立定期评估及动态调控机制,按照常住人口调控目标,及时进行政策调控。4.用地规模4.用地规模(1)积极扩大生态空间(1)积极扩大生态空间把生态环境作为城市发展的底线和红线,锚固城市生态基底,积极调整生态用地结构,确保生态空间只增不减。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划定生态空间面积共计2221公顷。(2)严守耕地保护红线(2)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稳定粮食和蔬菜等城市主要农产品的生产空间,合理保障设施农用地,促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至2035年,航头镇大治河以北区域保护耕地1058.416、2公顷(1.5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778.49公顷(1.17万亩),部管储备6.17公顷(0.009万亩),市管储备273.76公顷(0.41万亩)。(3)锁定城镇建设空间(3)锁定城镇建设空间规划范围内现状建设用地总量2260公顷。落实上位规划要求,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32公顷以内。09城镇综合发展指标表 指标指标类别类别 序号序号 指标指标名称名称 单位单位 引导引导控制控制要求要求 基准年基准年(2012019 9)2022025 5年年 20352035年年 人口人口规模规模 1 常住人口规模 万人 引导 16.1 17.9 17.9 土地土地利用利用17、 2 保护耕地 公顷 控制-1058.42 1058.42 3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公顷 控制 1491 778.49 778.49 4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 公顷 控制-49.48 251.72 5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公顷 控制-49.48 251.72 6 生态空间面积 公顷 控制-2221 7 三类生态空间建设用地比例%控制 13.03 11.35 3.12 8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公顷 控制 1758 1758 1758 9 建设用地总规模 公顷 控制 2260-2132 10 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公顷 控制-78 328 11 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 公顷 控制 19.618、8 19.68 19.68 历史历史文化文化保护保护 12 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 平方公里 控制 0.20 0.20 0.20 13 风貌保护道路(街巷)条 控制 3 3 3 14 风貌保护河道 条 控制 3 3 3 15 保护建筑数量(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处 控制 16 定期评估应保尽保 定期评估应保尽保 住房住房保障保障 16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控制-5-155-1517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控制-60(商品住宅)80(保障性住宅)60(商品住宅)80(保障性住宅)18 新增住宅适老型达标率%引导-80 95 公共公共服务服务设施设施保障保障 19、19 文教体卫、养老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控制 11 60 100 20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 处 控制 5 30 63 21 基础教育设施服务范围覆盖率%引导 70 85 100 22 社区级医疗设施覆盖率%引导 93 98 100 23 社区级文化设施覆盖率%引导 96 100 100 开放开放空间空间保障保障 24 骨干绿道长度 公里 控制 8-20 25 生态、生活岸线占比%控制 70-80 26 镇区内所有河道两侧公共空间贯通率%控制 27 80 100 27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控制 5.2-14 28 400平米以上的公园和广场的5分钟步行可20、达覆盖率%控制 11-90 综合综合交通交通 29 路网密度 公里/平方公里 引导 4(开发边界内)-5.7(开发边界内)30 绿色出行占全方式出行比例%引导 75 78 80 31 公共交通占全方式出行比例%引导 17 23 35 32 个体机动化交通出行比例%引导 27 25 21 生态生态低碳低碳安全安全 33 河湖水面率%控制 12.03-10.6 34 水域面积 平方公里 控制 6.10-5.42 35 水功能区达标率%控制-100 36 职住平衡指数%控制-75 10 37 应急避难场所人均避难面积 平方米 控制 1.8-2 38 消防责任区5分钟到达覆盖率%控制 100 100 21、100 39 院前紧急呼救8分钟到达责任区%控制-100 100 40 符合条件实施装配式建筑覆盖率%控制-100 100 41 新建建筑的绿色建筑达标率(重点地区公共建筑按绿建二星以上标准,其他建筑按绿建一星以上标准)%控制-100 100 42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引导-70 43 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控制-95 44 城乡污水处理率%控制-100 45 固废无害化处理率%控制-100 46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控制-100 47 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千克/公顷 引导-328.5 328.5 48 人均综合用电量 度/人年 引导 8639-12760 49 人均综合用水量 立方米/人日 引22、导 0.14-0.26 产业产业发展发展 50 工业用地占比%控制 8.06-2.06 注:1、工业用地占比:指工业仓储用地占规划总用地的比例,不含战略留白区及发展备用地。11 第二节 城镇圈协同 第二节 城镇圈协同 1.功能协同1.功能协同航头镇位于浦江-周浦-康桥-航头整合提升型城镇圈,该城镇圈跨浦东和闵行两区,浦东部分以周浦镇和康桥镇为核心,统筹航头镇共同发展。该城镇圈依托张江科学城建设,加强就业岗位导入,着重体现生态宜居功能,重点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及综合交通设施配置,促进区域及城乡融合发展。城镇圈各镇功能定位一览表 类型类型 镇名镇名 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整23、合提升型城镇圈 周浦镇 42.68 依托张江科学城,形成以医疗服务、生物医药等高端产业引领,宜居宜业宜游的综合型城镇。康桥镇 41.55 依托张江科学城,形成以信息通讯及智能制造为主导产业,宜居宜业的综合型城镇。航头镇 59.51 生态环境优、配套服务佳、城乡融合美,以数字经济、商贸新零售、创新药和微电子等产业为主导的宜居智创新市镇。浦江镇 78.55 中心城周边生态宜居示范镇、黄浦江南岸重要的文化休闲节点、闵行区科技创新的集聚区。立足城镇圈发展,规划航头镇依托自身优势资源条件,利用轨道交通带来的交通发展契机,承载主城区溢出的核心功能;积极承担文化、医疗等专业化公共服务功能,同时加快镇域公共活24、动中心的建设;不断提升镇域整体环境品质,与周浦镇、康桥镇、浦江镇形成功能错位和互补。2.空间协同2.空间协同规划构建浦江-周浦-康桥-航头城镇圈形成“一环、一心、两廊、两带”的空间结构。“一环”:区域生态走廊,黄浦江生态间隔带、大治河生态走廊、外环运河生态间隔带、外环生态间隔带形成的环形生态走廊。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空间的开敞性。“一心”:城镇圈生态绿心,浦闵郊野公园。建设郊野公园,形成内外联系的生态网络,推动生态间隔带中低效使用工业企业腾退,建设美丽乡村。“两廊”:城镇发展走廊,为轨道交通8号线城镇发展走廊和轨道交通18号线城镇发12 展走廊,沿线重点优化用地结构,重点完善公共服务25、设施配套,打造生活服务功能轴。“两带”:特色功能集聚带,为陈行公路科创集聚带和沈庄塘生态人文集聚带,沿线建设公共交通和慢行通廊,更新工业用地,形成科创、文化发展空间载体。浦江-周浦-康桥-航头城镇圈空间结构示意图 3.产业协同3.产业协同城镇圈内结合各镇特色禀赋,形成互补互促的产业体系。张江科学城范围内,促进各类创新要素的集聚发展和能级提升,形成集成电路、文化创意、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医疗服务等产业集群。强化产学研合作,进一步集聚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增加教育科研用地,预留未来科创发展空间,做好相关配套设施的空间预留。重点强化周浦、康桥两个中心镇产业发展。其中:周浦镇依托科学城策源驱动,126、3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融入区域创新格局,重点集聚医疗服务、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融入科学城整体产业分工。康桥镇依托科学城策源驱动,围绕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化,引导制造产业转型升级,以信息通讯及智能制造为主导产业,融入科学城整体产业分工。航头镇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充分把握未来发展机遇,构筑以数字经济、商贸新零售、创新药和微电子等产业为特色的核心产业体系。同时,战略留白区为城镇圈的功能预留发展空间。城镇圈各镇产业发展导向 类型类型 镇名镇名 发展特色发展特色 发展产业导向发展产业导向 整体提升型城镇圈 周浦镇 科创引领,产学研综合城镇 医疗服务、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科研设计、先进制造 康桥镇 科创特色 信27、息通讯、智能制造、科技研发 航头镇 商贸服务特色 数字经济、商贸新零售、创新药、微电子 浦江镇 城乡统筹示范镇 文化休闲、创新创意、科技研发 4.设施共享4.设施共享加快城市功能建设,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服务,完善地区中心及新市镇中心建设,与主城区共享部分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重点建设科南地区中心、周浦新市镇中心、航头新市镇中心。鼓励设置区级以上文化、体育、卫生、教育、养老等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依托国际医学园区预留医疗及教育设施配置空间。其中:科南地区中心主要服务张江科学城南部地区,是以医疗、科研、商业、文化、体育为特色的综合型地区中心,重点培育医疗健康、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功能,强化医疗产业园区综合28、服务能力;周浦新市镇中心主要服务周浦镇、康桥镇,是以商业、文化、办公、旅游和居住功能为特色的综合型服务中心,重点提升商业服务能级及服务品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航头新市镇中心主要服务航头镇,是集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新市镇中心。规划围绕18号线轨交站点和镇域公共活动中心的建设,同时进一步补充养老、文化、体育和菜场建设,增强地区公共服务能力,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服务,积极融入城镇圈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结合城镇圈内轨交站点构建15分钟社区服务圈,实现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配置。针对居住、科研、商务、产业等不同类型社区,建立差异化配套服务,细化社区设施配置要素和标准,满足差异化需求和精准供29、给。14 5.交通协同5.交通协同建立城镇圈内部及周边组团的区域性公共交通系统和快速路系统,至2035年,城镇圈内通勤出行时间控制在40分钟以内。航头镇内落实公交停保场1处。6.生态共建6.生态共建城镇圈内重点推进大治河生态走廊、外环运河市级生态间隔带、外环运河生态走廊、新场-航头生态走廊、浦闵生态间隔带、周康生态间隔带、咸塘港生态间隔带等的建设,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空间的开敞性。保留现状周浦公园、航头公园,规划新增5处地区公园。推进外环绿道、大治河绿道、咸塘港绿道、高新河绿道、外环运河浦奉生态走廊绿道、六灶港绿道、北横河绿道等建设,同时,注重尺度宜人、边界可达的社区绿道建设。进一步30、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关爱包容的社区环境,打造多元、共享的小微文化空间,营造活力的街巷环境,保护和活化历史文化遗产。15 第三节 镇村体系 第三节 镇村体系 1.镇村结构1.镇村结构至2035年,规划形成“镇区社区村庄”三级镇村体系。结合镇村的区位交通、发展规模、资源禀赋等,制定差异化发展策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镇区:作为航头全镇域的服务核心,结合地区发展需求,以TOD发展模式为引擎,规划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公共空间、基础设施,突出其服务和引领功能。社区:主要为航头大居及轨道交通18号线车辆段上盖区域,利用张江科学城拓区机遇,进一步强化与张江科学城的联动发展,打造以活力生活、品质服务为主导功能的区31、域。村庄:将规划范围内11个行政村划分为保护村、保留村和撤并村三类,其中牌楼村为保护村。2.村庄布局规划2.村庄布局规划规划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保护传统乡村风貌,修复自然生态环境,推动乡村振兴为基本原则,在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基础上,结合航头镇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优化完善村庄布局,加快推进减量化和集中上楼安置。至2035年,结合农民意愿、村庄发展条件以及外部环境影响因素,规划形成“3E+4X+6Y”村庄布局结构。“E点”位于城镇生活片区,主要解决因撤并进镇安置的农村人口;“X点”是农民集中归并安置点,主要为落实“三高两区”区域范围内以及10户以下农户的宅基地归并;“Y点”为对32、区域内分布相对集中、规模相对较大、设施配套相对完善的村落的保留区。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合计约101.05公顷,涉及农村人口约0.79万人。16 第四节 空间布局 第四节 空间布局 1.空间结构1.空间结构规划延续既有整体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各功能板块内部结构及相互之间的联系,通过“整合主轴、织绿成网、片区赋能”,构建“一轴统领、中心辐射、多廊贯通、多点服务”的镇域空间结构。一轴统领一轴统领:沿沪南公路形成城镇综合发展轴,承载公共服务、形象景观、交通联系等多重功能;强化轨道交通站点区域的功能集聚,引领航头镇的形象塑造和景观风貌。中心辐射中心辐射:规划依托轨道交通18号线航头33、站以及航头镇政府所在区域形成组合型新市镇中心,分别承担商业商办服务和行政文化商业功能,促进镇域公共服务品质整体提升。多廊贯通多廊贯通:沿北横河、咸塘港、盐铁塘、航圆路、惠新港形成景观通廊,串联多个功能节点、丰富景观界面、完善慢行系统,形成特色鲜明的景观轴线空间。多点服务:多点服务:强化轨交站点区域的综合开发,形成公共配套集聚的服务中心;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基于生活、生产需求,优化社区中心布局,完善服务配套,激发社区活力。18 2.功能布局2.功能布局落实规划空间结构,结合生活、生产发展需求和现状基础,开发边界内以城镇功能为主,主要包含生活居住、休闲服务、产业配套等功能;开发边界外基于本土特34、色,以生态功能为主,结合农村生产、生活需求布置农民居住和其他建设用地。(1)开发边界内(1)开发边界内城镇开发边界内以城镇功能为主,具体划分为6个功能片区,分别为综合城镇生活片区、航头大居生活片区、地铁配套片区、商贸产业片区、康桥工业南区和战略留白片区。综合城镇生活片区综合城镇生活片区:位于镇区西南部,战略留白片区西侧。规划将进一步完善该片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引导该片区成为地区中心引领下的宜居生活功能片区。航头大居生活片区航头大居生活片区:位于镇区北部,北接S32申嘉湖高速,南至下盐公路。该片区现状基本建成,是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居住社区,规划将引导该片区打造成为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富35、有活力的居住社区。地铁配套片区地铁配套片区:为轨道交通18号线车辆段所在片区,位于大居生活片区以西。规划将引导该片区成为以服务科创中心的人才公寓为主导,配套以商业配套、交通服务、公共绿地等功能的轨道交通停车场综合利用片区。商贸产业片区商贸产业片区:位于镇区西侧,西临长达片区,东接综合城镇生活片区。现状以建材批发和物流运输产业为主,规划引导该片区充分利用现状产业优势,打造为集设计、生产、流通、体验于一体,全国一流的主题综合商贸平台。康桥工业区南区康桥工业区南区:位于规划范围东北部,沪奉高速以东、申嘉湖高速以南,下盐公路以北区域。