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9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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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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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鹤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鹤山市人民政府I目 录前 言.1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现状基础与风险识别.7第三章城市性质和目标战略.11第四章国土空间总体格局.15第一节 科学划定三条控制线.15第二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16第三节 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分区.17第五章保障安全稳定的农业空间.19第一节 优化农业生产格局.19第二节 严格耕地保护.20第三节 优化村庄布局建设美丽宜居乡村.21第四节 推动乡村产业发展.23第五节 推动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25第六章维育山水相依的生态空间.28第一节 强化生态保护格局.28第二节 生态保护红线管控.29第三节 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2、.29第七章谋划集约高效的城镇空间.30第一节 优化城镇体系布局.30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控.30第三节 产业空间布局与空间保障.31第四节 居住空间与公共服务.33第五节 城镇空间品质提升.35第八章建设功能完善的中心城区.37第一节 功能分区与土地使用.37第二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38第三节 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39第四节 城市绿地系统与开敞空间.40第五节 城市道路交通.41第六节 市政基础设施与防灾减灾布局.42第七节 地下空间.44第八节 城市设计与景观风貌.46II第九节 低效用地再开发.46第十节 各类控制线划定与管控.47第十一节 规划片区划定与管控.48第九章塑造鹤山特色3、城乡风貌.49第一节 城乡空间形态与风貌管控.49第二节 自然地理景观特色保护利用.50第三节 历史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51第十章综合交通.55第一节 综合交通体系.55第十一章市政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灾.57第一节 基础设施体系.57第二节 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59第十二章资源节约集约利用.62第一节 水资源与湿地.62第二节 森林资源.63第三节 耕地资源.64第四节 矿产资源.65第五节 自然资源转用与管理.66第十三章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68第一节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68第二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70第三节 存量建设更新提升.71第十四章区域协同.73第一节 区域协同发展.73第二4、节 重点领域对接.75第十五章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79第一节 规划实施传导.79第二节 规划管控体系.80第三节 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81第四节 配套政策保障.82第五节 建设空间规划“一张图”.83附 图.851前 言鹤山市地处珠三角平原,西江下游西岸,位于广州都市圈和珠江口西岸一体化发展交汇处,是粤港澳大湾区通往粤西的桥头堡,也是广府文化、岭南文化、客家文化和华侨文化汇集交融之地。依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技术要求,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为引领,编制实施 鹤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5、称规划)。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坚持开放协调、创新活力、魅力宜居、绿色安全、智慧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枢纽门户”“制造新城”“岭南水乡”三大定位,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连接泛珠地区的西部重要门户和珠江-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规划是鹤山市全面对接国家“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建设“湾区高质量智造之城”的空间蓝图,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指南,是编6、制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县级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2第一章总则第 1 条 编制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15 号),对鹤山市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合理保护与利用鹤山市国土空间资源,为建设“湾区高质量智造之城”提供空间保障,支撑鹤山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广东省、江门市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制定本规划。第 2 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7、2019 年修正)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4.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年)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 年)6.国家层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7.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38.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15 号)9.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10.广东省层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11.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023 年)12.江门市人民政府江门市国民经济和8、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江府20218 号)13.江门市层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14.