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及考核管理办法(5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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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77834
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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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编制目的.4第二条 基本原则4第三条 适用范围.4第二章 质量监督、控制管理责任划分第四条 勘查设计阶段质量监控、管理责任划分.5(一) 准备阶段.5(二) 设计阶段.5(三) 成果验收阶段.6第五条 施工阶段质量监控、管理责任划分. 6(一) 准备阶段.6(二) 施工过程阶段.7(三) 保修和缺陷通知期阶段13第三章 质量监督、控制管理内容及要点 第一节 城市道路工程第六条 道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14(一) 主要检查内容14(二) 检查要点15第二节 城市桥梁工程第七条 桩基础质量监督、检查要点.29(一) 主要检查内容29(二) 检查要点30第八条 钢筋砼结构质2、量监督检查要点.32(一) 主要检查内容32(二) 检查要点34第九条 预应力砼质量监督检查要点.39(一) 主要检查内容39(二) 检查要点41第十条 桥跨安装质量监督检查要点.47(一) 主要检查内容47(二) 检查要点48第十一条 桥梁钢结构质量监督检查要点.53(一) 主要检查内容53(二) 检查要点56第十二条 桥面及附属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60(一) 主要检查内容60(二) 查要点.61第三节 地下构筑物工程第十三条 地下工程、构筑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63(一) 主要检查内容63(二) 检查要点65第四节 排水工程第十四条 排水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74(一) 主要检查内容73、4(二) 检查要点.75第五节 绿化、照明、交通工程第十五条 绿化、照明、交通工程质量检查要点.80(一) 主要检查内容80(二) 检查要点81第四章 管理绩效考核及奖罚 第十六条 考核单位及对象.82 第十七条 考核时间.82第十八条 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82(一) 对施工单位的考核82(二) 对监理单位的考核84 第十九条 考核程序.86 第二十条 奖罚措施.89 第二十一条 其他行为约束.91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效力约定.92 第二十三条 解释权.92附件1:市政工程质量月度考评表(施工单位).93附件2:市政工程质量月度考评表(监理单位).94附件3:市政工程质量综合考评表.954、附件4:市政工程质量奖罚申报表.96附件5:参考国家规范和标准.9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进一步强化本公司的市政建设工程管理职能,有效规范和监控各建设参与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提高其全程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编制本办法。第二条 基本原则(一) 质量管理与监控贯穿始终的原则;(二) 自律与监控相结合的原则;(三) 奖优与罚劣相结合的原则;(四) 以质量为主、兼顾进度和安全的原则。第三条 适用范围(一)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管辖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并实行勘探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质保维修等全程管理监控;(二) 本办法的实施,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管理强制性标5、准、规范为前提。 第二章 质量监督、控制管理责任划分第四条 勘察设计阶段质量监控、管理责任划分(一)准备阶段1. 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杜绝“三边”工程;2. 城投总公司项目部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定规划、勘察、设计大纲;3. 市政综合部依法组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4. 市政工程部或由其委托的工程咨询单位负责拟定项目勘察、设计纲要,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经主管部门和领导批准;5. 市政工程部落实有关外部条件,提供勘察、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运输等。(二)设计阶段1. 勘察、设计单位根据纲要负责制定勘察、设计工作方案,并6、报市政工程部、市政综合部备案;2. 市政工程部负责勘察、设计质量跟踪检查,控制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和进度,决定主要设备、材料的选型;3. 市政工程部负责组织审查设计方案的先进性和合理性,确定最佳设计方案报领导审批;4. 市政工程部组织对勘察、设计文件的会审、评定、验收,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三)成果验收阶段 1. 根据项目功能及质量要求,市政综合部审核概、预算所含费用及其计算方法的合理性,审核主要材料、设备清单和工程量清单;2. 市政工程部审核施工图纸,其深度应满足施工条件的要求、避免过分设计和不足设计。第五条 施工阶段质量监控、管理责任划分(一)准备阶段1. 市政工程部负责将设计施工图文件报7、具有审图资质的“审图办”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项目不能开工;2. 市政综合部依法对项目的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施工、监理、供货单位;3. 市政工程部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之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4. 市政工程部负责组织有质监站、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的设计交底(交桩交点)、图纸会审,由施工单位整理会议纪要,与会各方会签。交桩交点要求手续完备并有交接记录和监理单位复核记录;5. 市政工程部制定质量管理规划,明确质量目标。监理、施工单位根据质量规划和目标编制其质量计划,进行质量目标分解、建立质量控制点、制定质量控制措施;6. 8、市政工程部委派项目甲方代表,明确其质量管理权限;7. 监理单位应按其投标书的承诺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监理规划,工序施工前应制定监理实施细则;8. 施工单位应按其投标书的承诺组建项目经理部,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质捡员及其他持证上岗人员进驻现场。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工序开工前还应制定施工作业指导书;9. 坚持工程开工前审查检验评定制,由监理单位负责审查一般项目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和施工生产要素配置质量,审查开工申请,把好开工关。市政工程部参加重大项目或“四新”项目的审查。9、(二)施工过程阶段1.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1)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各自的要求,选择质量保证难度大的、对质量影响大的或者是发生质量问题时危害大的对象作为质量控制点,列出质量控制点明细表,详细描述质量控制点的名称、控制内容、检验标准及方法,进行预控和重点控制;2) 市政工程部负责督促检查。2. 技术交底的检查:1)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始实施前必须逐级进行技术交底,对关键部位或技术难度大、施工复杂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要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2) 交底不清的工序和分项工程不得施工。3. 材料、成品、半成品或构配件管理 1) 施工单位按计划合理组织材料、成品、半成品或构配10、件进场;2) 工程所需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或构配件必须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经监理工程师核查并确认质量合格且通知业主代表后方能进场;3) 进口材料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4) 由监理单位每月检查一次材料、成品、半成品或构配件的存放条件,以保证其存放质量;存入的材料在使用之前应经监理工程师再次检验确认后方可使用。经检查质量不符合要求者(如水泥存放时间超过规定期限或受潮结块使强度等级降低)则不能使用,或降低等级使用;5) 对于某些当地材料及现场配制的制品,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试验,达到标准监理单位检查确认后方能使用。施工中还需考虑现场加工条件与设11、计、使用条件不同而可能导致的材料或半成品质量差异,并进行现场调整。4. 环境状态的控制:甲方代表督促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进行如下检查:1) 重点检查质量管理环境(即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检测制度、人员配备等方面是否完善和明确,质量责任制是否落实);2) 检查对施工作业环境条件方面的准备工作(如水、电、动力供应、施工照明、安全防护设备、场地条件和通道以及交通运输道路条件等);3) 检查不利自然条件下是否事先已有充分的认识并做好准备和采取了有效措施与对策以保证工程质量(如冬季防冻、夏季防高温、高地下水位情况下基坑施工、细砂地基防止流沙、深基坑施工支护和结构抗浮、临近建构筑物保护等)。5. 施工机械12、设备、检测仪器的检查:1) 甲方代表督促检查监理单位检测设施;2) 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进场机械设备、检测仪器的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参数)、设备状况、进场时间,了解其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并指定施工单位及时修理以保持良好的作业状态。6. 工序检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控制1) 施工单位在工序结束后必须自检,不同工序交接、转换必须由相关人员交接检查并经专职质检员的专检,“三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2)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质监站、甲方代表、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合格后签字确认,准予施工单位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3) 甲方代表13、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关键工序和特殊部位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4) 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不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且不允许使用;5) 已进场的不合格品应由施工单位及时做出标识、记录并指定专人看管,避免用错,并限期清除出场。6) 不合格的工序或工程产品不予计价;7) 各方管理人员均可对施工现场各工序进行巡视、检查检验、旁站等,发现质量问题或隐患及时纠正。7. 见证取样送检的控制1) 对工程材料、承重结构混凝土试块、承重墙体的砂浆砌块、结构工程的受力钢筋(包括接头)实行见证取样检验;2) 甲方代表督促检查监理、施工单位制定见证取样计划及实施工作,施工单位负责取样,监14、理单位负责见证,见证取样的检验单位为市质量监督站。8. 工程变更的控制 1) 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修改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和现场设计代表参加研究,经各方同意签字后形成纪要,经总监批准后实施;2)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先报总监初审,经各方研究且市政工程部技术组同意后方可实施;3) 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及附件应先报市政工程部,由市政工程部会同施工、监理、监督等单位进行研究并经市政工程部技术组同意后实施;4) 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报设计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出变更通知单后实施;5) 如果变更涉及到结构主体及安全,该变更还要按有关规定报送施工图原审查单位进行审批,否则变更不能实施。9. 工地例会的管15、理:各施工单位制定每周工作计划,各在建项目每周召开一次工地例会,检查分析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状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提出整改的措施并做出相应的保证。10. 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1) 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由监理单位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由施工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市政工程部和设计单位认可;2) 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影响下道工序的质量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市政工程部同意,由监理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检验,并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存档16、;3)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各单位在24小时内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提出技术处理意见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再由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处理完成后监理单位依据技术处理方案设计要求组织验收,并办理交工验收文件,各有关单位会签;4) 为杜绝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对工程质量的处理还必须严格执行“事故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当事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单位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11. 