该区域已初步形成生物医药、微电子等先进制造业集聚的产业社区,规划将该36、区域定位为张江创新药成果的重要承载地、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端生物医药制造基地、国内顶尖的微电子制造基地。战略预留片区:战略预留片区:位于镇区东部,西临综合城镇生活片区,东接航头东部片区。该区域为落实上位规划应对未来重大事件和重大项目落地而预留的空间,战略预留区实施过渡管控政策。(2)开发边界外(2)开发边界外城镇开发边界外以生态功能为主,主要划分为三大片区,分别为沈庄牌楼片区、长达片区和东部片区。19 沈庄牌楼片区沈庄牌楼片区:主要位于镇西北部郊野地区,该区域保留现状传统乡村肌理,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以美丽乡村建设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长达片区:长达片区:主要位于镇西部郊野地区,是城乡互动、承担乡村37、振兴核心功能的地区,包括居住、游憩、乡创产业、科技农业四大功能,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综合示范核心。东部片区:东部片区:主要位于镇东部郊野地区,该区域主要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重点发展生态粮食、蔬菜、水果种植和生态涵养林,是设施粮田的集聚区。3.土地使用3.土地使用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32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控制在1634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控制在498公顷。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约727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661公顷;公共设施用地约114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109公顷;工业用地约87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84公顷;仓储物流用地138、8公顷,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对外交通用地约4公顷,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道路广场用地约556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253公顷;规划绿地约202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200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约18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5公顷;城市发展备建用地约11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约1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约101公顷,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水域约493公顷;农用地约2445公顷。规划用地汇总表 用地性质 规划范围内 开发边界内 用地面积(公顷)用地比例(%)用地面积(公顷)用地比例(%)居住用地(R)727 34.1 661 40.5 城镇住宅组团用地(Rr)630 29.5 568 34.39、8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c)25 1.2 21 1.3 基础教育设施用地(Rs)72 3.4 72 4.4 公共设施用地(C)114 5.4 109 6.7 行政办公用地(C1)6 0.3 6 0.4 商业服务业用地(C2)74 3.5 71 4.3 文化用地(C3)7 0.3 7 0.4 体育用地(C4)1 0.1 1 0.1 医疗卫生用地(C5)1 0.1 1 0.1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2 0.1 2 0.1 20 文物古迹用地(C7)2 0.1 2 0.1 商务办公用地(C8)17 0.8 17 1.0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C9)4 0.2 2 0.1 工业用地(M)87 4.40、1 84 5.1 仓储物流用地(W)18 0.8 18 1.1 对外交通用地(T)4 0.2 0 0.0 道路广场用地(S)556 26.1 253 15.5 道路用地(S1)544 25.5 248 15.2 轨道站线用地(S2)6 0.3 0 0.0 社会停车场用地(S3)2 0.1 2 0.1 公交场站用地(S4)2 0.1 2 0.1 广场用地(S5)0.3 0.01 0.3 0.02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S9)2 0.1 1 0.1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18 0.9 5 0.3 绿地(G)202 9.5 200 12.2 公共绿地(G1)197 9.2 195 11.9 生产防护绿地41、(G2)5 0.2 5 0.3 城市发展备建用地(X)11 0.5 10 0.6 农村居民点用地(Rr6)101 4.7 0 0.0 战略留白 295 13.8 295 18.0 建设用地 合计 2132 100.0 1634 100.0 水域(E1)493 124 农用地(N)2445 0 规划范围总用地 5069 1758 12 第三章 土地综合利用 第一节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第二节 生态空间保护 第三节 城镇开发边界 第四节 文化保护控制线第五节 特定政策区 31 22 第一节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1.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上海市42、”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沪规划资源总2022406号)成果相关要求,规划范围内保护耕地1058.42公顷(1.5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778.49公顷(1.17万亩),部管储备6.17公顷(0.009万亩),市管储备273.76公顷(0.41万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空间保障,发挥维护城市供应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双重作用,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对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必须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必须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分梯度系统实施耕地保护管理,对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最严格保护制度,43、除特定类型项目依据规定有序实施退出调优外,不准擅自占用。部管储备地块是具备调整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条件的优质耕地,参照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管理。市管储备地块是全市优质耕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部管储备地块的直接补充,要予以严格管理。按照镇域范围内土地整备引导区“总用地规模不增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降低、新增耕地潜力不减少”要求,结合实际优化调整土地整备引导区。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划定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共计1877.26公顷。2.补充耕地2.补充耕地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原则,结合土地整备引导区划地方案开展土地整治潜力初步测算。切实加大耕地补充力度,重点推进开发边界外低效建设用地整理复垦。2444、 3.农业生产布局3.农业生产布局航头镇是浦东新区重要的粮食、果蔬等农产品产区和生产基地,农业资源禀赋与生产基础条件较好。农业呈现以种植业为主体、多种农业产业全面发展的态势。未来航头镇农业生产功能要持续走规模化、特色化、专业化的高质量发展路线,推行低消耗、少排放、可循环的乡村绿色生产方式,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打造多次增值、节能减排、综合利用的农业生产的发展高地。(1)发展策略(1)发展策略“农业+”融合发展。积极推动航头镇现有农业生产的高质量发展。在发展要素上,探索和寻找合适的蔬果品种,充分发挥航头的区位优势,吸引城市资本和科技人才,形成绿色有机农业的研发和生产中心。在农业生产的模式上,促进建设45、浦江、周浦、康桥、航头中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的大型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壮大农民合作社,培育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探索发展公司化合作社,支持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联合,实现抱团发展。挖掘特色做大产品。积极探索盐产品、盐文化的乡土产业和特色产品,与农旅、农创、农教形成有机衔接。深挖航头镇瓜果蔬菜中可以做大做专的产品,发展特色种养、特色食品、特色编织、特色制造和特色手工业等乡土产业,增加特色品牌产品和个性服务供给。发掘“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特色资源,开展差异化竞争。多力聚合打响品牌。通过艺术策展、文化活动等各种效应来探索航头镇“农业+”的产业发展,并就势打响地区“独一份”、“特别特”、“好46、中优”的“土字号”、“乡字号”品牌。同时,通过空间规划串联产业发展和活动流线,将“住宿、疗愈、栽培、活动、美食、购物”的农业休闲旅游的六大系统在空间流线上进行框架性布局,为未来农旅产业发展提供支撑。(2)生产布局(2)生产布局依据各区域的发展基础及条件,确立整体上东部以生态高效规模化农业生产+生态涵养造林为主、西部以休闲观光农业为主的产业发展格局。其中,西北部的沈庄、牌楼片区保护传统乡村肌理,以美丽乡村带动乡村提升;西部的长达片区依托盒马村的优势,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和数字农业,打造盒马订单农业“共享”基地。25 第二节 生态空间保护 第二节 生态空间保护 1.生态空间划定1.生态空间划定落实上位47、规划要求,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共划定生态空间面积22.21平方公里,均为三类生态空间。主要包括大治河市级生态走廊、浦闵市级生态间隔带、近郊绿环、新场-航头生态走廊、咸塘港生态间隔带、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生态空间。三类生态空间列入限制建设区予以管控,禁止对主导生态功能产生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控制线型工程、市政和水利基础设施以及独立型特殊建设项目用地。按照新区总规要求,大治河市级生态走廊最小宽度不小于1600米,本次规划落实上位规划廊道范围,优先布局森林空间,无规划建设用地,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0%。按新区总规要求,浦闵市级生态间隔带最小宽度不小于300米,本次规划落实上位规划廊道范围,规划建设48、用地占比不高于1%,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0%,加快林地建设,适当丰富景观和休闲活动。按新区总规要求,近郊绿环最小宽度不小于370米,本次规划落实上位规划廊道范围,规划建设用地占比不高于2%,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0%,积极加快林地建设。按新区总规要求,新场-航头生态走廊最小宽度不小于300米,本次规划落实上位规划廊道范围,规划建设用地占比不高于2%,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0%,积极加快林地建设。按新区总规要求,咸塘港生态间隔带最小宽度不小于50米,本次规划落实上位规划廊道范围,无规划建设用地,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0%,积极建设城市绿道,提升服务功能。上述规划建设用地占比按照扣除区域内高快速路、主干路后计算49、。在保证全区和各生态廊道森林覆盖率达标以及各生态廊道整体建设用地占比不突破的前提下,后续可以结合实际需求优化森林覆盖率和建设用地占比指标进行整体统筹。2.森林覆盖率2.森林覆盖率至2035年,确保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5%。严格保护林地资源,逐年增加林地建设规模,推进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优先在大治河生态走廊、浦闵生态间隔带、近郊绿环、新场-航头生态走廊等范围内实施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和造林,提升生态空间连通性和完整性,提高生态空间森林覆盖率。27 第三节 城镇开发边界 第三节 城镇开发边界 1.城镇开发边界1.城镇开发边界按照城镇建设集中连片、促进城镇布局紧凑、空间集约为原则,结50、合空间布局优化方案,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范围。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175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主要包括航头大居、轨交18号线航头车辆段、康桥工业区南区、航头镇区、轨交16号线航头东站周边以及航头老镇区部分区域。2.建设用地规模2.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区级统筹分解指标,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32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63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28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9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2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其他农地区和其他建设用地区,规划促进郊野空间开敞舒朗,低效建设用地减量提质、51、布局优化,并控制开发强度,以低中层旷地型建筑形态为主。29 第四节 文化保护控制线 第四节 文化保护控制线 根据新区总规要求,为保护文化资源、保障文化发展,针对历史文化遗产、自然(文化)景观和重大公共文化功能区,逐级分类划定文化保护控制线,包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控制线、自然(文化)景观保护控制线、公共服务设施保护控制线。1.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控制线1.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控制线规划范围内涉及历史文化风貌区1处,为航头下沙老街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为19.68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约7.11公顷。风貌区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应遵循整体性原则、原真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及分类保护原则,应保留其“街河并行”的格局、各52、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其他具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和特色空间,应充实强化文化休闲功能,优化拓展生态居住功能,补充完善旅游观光设施。对于核心保护范围,应当保持街区原有的街巷网络和空间格局;不得新建工业企业,现有妨碍风貌区保护的工业企业,应当有计划迁移;严格控制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活动。规划范围内划定风貌保护街巷3条,包括众西街、众安街和太平街;划定风貌保护河道3条,包括盐铁塘、老市河和咸塘港。