鹤山市人民政府鹤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鹤府20218 号)15.鹤山市层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第 3 条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9、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为牵引,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统筹安排全域全要素空间资源布局,抢抓“双区”建设战略机遇,主动融入“双循环”发展4大局,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江门市委市政府“1+6+3”工作举措,牢牢把握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文化强省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发展及安全,立足自然地理格局、资源禀赋以及发展特征,突出地域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对全域全要素空间资源布局进行长远谋划及统筹安排,努力实现鹤山10、市国土空间的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率利用。第 4 条 规划原则生态优先,底线管控。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安全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上级规划的管控性要求和约束性指标,严守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国土安全。推动绿美鹤山生态建设,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及生活方式,增强国土空间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区域协同,全域统筹。坚持全局眼光、统筹整体谋划,推进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明确城市发展目标,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坚持区域协调、城乡融合,落实主体功能分区,构建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实现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增强国土空间适应力与竞争能力。以人为本11、,品质提升。以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规划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着力解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资源配置不充足不均衡问题。统筹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5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因地制宜,传承特色。坚定文化自信,注重文明传承和文化延续,统筹协调城乡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加强历史建筑风貌管控,切实做到保护与发展并行,延续城市文脉。加强城市风貌管控,展现城市精神,打造鹤山独特的城市魅力。高效集约,存量发展。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科学确定城市规模,改变以资源环境过度消耗为代价的增长方式,构建高质量发展体系,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国土空间开发效能12、。多规合一,协同实施。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一个平台及一套机制”,强化对各类相关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实现城乡空间规划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在规划实施层面坚持协同治理的实施机制,实现城乡共建、共治、共享。第 5 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基期为 2020 年,期限为 2021 年至 2035 年,近期至 2025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第 6 条 规划范围本规划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市域范围包括鹤山市行政辖区全域范围。中心城区面积 131.09 平方公里,包括北城区(面积为 72.75 平方公里,含沙坪街道全域,雅瑶镇和13、桃源镇北部,龙口6镇东部,古劳镇连南村南部)和南城区(面积为 58.34 平方公里,含鹤城镇东南村、东坑村、小官田村、鹤城村中部、南洞村南部、先锋村东部、禾谷村北部,共和镇良庚村、民族村、泮坑村、南坑村、共兴社区、铁岗社区、新连村北部)。第 7 条 规划解释本规划自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由鹤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文本中的下划线文字内容为强制性内容。7第二章现状基础与风险识别第 8 条 现状基数根据 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鹤山市现状开发强度为13.98%1。2020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 53.07 万人,城镇常住人口 33.44 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3.02%。2第 914、 条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1.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全市生态保护极重要区面积约占市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 20%,主要分布在彩虹岭、云宿山、皂幕山、四堡地方级森林公园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域和生态极脆弱区域。种植业生产适宜区、一般适宜区面积约占市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 63%,主要分布在鹤山市东部的沙坪街道、古劳镇、共和镇等地势平坦地区。城镇建设适宜区、一般适宜区面积约占市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 66%,主要分布在东部冲积平地、址山镇南部及沿河分布,与农业生产适宜区重叠度高。2.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土地资源约束下,全市可进行农业生产的土地面积约占市域国土空15、间总面积的 63%;水资源约束下,全市可承载农业生产用地最大规1现状用地基数来源为 2020 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自然资源部 2022 年 7 月“三区三线”“二下”成果下发确认的版本)。2数据来源:鹤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8模为 362420 平方公里,综合土地资源及水资源条件约束,全市可承载农业生产用地为 362 平方公里。土地资源约束下,全市可承载城镇建设规模约占市域国土空间总面积的 66%;水资源政策约束下,全市可承载城乡人口为 137 万人,以本地水资源量测算,可承载人口规模达 346 万人,全市最大可承载城镇建设规模约占市域国土空间总面积56%。