质量记录资料的管理:1) 工程施工前,由监理、施17、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及工程竣工验收组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列出各阶段项目质量记录资料清单,每一阶段施工完成后相应的质量记录资料随之完成,并整理组卷;2)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设专业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汇编质量记录资料。12. 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 1) 工程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先进行竣工自检,及时编制竣工文件资料。自检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初验(即进行现场检查实物质量、审核竣工文件)和工程竣工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市政工程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2) 工程竣工档案文件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汇编,监理单位检查把关;3) 要求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将工程交付给管理单位,三个月18、内将工程竣工档案文件资料向市档案馆移交。 (三)保修或缺陷通知期阶段1. 各单位认真做好工程竣工技术质量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文件;2. 市政工程部、监理、施工三方检查核对工程项目剩余工程量和已完成工程量;3. 施工单位在接到用户来访、来信的质量投诉后,应立即组织力量维修,发现影响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4. 在保修期内,属于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质量问题和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负责维修,各自承担维修费用;5. 市政工程部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回访制,定期访问工程接收管理单位,反馈质量信息,对有质量问题的部位及时分析确定维修方案组织修复。第三章 质量监督、控制管理内容及要点第一节 城市19、道路工程(沥青砼、水泥砼路面)第六条 道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一)主要检查内容1. 现场质保体系检查1) 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2) 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3) 钢筋、水泥、石灰、砂石料等原材料的贮存条件;4) 测量仪器和计量器具的定期鉴定情况;5) 见证取样制度执行情况;6) 标准试块的养护条件;7) 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防护措施。2. 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检查: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道路工程规模、线路走向、交叉口位置以及路面各结构层的材料、厚度和强度指标等。3. 质量保证资料检查1) 钢筋、水泥、粗细骨料、石灰、沥青、侧石、平石、连管等原材料和构件的质量证明20、书、准用证及进场试验报告;2) 三渣混合料、沥青混合料、水泥混凝土质量证明书和试验资料;3) 混凝土试件抗压、抗折强度试验报告;4) 道路各层密度(压实度)和弯沉试验资料;5) 控制点、其准线、水准点的复核记录;6) 隐蔽验收记录;7) 关键部位(工序)验收资料。4. 现场实物质量检查1) 路基 路床标高、压实度、轴线、横坡; 路床排水措施;2) 垫层 垫层标高、轴线、横坡; 垫层成型情况; 3) 基层 基层标高、厚度、压实度、平整度; 三渣基层板块面型情况;4) 面层 面层标高、厚度、压实度、平整度; 面层结构与井框、平石和其他构筑物的衔接; 水泥混凝土路面胀缝与缩缝的设置;5) 附属工程 21、侧平石的排砌; 人行道板的铺砌和路障的处理; 雨水口的设置。(二)检查要点1. 一般要求1) 施工前应充分掌握现场地形地貌、地面和地下构筑物及管线情况、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气象资料、工程用地、交通运输、排水、供水、供电、通讯和材料供应,以及环保、绿化、文物保护、拆迁、爆破等特殊要求;2) 设施设置必须以交通组织方案为依据,应考虑道路状况、交通状况、道路周围环境状况、行人和车辆驾驶员的心理状况;设施设置除了考虑新建、改建道路工程范围内交通管理需要外,还必须考虑相连、相交道路及交通管理的需要;3)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办理拦路执照、施工许可证、管线监护卡,并同道路建设或养护管理单位联系协调。确保做22、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识别标志;施工人员必须身穿反光背心,从事高空危险作业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并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护。2. 路基1) 路基施工在确保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可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当地材料和工业废料,同时应防止有害物质的污染。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各种管线工程及附属结构物,应按“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避免道路反复开挖。必须重视管线沟槽回填土的质量,使其达到与路基相同的设计强度;2) 路基工程基本完工后,工地测量人员必须进行全线的竣工测量。竣工测量包括:中心线的位置、标高、横断面图式、附属结构和地下管线的实际位置和标高。测量成果应竣工23、图中标明;3) 路基防护是以原边坡坡面和有关防护结构体的稳定为前提,施工前必须检查验收,严禁对失稳的土体进行防护。路基加固或支挡工程除要求自身坚固外,施工前必须查明和核实前期工程的条件和质量;4)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严格执行砌筑砌体的有关规定和质量标准,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强度、规格和其他品质要求; 泄水孔、伸缩缝的位置要准确,孔正缝直,尺寸符合设计要求。5) 砌石工程的材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砌体用的水泥、石灰、砂、石及水等,要求质地均匀,水泥不失效,砂石洁净,石灰充分消解,水中不得含有对水泥、石灰有害的物质; 石料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不应小于30MPa,无裂缝24、,不易风化。河卵石无脱层、蜂窝,表面无青苔、泥土,厚度与大小相称; 片石最小边长及中间厚度,不小于15cm,宽度不超过厚度的二倍。块石形状大致正方,厚度不宜小于20cm,长、宽均不小于厚度,顶面与底面应平整。用于镶面时,应打去锋棱凸角,表面凹陷部分不得超过2cm; 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标号,拌和均匀,色泽一致稠度适当,和易性适中。6) 机动车车行道土质路基的压实度应达到压实标准规定的压实度,以确保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人行道、非机动车车行道可执行支路的压实度标准;7) 土质路基原地面以下的墓穴,井洞、树根必须清理,并分层回填压实;8) 路基挖土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开挖,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25、;9) 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植土,生活垃圾土、淤泥、冻土块和盐渍土,土的可溶性盐含量不得大于5%;550的有机质烧失量不得大于5%,特殊情况不得大于7%;路基填土不得含草、树根等杂物,粒径超过10cm的土块应打碎;10) 路堤基底为耕地或松土,填土高度小于1.5m时,必须清除树根、杂草,应先压实再填筑;11) 路基穿过水网和水稻田地段时,应抽干积水,清除淤泥和腐植土,压实基底后方可填筑;12) 填土路基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压实,其分层最大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功能相适应;13) 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最后削坡;14) 管涵顶面填土厚度,必须大于30cm方能26、上压路机;15) 桥台和路基接合部填土应分层仔细压实,层铺虚厚不得大于20cm。路床顶以下2.5m以内应彩砂砾等透水性材料或石灰土,压实度不得低于填土规定的数值;16) 土质路基的压实度标准应符合下表规定:填挖类型深度范围(cm)最低压实度(%)快速路及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填 方08095/9893/9590/928015093/9590/9287/9015087/9087/9087/90挖 方03093/9593/9590/92注: 表中数字,最低压实度分子为重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分母为轻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两者均以相应的标准击实试验法求得最大干密度为100%; 表列深度均由路床顶算起; 填方高27、度小于80cm及不填不挖路段原地面以下030cm范围内,土的压实度不低于表列挖方的要求。17) 路基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干密度应由击实试验确定;18) 土基受地下水或地面水的影响,呈潮湿或过湿状态难以压实时,必须进行处理;19) 填土经压实后,不得有松散、软弹、翻浆及表面不平整现象;20) 土质路基的压实度必须满足规定,检验频率:每摊铺层每1000为一组,每组至少为三点,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加密;21) 土、石路床必须用1215t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22) 土质边坡必须平整、坚实、稳定,严禁贴坡;23) 砌体的砂浆必须配比准确,填筑饱满密实;灰缝整齐均匀,缝宽符合要求,勾缝不得空28、鼓、脱落;应分层砌筑,层间咬合紧密,必须错缝。24) 沉降缝必须直顺,上下贯通;25) 预埋构件、泄水孔、反滤层、防水设施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3. 垫层1) 砂砾应具有一定粗细粒料级配,透水性良好,质地坚硬,不含杂质,标称尺寸075(80)mm;不得用同粒径碎石、山皮、风化石子、不稳定矿渣代用;2) 摊铺砂砾应采用平地机或其他适用的机械,在人工整平或摊铺时,严禁用多齿耙,摊铺后的砂砾层应无明显粗细粒料分离现象;3) 砂砾垫层压实验收后,宜及时铺筑基层;在尚未铺筑基层之处,应保持砂砾层完好;4) 垫层用碎石应具有一定粗细粒料级配,不含杂质,标称尺寸为075(80)mm;不得用粒径碎石、山皮、风化29、石子、不稳定矿渣代用;5) 垫层表面应平整、无粗细粒料明显分离现象,用810t压路机辗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10mm。4. 基层1) 集料的压碎值、抗压强度与适用范围,应符合规定;2) 消解石灰、拌制混合料和混合料基层养生应采用清洁的地面水、地下水、自来水及pH值大于6的水;3) 施工中,当混合料含水量小于最佳含水量时,应适当加水,并使加水后混合料含水量略高于最佳含水量;4) 粉煤灰石灰类混合料的拌和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混合料量少时,可采用人工拌和;对基层质量要求高、城市环境保护严和下地管线较多的快速路和主干路,应采取机械厂拌和混合料;5) 在装运混合料当粗、细有离析现象时,应用装载机翻拌均匀30、后,再运至工地摊铺。混合料宜随拌和、随运输、随摊铺、随压实;6) 混和料从拌和均匀到压实时间应根据不同温度混合料水化结硬速度而定,当气温在20以上时,不宜超过21d;当气温在520时,不宜超过42d。用水泥取代部分石灰的混合料,从开始拌和至压实时间,应在58h内完成;7) 人工拌和人工摊铺整型的混合料应先用68t两轮压路机、轮胎压路机或履带拖拉机在基层全宽内碾压。直线段应由两侧路肩向路中心碾压;平曲线段应由内侧路肩向外侧路肩碾压。碾压12遍后,可再用1215t三轮压路机或振动压路机压实;8) 当用振动压路机时,应先静压后再振动碾压;9) 最后均应碾压至混合料基层表面无明显轮迹。基层压实度应达到31、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快速路和主干路压实度,基层不得小于97%; 底基层和垫层不得小于95%; 次干路和支路压实度,基层不得小于95%; 底基层和垫层不得小于93%。10) 在碾压中出现“弹簧现象”时,应即停止碾压,将混合料翻松晾干或加集料或加石灰,重新翻拌均匀,再行压实。碾压时若出现松散堆移现象,应适量洒水,再翻拌、整平、压实;11) 混合料基层施工应避免纵向接缝。当分幅施工时,纵缝应垂直相接,不得斜接;12) 不得用水管直接对基层表面冲水养生;养生期间应封闭交通;13) 雨季施工应集中力量分段施工,各段土基应在下雨前碾压密实。对软土地段或低洼之处,应在下雨前先行施工。32、路床应开挖临时排水沟;14) 施工中应建立健全材料试验、质量检查及工序间交接验收等项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均应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凡检验不合格的作业段,均应进行补救或整修。5. 沥青面层1) 沥青面层不得在雨天施工,当施工中遇雨时,应停止施工。雨季施工时应采取路面排水措施;2) 沥青路面施工应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应有良好的劳动保护。沥青拌和厂应具备防火设施,配制液体石油沥青的车间严禁烟火。