表:风貌保护街巷一览表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起讫点起讫点 长度(米)长度(米)现状现状宽度(宽度(米米)规划规划街巷控制线宽度街巷控制线宽度(米米)1 1 众西街 沪南公路-众安桥 285 2.39-6.253、8 2.5-6.0 2 2 众安街 众安桥-粮管所东 265 2.41-4.58 2.5-6.0 3 3 太平街 粮管所东-咸塘港 320 2.57-7.04 2.5-6.0 表:风貌保护河道一览表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现状现状宽度(宽度(米米)规划蓝线规划蓝线宽度(宽度(米米)1 1 盐铁塘 5.23-11.62 8.5-12.0 2 2 老市河 2.89-17.7 8.5-18.0 3 3 咸塘港 9.83-36.15 10.0-36.5 30 规划范围内目前有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区级文物保护点12处、优秀历史建筑2处,应定期评估、应保尽保。表:保护建筑一览表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保护级54、别保护级别 地址地址 1 1 永济桥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航头镇下沙社区沈庄北街 2 2 朱家潭子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航头镇方窑村5组 3 3 航头德芳桥 区级文物保护点 航头镇航东村1组 4 4 航头文昌阁记碑 区级文物保护点 航头镇航头镇村1组 5 5 傅雷故居 区级文物保护点 航头镇下沙社区王楼村5组 6 6 城隍庙 区级文物保护点 航头镇西市街1号上海市航头学校南侧 7 7 航头刘氏宅 区级文物保护点 航头镇沪南公路36号 8 8 航头飞桥天主堂 区级文物保护点 航头镇下沙飞桥村2组 9 9 航头长春桥 区级文物保护点 航头镇下沙飞桥村9组 1010 航头兴隆桥 区级文物保护点 航头镇航55、西村6组 1111 南汇县捐赠布告碑 区级文物保护点 航头镇航头村1组 1212 航头储家楼 区级文物保护点 航头镇下沙储楼村东北400米 1313 航头启秀堂 区级文物保护点 航头镇沈家庄沈庄街114弄2号-14号 1414 航头王氏宅 区级文物保护点 航头镇王楼村1组 1515 住宅 优秀历史建筑 航头镇下沙街221-223号 1616 住宅 优秀历史建筑 航头镇下沙街西段452号 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实施保护,文物保护单位按照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的要求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区、风貌保护街巷、风貌保护河道和优秀历史建筑按照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对相关要素进行56、保护。重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历史风貌和历史环境、肌理,科学引导、积极推动历史文化遗产有机更新与活化利用。2.自然(文化)景观保护控制线2.自然(文化)景观保护控制线划定自然(文化)景观保护控制线,包括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15处(包括上海市在册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6处),其中4处位于开发边界内,其余均位于开发边界之外。树31 种以榉树为主,树龄大多在100-120年间,少量为80年。根据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和相关规划,划定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区、控制区,按照要求进行保护。其中,古树名木保护区为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5米;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区为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2米。古树名木57、和古树后续资源的控制区为该树种理想生长状况下的最大树冠外围5米。应加强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周边软环境建设,鼓励结合古树名木保护,形成古树公园、街心花园等特色绿色空间,整体形成良好生态环境。重点保护自然地形地貌、景观环境、生态系统和文化遗存,保护承载历史信息环境的临场感和体验感。3.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保护控制线3.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保护控制线规划范围内不涉及市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33 第五节 特定政策区 第五节 特定政策区 规划范围内的特定政策区主要包括公共中心地区、历史风貌地区、产业区块以及战略预留区。1.公共中心地区1.公共中心地区(1)新市镇中心(1)新市镇中心规划依托轨交18号线航头站以及58、航头镇政府所在区域建设组合型新市镇中心,强化对镇域的综合服务功能。其中航头站依托TOD综合开发,主要以智慧商办和综合服务为主导功能,形成航头镇的商办服务中心;航头镇政府所在区域结合现状已建的行政办公、文化、绿地等功能,加强商业配套与公共服务,形成航头镇的行政文化商业中心。(2)社区中心(2)社区中心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研究,根据社区主导功能,形成居住社区中心和产业社区中心。本次规划划定4处居住社区中心及1处产业社区中心,实现开发边界内15分钟社区服务范围全覆盖。社区中心强调社区商业服务和社区生活服务的复合化布局,本次规划主要对社区中心的布局位置进行引导,具体边界由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2.历史59、风貌地区2.历史风貌地区规划范围内的历史风貌地区主要包括航头下沙老街历史文化风貌区、3条风貌保护道路(街巷)以及3条风貌保护河道沿线的第一街坊。历史文化风貌区:航头下沙老街历史文化风貌区,风貌区面积19.68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约7.11公顷。风貌保护道路(街巷):共3条,位于航头下沙老街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分别为众西街、众安街和太平街。风貌保护河道:共3条,包括盐铁塘、老市河和咸塘港。34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一览表 内容内容 个数个数 边界边界 面积面积 历史文化风貌区 1 北至下沙新街、西至沪南公路、东至咸塘港以东约20米处、南至老市河南岸2030米处 19.68公顷 内容 条数条数 起讫点起讫60、点 长度长度 风貌保护道路(街巷)3 众西街:沪南公路-众安桥 285米 众安街:众安桥-粮管所东 265米 太平街:粮管所东-咸塘港(320米 风貌保护河道 3 盐铁塘 老市河 咸塘港 3.产业区块3.产业区块落实上位规划产业空间布局,规划范围内共涉及1个产业社区,为康桥工业区南区,涉及面积104.56公顷。依托张江科学城建设,积极发展创新药及微电子产业,加快布局新兴科技产业。4.战略预留区4.战略预留区规划范围涉及战略预留区1处,为航头镇东部战略预留区,涉及面积约4.64平方公里,为未来重大功能项目、重大事件落地预留空间。对战略预留区内的现状建设用地实施过渡期管控政策,在不影响长远战略发展61、的前提下可继续使用,但原则上不得进行大规模改建、扩建和新建。18 第四章 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保障 第一节 公共服务第二节 住房保障第三节 公共空间第四节 综合交通 19 36 第一节 公共服务 第一节 公共服务 1.发展规模与总体布局1.发展规模与总体布局规划构建“市区级-社区级”的分级配置体系,以居住社区和产业社区基本生活圈为依据,有效引导公共服务设施规模配置和空间布局,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约122.40公顷,主要包括行政办公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教育科研设计设施、福利设施、文物古迹设施、菜场和基础教育设施等9类。规划范围内根据15分钟生62、活圈要求,划分为5个居住社区生活圈和1个产业社区生活圈,分别为:1)航头大居、2)地铁配套、3)航头下沙、4)航头镇南、5)航头镇东、6)康桥工业区南区;服务半径一般控制在1000米左右,基本实现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100%。居住社区生活圈可设置行政、文化、体育、医疗、养老、菜场等生活性设施。产业社区生活圈除设置生活性设施外,可结合产业集群特点差异化配置生产性设施,如孵化器、数据中心、银行、共享办公、会议中心、展示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指标一览表 类型类型 现状用地面积(公顷)现状用地面积(公顷)规划用地面积(公规划用地面积(公顷)顷)规划建筑量(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量(万平方米)行政办公设施行63、政办公设施 0.00 0.00 0.00 文化设施文化设施 3.43 5.92 5.76 体育设施体育设施 0.00 0.00 0.00 医疗卫生设施医疗卫生设施 0.00 7.46 14.93 教育科研设计设施教育科研设计设施 0.22 0.22-养老福利设施养老福利设施 0.00 0.00 0.00 文物古迹设施文物古迹设施 1.71 1.71-基础教育设施基础教育设施 47.07 72.41 62.02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19.99 34.68 37.42 共计共计 72.72.4242 12122.402.40 120.13120.13 2.行政办公设施2.行政办公64、设施规划范围内现状行政办公设施用地面积约8.31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约7.06公顷,包括航头镇政府、航头消防中队、航头司法所等,城镇开发边界外约1.25公顷。37 至2035年,规划社区级行政办公设施用地面积8.76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约7.51公顷,主要为航头镇政府、航头消防中队、航头司法所、派出所等,城镇开发边界外约1.25公顷。应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需求,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构建街镇全覆盖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城市精细化管理办公设施应按照及时响应、空间均衡、功能复合、集约利用、交通便捷及弹性规模等原则布局,鼓励提供必要的空间支持,后续可结合已规划未实施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或通过65、土地出让前评估工作在实施方案阶段进一步深化研究明确。3.文化设施3.文化设施规划范围内现状文化设施用地面积约5.23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约4.32公顷,包括航头镇文化中心、大居社区文化中心和鹤鸣村文化活动服务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外约0.91公顷。至2035年,规划市区级文化设施用地面积5.92公顷,为规划区域文化中心和航头镇文化中心,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社区级文化设施用地面积5.64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约4.57公顷,为航头图书馆、大居社区文化中心等,城镇开发边界外约1.07公顷。4.体育设施4.体育设施规划范围内现状体育设施用地面积约1.26公顷,为航头体育中心,位于城镇开发边界66、内。至2035年,规划社区级体育设施用地面积6.66公顷,为航头体育中心、规划社区体育中心、综合健身馆及健身点等,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5.医疗卫生设施5.医疗卫生设施规划范围内现状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面积约2.27公顷,为鹤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航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拓展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至2035年,规划市区级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面积7.46公顷,为龙华医院浦东分院,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社区级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面积2.27公顷,为现状保留设施,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38 6.教育科研设计设施6.教育科研设计设施规划范围内现状教育科研设计设施用地面积约0.22公顷,为下沙成人67、学校,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至2035年,规划市区级教育科研设计设施用地面积约0.22公顷,为现状保留下沙成人学校,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7.养老福利设施7.养老福利设施规划范围内现状养老福利设施用地面积约3.97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约1.07公顷,包括浦惠养老鹤韵养护院等设施,城镇开发边界外约2.90公顷。至2035年,规划社区级养老福利设施用地面积7.38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约4.48公顷,主要为社区养老院和工疗康体服务中心等设施;城镇开发边界外约2.90公顷。8.文物古迹设施8.文物古迹设施规划范围内现状文物古迹设施用地面积约1.71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1.65公顷,为傅雷故居和68、朱家潭子;城镇开发边界外为城隍庙和飞桥天主堂。至2035年,规划文物古迹设施用地面积1.71公顷,均为现状保留设施。9.菜场9.菜场规划范围内现状菜场用地面积约2.38公顷,包括航阳集贸市场、下沙集贸市场和航月集贸市场等,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至2035年,规划菜场用地面积3.85公顷,包括保留和规划新增菜场,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10.基础教育设施10.基础教育设施规划范围内现状基础教育设施用地面积约47.07公顷,包括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下沙学校),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航头学校兴城路校区和航头学校鹤永路校区),2所高中(在建),2所初中(进才中学南校2个校区),3所小学(周浦第三小学分校、69、航城实验小学、航城实验小学航春校区)和12所幼儿园(聚航幼儿园、海州幼儿园、下沙幼儿园、39 经纬幼儿园、杭瑞幼儿园、鹤沙之星幼儿园及分校、汇贤幼儿园、汇善幼儿园、瓦屑幼儿园及2所现状幼儿园),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按照服务人口确保基础教育设施规模、按照服务半径优化基础教育设施布局,按照幼儿园300米、小学500米、中学1000米的服务半径,以及每5万人配建高中一所,每2.5万人配建初中一所和小学一所,每1万人配建幼儿园一所的标准进行规划配置。(1)高中至2035年,规划高中4所,其中2所在建,1所为现状保留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1所规划保留。(2)初中至2035年,规划初中9所,其中70、5所现状保留,包括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和进才南校2处校区,3所规划保留,并结合区域人口分布及设施需求,将航头学校兴城路校区置换为初中。(3)小学至2035年,规划小学10所,其中6所现状保留,包括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周浦第三小学分校、航城实验小学、航城实验小学航春校区,4所规划保留。(4)幼儿园至2035年,规划幼儿园22所,其中12所现状保留,8所规划保留,2所规划新增。42 第二节 住房保障 第二节 住房保障 1.发展规模1.发展规模在满足航头镇发展需求的同时,完善对保障性住房的基本供应,解决民生居住、动迁安置等问题,实现人71、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发展的共同目标。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住宅组团用地总量控制在630公顷左右,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870万平方米。2.住房结构2.住房结构规划住房类型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和其他住房两大类。