第 10 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16、现状评估1.现状基础现状基础鹤山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日渐清晰,东部城区的区域竞争力明显提升,经济保持较高水平增长;珠西国际物流中心、江门鹤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园区集聚能力、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皂幕山、茶山和云宿山等山体构成的生态屏障,西江、沙坪河等重要水体构成的生态空间格局得到比较完整地保护。国土空间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加强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保障了耕地占补平衡,建立了以森林自然公园等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土空间资源保障水平和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保障土地指标足量供应,为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民生设施的建设提供了保障。国土空间品质与人居环境大为改善17、,“外联内畅、组团相连”的环状路网初步成型,南沙港铁路正式通车,城乡面貌、城乡品质显著改善。2.存在问题存在问题9鹤山市人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偏大,空间资源开发效率不高,存量建设用地面积较大,部分镇、村空心化趋势明显;区域间的交通连通不足,对外缺乏与珠江口东岸大湾区核心城市的快速通达,对内交通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对外围镇街覆盖不足,且内部南北城区之间的联络通道等级不高;未形成全市域历史文化资源的整体保护利用策略与方针,保护内容片段化、碎片化;东西部发展不平衡,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方面的发展与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公共服务城乡差别较大。第 11 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风险评估1.全球气候变化风险18、全球气候变化风险鹤山市地处珠江口西岸,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全球海平面呈持续上升趋势,西江沿岸面临水平面上升风险。全球气候变化可能导致极端天气事件增加,给全市生态系统安全、城市公共安全、粮食安全等带来潜在威胁。2.自然灾害风险自然灾害风险江门市地处东南沿海地震带中段,存在中强以上地震发生的地震地质构造背景,鹤山市目前被划为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存在较高的地震灾害潜在风险。鹤山地处南方低山丘陵地区、亚热带季风区,主要灾害为台风、强对流天气导致的暴雨、大风,因强降水过程诱发的洪涝、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此外,由于台风与季风气10候降雨期重叠,带来大量集中降雨,增加了城市内涝风险,对沿19、江区域生产生活及堤围工程造成较大威胁。3.城市安全风险城市安全风险重大危险能源布局,对城市安全具有一定影响。卫浴、小五金等产业布局,局部存在重工业土壤与环境污染风险。4.工程性缺水风险工程性缺水风险鹤山市中部水资源多以中小型河流、水库为主,缺少大型的水体,工业城的供水主要是从西江取水,供水管线长,水压难以长久保证,容易造成工程性缺水。目前城市产业发展对水资源依赖度较高,鹤山工业城周边又缺乏大型储水水库,水资源来源单一,水源安全保障水平有待提升。11第三章城市性质和目标战略第 12 条 目标愿景全面对接国家“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联动珠三角地区及珠江口西岸一体化建设,连接湾区资源,建20、设“湾区高质量智造之城”。至 2025 年,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大型产业集聚区鹤山片区基本建成,跻身全国工业百强县,打造千亿产业集群。交通区位加速前移,将中欧合作区建设为面向国际化的特色产业示范区。人居环境逐步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基本建成绿美鹤山。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不断完善,侨文化引领力、创造力、传播力、服务力不断提升,文化氛围更加浓郁。至 2035 年,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确立成型,建成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综合物流枢纽、珠江西岸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富有岭南水乡独特风貌的宜居城市,成为湾区高质量智造之城。至 2050 年,全面实现社21、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建成绿美新鹤山,建设成为高品质、高质量的(湾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高端城市、先进制造业及科创新高地,以“岭南水乡”为代表的山水文化名城享誉全球。12第 13 条 城市性质结合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综合物流枢纽和珠江西岸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富有岭南水乡独特风貌的宜居城市,将鹤山市打造成“枢纽门户”、“制造新城”以及“岭南水乡”,向东主动配合江门对接广州都市圈,向西传递省战略西拓能量,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连接泛珠地区的西部重要门户和珠江-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枢纽门户。发挥鹤山“北承广深、南接江珠”的区位优势,突出鹤山作为珠江口西岸一体化发展地区承接广州都市圈辐射的战略门户22、地位,借助珠肇高铁、广佛江珠城际轨道、广珠铁路、南新高速、珠三角环线高速、顺鹤高快速通道等,加强与广州都市圈、深圳都市圈、珠三角核心地区及湾区中心,粤西乃至大西南地区的互通,成为江门承东启西,连接珠三角地区与粤西地区的重要枢纽。制造新城。依托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大型产业集聚区鹤山片区、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鹤山片区、江门鹤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广东省(江门)硅能源产业基地等重大产业平台建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硅能源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商贸展销、现代物流、公共服务功能,将鹤山打造成为城市空间布局合理、路网发达、产业创新、服务完善的制造业高23、质量发展样板区。岭南水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擦亮“岭南水乡”名片,利用西江广府文化、客家文化、侨乡文化、红色文化交汇的多元荟萃优势,13合理开发旅游资源,推动鹤山市“两山”转化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塑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具有岭南水乡文化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第 14 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至 2035 年,全面构建安全、繁荣、和谐、美丽的高品质国土空间。