使用煤沥青的施工人员应采取防止吸入煤沥青蒸气或皮肤直接接触沥青而使身体受到损害的保护措施;3) 当采改性沥青时应进行试验并应进行技术论证;4) 粗集料应采用机轧碎石,应洁净无杂质,颗粒形状接近33、立方体,有棱角;细集料应采用轧碎的05mm石灰石屑和天然砂;矿粉应为磨细的石灰石粉;5) 路面抗滑表层粗集料应选用坚硬、耐磨、抗冲击性好的碎石或破碎砾石,不得使用筛选砾石、矿渣及软质集料;6) 出厂混合料应有质保单,其外观应拌和均匀,色泽一致,无明显油团或花白,沥青目测无明显过多,过少或烧枯,温度超过废弃温度者,拌和厂不得出厂,工地不得铺筑;7) 摊铺前,应对下承层进行全面检查: 用三渣作基层时,铺筑沥青层前应测弯沉值,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筑面层; 旧沥青路面作下承层时,表面应先凿毛、扫清、并洒沥青粘层; 以水泥混凝土路面作下承层时,表面必须做毛,铺筑沥青层前应洒沥青粘层。8) 铺筑多层混合料34、时,上下层的接缝应错开,纵缝不小于15cm,横缝不小于1m。当先铺沥青混合料温度纵缝降至100以下,横缝降至80以下时,续铺混合料应按冷接缝处理;9) 施工遇雨应及时通知拌和厂停止供料。已出厂与已铺好的中、粗粒混合料,应立即快铺快压,抢工铺筑完毕;细粒混合料除已铺筑的做齐施工缝,其余不得继续铺筑;10) 对施工厚度进行控制时,除应在摊铺及压实时量取,并测量钻孔试件厚度外,还应校验由每一天的沥青混合料总量与实际铺筑的面积计算出的平均厚度;11) 施工压实度的检查应以钻孔法为准;12) 沥青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序号项 目压实度(%)及允许偏差(mm)检验频率检验方法范围点数1压实度935、520001称质量检验2厚度+20-520001用尺量13) 竣工后的沥青铺筑层应平整、坚实、粗细均匀,不得有脱落、掉碴、裂缝、烂边等现象。12t压路机碾压后无明显轮迹,接缝衔接紧密平顺,烫缝整齐不枯焦,路面不得有明显渗入的石油斑迹。沥青面层与各种井盖框、平缘石和其他构筑物衔接紧密平顺,不得有积水现象;14) 在辗压成型后的新铺沥青混凝土层上不得行驶或停放车辆、以及各种施工机械和其他易滴漏机、柴油的设备;15) 应在沥青混凝土面层全部冷却到常温后方可开放交通。压实成型后路面应进行早期养护,并封闭交通26h。开放交通初期,应设专人指挥,车速不得超过20km/h,并不得刹车或调头。在不稳定成型的路36、段上,严禁兽力车和铁轮车通过。当路面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紧急工程提前开放交通时沥青混合料温度应低于50;施工时,半幅开放交通的路段,应有充分的管制交通设施及人员,晚上设警示灯;16) 严禁在各层沥青面层铺筑后开挖面层埋设路缘石;17) 严禁在沥青面层铺筑后开挖面层,建造雨水口。6. 水泥混凝土面层1) 施工前必须对混凝土路面原材料进行取样试验分析,并应提供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数据;2) 路用商品混凝土的水泥应采用不低于425号的硅酸盐和普通硅酸盐水泥;3) 混凝土板用的砂应采用洁净、坚硬、符合规定级配、细度模数在2.5以上的粗、中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2%,云母含量不应大于1%;4) 路用商品混凝土37、必须采用机轧碎石,且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压碎值应小于25%; 磨耗率应小于30%(洛杉矶法); 含泥量应小于1%,针片状颗粒含量应小于15%。5) 进厂的水泥、砂、石、粉煤灰、外加剂等原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严禁混杂;6) 路用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混合料坍落度应为68CM。当有特殊要求时,应按合同要求设计;7) 混凝土的净拌和时间不应少于60S;8) 严禁在运送混凝土前、中途和卸料时向搅拌车拌筒内任意加水;9) 混凝土板用的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筋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钢筋应顺直,不得有裂缝、断伤、刻痕,表面油污和颗粒状或片状锈蚀应清除。10) 混凝土拌合物整平时,38、填补板面应选用碎(砾)石较细的混凝土拌睡物,严禁用纯砂浆填补找平;11) 抹面时严禁在混凝土表面洒水或撒水泥。混凝土抹面后应平整、密实、无抹痕、不露石子、无砂眼和气泡;12) 水泥混凝土路面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即100%),并封缝完毕,才能开放交通。在达到设计强度的40%以后,方可允许行人通行。特殊情况需提前开放交通者,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90%以上,并限制车辆荷载;13) 胀缝缝壁垂直,上下贯通,缝隙宽度一致,缝内无连浆和砂石等杂物;缩缝顺直,切缝深度不小于设计要求;纵缝如加锯缝,应与施工界面吻合。封缝料饱满平整,不得外溢,缝内不得有杂物。传力杆应与板面和路中心线平行;纵缝拉杆39、应垂直于路中心线并与板面平行;14) 填缝采用灌入式填缝的施工,灌注填缝料必须在缝槽干燥状态下进行,填缝料应与混凝土缝壁粘附紧密不渗水;15) 混凝土板面外观,不应有露石、蜂窝、麻面、裂缝、脱皮、啃边、掉角、印痕和轮迹等现象。接缝填缝应平实、粘结牢固和缝缘清洁整齐;16) 水泥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序 号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频率检验方法范 围点 数1抗压强度不低于设计规定每台班1组2抗折强度试块强度平均值不低于设计规定每台班1组2厚度+20-5每块2用尺量7. 人行道和附属工程1) 侧平石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相邻侧石接缝必须平齐,缝宽1cm。检查无误后及时坞膀; 平石施工,40、当道路纵坡在3以下时,平石应铺筑成锯齿形街沟,平石和侧石应错缝对中相接,平石间缝宽1cm。平石与路面联接外接边线应平顺; 侧平石灌缝用水泥砂浆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0MPa。灌缝必须饱满嵌实,侧石勾缝为凹缝,深度为0.5cm;平石勾缝为平缝。2) 侧平右排砌应整齐稳固,线型顺直,圆角和顺,灌缝应饱满,勾(抹)缝光洁坚实;平石排水必须畅通,不应积水和阻水;侧平石坞膀应密实、无松动,外侧填土必须夯实;3) (人行道板)铺砌必须平整稳定,纵横缝顺直,排列整齐,缝隙均匀,灌缝饱满,不得有积水或翘动现象。彩板应色泽均匀,线条和图案清晰;裂角和断块(不得断裂成两块以上)的人行道板数量不得超过全部用量的6%,且41、不应集中在一处(不得连续超过两块)铺设;4) 雨水口及支管质量要求: 井身内壁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缝或缺漏; 盖座、进水蓖必须完整无损,安装平衡牢固; 井周及支管回填土压实度必须满足路基要求; 支管必须挺直坡顺,不得有错口,腰箍不裂缝,不空鼓,管口与井壁齐平。第二节 城市桥梁工程(立交、高架桥、人行天桥等)第七条 桩基础质量监督检查要点(一)主要检查内容1. 现场质保体系检查1) 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和各类施工人员的上岗证;2) 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机械、设备的配备情况,必要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3) 钢筋、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的贮存条件;4) 测量仪器、计量器具的定期42、检查情况;5) 交桩手续记录;6) 标准试块的养护条件;7) 各类试验见证取、送样制度执行情况;8) 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有防护措施。2. 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检查: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采用桩基类型、数量、单桩设计允许承载力、设计桩长、桩径、桩混凝土强度等级、桩顶标高、接桩形式、停锤控制标准、试桩要求、桩位偏差要求、成桩检测要求等。3. 质保资料检查1) 对交桩点及常用测量加密点的定期复核记录;2) 桩基轴线及样术放线定位及复测记录;3)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证明、复试报告;4) 钢筋焊接的测试报告;5) 混凝土的配比报告、坍落度检查记录、强度报告及强度评定43、;6) 打(压)桩施工记录,灌注桩成桩施工记录;7) 各道工序的自检、隐蔽验收记录;8) 预制桩硫胶泥接桩试块报告;9) 单桩静载和运力测试报告;10) 设计变更、质量事故(问题)处理记录及的关文件;11) 桩位竣工图。4. 现场灌注桩检查1) 成孔和清孔的方法和质量;2) 钢筋笼制作与吊放质量;3) 水下混凝土浇灌方法和浮桩长度;4) 开挖后桩位偏差及破桩、锚固质量。(二) 检查要点1. 钻孔灌注桩1) 施工准备:护筒顶端高程必须满足孔内水位设置高度的要求。护筒中心应对准测量标定的桩位中心,并应采取措施保持护筒的垂直。2) 成孔 钻机安装就位后,底座和顶端应平稳,在钻进过程中不应产生位移和沉44、陷。回转钻机顶部的起吊钢索、转盘中心和护筒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其偏差不得大于2cm; 钻孔灌注的钻头直径应等于桩的设计直径。成孔直径必须达到设计桩径,成孔用钻头应有保径装置; 成孔施工应一次不间断地完成,不得无故停钻。因故停钻时,应将钻头提离孔底。孔内应保持规定的水位,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复钻。3) 清孔 当孔深达到设计标高后,应即进和终孔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孔深、孔径和倾斜率,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清孔工作; 清孔应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清孔应在终孔验收合格后立即进行,第二次清孔应在下入钢筋笼和灌注混凝土导管安装完成后进行; 清孔应符合下列要求:在清孔排渣时,必须注须保持孔内水位;不得用加深孔45、底深底代替清孔;灌注水下混凝土前量测沉淀层的厚度应达到质量标准;清孔后的泥浆密度应小于1.15。4) 灌注水下混凝土,其钢筋笼的制作、运输和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筋笼可分段制作,主筋应采用焊接或套筒压接接头。如采用焊接接头,则同一截面内钢筋接头数不得多于主筋总数的50%;如果用套筒压接接头,则同一截面内钢筋接头数不受到限制; 无论采用何种运输方式,都不得使钢筋笼产生变形; 钢筋笼沉放不得碰撞孔壁,沉放过程中,要观察孔内水位变化,如下沉困难,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下沉; 如需进行超声波检测时,在钢筋笼内应按规定埋设检测管,基材料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测管的接头必须牢固不渗漏; 严禁采用快硬型水46、泥; 不同品种,不同标号和不同生产厂家的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能用于同一根桩内; 混凝土运至灌注地点时,应检查匀质性和坍落度。测定次数,单桩混凝土量小25m2的,每根桩测定2次,灌注中前后各一次;大于25m2的,每根桩测定3次,前中后各一次。如不符合要求,应进行第二次拌和,二次拌和仍达不到要求时,则不得使用; 混凝土灌注时间不得长于首批混凝土初凝土初凝时间; 灌注水下混凝土严禁有夹层和松散层。接桩前必须凿除多余部分,残余桩头应无松散层; 每根灌注桩在现场应制作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不少于2组。第八条 钢筋砼结构(构件)质量监督检查要点(一)主要检查内容1. 现场质保体系检查1) 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和各47、类施工人员的上岗证;2) 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机械、设备的配备情况,必要的技术管理与质量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3) 钢筋、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的贮存条件;4) 测量仪器、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情况;5) 标准试块的养护条件;6) 各类试验见证取、送样制度执情况。2. 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检查:详细查看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工程各部位所需的钢筋规格、数量、位置、形状、连接形式,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及强度,粗细骨料的级配等要求。3. 质保资料检查1) 对交桩点及常用的测量加密点的定期复核记录;2)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及准用证;3) 钢筋焊接的测试报告;4) 混凝土的配48、合比例报告、坍落度记录、强度测试报告及强度评定;5) 设计变更通知书,事故处理记录及有关文件;6) 各道工序的自检记录、隐蔽验收记录。4. 现场实物检查1) 查施工顺序是否符合施工方案及有关施工规范要求;2) 板、支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模板是否有变形;3) 钢筋规格、数量、外观质量、间距、形状、连接质量、接头位置、保护层厚度;4) 凝土构筑物(构件)拆模后的外观质量。(二) 检查要点1. 模板和支架1) 模板支撑必须牢固,不得有松动、跑模或下沉等现象;2) 模板应拼缝紧密,不得漏浆,模板内侧必须清洁;3)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应涂隔离剂,清水墙面不得采用有色或污染混凝土表面的隔离剂;4) 拼49、装成整体大件模板或异形体模板,应竖立位置,严禁叠堆;5) 固定在模板的预应力锚垫板、预埋件或预留芯模,必须安装牢固,位置正确;6) 胶囊芯模在使用前应进行充气检查,不得漏气,不得局部有变形凸面;7) 支架立杆必须安装在密实与稳定的地基上,并有足够的支承面积,必须时可对地基进行加固;8) 拆除模板或支架时,严禁用猛敲或强扭等方法,应自上而下按模板或支架结构组合依次拆除,拆卸的模板与配件严禁自高空往下抛;9) 钢模板经使用后,必须进行表面清理和整修。2. 钢筋1) 一般规定 钢筋的力学性能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用进口钢筋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钢筋表面应洁净,不得有锈皮、油渍、油漆等污垢50、; 钢筋应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别验收、分别堆放,不得混杂,且应设立识别标志。各种焊接材料应分类存放和妥善管理,并应采取防止腐蚀、受潮变质的措施; 重要结构中的主钢筋在代用时,应由原设计单位做变更设计。2) 钢筋加工 成型前必须按设计要求配制钢筋的级别、钢种、根数、形状、直径等; 钢筋必须顺直,调直后表面伤痕及锈蚀不应使用钢筋截面积减少; 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对I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2%,、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调直后的钢筋,如发现擦伤的表面伤痕超过钢筋截面的5%,该段钢筋不得使用; 钢筋弯曲成型后,表面不得有裂纹、鳞落或断裂等现象。