鼓励通过新建、改建和存量转化等多种方式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其中,保障性住房包括动迁安置房和保障性租赁房,规划新增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46万平方米。3.住房政策引导3.住房政策引导(1)保障性住房发展(1)保障性住房发展完善“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实现“居者有其屋”的保障性住房发展目标。建立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72、住房比重为5-15%。(2)中小套型住房发展(2)中小套型住房发展优化中小套型住房比例,结合轨交站点600米范围内优先布局中小套型住房。新增商品住房中,中小套型住房比重控制在60%以上。新增保障性住房中,中小套型住房比重控制在80%以上。44 第三节 公共空间 第三节 公共空间 1.公共开放空间网络1.公共开放空间网络公共开放空间网络以“织野塑镇、顺水而为”为规划目标,铺就城镇的生态本底,焕发城镇的新生功能,以公共空间打造连通的社区,形成综合性的公共开放空间网络。规划结合现状生态基底,通过自然环境与城镇建设的有机融合,构建足量优质的公园绿道体系,形成联通东西区域的慢行休闲系统,打造富有人文魅力73、的公共滨水空间。城镇开发边界内,落实上位规划中的2处地区公园,并结合社区服务圈规划13处社区公园,并充分利用街头广场、街角绿地形成微型公园,打造多层次的城乡公园体系;城镇开发边界外,以绿色有机的生态农田为基底,在牌楼、长达两个示范村的基础上联动其他郊野单元打造休闲游憩、生态体验功能区,满足农业旅游诉求;依托北横河、盐铁塘、惠新港、大治河以及庙桥港-石家浜等承载公共游憩活动功能,形成联系城镇与郊野、集生态与生活为一体的发展脉络。46(1)公园绿地(1)公园绿地围绕营造高品质生活环境,规划结合重要水系、公共中心、公共服务设施等补足现状公园绿地系统盲区,将纵横交错的水绿景观特色融入公园绿地系统规划之74、中,打造优美自然、多样复合的公园绿地系统,营造城在绿中、城绿交融的生态景观格局。至2035年,规划构建“地区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三级公园体系。地区公园:落实上位规划2处地区公园,1处为保留航头公园,面积4.27公顷,结合周边航头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强化公园绿地与文化体育、休闲体验的功能联动发展;1处为规划地区公园,面积2.78公顷,位于大居社区单元内,结合北横河城市绿道和地区文化中心,布置健康生态、文化艺术等功能。社区公园: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要求,在居住社区生活圈和产业社区生活圈内规划13个服务半径为500米、面积为30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公园,综合设置室外健身点等便民设施,其中,现75、状保留3处,规划新增10处。口袋公园:在社区公园无法覆盖的局部地区,结合街头广场、绿地形成规模大于400平方米的开放空间。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48(2)绿色慢行步道(2)绿色慢行步道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形成“区域-城市-社区”三级绿道体系,建设绿道总长度约38公里,包括骨干绿道20公里(含区域绿道及城市绿道)、社区绿道18公里,依托风貌水系及生活性道路,形成联通东西的慢行休闲系统,打造富有人文魅力的公共空间。至2035年,规划社区400平方米以上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达90%以上。区域绿道 区域绿道 落实5公里区域绿道,为大治河生态76、走廊绿道。锚固生态基底,成为上海市生态廊道的重要节点,优化休闲游憩功能,打造成为居民休闲、亲近自然的生态场所。城市绿道 城市绿道 落实15公里城市绿道,主要依托镇域内重要河流水系两侧生态绿地空间,打造北横河绿道、咸塘港绿道。注重与区域绿道的衔接,打造成系统的骨干绿道体系,建设生态良好、景观宜人的慢行体系。社区绿道 社区绿道 依托主要生活性道路与滨水公共空间,优化社区绿道布局,由盐铁塘绿道、惠新港绿道、航圆路绿道等构成,长度约18公里。社区绿道串联重要公共空间节点,构建尺度宜人、便捷可达的社区绿道网络。50(3)水系规划(3)水系规划强化规划范围内骨干河道的保护与管控;对规划范围内水系进行整体优77、化,保证水系畅通;开展河道修复工作,恢复河流水体的生态效应,提高水体水质等级;保持河道两侧公共空间贯通,提高生态(生活)岸线比例,提升河道整体景观品质,形成水绿相融的亲水空间。规划范围内的河网水体由刚性河道与弹性水域共同组成。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河湖水面积达到541.92公顷,河湖水面率不小于10.6%。城镇开发边界内在保证刚性河道水面积的前提下,鼓励结合规划绿地、大型公园及开发地块布置一定比例的弹性水系,水域面积达到133.35公顷;开发边界外建议结合农田水利、生态间隔带、生态保育区等形成水绿相融的景观风貌。至规划期末,规划范围水功能区100%达标。按照河道等级规划范围内河道分为骨干河道78、和支级河道,主干河道有大治河、咸塘港和北横河共3条,次干河道3条,即盐铁塘、北三灶港和惠新港。骨干河道是重要的引水、排水通道,是区域河网的骨架,一般情况下不能调整,河道两侧设置020米陆域控制带。支级河道分为一级支河和二级支河,一级支河一般是区域引排水的重要通道,二级支河是河网中的“毛细血管”,对保证地块排水距离及河网调蓄库容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支级河道布局应在满足区域排水的前提下,保证河道面积不减少,河道两侧设置020米陆域控制带。陆域控制宽度小于6米的河湖,除风貌保护区外水域两侧应结合地块内部道路或采用建筑退界的方式设置不小于6米的防汛通道;陆域控制宽度大于10米的支级河道,其中6-10米属79、防汛通道用地,其余可作绿地控制。52 2.城镇空间景观骨架2.城镇空间景观骨架规划构建“一心、多点、多廊”的城镇空间景观骨架,以城镇景观廊道和滨水景观廊道串联多个景观节点和重要的城镇风貌区,打造特色鲜明、层次丰富的景观风貌体系,具体包含“景观核心与节点-景观轴线-景观风貌分区”三类控制引导要素。(1)景观核心与节点(1)景观核心与节点景观核心规划依托“组合型公共中心”航头地区中心打造镇区景观核心,完善文化、体育、商业、商办、公园等公共功能,打造彰显航头城镇景观特色的核心区域。景观节点规划结合社区中心设置多个景观节点,配以便利人性化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营造具有归属感和可识别性的社区中心景观形象80、。(2)景观轴线(2)景观轴线强化骨干路网及骨干河道的空间轴向引领作用,打造主要景观轴线,丰富和提升轴线两侧的城市界面,形成各具特色、协调有序的景观轴线空间。道路景观轴线沿主干路网形成2条道路景观轴线,包括沪南公路景观轴与航圆路景观轴。通过多样化的绿化种植、丰富有序的建筑界面,构造轮廓鲜明、易于识别、开阔大气的景观大道。滨水景观廊道沿水系形成4条滨河绿地游憩景观廊道,包括北横河景观廊道、咸塘港景观廊道、盐铁塘景观廊道和惠新港景观廊道。依托现有水系及滨河空间,重点聚焦生态涵养保护,沿河完善线型生态绿地,打造自然和谐的绿地景观。(3)景观风貌分区(3)景观风貌分区规划形成“公共中心风貌区、居住风貌81、区、传统风貌区、产业风貌区和郊野风貌区”五类景观风貌区。53 公共中心风貌区主要指围绕轨交18号线站点以及航头镇政府周边区域形成的组合型地区中心片区。该片区以掩映在田园水系中的现代新市镇风貌为特色,体现地区公共中心的特征和魅力。在周边基准高度的基础上,强化地区中心的空间尺度特征,形成错落的视觉层次,凸显公共活动中心的视觉焦点。居住风貌区主要指城镇生活片区、大居生活片区等以居住功能为主的区域。规划居住风貌区以现代风格为主,既有低层住宅,又有多、高层住宅。整体建筑风貌上应延续现代风貌特色,避免高艳度色彩。风貌区依托自然生态格局,重点引导现代城镇建筑、城镇社区场所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是现代城镇社区风82、貌的集中体现。传统风貌区主要指下沙老街历史文化风貌区,以传统民居为主体,沿滨水景观廊道,形成以传统风貌区为主的地区。建筑塑造体现地方特色,保留老镇区城镇景观风貌和生活空间尺度。产业风貌区主要指商贸产业片区、康桥工业区南区和盒马总部等区域。依托企业的建设,重点引导产业建筑集中布局,是航头现代产业风貌的重要载体。塑造简洁高效、环境优美的现代企业园区形象,突出企业园区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打造整洁、自然、和谐的产业景观示范区。郊野风貌区依托“美丽乡村”建设,保护乡村风貌和历史文脉;维护水网密布的自然格局,强化主要河道生态廊道功能,保护村镇与水网相互依存的格局形态;采取组团式布局,整体环境融入生态农83、林用地之中,体现郊野特色。55 3.空间形态3.空间形态(1)建筑高度分区(1)建筑高度分区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内原则上以二、三级高度分区为主,新市镇中心、轨道交通站点周边600米等重点地区局部可采用四级高度分区,其余地区后续结合城市设计方案进一步研究论证确定合理高度,在详细规划阶段予以落实。发展备用地相关指标,可在详细规划阶段结合街坊强度分区合理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外严格控制建筑限高,新增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18米,形成开敞舒朗的郊野风貌。(2)开发强度分区(2)开发强度分区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内原则上不超过级强度分区,新市镇中心、轨道交通站点600米区域适用所在强度分区的特定强度,促84、进土地高效集约利用。发展备用地相关指标,可在详细规划阶段结合街坊强度分区合理确定。新市镇开发强度指标表 级强度区级强度区 强度区强度区 强度区强度区 住宅组团用地住宅组团用地 基本强度基本强度 1.2 1.2-1.6(含1.6)1.6-2.0(含2.0)特定强度特定强度 1.6 2.0 2.5 商业服务业用商业服务业用地和商务办公地和商务办公用地用地 基本强度基本强度 1.0-2.0(含2.0)2.0-2.5(含2.5)2.5-3.0(含3.0)特定强度特定强度 2.5 3.0 4.0 开发强度开发强度 用地性质用地性质 强度强度区区 58第四节 综合交通第四节 综合交通结合航头镇镇域、开发边85、界范围及用地规划,根据区域差别化原则,相应优化调整航头镇交通系统规划,强化交通网络支撑,建立城镇圈交通系统。包含尺度宜人的道路网络,层次完善的公共交通系统及安全、绿色、舒适的慢行交通系统。1.对外交通1.对外交通航头镇的内河航道主要包括:大治河(III级航道)、咸塘港(级航道)和惠新港(VI级航道)。2.公共交通2.公共交通公共交通发展策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开发边界内范围,以公共交通发展为重点,根据航头镇及其周边区域的轨道交通系统规划适当优化常规公交线路,并落实“一镇一枢纽”规划;第二层次为开发边界外,进一步落实“村村通”,确保开发边界外村民方便采用常规公交出行。规划至2035年,城镇开86、发边界内常规公交500米服务覆盖率90%。(1)常规公交(1)常规公交合理配置公交资源,加快场地实施步伐;优化完善公交线网与站点设置,继续推进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建设与使用管理,实现公交走廊的集约高效使用,形成由骨干线、区域线、接驳线组成的结构清晰、层次分明的常规公交系统。合理配置公交资源:常规公交在公共交通系统中主要承担中短距离的出行。适度限制常规公交长距离线路的增设,重点保障区域连通和接驳作用,提高公交服务覆盖率,扩大和延伸骨干公交的辐射作用。线路优化:集约化设置公交线路,着重考虑轨道交通未覆盖的客运走廊。增设线路,弥补空白:结合新建公交首末站或枢纽新增部分公交线路,弥补现状公交覆盖率较低区域87、。加强接驳,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应加强各区域特别是航头大型居住社区与轨道交通站点的接驳公交配置。59(2)常规公交停车设施(2)常规公交停车设施规划范围内共规划有6处公交首末站,其中2处公交首末站已按规划建设完成。依据新区总规,为完善航头镇公交停放及保养功能,镇内设1处公交停车场,具体位置及规模待后续专项规划予以确定。表:规划公交场站一览表序号序号面积(平方米)面积(平方米)类型类型建设状态建设状态位置位置11596公交首末站现状S32以北、周东路以西21020公交首末站现状鹤雷路以北、鹤恒路以西32355公交首末站规划鹤闻路以南、南旭路以西4-公交首末站规划航头路以南、航鹤路以西52500公88、交首末站规划沪南公路以西、下盐公路以北64000公交首末站规划沪奉高速以西、鹤涛路以北7-公交停车场规划大治河以北、航都路以东建议加快公交枢纽和公交首末站建设,完善航头镇常规公交设施布局。远期结合战略预留区及轨道交通换乘站点新增部分交通枢纽和公交首末站,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公交首末站和公交枢纽鼓励与周边用地结合设置。60 3.道路系统3.道路系统道路系统发展策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开发边界内,结合航头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相应优化调整交通系统规划,突出“路网加密”,合理配置道路系统等级、加密开发边界内路网,形成尺度宜人的道路网络;第二层次为开发边界外,突出“路网连通”,建立与用地布局相适应的路网89、系统。规划至2035年,开发边界内全路网密度为5.7公里/平方公里,已达到新区总规对航头镇总规指引要求。(1)高/快速路(1)高/快速路规划范围内已建1条高速公路:申嘉湖高速(S32),预留林海公路(S20S32)提升快速路条件,此外依据新区总规,规划沪奉高速(S3)南北向穿越航头镇。规划范围内已建1处互通式立交,规划结合S3新建工程增设部分互通立交或跨线桥。高快速路规划总里程16.8公里。(2)主要公路/主干路(2)主要公路/主干路依据新区总规,规划7条主要公路/主干路:下盐公路、航浦路、航南公路、林海公路、沪南公路、航塘公路、S3地面道路。主要公路/主干路规划总里程36.7公里。(3)次要90、公路/次干路(3)次要公路/次干路依据新区总规,规划18条次要公路/次干路:沈杜公路、鹤雷路、古博路、鹤涛路、古恩路、鹤立西路、下沙新街、下沙西街、航三公路、航头路、航梅路、航鹤路、航瑞路、航鸣路、鹤恒路、航都路、半夏路、良虹路。次要公路/次干路规划总里程52.7公里。考虑到航头镇南北向交通需求明显,且现状沪南公路交通量已饱和,为避免南北向交通量过于集中,规划将航瑞路和航鸣路进行衔接,鹤恒路和航都路进行衔接,加强航头镇路网系统连贯性。相关线型及技术参数指标以专项规划为准。依据新区总规,考虑到康桥工业区南区和周浦医学院区之间的沟通联系,规划提升半夏路为次干路。(4)一般公路/支路(4)一般公路/91、支路加密开发边界内支路,开发边界外支路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但需确保开发边界外道路与区域干路网连通,常规公交可通行。支路规划总里程64.6公里。62 4.慢行系统4.慢行系统按照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协调与机动车发展的关系,以提高人们出行便捷度和生活舒适度为目标,构建安全、便捷、畅通、高效、宜人的非机动车和步行网络。更加关注村庄与镇区之间道路的非机动车通行情况,合理化机非分隔道路,满足非机动车在村镇间安全、高效出行的需求。(1)常规(1)常规慢行系统慢行系统交通性主干路的步行道和车行道之间通过围栏或绿化带分隔;生活性支路拓宽人行道,增加沿路绿化,营造利于步行的环境。(2)绿色(2)92、绿色慢行系统慢行系统构建足够优质的绿道体系。除骨干绿道外,鼓励结合城市街道网络、城市绿带、河道陆域控制线等构建尺度宜人、便捷可达的社区绿道。结合滨江等公共开敞空间,设置独立慢行通道。在新市镇中心区、历史风貌街区、交通枢纽地区等地区建立慢行优先区,鼓励步行和自行车出行。(3)(3)慢行换乘系统慢行换乘系统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和公共活动中心,设立步行通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形成“B+R”立体慢行换乘。结合水绿步道网络、公园、公交(轨道)枢纽以及重要公共中心设置公交站点和自行车租赁点。(4)(4)慢行设施慢行设施规划步道网络中设置便于行人使用的设施,包括公共厕所、饮水站、休闲座椅以及健身器材等。5.交通93、设施5.交通设施规划形成以建筑配建停车泊位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的静态交通格局。远期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可适当考虑部分“P+R”停车场,“P+R”停车场原则上与站点周边地块结合设置。63表:交通设施一览表序号序号面积(平方米)面积(平方米)类型类型位置位置14135公共停车场下沙西街以南、鹤梅路以西25821公共停车场鹤闻路以南、南旭路以西3公共停车场鹤立东路以南、沪奉高速以西4公共停车场鹤雷路以南、沪奉高速以西511261公共停车场航园路以南、沪南公路以西62492公共停车场鹤雷路以北、鹤恒路以西7-车辆段下盐公路以北、沪南公路以西 24 第五章 单元规划 第一节 单元划分 第二节 城镇单元 第三94、节 乡村单元 25 64 第一节 单元划分 第一节 单元划分 规划范围内主要涉及原控规编制单元10个。本次规划在统筹考虑了既有规划编制情况、结合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根据此轮规划功能布局调整、15分钟生活圈服务半径以及道路系统规划的基础上,建议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基本延续原单元划分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外衔接已批郊野单元规划进行乡村单元划分。规划范围内共涉及有16个控规编制单元,其中包含10个城镇单元和6个乡村单元。