更加绿色可持续的安全国土。坚持国土生态安全,优化耕地布局,提高耕地质量,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水安全和能源安全,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绿色经济,支撑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24、共同提升。更加集约高效的繁荣国土。顺利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合理安排市域生态、农业及城镇空间,充分保障高质量的现代化产业空间,全面形成国土开发保护格局,支撑鹤山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城市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更加协调均衡的和谐国土。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以中心城区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引领带动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城乡基本服务均等化,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农村发展水平,实现更加公平的和谐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更具岭南特色的美丽国土。全面建立和完善魅力岭南空间体系,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延续城市历史文化记忆,打造鹤山特色文旅品14牌25、,提升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塑造具有鹤山市山水特色的城乡风貌,彰显新时代岭南之美。第 15 条 规划指标管控鹤山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指标体系包括 3 大类,共 38 项,其中包括约束性指标(8 项),预期性指标(30 项),实行差异化管控。15第四章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第一节 科学划定三条控制线第 16 条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理和保护,坚决制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有效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按照“以补定占”的原则从严核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按照“进出平衡”的原则合理规划农业结构调整布局和进度,有计划、有目标、有节奏地实施耕地恢复计划,保证耕26、地总量不减少。第 17 条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内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生态保护红线内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严禁开展与其主导功能定位不相符合的开发利用活动。第 18 条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和重大平台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城镇开发边界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协同管控。严格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空间准入,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27、16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第二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第 19 条 构建“两翼双城”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贯彻广东省“一核两极多支点”、江门市“一心两带三轴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及“一主四副多极点”城市空间发展架构,构建鹤山市“两翼双城”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两翼”即“产城集聚翼”和“生态农旅翼”。依托 G325 整合东部优势产业集群,以产促城,以城兴产,深度融入江鹤一体化发展,推动鹤山高质量产城融合发展。依托山水生态资源和绿色农业基础优势,发展现代农业、绿色农业、观光农业、生态旅游、空港经济等业态,促进生态价值转化,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西部生态农旅翼。“双城”即“门户新城”和“制造28、新城”。以老城区为中心,依托江门北站、鹤山西站、鹤山东站、鹤山南站,打造珠西国际物流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构建现代服务业高地和大湾区物流枢纽之城;依托广佛江珠城际轨道、深中通道、跨江通道等,承接广州、深圳都市圈产业转移,推进中欧合作区核心区建设,共建鹤新组团,打造湾区先进制造中心和城市副中心。第 20 条 维育“两带双心、七廊多点”的国土空间保护格局以支撑构建全省“一链两屏多廊道”和江门市“三山两江一海湾”国土空间保护格局为引领,以皂幕山、古劳水乡、茶山-云宿山、西江17等为重点,串联市内各河流、水库、重要山体、绿地,构建“两带双心、七廊多点”的国土空间保护格局。“两带”指西江水带和北部29、茶山-云宿山丘陵山带形成的生态维育带。通过山水相连的自然地理格局,形成鹤山国土空间保护格局的山水脉络。“双心”指皂幕山生态绿核主中心和古劳水乡人文生态副中心。重点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古劳水乡人文景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七廊”指以沙坪河、雅瑶河、宅梧河、来苏河、民族河、双合河、址山河等多条河流为主的生态景观廊道。通过河流及其两岸构建相互贯穿的生态网络体系,增强鹤山整个生态格局的连接度。“多点”指鹤山市内各大小水库、生态林分布的低矮丘陵、各级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等生态节点。通过小型生态节点,延伸生态保护空间,锚固鹤山国土空间保护格局。第三节 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第 21 条 合理划定国土30、空间规划分区落实江门市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基本分区+国土空间用地用海规划分区用途分级传导机制,明确全域国土空间开发方向及主导用途。用地用海规划分区内可布局符合功能要求的配套用地与兼容用地,具体地块用途及布局在下层级规划中确定,引导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用地18布局,实现市域国土空间的全域全过程差异化管理。落实江门市划定的 6 类国土空间一级规划分区。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按照规划主导功能,将城镇发展区划分 8 个二级规划分区。包括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战略预留区。对城市功能的空间布局31、进行结构性控制,为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及各镇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土地用途分类依据。