3) 钢筋连接 钢筋直径在1651、mm以上或对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中的主钢筋均应采用焊接接头; 焊接之前必须清除钢筋、钢丝或钢板焊接部位的铁锈、水锈和油污等,钢筋端部的扭曲、弯折应予以娇直或切除; 钢筋采用闪光接触对焊之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的方可正式施焊。焊工必须持考试合格证上岗; 钢筋接头采用帮条电弧焊时,帮条应采用与主筋同级别的钢筋,其总截面积不应小于被焊钢筋的截面积。帮条长度,如用双面焊缝不应小于5d,如用单面积焊缝不应小于10d(d为钢筋直径);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与电极触处的钢筋表面,对于I、级钢筋不得有明显的烧伤;对于级钢筋不得有烧伤。低温对焊时,对于、级钢筋均不得烧伤; 电阻点焊52、焊接骨架和焊接网片的焊点处熔化金属应均匀,焊点无脱落、漏焊、裂纹、多孔性缺陷及明显的烧伤现象。压入深度应满足规定。对承重的焊骨架和焊接网片除进行外观检查外,还应作强度检验; 刚焊完的钢筋在移动时,不得使钢筋受弯,也不能在地上碰撞,不得将刚焊完的接头与水接触; 受力钢筋同一截面内,同一根钢筋上,只准有一个接头。注:同一截面是指30d(d为钢筋直径)区域内,且不得小于500mm; 绑扎或焊接接头与钢筋弯曲处相距不应小于10倍主筋直径,也不宜位于最大弯距处; 绑扎用的铁丝要向里弯,不得伸向保护层内。3. 水泥混凝土构筑物(构件)1) 水泥 水泥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强度53、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水泥出厂应有质量合格证明,进入施工现场的水泥均应做试验检查,保格后方可使用。凡受潮或储期超过3个月的水泥,必须作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不同性质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2) 骨料 粗骨料必采用清洁、坚硬、耐久的碎石或卵石; 配制高强度混凝土(C50C80级)的细骨料宜使用配良好的中砂,细度模数不小于2.6,含泥量应少于2%;粗骨料应使用质地坚硬、级配良好的碎石,骨料的抗压强度应比配制的混凝土强度高50%,含泥量小于1%,针片状颗粒含量小于5%,骨料的最大粒径宜小于25mm。3) 混凝土配合比 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符合规定性能及设计要求; 混凝土最大水灰比不应大于0.65,当混凝土标54、号小于10号时,最大水灰比可不受限制; 配制高强度混凝土必须使用高效减水剂; 必须准确控制用水量,砂石中的含量应仔细测定后用水量中扣除。严禁在材料出机后再加水; 拌制高强度混凝土必须使用强制式搅拌机; 拌制混凝土时,必须严格按签发的混凝土级配通知单所规定各类材料及其配全比配料,不得随意变更; 在钢筋混凝土中不得掺用氯化钠等氯盐。4) 混凝土浇筑 大跨度的简支梁或支架落在刚性不同基底上的连续梁或悬臂梁,混凝土灌注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A 、混凝土掺缓凝剂并速灌注,在最初灌注的混凝土初凝前灌注完毕;B、对支架施加全部结构荷载,使其充分变形后卸载随灌混凝土;C、以正负弯矩变换点附近分段,先灌注正弯矩区55、段。 运输混凝土所走的跳板或车道,严禁搭在钢和模板上; 搅拌好的混凝土动到施工现场应及时进行浇筑并应检查其匀质性的坍落度。当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后,应作废料处理; 当采用高处倾落的浇筑方式时,其自由卸落高度不得超过2m。若超过2m时,应采用滑槽、串筒、导管等高施下落。倾落设计超过10m时,应设置减速装置。在串筒或导管出料口下南,混凝土堆积高度不宜过1m; 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应控制入模温度、降低内怪与表层混凝土的温差或降低水化热等措施;预制构件不得设置施工缝; 要根据工程要求对混凝土做抗压、抗折、抗冻或抗渗等试验。试验取样应在混凝土浇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每100拌,且不超过100m2的同配比56、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组,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拌,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混凝土拌和厂(站)按此取样,运到后仍按此办法取样; 水泥混凝土构筑物(构件)不得有蜂窝、露筋等现象;如有硬伤,掉角等缺陷均应修补完好; 凡昼夜间的室外平均气温低于+5。C和最低温度低于-3。C时,应按冬季施工处理;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能承受其重力及其他可能的加荷载时,方可拆除。一般跨径3m的板、梁达到设计强度的50%,跨径3m的板,梁达到设计强度的70%;如设计上对拆除重模板、支架有规定时,应按设计规定执行;11 梁板组合结构,采用预制梁和浇板时,混凝土龄期差不宜超过3个月57、。5) 混凝土养护 对于一般塑性混凝土浇筑,收浆完毕后应尽快预以覆盖和洒水养护; 当气温低于5时,应覆盖保温,不得向混凝土面上洒水; 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前,不得使其承受行人、运输工具、模板、支架及脚手架等荷载。第九条 预应力砼质量监督检查要点(一) 主要检查内容1. 现场质保体系检查1) 预应力张拉人员上岗证;2) 施加预应力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及仪表的校验证明;3) 预应力筋的分类、堆放情况。2. 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检查: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预应力筋的规格、数量、位置,锚具的规格,质量、张拉力控制,后浇带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等要求;3. 质保资料检查1) 预应力筋、锚夹具58、金属波纹管的质量证明,复试报告(预应力筋测试包括物理力学性能的试验及弹性模量);2) 预应力张拉记录及伸长量计算;3) 孔道灌浆记录及灌浆试块报告;4) 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5) 设计变更、质量事故(问题)处理记录及有关文件;6) 各道工序的自检记录、隐蔽验收记录。4. 现场实物检查1) 张拉力设备的规格、设置是否符合张拉要求;2) 锚夹具的规格、外观质量;3) 预应力筋的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布置位置;4) 预应力孔道的成形质量;5) 张拉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6) 张拉操作情况。(二) 检查要点1. 一般规定1) 预应力筋和锚具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 施加预应力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及仪表59、,应由专人使用,定期维护和校验。长期不用者,使用前应全面进行校验。当使用超过6个月或200次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检验: 张拉时预应力筋连续断筋; 千斤顶严重漏油; 油压表指针不能回零点; 千斤顶调换油压表; 实测预应力筋的油长值与计算相差过大。3) 用于测力表其盘直径不应小于15cm,油压表刻度分格不大于1Mpa,读数精度应在2%以内,油压表精度不得低于1.5级;实际使用时的压力不应小于满表读数的1/4,且不大于满表读数的/4。压力表标定必须连同张拉所用的千斤顶配套进行;4) 张拉现场的周围应设置明显的标志以阻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内。梁的两端应设有完善的完全防护措施,60、在张拉预应力筋时千斤顶后面严禁有人,已张拉完毕未压浆的梁,亦应注意这一点;5) 冷拉或张拉预应力筋时,均应由专人负责指挥,严禁摸踩及碰撞预应力筋。在测量预应力筋的伸长及拧螺母时,应停止开动千斤顶或卷扬机;6) 千斤顶支腿必须与梁端的锚锭板接触稳固,位置正直对称,严禁多加垫铁;7) 张拉中应避免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和粗钢筋的滑丝、断丝和断裂,发生滑丝、断丝和断裂应暂停张拉,查时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后恢复张拉。滑丝、断丝和断裂原根数不得超过设计允许值;8) 张拉控制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最大张拉控制应力;9) 预应力筋张拉采用应力控制时,应以伸长值进行校核,实际伸长值与理论伸61、长值之差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应控制在6%以内,否则应暂停张拉,待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后,方可继续张拉。2. 预应力筋1) 钢丝表面不得有裂纹、小刺、机械损伤、氧化铁皮及油迹;2) 钢绞线表面不得带有降低钢绞线与混凝土粘结力的润滑剂、油渍等物质,允许有轻微的浮锈,但不得锈蚀成肉眼可见的麻坑;3) 钢筋、钢丝、钢绞线必须按不同钢号、规格整齐堆放。在使用前必须对原材料进行物理力学性能的试验,同时必须测定其弹性模量;4) 预应力筋宜有机用砂轮锯或切割机切断,不得采用电弧切割;5) 预应力筋当采用闪光对焊时,配置在同一截面的受拉区钢筋,其焊接接头的截面积不得超过该截面预应力钢筋总截面面积62、的25% ;6) 预应力筋端部墩头处热处理工作必须在冷拉前进行。端部墩头(热处理)后外观应周正,端面应与预应力筋轴线垂直,不得有烧伤、裂纹及缺损;7) 当采用应力下料的预应力筋束,其同束下料长度的相对差值应不大于L/1500,且不得大于5mm(L为预应力筋下料长度);8) 钢丝墩头后,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外观应周正;端面应与钢丝轴线垂直,允许有宽度为1.0mm非贯通的裂纹。钢丝墩头强度不得低于钢丝标准抗拉强度的98%;9) 预应力筋冷拉后,其屈服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且表面不得有裂纹;10) 当采用消除应力碳素钢丝制作后张预应力筋时,钢丝应是通长的,严禁有接头。3. 锚具和夹具1) 预应力63、锚具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并在进场时按批作抽样验收,其中包括10%且不少于10套锚具的外观检查、5%且不少于5件锚具的硬度检查和套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的静载锚固性能试验;2) 锚具和夹具的类型须符合设计规定和预应力筋张拉的需要。用预应力筋与夹具组合件进行张拉试验时的锚固能力,不得低于预应力筋抗拉强度的90%;3) 锚夹具进场时应分批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裂纹、伤痕和锈蚀。4. 孔道成形1) 波纹管孔道形成后应逐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施工中严禁电火花损伤管道;2) 波纹管接口必须用大管旋紧,保证有1520cm的相互重叠,并沿和度方向用两层胶布在接口处缠5cm左右长度;3) 抽拔橡64、胶管时,必须先抽拔芯棒再抽拔橡胶管;4) 任何方式成形的孔道,当混凝土浇筑后,都必须对孔道口(包括三通管)用木塞塞紧。5. 先张法1) 施加预应力的总值,不得超过张拉台座的设计能力;2) 预应力筋自被动端至张拉主动端的全线,除自重垂除外,始终保持水平(设计规定弯起点除外),并不得在任何地方有弯折现象出现;3) 同时张闪多根预应力筋时,应抽查预应力的预应力值,其偏差的绝对值不得大于或小于按一个构件全部预应力总值的5%;4) 预应力筋的放松,须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的放松强度值。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小于设计标号的80%;5) 对钢筋或钢绞线单根放松时,应分阶段对称相互交叉地进行,每根预应力筋严禁65、一次放完,以免最后放松的预应力筋自行断裂。6. 后张法1) 用后张法张拉预应力筋时构件混凝土须达到的强度和龄期应按设计规定,若设计无规定时,不得低于设计标号的80%。张拉前必须对构件端部预埋件和混凝土等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能施加预应力;2) 钢束穿入孔道之前,应检查表面有无油污,如有油污时必须擦净。若规定要涂润滑剂(如中性皂液等),则应在擦净钢束后加以涂刷,但在钢束两端锚固范围内不得涂润滑剂;3) 当张拉长束时,因千斤顶张拉活塞行程不足,必须作两级(或多级)张拉,即在张拉到1/超张拉吨位后,临时锚固(锚固力应以第一次张拉力而定)。然后,重新装好千斤顶,作第二次张拉;4) 预备束道的使用必须经66、过有关部门批准,并记录在案。7. 孔道压浆1) 张拉完毕后,应随即压浆,以不超过24h为宜,最迟不得超过2d,以免预应力筋锈蚀或松弛;2) 压浆前的孔道必须是洁净和无积水,并对排水气、压浆孔、排水孔和压浆设备进行检查;3) 在施工紧迫需先移构件后灌浆时,必须在灌浆前,重新检查锚固情况,如发现预应力筋滑移、断丝等情况,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后方可灌浆;4) 孔道压浆的水泥强度不低于设计规定,应采用不低于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不得含有结块物,水泥浆调制至灌注延续时间不应超过45min,并在压浆中经常搅动,压浆应密实;5) 孔道压浆时,操作压浆的工人应戴防护眼镜,以防水泥浆喷出射伤眼67、睛;6) 压浆时压浆泵内不得有空缺浆现象出现,在压浆泵工作暂停时,输浆管嘴不能与压浆孔脱开,以免空气进入孔道内,影响浆质量;7) 输浆管最长不得超过40m,当长于20m时应提高压力0.10.2Mpa;8) 同一孔道压浆作业应一次完成,不得中断,如遇机械事故,不能迅速修复,则应冲掉已压入的水泥浆,并将一切预留孔道疏通,作第二次重新压浆;9) 用连接器连接的多跨连续预应力筋的孔道灌浆,应张拉连接器分段部分随即灌注,不可在跨全部张拉完毕后,一次连续灌浆;10) 预制构件在孔道水泥浆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方可进行移位、吊装和拆模。8. 预应力混凝土1) 封锚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不宜低于构件混凝土设计68、强度的80%;2)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非预应力部分允许有宽度不小于0.2mm的收缩裂缝,其余部分不得出现裂缝;3) 预应力混凝土中的施工缝应与预应力筋轴线垂直;4) 后浇带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宜提高一级。第十条 桥跨安装质量监督检查要点(一)主要检查内容1. 现场质保体系检查1) 各类测量仪器的效校验报告;2) 张拉设备的校验报告;3) 挂蓝、吊机的稳定性验算;4) 锚杆强度安全系数验算;5) 通航河流上空施工的安全措施。2. 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检查: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连续桥梁的施工方法、主梁合龙顺序、合龙时间、预应力的张拉形式、张拉力控制、预制块件的接缝形式及接缝的厚度、强69、度、胶粘剂的配合比及配制数量、斜缆索的拉力调整顺序等要求。