单元划分一览表 单元单元划分划分 序序号号 单元名称单元名称 单元编号单元编号 单元面积单元面积(公顷)(公顷)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备注备注 城镇单元 1 航头大社区单元 PDHT-01 42095、.96 居住生活 2 康桥工业园区南区单元 PDHT-02 104.56 工业生产、技术研发 单元范围跨街镇 3 下沙社区单元 PDHT-03 148.89 居住生活 涉及战略预留区 4 镇北社区单元 PDHT-04 233.09 居住生活 涉及战略预留区 5 商贸中心单元 PDHT-05 107.78 居住生活、商业服务 6 镇中社区西单元 PDHT-06 124.15 居住生活 7 镇中社区东单元 PDHT-07 127.86 居住生活 涉及战略预留区 8 镇南社区单元 PDHT-08 214.18 居住生活 涉及战略预留区 9 大麦湾工业园区单元 PDHT-09 255.74 战略留白 96、涉及战略预留区 10 周浦保障房单元 PDHT-10 20.55 居住生活 单元范围跨街镇 乡村单元 1 沈庄村单元 PDHTJY01 754.32 农业生产、休闲游憩 2 牌楼村单元 PDHTJY02 406.51 特色农业、休闲游憩 3 长达村单元 PDHTJY03 569.56 特色农业、休闲游憩 4 果园村单元 PDHTJY04 407.23 生态宜居、综合服务 5 福善村单元 PDHTJY06 322.51 农业生产、生态防护 6 王楼村单元 PDHTJY07 851.31 农业生产、生态防护 66 第二节 城镇单元 第二节 城镇单元 1.1.航头大社区单元航头大社区单元航头大社区单97、元(PDHT-01)范围为航头镇下盐公路以北、申嘉湖高速以南、沪奉高速以西的开发边界所围合的区域,单元面积4.21平方公里,以居住生活功能为主。建设用地总规模3.8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9.17万人。住宅用地面积不超过180.29公顷,建筑面积不超过340.28万平方米;商业商办用地面积不超过28.98公顷,建筑面积不超过77.47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小于52.40公顷,建筑面积不小于52.53万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57.39公顷。表:航头大社区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单元编号 PDHT-01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21.09 功能定位功能98、定位 居住生活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53.81 用地规模(平方公里)用地规模(平方公里)4.21 产业用地面积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上限(公顷)-常住人口(万人)常住人口(万人)9.17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52.40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3.83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52.53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180.29 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57.39 住宅建筑面99、积上限(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340.28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26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60(商品住宅)80(保障性住宅)2、3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18.34 新增住房中政府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租赁性住房比例(%)5-15支路网密度下限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公里/平方公里平方公里)3.33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7.89 骨干绿道长度(千米)骨干绿道长度(千米)4.06100、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23.66 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表:航头大社区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别设施类别 设施名称设施名称 数量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设置形式(独立(独立/综合)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新增/改造改造)市、区级市、区级 公益性公益性 公共设施公共设施 文化设施 规划区域文化中心 1 2.49 37325 独立 保留 社区级公共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设施 文化设施 规划区域文化中心 1 0.101、53 6900 独立 保留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3 1.87 22463 综合 保留 体育设施 综合健身馆 1 0.22 2600 综合 保留 67 航头体育中心 1 1.26 6300 独立 保留 社区文体活动中心 1 1.46 26366 综合 保留 运动场 1 0.06-综合 保留 商业设施 航阳集贸市场 1 0.38 3752 独立 保留 航月集贸市场 1 0.36 5385 独立 保留 菜场 4 1.19 13880 独立/综合 保留 医疗卫生设施 航头鹤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1.02 12276 独立 保留 拓展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0.61 9159 独立 保留 卫生服务站 102、4-1350 综合 保留 养老福利设施 浦惠养老鹤韵养护院 1 0.41 6174 独立 保留 社区养老院 5 1.49 19986 独立/综合 保留 日间照料中心 7-2800 综合 新增 老年活动室 13-5400 综合 保留/新增 行政管理设施 派出所 1 0.65 10481 综合 保留 综合行政中心 1 0.42 5500 综合 保留 居民委员会 23-6200 综合 保留/新增 鹤沙航城社区服务中心 1 0.51 7145 独立 保留 基础教育基础教育 设施设施 幼儿园 经纬幼儿园 2 1.31 11784 独立 保留 航瑞幼儿园 1 0.84 7578 独立 保留 鹤沙之星幼儿园103、分校 1 0.72 7207 独立 保留 鹤沙之星幼儿园 1 0.64 5770 独立 保留 汇贤幼儿园 1 0.72 7199 独立 保留 汇善幼儿园 1 0.72 7198 独立 保留 幼儿园 4 2.83 26931 独立 保留 小学 周浦第三小学分校 1 2.61 15649 独立 保留 航城实验小学航春校区 1 2.72 27152 独立 保留 航城实验小学 1 2.93 23461 独立 保留 小学 1 1.99 19895 独立 保留 中学 进才中学南校 2 6.00 46921 独立 保留 高中 高中 2 6.65 52722 独立 保留 九年一贯制学校 航头学校鹤永路校区 1104、 3.68 29402 独立 保留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下沙学校初中部 1 3.12 24994 独立 保留 交通设施交通设施 公交首末站 公交首末站 3 0.75-独立/综合 保留/新增 社会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 2 0.25-独立/综合 保留/新增 加油(气)站 加油站 2 0.58-独立 保留 2.2.康桥工业园区南区单元康桥工业园区南区单元康桥工业园区南区单元(PDHT-02)范围为航头镇东侧镇界-开发边界所围合的区域,单元面积1.05平方公里,以工业生产、技术研发功能为主。建设用地总规模0.98平方公里。产业用地面积不超过76.35公顷;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小于0.78公顷;公园105、绿地面积不小于6.45公顷。68 表:康桥工业园区南区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单元编号 PDHT-02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工业生产、技术研发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用地规模(平方公里)用地规模(平方公里)1.05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76.35 常住人口(万人)常住人口(万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0.78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0.98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106、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6.45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2、3 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的租赁性住房比例(%)-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平方公里)平方公里)3.29 商办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办107、用地面积上限(公顷)-骨干绿道长度(千米)骨干绿道长度(千米)-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表:康桥工业园区南区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别设施类别 设施名称设施名称 数量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设置形式(独立(独立/综合)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新增/改造改造)市、区级市、区级 公益性公益性 公共设施公共设施 文物古迹 设施 傅雷故居 1 0.66-独立 保留 社区级社区级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108、 体育设施 运动场 1 0.12-独立 保留 3.3.下沙社区单元下沙社区单元下沙社区单元(PDHT-03)范围为航头镇区北侧和西侧开发边界-沪南公路-航三路所围合的区域,单元面积1.49平方公里,以居住生活功能为主。建设用地总规模1.3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1.03万人。住宅用地面积不超过80.77公顷,建筑面积不超过59.81万平方米;商业商办用地面积不超过4.03公顷,建筑面积不超过8.02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小于7.82公顷,建筑面积不小于7.72万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17.09公顷。根据新区总规划定的航头镇东部战略留白区,单元内涉及的留白区部分相关配套参照特109、定政策区管控要求执行。69 表:下沙社区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单元编号 PDHT-03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1.64 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居住生活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3.24 用地规模(平方公里)用地规模(平方公里)1.49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常住人口(万人)常住人口(万人)1.03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7.82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1.38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110、限(万平方米)7.72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80.77 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顷)17.09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59.81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5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60(商品住宅)80(保障性住宅)2、3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2.06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租赁性住房比例(%)5-15支路网密度下限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111、公里/平方公里平方公里)1.66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2.39 骨干绿道长度(千米)骨干绿道长度(千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4.78 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生态空间面积生态空间面积(公顷)(公顷)-表:下沙社区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别设施类别 设施名称设施名称 数量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设置形式(独立(独立/综合)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新增/改造改造)市、区级市、区级 公益性公益性 公共设施公共设施 教育112、科研设计设施 下沙成人学校 1 0.22-独立 保留 社区级社区级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文化设施 养育托管点 1-360 综合 保留 文化活动室 1-100 综合 保留 商业设施 下沙集贸市场 1 0.62 7442 独立 保留 医疗卫生设施 卫生服务站 1-250 综合 新增 养老福利设施 日间照料中心 2-600 综合 保留/新增 老年活动室 3-1000 综合 保留/新增 行政管理设施 居民委员会 6-1500 综合 保留/新增 基础教育设施基础教育设施 幼儿园 幼儿园 2 1.12 9806 独立 保留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下沙学校(高中、小学)2 5.86 56118 独立 保留113、 交通设施交通设施 社会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 1 0.41-独立 保留 加油(气)站 加油站 1 0.39-独立 保留 4.4.镇北社区单元镇北社区单元镇北社区单元(PDHT-04)范围为沪南公路-航头镇区北侧和东侧开发边界-航三路所围70 合的区域,单元面积2.33平方公里,以居住生活功能为主。建设用地总规模2.1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0.78万人。住宅用地面积不超过28.83公顷,建筑面积不超过61.03万平方米;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不超过0.06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小于14.74公顷,建筑面积不小于22.36万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31.54公顷。根据新区总规划定的航头114、镇东部战略留白区,单元内涉及的留白区部分相关配套参照特定政策区管控要求执行。