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及相关要求,将乡村发展区划分为 3 个二级规划分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明确乡村发展方式,加强规划引导。19第五章保障安全稳定的农业空间第一节 优化农业生产格局第 22 条 构建“两心、三区、四园”农业空间格局“两心”即双合生态农业示范核心、古劳岭南水乡农旅核心。建设以双合镇为中心的集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科技示范推广、休闲观光旅游、模式机制推广等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以古劳镇为中心,打造集高效水产养殖、岭南文化体验、水乡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农旅核心。“三区”即东部城郊型现代农业产32、业片区、中部外向型高效农业产业片区、西部绿色生态农业产业片区。东部城郊型现代农业产业片区以古劳镇、龙口镇为主要发展区域,联合雅瑶镇和桃源镇,基于区位、交通、市场优势,面向广佛、江门市区发展城郊农业,打造鲜活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和农业休闲旅游产业基地;中部外向型高效农业产业片区以共和镇、鹤城镇和址山镇为主要发展区域,打造农产品加工流通产业基地和外向型高效种养产业基地;西部绿色生态农业产业片区以双合镇和宅梧镇为主要发展区域,基于生态良好、多样性气候和地形的山区资源,打造绿色生态种养业基地和生态休闲度假游产业基地。“四园”即鹤山市花卉产业园、鹤山市茶叶产业园、鹤山市果蔬产业园、江门平岭农产品配送中心。33、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园+物流配送为20着力点,打造成为辐射珠三角、带动粤西片区的优质农产品交易流通配送中心及特色旅游产品集散地。第二节 严格耕地保护第 23 条 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管控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发布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关管控要求,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管护力度。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占用、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或改变用途。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内的农业生产活动,严控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第 24 条 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在永久基本农田外的耕地中,优先选择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及新增高标准农田内的优质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优先从永久基本农34、田储备区耕地中补划。非农建设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原则,优先从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中补划;储备区中难以补足的,在市域范围内其他优质耕地中补足。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按一般耕地管理,并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动态更新。第 25 条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尽量不21占或者少占耕地。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补充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因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设施建设35、等,确需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按照“出多少,进多少”的原则,通过将其他农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严格耕地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核实规划开发建设冲突并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划定。第 26 条 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倡轮作、轮休等耕作模式,促进农业增效,加强动态监测监管,稳定提高功能区的粮食产能。第三节 优化村庄布局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第 27 条 分类引导村庄发展建设落实鹤山市乡村振兴战略,将全市 116 个行政村分为集聚提36、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一般发展类、搬迁撤并类五大类。集聚提升类村庄 28 个: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以完善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卫生、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重点开展村庄环境整治。22城郊融合类村庄 24 个: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村庄,以全面提升村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重点改善其基本生活条件。特色保护类村庄 9 个: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以提升村庄整体风貌、建成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重点塑造和开发利用村庄风貌特色。一般发展类村庄 55 个:继续保留,但目前看不准发展前景,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再进行分类的村庄,37、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逐步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无搬迁撤并类村庄,经科学评估可调整村庄类型。依照乡村建设实际需要,按照重新编制和详规覆盖的方式开展村庄分类优化提升,其中重新编制 94 个、详规覆盖 22 个。第 28 条 集约高效布局建设用地保障农村合理建设用地需求。控制建设用地的无序蔓延,促进城市空间集约高效、合理布局,遵循“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重点保障位置难以事先确定、布局零星分散的农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等宅基地管理规定。坚决遏制新增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38、的法律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建设用地等行为。经批准异地新建宅基地的,需将原宅基地退还村集体。盘活现有土地存量,促进农村用地集约再利用。盘活现有土地存23量,尤其对于城中村、城边村和因农民进城、一户多宅等因素造成的农村闲置土地,通过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政策整合,优先保障符合要求的村民宅基地需要,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有序引导乡村工业用地转型。