3. 质保资料检查1) 对交桩点及常用测量加密点的定期复核记录;2) 放样定位的测量记录(包括模板安装、塔桩的垂直度、悬臂端的高程);3) 挂篮试拼后的荷载试验记录;4) 各类原材料、外购预制件的产吕质保单、准用证、测试报告;5) 张拉记录(包括预应力张拉、斜缆索的张拉等);6) 各道工序的自检记录、隐藏验收记录;7) 设计变更、质量事故(问题)处理记录及有关文件。4. 现场实物检查1) 挂蓝、吊机安装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2) 预应力孔道的位置、数量、联接情况及混凝土浇筑后的清孔质量;3) 塔柱、主梁等水泥混凝土构筑物的外观质量和接缝70、质量;4) 主梁悬浇筑、合龙的对称性;5) 索塔支架和操作平台的安全性及防雷装置;6) 劲性骨架接高(接长)的轴线对中情况;7) 斜缆钢丝的外观质量。(二) 检查要点1.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桥梁1) 施工准备 连续梁桥的施工和设计密切相关,在设计中应验算各施工阶段的内力,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的施工方法进行,如不按设计的施工方法施工时,必须征得设计者的同意; 为了确保施工中挂篮的安全,应验算挂篮在空载行走状态和浇筑混凝土时的倾覆稳定,稳定系数不应小于1.5; 挂篮杆件和内力计算应考虑超静定结构和安装误差引起的次应力。由于挂篮是可移动的支架,又属高空作业,所以在设计时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安71、全系数。吊机的设计与挂篮的设计类同; 挂篮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可靠的,有疑问时应进行材料力学性质试验。挂篮试拼后,必须进行荷载试验; 挂篮、吊机随节段施工应逐节向前堆进,在0号块上分离移动之前,必须在桁架尾部安装平衡装置,以保持桁架分离后的稳定。在挂篮、吊机就位后,立即用锚螺栓因定桁架尾端,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旋紧后锚杆。锚杆强度安全系数不得小于2; 挂篮、吊机在通航河流上空施工时,需和航运管理部门协商,发布航运通告,限制船只通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应严格规定在挂蓝、吊机的正下方不能通航。2) 悬臂浇筑 模板安装后应严格测定位置核对标高,校正中线; 放置预应力管道时必须注意和前一节的管道联结72、接头严密牢靠、线型和顺、并设置定位钢筋,以保证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位置正确,浇筑后要及时管道清孔; 浇筑混凝土时应从悬臂端开始,两个悬臂端应对称均衡地浇筑。每个节段的接缝必须平整; 悬臂现浇箱梁橡胶止水带不得用元钉或打孔眼穿铁丝作固定。3) 悬臂拼装 预制块件时,结合面的一端必须是已浇梁端。先浇梁段模板的平整度、刚度和孔道位置必须严格控制; 块件移动起吊时,梁段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宜为设计强度的80% ; 对块件在预制、移运过程中的缺陷必须进行整修;湿接缝两侧的块件端面混凝土必须凿毛;胶接缝块件端面必须将隔离剂清洗干净,不得沾染影响环氧树脂结的油污等物;锚头垫板应力管道孔垂直73、; 各块件的接缝形式(湿接缝、干接缝或胶接缝)及接缝的厚度、强度要求应按设计规定办理; 环氧树脂胶接缝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 严格按规定称量和搅拌顺序配制胶粘料,不得随意变动配合比;B、 配制过程严禁染杂物或水分等混入,并防止阳光直接照射;C、 胶粘料配制数量应根据接缝面积确定,必须一次拌成;D、 块件拼装面应清洗干净,在涂胶前必须保持干燥,拼接缝如需承受拉力,表面应凿毛;E、 涂胶时块件表面温度不得低于10。C;涂胶操作应薄而均匀;F、 拼装后应对胶接缝施加均匀的压力。4) 合龙段 合龙顺序 按设计要求办理,设计无要求时,一般先边跨,后次中跨。多跨一次合龙时,必须同时均衡对称地全合龙。74、 合龙段的长度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缩短,取1.52m为宜; 合龙段的混凝土浇筑时间应选在一天中温较低时为宜; 合龙段两侧标高相差在10mm以内可以自然合龙,桥面可通过铺装调整,超过这个限度必须强迫合龙; 在浇筑水泥混凝土的同时必须制作混凝土试件,试验的内容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 斜拉桥(适用于塔柱和梁为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斜拉桥)1) 斜拉桥塔柱的垂直测量,应选择可靠易行的测量方案,方案设计、仪器选择和精度评价等应经过论证以确保达到设计的垂直精度;2) 索塔 施工过程中必须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将塔底临时固定; 当索塔设计为型钢结构的劲性骨架时,每个节段的长度必须精确丈量,必须75、制订切实的运输方案。劲性骨架的接高(接长)轴线必须对中; 支架和操作平台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抗风稳定性,并应设置安全护栏,支架顶应有防雷击装置; 倾斜式塔柱采用滑升板浇筑法施工时,其提升设备与模板结构必须作特殊设计,滑升模板的结构上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滑升模板应连续施工。3) 斜缆索 制斜缆索用的镀锌钢丝的镀锌层应均匀、连续、附着牢固,不得有裂纹、斑痕和没有镀上锌的地方; 钢丝应具有可镦性; 制作护套用的高密度聚乙烯及其他符合要求的塑料颗粒均匀,大小在任何向应为25mm,不得混入杂质,颗粒内部不得有气泡; 锚杯、锚板、螺母和垫块等主要受力件必须选用优质钢材制造,其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76、规范规定; 斜缆索的张拉应按设计规定的张力控制。索塔顺桥向两侧和横桥向两侧对称的斜缆索组的斜缆索应同步张拉,张拉中不同砼张拉力的相对差值,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如设计无规定,不应大于该阶段张力的10%;两侧不对称或设计拉力不同的斜缆索,应按设计规定的拉力,分阶段同步张拉; 各斜缆索的拉力调整值和调整顺序应会同设计决定。4) 在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有专人制作混凝土试件。 索塔:当采用提升模板或倒模法施工时,每浇筑一节索塔应制作试件2组,当浇筑时间超过一个班制时,每班制作试件3组;当采用滑升模板法施工时,每班应制作试件3组; 主梁:每班制作试件2组。第十一条 桥梁钢结构质量监督检查要点(一) 主要检查内77、容1. 现场质保体系检查1)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参与各方的资质条件,质保体系及各职能人员的资质;2) 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无损检测资质以及从事无损检测人员所持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3) 施工单位从事焊接的焊工作所持相应的焊接技能资格证书;4) 制作、安装、检测及验收用的测量仪器、仪表、计量器具及设备定期鉴定情况;5) 原材料(钢材、焊接材料、连接材料、涂料等)入库、保管、领用及成品储运条件;6) 制作与安装的各项验收制度;7) 制作与安装交接验收制度。2. 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检查1) 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经有资格的审查单位通过,他细审查设计对钢材、焊接材料、连接材料及涂装材料的要78、求,以及对焊缝质量等级、无损检测、连接工艺、除锈等级,涂装各分层膜厚的要求、预拼装和吊装的要求;2) 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网络图、职能分工、岗位责任制、质保体系,对每一项工程来说,应落实到人。检查施工工艺流程,确保工件合理流动,严禁影响工程质量的工序跳跃。3. 质保资料检查1) 钢材、焊接材料、涂料等的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2) 工程用焊接材料的储存、焙烘、保温记录,领用及退还记录;3) 焊接工艺评定合格报告;4) 焊缝外观检验记录;5) 一、二级焊接缝无损检测查报告、检测比率统计报告、一次合格率统计报告;6) 高强度螺栓连接附质量证明及复试报告;7) 磨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现79、场安装前它的复试报告;8) 高强度螺栓施工前K值测定记录,扭矩板手标定记录,检验用扭矩板手标定记录,下班时扭矩板手复验记录;9) 高强度螺栓施工终拧扭矩检验记录;10) 除锈质量等级检验记录;11) 各涂层分层膜厚检验记录;12) 最终涂层外观质量检查记录。4. 现场实物检查1) 钢结构制作 钢材切割面质量; 构件组装质量:位置、直线度、角尺度; 钢构件外观质量:外形平直和顺、无突变,焊缝无超标缺陷,涂层色泽均匀一致等; 磨光顶紧质量; 涂装质量:除锈等级、分层膜厚、外表感观。2) 焊接 焊缝坡口的制作与组装; 焊接工艺技术条件:顶热、层间温度、后热的控制与记录各项焊接参数; 焊缝外观质量与焊80、缝无损检测; 栓钉的焊接质量与弯曲检查。3) 高强螺栓连接 连接摩擦面的平整度和清洁度; 螺栓穿入方式和方向及外露长度; 垫圈数量及安置方向; 螺栓终拧质量和抽检百分比。4) 钢结构安装 结构件的中心线及标高; 支座位置及标高的交接与复测; 支承面接触情况; 立柱的坐标及标高; 地脚螺栓位置及拧紧情况、垫块规格与柱底接触情况。5) 钢结构涂装 钢结构表面除锈质量和基面清洁度; 涂层膜厚(各分层膜厚); 涂层外观质量。(二) 检查要点1. 钢结构的制作与安装单位必须按资质等级承接任务;2. 钢结构的制作与安装单位必须持有CMA资质及其他必须的相关资质;3. 没有上述资质的钢结构制作与安装单位,必81、须同有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委托合同;4. 钢结构工程项目采用钢材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设计技术条件和以下规定:1) 钢材的化学成分与机械性能应符合GB 70088或 GB 159194、YB(T)1081 的相应指标要求,复验按JTJ 0412000 第17.1.2 条;2) 当设计对棉线的厚度方向有Z向性能要求时,则钢板应符合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 5212)的规定;3) 进口钢板应严格遵守称试验后使用的原则,除须具有质量证明和商检报告外,进场后还应进行机械性能和化学在分的复验。5. 钢结构所采用的连接材料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并符合设计技术条件和以下要求:1) 焊接用的烛条、焊丝和焊剂82、应与通过焊接工艺评定用的焊接材料一致并符合相应的标准与规范;2) 焊条、焊剂和栓钉焊用瓷环,在使用前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焙烘温度与时间进行焙烘,施工现场焊条应放入保温筒内,随用随取;3) 不得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不准使用结块的焊剂、焊丝、焊钉在使用前应清除铁锈、油污物;4) 高强度(大六角)螺栓应按规定进行入库复验(符合GB 12281231的规定)。6. 检查钢结构件的制作质量:1) 切害前应将钢材切割区域表面的铁锈、污物等清除干净,切割后应清除熔渣飞溅物;2) 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坏,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3) 钢材切割面应无裂纹、分层、夹杂和要求的缺棱;483、) 构件采用量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应对构件的连接区域做磨擦面加工处理,其抗滑移系数应满足设计技术条件,对摩擦面应做保护,防止油污和损伤。应同时制备三副试样,用作试验;5) 高强螺栓栓孔加工应满足设计技术条件和规范要求;6) 钢结构件制作完毕应,应在工厂进行拼装,应满足设计技术条件的要求。7. 钢结构焊接应符合以下要求:1) 用于钢结构施焊的焊接工艺须径工艺评定合格,经工艺评定合格的各项焊接参数不得更改,且据此制订焊接工艺。未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不准在构件的制作和安装中应用;2) 从事钢结构件施焊的焊工应持相应资格证书,其从事的焊接方法、焊接位置、焊接材料必须与持证内容相符;3) 焊缝的二端应设置84、引熄弧板,为确保焊缝质量,其材质与坡口形式均与焊件相同;4) 焊接宜在室内进行,湿度不宜高于80%;环境温度,普通碳素钢不应低于0。C,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不应低于5。C;5) 焊接时的预热温度,层间温度的控制应按焊接工艺评定合格的工艺技术条件执行或按有关规范选择;6) 所有焊缝必须经外观检查,不得有裂缝、未熔合、夹渣、弧抗未填满等超标缺陷,焊渣及飞溅等必须清除干净;7) 对接焊缝及熔透角焊接除目视检查外还应进行超声波探伤和射线探伤,其检测比例应满足设计技术条件和有关标准的要求。8. 高强度螺栓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1) 施工前,高强度螺栓应作扭矩数K值的测定,其平均值应在0.110.15范围内,85、且其标准高差应0.01;2) 施工扭矩应通过设计轴力与所测得K值依据设计技术条件和有关规范的规定计算获得;3) 施工前应对用于施工的扳手进行扭矩标定并于施工后复验扳手的扭矩误差;4) 现场施工之前应进行抗滑移系数的复验,在工程进行中,在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后,还应按设计技术条件的要求对工作的抗滑系数进行再复试;5) 高强螺栓群在施拧地,应按由中央向外对称拧紧,拧紧时应不冲击、不停顿地进行;6) 高强度螺栓终拧完毕,应按设计条件和有关规范进行质量检查。9. 钢结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梁的支承块位置(坐标)与标高在安装前进行复测,其数据应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2) 钢柱安装后的偏差应满足设计技86、术条件和有关规范的要求;3) 钢柱地脚螺栓位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或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应有保护螺纹的措施;4) 钢梁的安装偏差应满足设计技术条件和有关规范的要求;5) 钢梁安装并完成焊接,其拱度应满足设计技术条件和有关规范的要求;6) 工地现场焊缝拼接质量应满足设计技术条件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7) 工地焊接的焊接应按工艺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8) 工地焊缝的焊接质量应按规范要求检测。10. 钢结构制作的除锈、涂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除锈工作原则应在构件制作完毕后进行,即使钢板作预处理的,也应对其已被破坏的涂层再次除锈,除锈质量应达到设计技术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2) 底漆涂装应87、在除锈后4h内进行,8h内完成,并达到规定的膜厚;3) 必须在前道涂层干燥后,方可继续涂下道涂料,直至完成全部涂料,但须预留最后一道面漆在工地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检查各分层涂料膜厚,确保涂层系统的防腐质量;4) 对在施工中遇到破坏的涂层,必须对破坏处作适当的处理,然后逐层修补,直至最终面层。