表:镇北社区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单元编号 PDHT-04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居住生活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0.06 用地规模(平方公里)用地规模(平方公里)2.33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公顷)-常住人口(万人)常住人口(万人)0.78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14.74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2.12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115、限(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22.36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28.83 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31.54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61.03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5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60(商品住宅)80(保障性住宅)2、3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1.57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租赁性住房比例(%116、)5-15支路网密度下限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公里/平方公里平方公里)4.68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骨干绿道长度(千米)骨干绿道长度(千米)1.46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19.68 生态空间面积(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表:镇北社区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别设施类别 设施名称设施名称 数量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设置形式(独立(独立/综合)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新增/改造改造)市、区级117、市、区级 公益性公益性 公共设施公共设施 医疗卫生 设施 龙华医院浦东分院 1 7.46 149294 独立 保留 社区级社区级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文化设施 养育托管点 1-360 综合 保留 文化活动室 1-100 综合 保留 体育设施 健身点 2 0.06-综合 保留 医疗卫生设施 卫生服务站 1-200 综合 保留 养老福利设施 日间照料中心 2-400 综合 保留 老年活动室 2-500 综合 保留 工疗、康体服务中心 1 0.68 6841 独立 新增 行政管理设施 居民委员会 2-550 综合 保留/新增 基础教育设基础教育设施施 幼儿园 幼儿园 1 0.66 6554 独118、立 新增 中学 初中 1 2.68 26827 独立 保留 71 高中 高中 1 3.20 32019 独立 保留 交通设施交通设施 公交首末站 公交首末站 1 0.24-独立 保留 社会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 2 0.58-独立/综合 保留 5.5.商贸中心单元商贸中心单元商贸中心单元(PDHT-05)范围为航头镇区西侧开发边界-航三路-航鹤路-航头路所围合的区域,单元面积1.08平方公里,以商业服务、居住生活功能为主。建设用地总规模1.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0.52万人。住宅用地面积不超过41.01公顷,建筑面积不超过37.71万平方米;商业商办用地面积不超过24.24公顷,建筑面积不超过119、48.04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0.03公顷,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0.27万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10.17公顷。表:商贸中心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单元编号 PDHT-05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24.24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商业服务、居住生活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48.04 用地规模(平方公里)用地规模(平方公里)1.08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常住人口(万人)常住人口(万人)0.52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0.120、03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1.00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米)0.27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41.01 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10.17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37.71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4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60(商品住宅)80(保障性住宅)2、3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1.04 新增住房121、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租赁性住房比例(%)5-15支路网密度下限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公里/平方公里平方公里)3.70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骨干绿道骨干绿道长度(千米)长度(千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表:商贸中心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别设施类别 设施名称设施名称 数量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设置形式(独122、立(独立/综合)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新增/改造改造)社区级社区级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文化设施 养育托管点 1-360 综合 保留 体育设施 健身点 1 0.03-综合 保留 医疗卫生设施 卫生服务站 1-200 综合 保留 养老福利设施 日间照料中心 2-600 综合 新增 老年活动室 2-800 综合 新增 行政管理设施 居民委员会 3-750 综合 保留/新增 交通设施交通设施 加油(气)站 加油站 1 0.24-独立 保留 72 6.6.镇中社区西单元镇中社区西单元镇中社区西单元(PDHT-06)范围为航鹤路-航三路-沪南公路-航头路所围合的区域,单元面积1.24平方123、公里,以居住生活功能为主。建设用地总规模1.2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0.60万人。住宅用地面积不超过71.05公顷,建筑面积不超过41.38万平方米;商业商办用地面积不超过16.87公顷,建筑面积不超过34.89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小于8.79公顷,建筑面积不小于7.03万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11.10公顷。表:镇中社区西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单元编号 PDHT-06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12.95 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居住生活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23.14 用地规模(平方公里)用地规模(平方公里)1124、.24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常住人口(万人)常住人口(万人)0.60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8.79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1.20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7.03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71.05 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11.10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41.38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125、)2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60(商品住宅)80(保障性住宅)2、3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1.20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租赁性住房比例(%)5-15支路网密度下限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公里/平方公里平方公里)1.07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3.92 骨干绿道长度(千米)骨干绿道长度(千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11.75 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生态空间面积(126、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表:镇中社区西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别设施类别 设施名称设施名称 数量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设置形式(独立(独立/综合)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新增/改造改造)市、区级市、区级 公益性公益性 公共设施公共设施 文物古迹 设施 朱家潭子 1 0.99-独立 保留 社区级社区级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文化设施 航头图书馆 1 1.43 17130 独立 保留 商业设施 菜场 1 0.15 1500 独立 新增 养老福利 设施 日间照料中心 1-600 综合 新增 老年活动室 1-400 综合127、 新增 行政管理 设施 社区行政设施 1 0.64 5129 独立 保留 航头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 1 0.42 2503 独立 保留 航头镇工商所 1 0.60 2991 独立 保留 居民委员会 2-500 综合 保留/新增 房屋土地管理所 1 0.28 1418 独立 保留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1 0.60 3155 独立 保留 73 航头消防中队 1 0.52 5160 独立 保留 航头司法所 1 0.88 5261 独立 保留 航头镇政府 1 1.54 18488 综合 保留 基础教育设施基础教育设施 幼儿园 幼儿园 1 0.75 6030 独立 保留 交通设施交通设施 社会停车场128、 公共停车场 1 1.13-独立 保留 7.7.镇中社区东单元镇中社区东单元镇中社区东单元(PDHT-07)范围为沪南公路-航三路-航吉路-单元边界-航鸣路-航头路所围合的区域,单元面积1.28平方公里,以居住生活功能为主。建设用地总规模1.1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2.18万人。住宅用地面积不超过44.77公顷,建筑面积不超过80.75万平方米;商业商办用地面积不超过6.32公顷,建筑面积不超过3.70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小于9.30公顷,建筑面积不小于11.34万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18.20公顷。根据新区总规划定的航头镇东部战略留白区,单元内涉及的留白区部分相关配129、套参照特定政策区管控要求执行。表:镇中社区东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单元编号 PDHT-07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6.32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居住生活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3.70 用地规模(平方公里)用地规模(平方公里)1.28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常住人口(万人)常住人口(万人)2.18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9.30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1.17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30、下限(万平方米)11.34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44.77 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18.20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80.75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10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60(商品住宅)80(保障性住宅)2、3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4.36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租赁性住房比例(%)5-15支路网密度下限支路网密度下限131、(公里公里/平方公里平方公里)5.16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骨干绿道长度(千米)骨干绿道长度(千米)1.30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74表:镇中社区东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别设施类别 设施名称设施名称 数量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建筑面积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设置形式(独立(独立/综合)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新增/改造改造)社区级社区级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文化设施 132、鹤鸣村文化活动服务中心 1 0.36 5327 综合 保留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1 0.18 2800 综合 保留 养育托管点 2-720 综合 新增 文化活动室 2-200 综合 新增 体育设施 综合健身馆 1-1800 综合 保留 游泳馆 1-800 综合 新增 社区体育中心 1 0.50 4660 独立 保留 健身点 3 0.09-综合 保留/新增 商业设施 菜场 3 0.55 6500 独立/综合 保留 医疗卫生 设施 航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0.64 12824 独立 保留 卫生服务站 2-400 综合 保留 养老福利 设施 社区养老院 1 0.43 4307 独立 保留 日间照料中133、心 4-1100 综合 保留/新增 老年活动室 4-1300 综合 保留/新增 工疗、康体服务中心 1-800 综合 保留 行政管理 设施 居民委员会 6-1400 综合 保留/新增 社区服务中心 1-1000 综合 新增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1-1500 综合 保留 基础教育设施基础教育设施 幼儿园 海洲幼儿园 1 0.66 5257 独立 保留 幼儿园 2 1.58 17524 独立 保留 小学 小学 1 2.28 22826 独立 保留 中学 初中 1 2.03 20327 独立 保留 8.8.