村级工业用地位置和规模,提出分类调整策略。对工业园内相对集中的产业,保留优质企业;其他较为零散的产业逐步完成转型。非工业园内集中连片的产业,以整体转型为主,形成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产业社区;其他零散的39、产业以清退为主。第四节 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第 29 条 优化空间资源配置、推动乡村振兴合理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农业生产的集中与规模发展,完善乡村宜居生活空间及配套设施布局,综合协调乡村发展建设与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合理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推进村庄建设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中的比重逐步下降。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大力发展特色优质高效绿色现代农业。大力挖掘农村潜力,推动村庄合理布局,在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确保粮食生产和耕地面积稳定的基础上,分类推进粮食、重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稳产,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4第 30 条 大力发展农业新业态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及市40、场流通体系,延伸农业产业化链条。重点培育生鲜食品冷链物流及加工等配套产业。打造潭江流域优质稻米产业带,做优丝苗米、生猪、家禽、蔬菜等传统产业,做大“鹤山红茶”、“鹤山粉葛”品牌,做强岭南特色水果、茶叶、花卉、南药、水产、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休闲农业、田园综合体、森林康养、文化创意、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积极深化“农文商旅”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与加工仓储、直销直供、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乡村文化旅游等有机衔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第 31 条 完善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农产品加工与物流现代化进程。推进农业41、产业园建设,加强技术合作,构建农业技术研发平台,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好的科技支撑力量。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及物流、仓储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平台,为农业发展提供健全的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积极推行市场准入制度。25第五节 推动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第 32 条 加强城乡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管控强化城乡一体设计,统筹安排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城镇建设、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确保“三区三线”在乡镇层面精准落地,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推进相邻村庄连片统筹规划,建立乡村风貌引导与塑造机制。重点在城乡资源要素市场、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和公42、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合理配置教育、医疗、公共文化等资源,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 33 条 均等化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县级-镇级-社区级(村级)”三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打造层次分明、全域均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格局。按照城乡融合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要求,统筹考虑政府公共财力、村庄规模、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等,合理确定符合地方实际的乡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或要求,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优质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向基层延伸,实现政府资源、社会资源、公共资源合43、理有效配置。第 34 条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体制机制,加大县级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26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逐步实现全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水平与城镇持平,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构建绿色安全的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网络,打造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燃气、环卫、防灾减灾全要素、全方位、多层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格局。第 35 条 推进城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序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田园综合体等重要平台。优化提升现有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发展农业全产业链,推动农科技术深化应用44、,打造多业态复合型产业融合示范园。统筹推进区域低效、散乱的村镇工业园整合、改造和升级。在城乡结合地区,根据用地条件及周边产业集群,积极设立专业化的产业集群园区,吸引相应的新建、扩建生产企业入驻,引导已有企业和项目集中入园,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第 36 条 加强农村用地保障通过盘活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完善“点状用地”模式,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及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充分利用政策导向,开展全域土地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村庄配套设45、施建设,以城乡产业联动和乡27村旅游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及农村宅基地管理,明确审核和审批程序,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28第六章维育山水相依的生态空间第一节 强化生态保护格局第 37 条 维育“两带双心、七廊多点”的国土空间保护格局重点保育西江水带、茶山-云宿山丘陵山带生态维育带。