第十二条 桥面及附属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一)主要检查内容1. 现场质保体系检查:施工必须的机具设备的配备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2. 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检查: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支座、伸缩装置的规格、设置,桥面排水系统的设计;3. 质保资料检查:1) 支座的出厂合格证、88、测试报告;2) 伸缩装置产品合格证;3) 沥青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测试报告。4. 现场实物检查1) 支座安装的位置、质量;2) 伸缩装置的选型、规格及安装质量;3) 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平整度、粗糙度;沥青混凝土面层的平整度、密实度;施工缝和切缝的直顺度;4) 桥面进水口位置和泄水的效果;5) 防撞护栏与栏杆的伸缩装置与桥面伸缩装置的位置;6) 混凝土表面修整与装饰质量。(二)检查要点1. 支座1) 活动支座必须按设计要求上油润滑;2) 支座接触必须严密,不得有空隙,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3) 梁板就位不准或支座与梁板不密贴时,必须吊起重放,不得用撬棍移动梁板;4) 球形支座安装前方可开箱 。不得89、任意转动连接螺栓,不得任意拆卸支座。2. 伸缩装置1) 伸缩装置的选型、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规定;2) 伸缩装置表面应平整,与梁面结合良好,伸缩缝内不得有杂物,伸缩性能必须有效;3) 伸缩缝必须全部贯通,不得堵塞或变形;4) 橡胶伸缩装置在气温0。C以下时不得进行安装施工。3. 面层铺装1) 水泥混凝土面层必须平整粗糙,压纹均匀,不得有蜂窝麻面、石子外露、脱皮、脚印、席印、积水等现象,施工缝和切缝必须顺直。与伸缩装置的接缝必须平整;2) 在水泥混凝土面层之上再要铺装沥青混凝土时,则水泥混凝土面层必须进行重点扫毛;3) 在摊铺沥青混凝土面层前必须对水泥凝土面层进行清扫和喷洒层油,且油量控制在规定范围90、之内,并要求喷洒均匀,不得局部油量积聚。接缝衔接以及与进水口、路缘石的衔接紧密与平整,不得有积水现象;4) 沥青混凝土面层应采用机械摊铺,要求在相邻两个伸缩装置之间应不设施工缝。振动压路机不得启动振动装置碾压;5) 施工车辆及施工机械不得停留在新铺筑的沥青混凝土面层上,严禁柴油之类的油料滴漏在沥青混凝土面层。4. 排水设施:由桥面的进水口、泄水管及将桥面水引抽地面排水系统的管道等组成的桥面排水系统,其质量要求是位置正确,连结牢固,排水通畅,接口严禁不漏水。5. 人行道1) 栏杆、灯柱、人行道板安装必须牢固;2) 人行道梁的梁面应平整,标高正确。预制人行道板在安装前应检查验收,有超过规范允许的裂91、纹和破损时,不得使用;3) 在人行道抹面粉刷前,应先按设计图纸的规定安装人行道伸缩装置,与抹面粉刷相接的部位应立模,模板的底部应与预制人行道板密贴;4) 人行道铺装的划线必须清晰、顺直、深度均匀;5) 预制人行道板必须平整稳定,不平处要用砂浆填平。6. 防撞护栏与栏杆1) 防撞护栏的位置应精确放样,预埋钢筋的偏差应符合质量标准;2) 防撞护栏与栏杆的伸缩装置应同桥面的伸缩装置在同一直线上;3) 钢管扶手的端部应焊有端盖。7. 混凝土表面修整与装饰:采用表面粘贴和粉刷类的装饰工程,均必须粘贴和结合牢固,不得起鼓,采用涂刷类装饰工程时,由必须涂层均匀,色泽一致,不得起皮。第三节 地下构筑物工程(封92、闭通道、沉井)第十三条 地下工程、构筑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一)主要检查内容1. 现场质保体系检查1) 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2) 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3)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和贮存条件;4) 测量仪器和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情况;5) 见证取样制度执行情况;6) 标准试块的养护条件;7) 水泥浆液流量计的计量标准情况;8) 同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防护措施。2. 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检查1) 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图纸会审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工程采用的支护结构类型、支护工艺、施工顺序和保证措施等;2) 明确深基坑开挖和支撑的程序,确保钢筋砼墙体浇筑质量的措施、工程监控方案和预警制93、度,明确防水材料的选用、防水工程施工工艺和防水效果检验指标。3. 质量保证资料检查1) 钢筋、水泥、粗细骨料等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准用证及进场试验报告;2) 钢板桩、钢筋混凝土板桩及支撑件等构件质量证明书;3)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和钢筋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4) 施工过程中的原始施工记录;5) 桩基轴线复核测量记录;6) 隐蔽验收记录;7) 关键部位(工序)验收资料。4. 现场实物质量检查1) 降水加固法 重点检查深井(井点)降水方法和设备先型,降水效果的水位观测孔、监控技术和组织措施;2) 钢板机 重点检查钢板机桩身质量、沉桩质量;3) 基坑开挖 重点检查支撑系统的设置和工程监测的效果以及基坑94、开挖分层、分段、放坡情况。4) 主体结构 检查钢筋规格、数量、间距、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和焊接接头长度; 检查砼缺陷修整情况和施工组的留置位置及预留孔洞位置; 沉井下沿后标高和轴线; 沿井封底。5) 地下防水 重点检查防水砼渗漏水情况和防水材料设置效果。(二)检查要点1. 地基处理1) 对地下工程的地基加固,应有专门的地基加固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以确保工程要求;2) 地基加固处理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当地基加固设计与主体结构设计不是同一设计单位时,地基加固设计施工图必须由主体结构设计单位认可并会签,施工单位不得自行设计;3) 注浆加固检验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注浆加固面积在95、100m2内必须有三个检验点,加固面积每超过100m2应增加一个检验点。当检验结果低于设计指标的70%,每单位面积增加一倍数量的检验点;4) 沉桩后的桩位偏差不应超过5cm;5) 在旋喷过程中,钻孔中正常的冒浆量不应超过注浆量的20%。超出该值或完全不冒浆时,必须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6) 用做基抗(槽)侧向围护或防渗帷幕的旋喷柱,应安排好桩位施工顺序,至少需跳打二个桩位,防止相邻桩串孔和穿浆。2. 钢板桩1) 沉桩前,应根据基坑开挖边线,开挖板桩槽至原状上,并沿板桩两侧设置导向围令;2) 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荷载,并能将墙体、地表变形控制在设计规定指标内。3)96、 围护墙体与地下结构间一般要留有合适的施工间隙,支撑设置应便于基坑开挖、地下结构施工。4) 支护桩及腰梁、横撑、锚杆等,必须经过计算,并按设计要求施工;5) 用多层支撑的支护结构,基坑开挖时要随挖随撑,地下结构施工时,每拆除一层支撑时,必须及时回填或将支撑改换到已浇筑的基础或墙体混凝土上;6) 钢板桩拔除,应在基坑回填达到密实度要求后间隔进行,边拔边灌砂,在必要时,可采取同步浆或布袋注浆技术;7) 拔除钢板桩应根据现场周围情况及设备条件,选取拔桩机械,在工程附近有控制沉降要求的工程中,不得采用振动拔桩;8) 钢支撑安装必须确保支撑端头与地下连续墙或围檩均匀接触,并设防止钢支撑端部移动脱落的构造97、措施。3. 基坑开挖1) 基坑工程施工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环境和地质条件以及施工条件,优选基坑的具体开挖方式、步序、施工参数以及地基加固方法和加固施工参数,并据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2) 地铁基坑工程施工中必须严格进行施工监控,实行信息化施工;3) 坑内井点降水应在开挖前20d进行,降水深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并不得不于坑底以下1m;4) 采用对撑的长条形深基坑 必须按设计要求分段开挖和浇筑底板,每段开挖中又分层、分小段,并限时完成每小段的开挖和支撑;5) 基坑纵向放坡不得大于安全坡度,必须进行人工修坡,并应对暴露时间较长或可能受暴雨冲刷的纵坡采用坡面保护措施,严防纵向滑坡;6)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98、对土质情况、地下水位标高、土体位移、支撑变形等进行观察测量,作好原始记录。如发现地质条件与工程勘察资料明显不符;突然发生大量涌砂、冒水;或支护结构偏移、倾斜超过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7) 基坑开挖与土体回填过程中,应按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保护要求选定以下施工监测项目:支护结构变位监测;开挖过程中坑底隆起监测;坑周土体的水平、垂直位移监测;邻近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沉降、水平位移观测。8) 基坑开挖至设计高程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后应对基坑进行保护,防止扰动。基坑质量应符合:天然地基应不被扰动,地基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底高程允许偏差应为20mm;底部尺寸不妨碍构筑物99、施工,并不小于施工设计规定;边坡符合规定;支撑必须牢固安全。9) 基坑井点降水必须在结构满足设计抗浮要求后才能停止,井点管拆除后的封口必须满足底板防水要求。4. 现浇砼和钢筋砼结构1) 采用螺检固定池壁模板时,应选用两端能拆卸的螺栓,螺栓中部宜加焊止水片。螺栓拆卸后,混凝土壁面应留有45cm深的锥形槽;2) 变形缝处止水带安装应牢固,位置准确,与变形缝垂直;其中心线应与变形缝中心线对正,不得在止水带上穿孔或用铁钉固定就位。止水带的质量应符合: 金属止水带应平整、尺寸准确,其表面的铁锈、油污应清除干净,不得有砂眼,钉孔;接头应按其厚度分别采用折叠咬接或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mm,咬接或塔接必100、须采用双面焊接;金属止水带伸缩缝中的部分应涂防锈和防腐涂料。 塑料或橡胶止水带的形状、尺寸及其材质的物理性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裂纹、无气泡。 接头应采用热接,不得采用叠接;接缝应平整牢固,不得有裂口、脱胶现象。T字接头、十字接头和Y字接头,应在工厂加工成型。3)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埋管的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安装前应清除铁锈和油污,安装后应作标志;4) 预埋件、预埋螺栓及插筋等,其埋入部分不得超过混凝土结构厚度的3/4;5) 混凝土粗骨料的最大颗粒粒径不得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不得大于钢筋最小净距的3/4,同时不宜大于40mm;粗骨料不含泥量不应多于1%,吸水率不应高于1.5101、%;当采用多级配时,粗骨料的规格及配应通过试验确定。混凝土的细骨料宜采用中,粗砂,含泥量不应多于3%。不得将氯盐作外加剂;6) 在施工缝处继续混凝土时,应符合:已浇筑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2.5N/mm2;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应凿毛和冲洗干净,并保持湿润,不担积水;在浇筑前施工缝处应先铺一层与混凝土配比相同的水泥砂浆,其厚度宜为1530mm;混凝土应细致捣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7) 混凝土底板和顶板应连续浇筑,不得留置施工缝,若设计有变形缝时,宜按变形缝分仓浇筑。池壁施工缝,底部宜留在底板(腋角)上面至少20cm处,顶部宜留在顶板下面不少于20cm处(或腋角下部);8) 评定混凝土质102、量的试块应在浇筑地制作,留置组数应符合: 强度试块:A、 标准养护试块:每工作班不应少于一组,每组二块;每拌制100m2混凝土不应少于一组,每组三块;B、 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根据施工设计规定按拆膜、施加预应力和施工期间临时荷载等需要的数量留置; 抗渗试块 每构筑物按底板,壁和顶板留置,每一部位不应少于一组,每组六块。 9) 其他同桥梁工程砼及钢筋砼工程。5. 沉井1) 沉井第一节的浇筑高度应根据地基的容许承载力和井的结构情况而定。第一节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才可浇第二节混凝土,而刃脚混凝土必须一次浇捣完毕;2) 沉井制作后,应设置下沉标尺,并测得同一平面的相对初始读数;3) 凿除混103、凝土垫板宜先内后外,当有泥浆护壁套时应先外后内;并分区对称按顺序凿除,凿断线应与刃脚底边齐平,凿断的板及时清除并立即用砂或砂夹石子回填,定位支撑点最后凿除,不得漏凿;4) 下沉过程中,挖土方向和挖土量必须严格施工组织进行,确保沉井均匀、对称、稳定下沉,不得产生突沉,在高压缩性土中用水力机械冲吸法下沉时更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防止突用水机械冲吸法下沉时更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防止突沉;5) 沉井下沉时标高班至少测量一次,轴线位移23天测一次,每次下沉稳定后应进行高差和中心位移测量;6) 沉井下沉时标高每班至少测一次,严格控制超沉,沉井封底前自沉累计量不大于10mm/8h;7) 在井点降水条件下施104、工的沉井,在封底前应用大石块先将刃脚下垫实,同时加强井点降水保持连续抽水,采用触变泥浆护壁下沉的沉井,当下沉到设计标高封底后立即进行置换触变泥浆工作;8) 干封底前应整理好锅底和清除浮泥,并按需设置泄水井。素混凝土封底应一次浇筑,分格对称进行。当底板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停止井点降水,沉井内部结构完成后能满足抗浮要求时方可封填泄水井。底板应表面平整,不得有渗漏现象;9) 水下封底应符合下列要求: 井内水位不应低于设计水位,锅底应按设计尺寸整理,沉积于井底的浮泥应予清除; 浇灌水下混凝土各导管的有效半径必须互相搭接,并盖满井底全部面积 导管下端应埋于混凝土中11.5m,混凝土平均升高速度不小于105、0.25m/h; 水下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从井内抽水。6. 