镇南社区单元镇南社区单元镇南社区单元(PDHT-08)范围为开发边界-航头路-航鸣路-惠新港134、-咸塘港所围合的区域,单元面积2.14平方公里,以居住生活功能为主。建设用地总规模2.0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2.25万人。住宅用地面积不超过110.21公顷,建筑面积不超过163.14万平方米;商业商办用地面积不超过7.13公顷,建筑面积不超过14.03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小于20.62公顷,建筑面积不小于16.23万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26.28公顷。根据新区总规划定的航头镇东部战略留白区,单元内涉及的留白区部分相关配套参照特定政策区管控要求执行。表:镇南社区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单元编号 PDHT-08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4.5135、3 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居住生活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8.88 用地规模(平方公里)用地规模(平方公里)2.14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75 常住人口(万人)常住人口(万人)2.25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面积下限(公顷)20.62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2.02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16.23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110.21 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2136、6.28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163.14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7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60(商品住宅)80(保障性住宅)2、3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4.50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租赁性住房比例(%)5-15支路网密度下限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公里/平方公里平方公里)4.17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2.60 骨干绿道长度(千米)骨干绿道长度137、(千米)0.62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5.15 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表:镇南社区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别设施类别 设施名称设施名称 数量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设置形式(独立(独立/综合)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新增/改造改造)市、区级市、区级 公益性公益性 公共设施公共设施 文化设施 航头镇文化中心 1 3.43 20265 独立 保留 社区级社区级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文化设施 社区文化活动中138、心 1 0.20 2000 综合 新增 养育托管点 1-500 综合 新增 体育设施 社区体育中心 1 2.82 28163 独立 新增 健身点 1 0.04-综合 新增 商业设施 菜场 1 0.40 4028 独立 保留 医疗卫生 设施 卫生服务站 2-1000 综合 新增 养老福利 设施 社区养老院 2 1.47 17213 综合 保留/新增 日间照料中心 2-700 综合 新增 老年活动室 3-1200 综合 新增 行政管理 设施 派出所 1 0.45 4509 独立 新增 居民委员会 5-1200 综合 保留/新增 基础教育设施基础教育设施 幼儿园 聚航幼儿园 1 0.72 5765 139、独立 保留 下沙幼儿园 1 0.72 5769 独立 保留 幼儿园 1 0.65 6523 独立 新增 小学 小学 1 2.59 25865 独立 保留 中学 航头学校 1 1.93 11661 独立 改造 九年一贯制学校 航头学校 1 5.20 25980 独立 保留 交通设施交通设施 公交首末站 公交首末站 1-综合 保留 769.大麦湾工业区单元9.大麦湾工业区单元大麦湾工业区单元(PDHT-09)范围为咸塘港-惠新港-航鸣路-单元边界-航吉路-航头路-开发边界所围合的区域,单元面积2.56平方公里,以工业生产功能为主。建设用地总规模2.46平方公里。产业用地面积不超过25.29公顷;公140、园绿地面积不小于19.30公顷。根据新区总规划定的航头镇东部战略留白区,单元内涉及的留白区部分相关配套参照特定政策区管控要求执行。表: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单元编号 PDHT-09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战略留白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用地规模(平方公里)用地规模(平方公里)2.56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25.29 常住人口(万人)常住人口(万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2.46141、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19.30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2、3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租赁性住房比例(%)-支路网密度下限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公里142、/平方公里平方公里)2.93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骨干绿道长度(千米)骨干绿道长度(千米)0.32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10.周浦保障房单元10.周浦保障房单元周浦保障房单元(PDHT-10)范围为航头北部开发边界-镇界所围合的区域,单元面积0.21平方公里,以居住生活功能为主。建设用地总规模0.1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0.58万人。住宅用地面积不超过11.26公顷,建筑面积不超过23.92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服务143、设施用地面积不小于2.52公顷,建筑面积不小于2.47万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2.01公顷。表:周浦保障房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单元编号 PDHT-10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居住生活 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用地规模(平方公里)用地规模(平方公里)0.21 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产业用地面积上限(公顷)-77 常住人口(万人)常住人口(万人)0.58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下限(公顷)2.52 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0.18 公益性公共144、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2.47 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公顷)11.26 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公园绿地面积下限(公顷)2.01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23.92 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老年人休闲福利及学习机构数量下限(个)2 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新增住房中,中小套型占比(%)60(商品住宅)80(保障性住宅)2、3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下限(公顷)1.16 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新增住房中政府、机构和企业持有的租赁性住房比例(租赁145、性住房比例(%)5-15支路网密度下限支路网密度下限(公里公里/平方公里平方公里)3.95 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商务办公用地面积上限(公顷)-骨干绿道长度(骨干绿道长度(千米)千米)0.34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文化保护控制线面积(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生态空间面积(公顷)-表:周浦保障房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别设施类别 设施名称设施名称 数量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设置形式(独立(独立/综合)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新增/改造改造)社146、区级社区级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商业设施 菜场 1 0.20 2000 独立 保留 养老福利 设施 日间照料中心 1-400 综合 新增 老年活动室 1-400 综合 新增 行政管理 设施 居民委员会 2-400 综合 保留 基础教育设施基础教育设施 幼儿园 瓦屑幼儿园 1 0.50 4937 独立 保留 九年一贯制学校 九年一贯制学校 1 1.82 16517 独立 保留 78 第三节 乡村单元 第三节 乡村单元 1.沈庄村单元1.沈庄村单元沈庄村单元(PDHTJY01)面积7.54平方公里,主要为沈庄村、梅园村行政管辖范围用地,以农业生产、休闲游憩功能为主。至2035年,建设用地总规147、模约120公顷,常住人口规模0.15万人。单元内落实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343.39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59.87公顷。单元内保留现状城镇住宅建筑面积5.36万平方米。在公益设施配置方面,保留现状下沙敬老院,规划保留加油站。单元内规划市政道路包括林海公路、S32申嘉湖高速、下盐公路、航鹤路、沪南公路等。单元内如需编制下位规划或专项规划,应充分考虑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经营类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对现状建设用地管控。表:沈庄村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单元编号 PDHTJY01 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公顷)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公顷)343.39 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农业生产、休闲游憩 148、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159.87 用地规模(平方公里)用地规模(平方公里)7.54 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公顷)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20 总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常住人口规模(万人)常住人口规模(万人)0.15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5.36 人口净密度(人人口净密度(人/公顷)公顷)47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上限(公顷)村庄建设用地上限(公顷)24.48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设施建149、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2.33 建设用地减量化下限(公顷)建设用地减量化下限(公顷)-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表:沈庄村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别设施类别 设施名称设施名称 数量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设置形式(独立(独立/综合)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新增/改改造造)社区级社区级 文化设施 梅园村文化设施 1-综合 保留 体育设施 梅园村体育设施 1-综合 保留 医疗卫生 设施 梅园村卫生设施 1-综合 保留 养老福利 下沙敬老院 1 2.33-独立 保留 79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150、服务设施 设施 行政管理 设施 梅园村行政设施 1-综合 保留 交通交通设施设施 加油(气)站 加油站 1 0.23-独立 保留 2.牌楼村单元2.牌楼村单元牌楼村单元(PDHTJY02)面积4.07平方公里,主要为牌楼村行政管辖范围用地,以特色农业、休闲游憩功能为主。至203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约44公顷,常住人口规模0.10万人。单元内落实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377.18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48.30公顷。在公益设施配置方面,保留现状牌楼村村委会、牌楼村文化活动中心、牌楼村卫生设施、加油站,规划保留社区文化设施2处,规划新增社区文化设施1处,以及乡村会客厅。单元内规划市政道路包括林海151、公路、S32申嘉湖高速、下盐公路等。单元内如需编制下位规划或专项规划,应充分考虑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经营类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对现状建设用地管控。