安装工程和工艺要求1) 水泵、电动机等设备安装后,进行基座二次灌浆及地脚螺栓预留孔灌浆时,金属件埋入部分的油污应清除干净;地脚螺栓的弯钩底端不应接触孔底,外缘离孔壁的距离不应少于15mm;当采用水泥砂浆灌筑时,其强度均应比基座混凝土设计强度高一级;混凝土或砂浆灌筑时,其强度均应比基座混凝土设计强度高一级;混凝土或砂浆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后,方可将螺栓对称拧紧;2) 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规定时不宜小于0.6m。除接地体外,接地体引出线的垂直部分和接地装置焊接部位应作防腐处理。垂直接地体的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倍。106、水平接地体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设计规定卓越不宜小于5m。接地线应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接地线穿过墙壁、楼板和地坪处应加装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套;3) 水泵进出管过墙管两端法兰伸出墙面应大于300mm。过墙处必须封设有稳固的支架,不得由水泵进出水管法兰承重,支架离管件法兰的距离应大于200mm;4) 立式水泵的底座安装位置,与基础的安装准线之间的允许偏差不大于8mm,水泵本体安装后,水泵进出口的轴线与进出水管中收轴线间的允许偏差不大于5mm。水泵底座标高允许偏差为10mm,底座上平面水平订的允许偏差不大于0.1。中间轴承的固定架,应有足够的刚度,轴承座与固定架之间必有良好的减振措施;107、5) 卧式泵安装定位,与基础安装基准线的允许偏差,沿轴线方向不大于20mm,径向方向不大于10mm,水泵平衡的冷却水管路必须保持畅通;6) 管道焊缝位置:直管段上两对焊口中心面间的距离,当公称直径碱地或等于150mm,不应小于150mm;当公称直径小说于150mm时,不应小于管子外径。焊缝距离弯管起弯点不得小于100mm,且不得小于管子外径。环焊缝距支、吊架净距不应小于50mm,需热处理的焊缝距支、吊架不得小于焊缝宽度的5倍,且不得小于100mm;7) 铸铁管承插管件的承插部位,应无飞刺、粘沙、沥青等凸起硬物,承口根部不得有缺陷、缺口。螺纹连接管道,螺纹不得乱牙、断牙。接头处的密封填料,不得挤108、入管道内。焊接连接的管道,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上相邻二条对接焊缝的间距应大于200mm,焊缝离弯管起弯处的距离,应大于100mm,不得在焊缝上开孔或接管。管道穿越道路、墙或构筑物时,应加套管或砌筑涵洞保护;8) 拍门座安装必须牢固,出水管露出墙面有一定长度。拍门应密闭,保持下缘外凸510mm适度倾斜,安装高度与设计标高之间允许偏+20mm、-10mm,门板与门座密闭,间隙不大于0.05mm,在水力的变化作用下,应能灵活开闭,无卡阻,拍门座螺纹应顺向一致。第四节 排水工程(箱涵、管道)第十四条 排水工程质量检查要点(一)主要检查内容1. 现场质保体系检查1) 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2) 质109、量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3) 钢筋、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的贮存条件;4) 测量仪器和计量器具的定期鉴定情况;5) 见证取样制度执行情况;6) 标准试块的养护条件;7) 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防护措施。2. 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检查1) 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排水管道的结构形式、规格、倒虹管设置及周边环境,明确本次施工采用的施工工艺、施工用器具及采用的管材标准;2) 明确地基要求和基础结构形式、砼强度和抗渗等级、抗浮和沉降要求、沉降组和施工组设置要求、防腐和抗渗处理,重点部位的钢筋加工及布置,预埋件、预埋管位置和要求。3. 质量保证资料检查1) 钢筋、水泥、粗细骨料、管110、材、井框、井盖、止水条等原材料和构件的质量证明书、准用证及进场试验报告;2) 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证明和坍落度检验记录;3) 混凝土试件抗压、抗渗强度试验报告和钢筋连接试验报告;4) 控制点、基准线、水准点的复核记录;5) 隐蔽验收记录;6) 污水管、倒虹管闭水试验记录;7) 关键部位(工序)验收资料。4. 现场实物质量检查1) 开挖埋管;2) 顶管;3) 现浇混凝土管道;4) 附属构筑物。(二)检查要点1. 沟槽开挖与回填1) 沟槽的开挖质量应符合:不扰动天然地基或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槽壁平整,边坡坡度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管道沟槽底部开挖宽度的一半。沟槽槽底高111、程的允许偏差:开挖土方时应力20mm。不得扰动槽底土壤,如发现进行处理,严禁用土回填;2) 沟槽边单面堆土高应不大于1.5m,离槽边的距离不得小于1.2m;3) 沟槽的回填材料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应符合:槽底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含有机物、冻土及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块;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采用细粒土回填。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材料回填时,其质量要求应按设计规定执行;4) 回填时沟槽应符合:砖、石、木块等杂物应清除干净;明沟排水时,应保持排水沟畅通,沟槽内不得有积水;井点降水时,其动水位应保持在槽底以下不小于0.5cm。2. 管道安装及铺设1) 管道必须垫稳,管底坡112、度不得倒流水,缝宽应均匀,管道内不得有泥土砖石、砂浆、木块等杂物;2) 排管时,基础面应无淤泥等杂物;3) 沟管接缝宽度应保持均匀,有特殊形式的接口,应按设计要求处理;4) 起重机下管时,起重机架设的位置不得影响沟槽边坡的稳定;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路附近作业与线路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规定;5) 污水管道、雨污水合流管道、倒虹吸管、设计要求闭水的其他排水管道,必须作闭水试验。3. 附属构筑物1) 检查井基础可采用现浇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及预制拼装检查井的底板等,现浇检查井基础与管道基础同时浇筑,连成整体;2) 砖砌检查井砌筑前应符合下列要求:沟管稳定,方向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砖材必113、须预先浇水湿润;3) 检查井砖砌应符合下列要求: 砌砖的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砌砖的砂浆标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注明时,可采用强度为C10的砂浆;水泥应符合有关质量标准,黄砂取用中粗砂,含泥量不得大于1%;砂浆稠度应控制在810cm(用标准圆锥体沉入度进行测定);砂浆必须拌均匀,做到随拌随用。 基础面上,应先铺筑砂浆(即座浆)后,方可砌砖墙; 砖砌应做到墙面平直、连角整齐、宽度一致、井体不走样; 砖砌时应夹角对齐、上下错缝、内外搭接; 砖缝宽宜为102mm,缝中砂浆饱满,不得留有通缝; 砂浆刮入砖缝,不得直接浇水; 检查井墙体为120mm或240mm,应保持内壁平整,墙体为360mm以上时114、,内外壁均应保持平整; 砌砖时应随时将挤出的砂浆刮平,并将砖墙表面残留砂浆及时清除干净; 砖墙继续砌高时,应将顶面洗刷干净。4) 沟管上半圈墙体应砌砖拱圈,当管径大于等于800mm,拱圈高度为240mm;当管径小于等于600mm,拱圈高度120mm。砖砌时应由两侧向顶部合扰;5) 砖墙砌筑至一定高度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进行内外墙体抹面,抹面分二道干道工序完成,先刮糙后抹光,粉刷接缝位置,应予错开,不宜在内外墙的同一断面上;6) 检查井流槽可用砖块砌筑,流槽高度应为管径的1/2,两肩略向中间落水,砖砌流槽必须用1:2水泥砂浆抹光;7) 检查井砌至要求高度后即可安装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盖板安放115、应根据道路的横坡设定。安放铸铁盖座应先铺厚度为15mm的1:2水泥砂浆,标高校正后安置,盖座四周用C20细石混凝土坞牢;8) 在井壁上预留支管的管径、方向和标高均应符合设计要求,预留沟管应与内墙面接平;9) 施工中需临时封堵的支管头子应封在靠近检查井井壁的管口内,暂不继续施工的检查井预留头子,除在井壁管口封堵外,宜在支管的另一端封堵;10) 连管的最小覆土深度应为70cm,凡不足最小覆土深度的应采取加固措施或另行设计;11) 井壁必须互相垂直,不得有通缝,必须保证灰浆饱满,灰缝平整,抹面压光,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井框、井盖必须完整无损,安装平衡,位置正确。4. 砖混箱涵1) 砂浆品种应符合116、设计要求,其强度应符合: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各组试块的平均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任意一组试块的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的0.75倍。(注:砂浆强度按单位工程内同品种同强度等级为同一验收批。当单位工程中同品种同强度等级按取样规定仅有一组试块时,其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2) 砖石砌体中的预埋管应有防渗措施。当设计无规定时,可以满包混凝土将管固定后接砌。其管外浇筑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10cm;3) 砖砌构筑物壁时,砌体各砖层间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灰缝均匀一致。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不应小于8mm,并不应大于12mm。圆形构筑物,里口灰缝宽度不应小于5mm。砂浆应满铺满挤,挤出的砂117、浆应随时刮平,严禁用水冲浆灌缝,严禁用敲击砌体的方法纠正偏差;4) 砌筑料石构筑物壁时,应分层卧砌,上下错缝,丁顺搭砌;水平缝宜采用坐灰法,竖向缝宜采用灌浆法。纠正料石砌筑位置时,应交料石提起,刮除灰浆后再砌,并应防止碰动邻近料石,严禁用撬移或敲击纠偏;5) 其他同地下构筑物工程等。第五节 绿化、照明、交通工程第十五条 绿化、照明、交通工程的质量检查要点(一)主要检查内容1. 现场质保体系的检查1)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专业资质条件和有关人员的上岗证;2) 土壤检测取样标准执行情况;3) 种植材料、照明器材设备、交通标志标识及电线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及存放保管条件。2. 设计图纸和施工组118、织设计检查: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绿化照明、交通标志和标识、品种、规格和施工进度、质量标准等要求;3. 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1) 苗木出圃单、植物检疫证;2) 栽植土检测报告及隐蔽验收报告;3) 介质、肥料合格证及检测报告;4) 施工单位、种植安装质量评定资料;5) 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4. 现场实物质量检查1) 树木姿态、生长势、病虫害、规格、品种和数量;2) 树木栽植放样定位、树穴大小、定向排列及栽植深度;3) 草坪铺设密度、出苗率及平整度,苗木及草坪养护质量;4) 照明架空线路、变压器、配电装置、接零接地、路灯、灯杆安装质量。(二)检查要点详见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19、 CJJ/T 82-99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 89-2001第四章 管理效果考核及奖罚第十六条 考核单位和对象(一) 本公司市政工程部做为甲方质量管理代表,是本办法认定的一级质量管理考核单位,直接承担对监理单位的监督考核责任,并参与对施工单位监督考核活动;(二) 监理单位做为本公司委托的专业质量监督结构,是本办法认定的二级质量管理考核单位,对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均承担直接的监督考核责任。(三) 每一个标的工程(简称标段)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分别为一个考核对象,二者分开考核。第十七条 考核时间本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和竣工验收后的综合考核两种。月度考核只计算分数,不进行奖罚,综合考评以120、月度考评的平均分为依据,并视平均分高低对相应单位进行奖励或处罚。第十八条 考评内容及评分细则(一) 对施工单位的考核内容1.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权重20%,满分100分,考评范围包括当月正在施工的全部分项工程,发现一项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0分(最低为0分);出现一次安全质量事故的,该项得0分;2. 材料设备使用真实性:权重15%,满分100分,若发现一项使用或进场非甲方指定或不合格材料的,扣减50分(最低为0分);若发现一次现场材料使用有偷工减料行为,视情节轻重扣50100分;3. 质量问题整改措施及力度:权重15%,满分100分,若有工程质量问题超过24小时未采取整改措施,发现一次121、扣50分(最低为0分),若整改后仍然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的,该项得0分;4. 成品保护措施及执行情况:权重15%,满分100分,发现一处成品破坏,扣20分(最低为0分),未制定成品保护措施得0分;5. 施工、管理配合:权重10%,满分100分,已完成分部分项工程、工程材料等未经现场监理和甲方代表验收签字认可而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发现一次该项得0分;以各种借口故意制造障碍的导致施工计划无法实施的,以及对监理单位的考核评分支持配合不力甚至打击报复的,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扣50100分;6. 管理构架的制定、完善和实施:权重15%,满分100分,管理人员姓名、职称和资质和投标书不符,未经甲方书面同122、意随便更换现场管理人员的,发现一次扣50分(最低为0分),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未落实现场管理责任岗位的,该项得0分;7. 现场文明施工:权重10%,满分100分,现场施工不符合有关文明施工规范和要求的,发现一次扣50分(最低为0分),甲方或监理对其非文明行为进行指正并督促其整改,在24小时之内仍然不执行的,该项得0分;8. 合理化建议: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在前7项得分基础上加5分;其建议被甲方采纳的,在前7项基础上加10分;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后产生明显经济效益或缩短工期的,在前7项基础上加20分;9. 工程进度控制:未按时制定进度计划或者计划不符合要求的在前8项基础上扣20分,当月进度计划未完成123、的,在前8项基础上扣10分;当月超前或超额完成进度计划的,在前8项基础上加5分(不影响合同进度激励条款);10. 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未制定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和措施,或者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在前9项基础上扣10分;因安全管理不力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非重大)发生的,在前9项基础上扣20分;出现一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参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相应奖罚规则处理(事故性质以国家相关机关认定或相关规范为准,下同)。(二) 对监理单位的考核内容1. 对施工质量的把关:权重20%,满分100分,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检验环节不到场,重大责任事故不及时报甲方处理的,发现一次该项得0分,检验中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的,124、发现一次扣50分(最低为0分);2. 对材料设备真实性把关:权重15%,满分100分,该月有一次检验未到场的,该项得0,因把关不严而导致有质量问题而未检查出来的,发现一次扣50分(最低为0分);3. 施工质量问题整改督促:权重15%,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未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异议并汇报甲方的,发现一次该项得0分,督促施工方整改措施不力的,发现一次扣50分(最低为0分);4. 现场签证把关:权重15%,满分100分,未及时进行现场签证的(超过应签证时效的事后补签无效),发现一次该项得0分,现场签证不实的或者资料管理不规范的,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扣50100分;5. 管理、考核配合情况:权重10%,满分125、100分,未及时完成施工单位质量控制评分表申报或者不配合甲方对其考核的,该项得0分,申报评分表填写责任心不强、甚至有人为疏漏和不公允现象的,扣20100分;6. 管理构架的制定、完善和实施:权重15%,满分100分,管理人员姓名、职称和资质和投标书不符,发现一人次扣减50分(最低为0分);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者未落实现场管理责任岗位的,该项得0分;7. 现场文明施工:权重10%,满分100分,现场施工不符合文明施工相关规范和要求,而责任监理单位没有提出整改要求的,发现一次扣50分(最低为0分);8. 合理化建议: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在前7项得分基础上加5分;其建议被甲方采纳的,在前7项基础上加1126、0分;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后产生明显经济效益或缩短工期的,在前7项基础上加20分;9. 工程进度控制:未督促施工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制定和报送进度计划的,在前8项基础上扣10分;因监理督促不力而导致工程延期竣工的,在前8项基础上扣20分,当月进度计划超前完成的,在前8项基础上加5分(不影响合同进度激励条款);10. 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未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的,或者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指出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在前9项基础上扣10分;凡当月监理项目出现一次安全事故的(非重大),在前9项基础上扣20分;出现一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参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相关奖罚规则处理。第十九条 考核程序(一)127、 公司在进行施工和监理招标时,市政工程综合部应在招标答疑过程中向意向投标单位发放并解释本办法,并明确将其做招标条件和合同附件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的要求;(二) 在监理和施工合同签订时,合同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质量考核负责人和日常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对具体考核人员进行考核培训;(三) 对施工单位的考核流程:1.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对日常检查发现的施工管理和质量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进行现场签证,并有权要求施工方当班管理人员现场签字,对其拒绝签字的最好留存照片资料,并及时汇报市政工程部进行处理;2. 监理单位每月应对施工单位的签证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根据当月施工单位表现情况和本办法有关评分规则,在每月2128、号前会同甲方驻现场代表共同填写施工单位上一个月的市政工程质量月度考评表(一式五份,见附件1,以下简称月度考评表),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在当月4号会之前送交施工单位现场代表;3. 在当月第二次周例会中,施工单位可以对上月月度考评表的评分提出书面异议,由本公司根据事实真相决定是否调整评分表,并由本公司分管领导签字认可;4. 市政工程部应在每月15号前将领导签字后的月度考评表送市政综合部、财务部和相应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原件各一份,各单位应落实保管责任人,作为竣工验收后综合考评依据;(四) 对监理单位的考核流程:1. 在施工过程中,市政工程部驻现场代表除配合监理单位履行施工质量监督责任以外,还有履行其129、对监理单位的全面监督考核责任,市政工程部应会同综合部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对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全面质量管理行为突查;2. 对监理单位未发现而我方检查发现、施工过程未发现而竣工验收才发现的质量隐患和问题(最好留存照片资料)或者其他监理措施不得力的表现,除按照正常程序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以外,还应现场对监理单位开出监理失职整改联系函;3. 市政工程部每月应对开出的监理失职整改联系函进行汇总整理,并根据本办法有关评分规则,在每月2号前会同市政工程综合部共同填写施工单位上一个月的月度考评表(一式四份,见附件2),签字后于当月4号之前送交监理单位现场代表;4. 在当月第二次周例会中,监理单位可以对月度考评表的评130、分情况提出书面异议,由本公司根据事实真相决定是否调整评分表,并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认可;5. 市政工程部应在每月15号前将领导签字后的月度考评表送市政综合部、财务部和相应监理单位原件各一份,市政工程部、综合部和财务部应落实保管责任人,作为竣工验收后综合考评依据;(五) 每一个合同标段竣工验收后2周内,市政工程部和综合部应分别对相应施工、监理单位的月度考评表进行整理,共同填写市政工程质量综合考评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以下简称综合考评表),作为奖罚建议书填写依据,并报财务部一份(财务部应核对);(六) 合同标段正式办理竣工决算的同时,市政工程综合部应根据决算工程总造价、综合考评表和本办法奖罚条款分131、别填写对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奖罚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4),报公司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同相应工程结算书一并送公司财务部和考核对象原件各一份,由财务部在结付款项时增加或扣减监理单位的监理费和施工单位的工程尾款,并做好相应资料的入档保存工作;第二十条 奖惩措施(一) 奖励措施1. 工程竣工验收后,凡市政工程质量综合考评表平均分超过105分(含等于),且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本公司将结合其建设或监理工程的工程总造价按以下计算规则给予奖励:(1) 奖金计算为差额累进法,其计算式:应得奖金(工程总造价对应区间相应累进奖励比率)(2) 施工单位的工程总造价对应区间和比率: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132、,下同)的部分,按1给予奖励; 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0.8给予奖励; 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0.5给予奖励; 5000万元以上8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3给予奖励; 8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1给予奖励;(3) 监理单位的奖励基数分段与施工单位的方法一致,但比率为施工单位相应比率的三分之一;(4) 若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将取消相应施工和监理单位获取奖励的资格。2. 整体竣工验收获市“黄鹤杯”的,施工单位另行奖励6000元,监理单位奖励2000元;获省“楚天杯”的,施工单位奖励12000元,监理单位奖励4000元;获中国市政工程金杯奖的,施工单位奖133、励30000元,监理单位奖10000元。(二) 处罚措施1. 竣工验收后,凡市政工程质量综合考评表平均分低于90分的(含等于),本公司将根据其建设或监理工程总造价按以下计算规则给予处罚:(1) 罚金计算为差额累进法,计算式:应处罚金(工程总造价对应区间相应累进处罚比率)(2) 施工单位的工程总造价对应区间和比率: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下同)的部分,按1给处罚; 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0.8给予处罚; 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0.5给予处罚; 5000万元以上8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3给予处罚; 8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1给予处罚;134、(3) 监理单位的处罚基数分段与施工单位的一致,但比率为施工单位相应比率的三分之一;2. 连续三个月综合评分低于60分的,本公司有权取消相关施工监理和委托合同;3. 整体验收为不合格工程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施工单位除按规定返修和赔偿直接损失外,本公司将对其另处罚金10万元,对相关监理单位处罚金5万元;第二十一条 其他行为约束在考核过程中,一经发现考核人员与被考核单位有串通一气、欺上瞒下、甚至收受贿赂等行为,将要求相关单位取消其监理、考核资格;属本公司职员的,将视情结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开除的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将移送国家执法机关处理。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效力约定(一) 本办法自本公司135、和各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做为合同附件执行,在约束双方行为上与主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二) 本办法与主合同或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以主合同约定条款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三条 解释权本办法由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部负责解释。 附件1:市政工程质量月度考评表考核对象: (施工单位)序号考核内容单项评分满分100单项权重单项综合分备注ABC=AB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20%2材料设备使用真实性15%3质量问题整改措施及力度15%4成品保护措施及执行15%5施工、管理配合10%6管理构架制定、完善和实施15%7现场文明施工10%以上得分小计 8合理化建议 9工程进度控制10安全管理136、责任落实合计月度得分 考核人签字监理单位: 市政工程部:评分时间: 年 月 日 公司领导意见 时间: 年 月 日附件2:市政工程质量月度考评表考核对象: (监理单位)序号考核内容单项评分满分100单项权重单项综合分备注ABC=AB1对施工质量的把关20%2对材料设备真实性把关15%3施工质量问题整改督促15%4现场签证把关15%5管理、考核配合情况10%6管理构架制定、完善和实施15%7现场文明施工10%以上得分小计 8合理化建议 9工程进度控制10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合计月度得分考核人签字市政工程部:市政综合部:评分时间: 年 月 日 公司领导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附件3:市政工程质量综合考评137、表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序号考核时间当月得分累计得分备注123456789101112合计得分月平均得分统分人签字市政工程部:日期:市政综合部:日期:部门领导签字市政工程部:日期: 市政综合部: 日期: 附件4:市政工程质量奖罚申报表考核对象考核时间标段地址合同编号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程总造价月平均得分奖(罚)金额人民币: (大写: ) 计算式以上填表工作人员: 时间:意见会签栏部门主管意见:日期:财务部主管意见:日期:分管领导意见:日期:附件5:参考国家规范和标准本管理办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本管理办法所依据的规范、标准: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规范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规范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219-2000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