表:牌楼村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单元编号 PDHTJY02 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公顷)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公顷)377.18 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特色农业、休闲游憩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148.30 用地规模(平方公里)用地规模(平方公里)4.07 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公顷)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公顷)44 总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常住人口152、规模(万人)常住人口规模(万人)0.10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人口净密度(人人口净密度(人/公顷)公顷)47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上限(公顷)村庄建设用地上限(公顷)20.45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0.59 建设用地减量化下限(公顷)建设用地减量化下限(公顷)-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0.33 表:牌楼村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别设施类别 设施名称设施名称 数量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153、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设置形式(独立(独立/综合)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新增/改改造造)社区级社区级 公共服务公共服务设施设施 文化设施 社区文化设施 3 0.09-独立/综合 保留/新增 牌楼村文化设施 1-综合 保留 牌楼村文化活动中心 1 0.36-综合 保留 医疗卫生 牌楼村卫生设施 1-综合 保留 80 设施 行政管理 设施 牌楼村村委会 1-综合 保留 其他社区设施 乡村会客厅 1 0.12-独立 新增 交通交通设施设施 加油(气)站 加油站 2-综合 保留 3.长达村单元3.长达村单元长达村单元(PDHTJY03)面积5.70平方公里,主要为长达村行政管辖范围154、用地,以特色农业、休闲游憩功能为主。至203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约89公顷,常住人口规模0.23万人。单元内落实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478.93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06.03公顷。单元内保留现状城镇住宅建筑面积28.53万平方米。在公益设施配置方面,保留现状长达村村委会及其旁边的卫生和文化设施、长达居委,规划保留综合文化设施1处。单元内规划市政道路包括林海公路、航三公路、航头路等。单元内如需编制下位规划或专项规划,应充分考虑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经营类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对现状建设用地管控。表:长达村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单元编号 PDHTJY03 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公顷155、)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公顷)478.93 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特色农业、休闲游憩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106.03 用地规模(平方公里)用地规模(平方公里)5.70 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公顷)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公顷)89 总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常住人口规模(万人)常住人口规模(万人)0.23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28.53 人口净密度(人人口净密度(人/公顷)公顷)47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上限(公顷)村庄建设用156、地上限(公顷)19.32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0.47 建设用地减量化下限(公顷)建设用地减量化下限(公顷)-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4.25 表:长达村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别设施类别 设施名称设施名称 数量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设置形式(独立(独立/综合)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新增/改改造造)社区级社区级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文化设施 综合文化设施 1 0.07-独立 保留 长达村文化设施 2-综合 保留 医疗卫157、生 设施 长达村卫生设施 2-综合 保留 行政管理 设施 长达村村委会 1 0.40-综合 保留 长达居委 1-综合 保留 81 4.果园村单元4.果园村单元果园村单元(PDHTJY04)面积4.07平方公里,主要为果园村、航东村、福善村行政管辖范围用地,以生态宜居、综合服务功能为主。至203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约64公顷,常住人口规模0.19万人。单元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5.70公顷。单元内保留现状城镇住宅建筑面积27.87万平方米。在公益设施配置方面,保留现状城隍庙、果园村村委会、东升家园居委、社区养老设施、社区文化设施、城隍庙旁设施(含文化活动室等)及果园村村委会旁设施(含文化活动室158、果园村体育和卫生设施)。单元内规划市政道路包括航南公路、沪南公路、航塘公路等。单元内如需编制下位规划或专项规划,应充分考虑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经营类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对现状建设用地管控。表:果园村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单元编号 PDHTJY04 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公顷)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公顷)-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生态宜居、综合服务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55.70 用地规模(平方公里)用地规模(平方公里)4.07 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公顷)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公顷)64 总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总建筑159、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常住人口规模(万人)常住人口规模(万人)0.19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27.87 人口净密度(人人口净密度(人/公顷)公顷)47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上限(公顷)村庄建设用地上限(公顷)13.80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0.94 建设用地减量化下限(公顷)建设用地减量化下限(公顷)-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表:果园村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别设施类别 设施名称设施名称 数量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160、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设置形式(独立(独立/综合)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新增/改改造造)市、区级市、区级 公益性公益性 公共设施公共设施 文物古迹 设施 城隍庙 1-综合 保留 社区级社区级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文化设施 社区文化设施 1 0.26-独立 保留 文化活动室 2-综合 保留 体育设施 果园村体育设施 1-综合 保留 医疗卫生 设施 果园村卫生设施 1-综合 保留 养老福利 设施 社区养老设施 1 0.57-独立 保留 行政管理 设施 果园村村委会 1 0.11-综合 保留 东升家园居委 1-综合 保留 82 5.福善村单元161、5.福善村单元福善村单元(PDHTJY06)面积3.22平方公里,主要为福善村行政管辖范围用地,以农业生产、生态防护功能为主。至203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约48公顷,常住人口规模0.07万人。单元内落实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164.81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9.55公顷。在公益设施配置方面,保留现状飞桥天主堂、福善村村委会、加油站、福善村文化活动中心及其内部的福善村体育和卫生设施。单元内规划市政道路包括沪南公路、沪奉高速、航三公路等。单元内如需编制下位规划或专项规划,应充分考虑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经营类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对现状建设用地管控。表:福善村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单162、元编号 PDHTJY06 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公顷)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公顷)164.81 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农业生产、生态防护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69.55 用地规模(平方公里)用地规模(平方公里)3.22 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公顷)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公顷)48 总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常住人口规模(万人)常住人口规模(万人)0.07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人口净密度(人人口净密度(人/公顷)公顷)47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163、)-村庄建设用地上限(公顷)村庄建设用地上限(公顷)12.75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0.63 建设用地减量化下限(公顷)建设用地减量化下限(公顷)-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表:福善村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别设施类别 设施名称设施名称 数量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设置形式(独立(独立/综合)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新增/改改造造)市、区级市、区级 公益性公益性 公共设施公共设施 文物古迹设施 飞桥天主堂 1 0.06-独立 保164、留 社区级社区级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文化设施 福善村文化活动中心 1 0.29-综合 保留 福善村文化设施 1-综合 保留 体育设施 福善村体育设施 2-综合 保留 医疗卫生设施 福善村卫生设施 1-综合 保留 行政管理设施 福善村村委会 1 0.28-综合 保留 交通交通设施设施 加油(气)站 加油站 1 0.24-独立 保留 836.王楼村单元6.王楼村单元王楼村单元(PDHTJY07)面积8.51平方公里,主要为王楼村、鹤东村、沉香村行政管辖范围用地,以农业生产、生态防护功能为主。至203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约133公顷,常住人口规模0.06万人。单元内落实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51165、2.95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39.03公顷。在公益设施配置方面,保留现状王楼村村委会、沈香村村委会、王楼村社区文化中心、王楼村体育设施、王楼村卫生设施、公交首末站、加油站。单元内规划市政道路包括S32申嘉湖高速、沪奉高速、下盐公路、航都路、航鸣路等。单元内如需编制下位规划或专项规划,应充分考虑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经营类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对现状建设用地管控。表:王楼村单元总体控制一览表 单元编号单元编号 PDHTJY07 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公顷)土地整备引导区面积(公顷)512.95 功能定位功能定位 农业生产、生态防护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23166、9.03 用地规模(平方公里)用地规模(平方公里)8.51 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公顷)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33 总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常住人口规模(万人)常住人口规模(万人)0.06 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人口净密度(人人口净密度(人/公顷)公顷)47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上限(公顷)村庄建设用地上限(公顷)10.24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下限(万平方米)0.46 建设用地减量化下限(公顷)建167、设用地减量化下限(公顷)-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商业商办建筑面积上限(万平方米)-表:王楼村单元设施规划控制一览表 设施类别设施类别 设施名称设施名称 数量数量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公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设置形式设置形式(独立(独立/综合)综合)备注(保留备注(保留/新增新增/改造改造)社区级社区级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文化设施 王楼村社区文化中心 1-综合 保留 体育设施 王楼村体育设施 1-综合 保留 医疗卫生 设施 王楼村卫生设施 1-综合 保留 行政管理 设施 沉香村村委会 1-综合 保留 王楼村村委会 1 0.46-综合 保留 交通设施交通设168、施 公交首末站 公交首末站 1 0.16-独立 保留 加油(气)站 加油站 1 0.24-独立 保留 128第六章近期实施 130 84 结合航头镇现状发展布局与近期发展需求,规划至2025年着重推进航头大社区单元区域、康桥工业园区南区区域、镇中东社区单元和镇南社区单元区域,共四大片区的城市建设。规划范围内近期规划新建区域文化中心1处;新建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2处,包括1处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和1处航头文化民政卫生中心;新建基础教育设施7处,包括2所幼儿园、2所小学、1所初级中学和2所高中;新增公园绿地建设总面积约为4.95公顷。航头镇近期土地整备引导区建议为PDHTJY01单元、PDHTJY02单元、PDHTJY03单元部分区域与PDHTJY06单元、PDHTJY07单元部分区域。36 图集 1、远期土地使用规划图(2035)2、四线管控图 3、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规划图 1 附件 公众意见汇总和采纳情况的报告 2021年7月29日至8月27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在各自官方网站同时开展本次规划编制草案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36 图则 1、城镇单元规划图则 2、乡村单元规划图则 3、乡村单元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