衔接江门市国土空间保护格局,重点推进西江水带和鹤山北部茶山-云宿山丘陵山带的生态公益林建设、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做好西江水带的污染防治、水生态维护等生态保育工作,强化西江等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优化提升皂幕山、古劳水乡两个生态中心。重点加强皂幕山生46、物多样性保护,提升皂幕山森林质量,优化水源涵养功能,维护生态系统稳定;保护古劳水乡基塘农业模式,着力保护及提升生物多样性,加强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生态景观廊道和生态节点。落实江门市生态廊道,构建以沙坪河、雅瑶河为主的生态景观廊道,形成相互贯穿的生态网络体系,增强鹤山市生态格局的连接度。重点保护沿河生态,加强河流管护,推动碧道建设,强化河流岸线管理工作。通过保护各级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及周边区域,形成小型生态节点,延伸生态保护空间,锚固鹤山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同时提升景观与游憩设施建设,兼顾生态系统保护与休憩功能。29第二节 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第 38 条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47、红线管控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的管控办法及规则,坚持从严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除有限人为活动之外,仅允许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须报国务院批准,且需附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的不可避让论证意见。第三节 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第 39 条 科学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健全以自然保护区为核心,各类自然公园为重点,打造种类齐全、布局合理、功能突出、利用科学、机构健全的富有侨乡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根据各类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既严格保护又便于基层操作,合理分区,实行差别化管控。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核心保护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自然公48、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限制人为活动。优化自然保护地管理,践行“两山理念”,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充分利用自然保护地生态价值,探索“生态+”的发展路径,积极促进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效益。30第七章谋划集约高效的城镇空间第一节 优化城镇体系布局第 40 条 构建新型城镇体系深化落实江门市“一主四副多极点”城市空间发展架构,优化“1+1+4+9”四级市域城镇体系,加快县域主中心扩容提质,推进县域副中心产城融合,构建“2+3+6”三级市域城镇体系,包括 2 个县级中心、3 个重点镇、6 个一般镇。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控第 41 条 严格建设用地管控严格实行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强化城镇开发边界49、对开发建设行为的刚性约束作用。城镇开发边界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内蓝线、绿线、黄线、紫线以及大气、水环境等环境管控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建立健全建设用地指标的统筹使用管理配套机制。按照“总量控制、增存结合、有序使用”的原则,定期对使用条件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优化建设用地指标规划审批和土地管理措施。31第三节 产业空间布局与空间保障第 42 条 产业发展定位规划将鹤山打造成为以商贸展销、现代物流、先进制造、城市公共服务为核心功能的珠西先进制造中心、珠西50、现代物流中心、珠西生态旅游中心。第 43 条 构建“一带两轴三组团”产业空间格局落实江门市“园区再造”工作部署,高水平建设江门大型产业集聚区鹤山片区,打造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构建“一带两轴三组团”的产业空间布局。一带:沿国道 G325 的创新产业带。两轴:沿顺鹤高快速通道的产城融合轴、沿省道 S273 的城乡融合轴。三组团:东部枢纽服务组团、南部中欧合作组团、西部临空生态组团。以东部新城、珠西物流中心、鹤山工业城为综合服务中心,以江门市(鹤山)战略性新兴产业园、中欧新材料创新基地、广东省(江门)硅能源产业基地等重大产业平台为支撑,构建鹤山市产业空间格局。第 44 条 适度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51、一级工业用地控制线为严格保护的工业用地范围线,原则上禁止控制线内工业用地调整为其他用途。控制线内可兼容一定数量的公共32服务设施、市政与交通设施、绿地与广场、配套住房等配套设施。在确保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内工业用地面积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根据城市发展需要,二级工业用地控制线可与其他非工业用途进行调整。第 45 条 优化各类产业集群空间布局构建以农业产业园区为核心的现代化农业集群。推进高标准农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和江门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全市农业空间效益提升与空间连片发展。赋能工业转型升级,打造制造产业集群。依托鹤山中欧合作区建设,52、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加快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软肋和短板,以广东省(江门)硅能源产业基地、鹤山工业城、珠西国际物流中心、中欧新材料创新基地、江门市(鹤山)战略性新兴产业园等重大产业平台为载体,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材料、新能源及储能、智能电子、汽车零配件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鹤山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新区。培育特色现代服务业,推动服务业新动能发展。提升传统服务业的档次及服务水平,加强综合服务配套功能,提升商贸服务业水平。促进新兴服务业的发展与成型,谋划预留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服53、务空间。推动全域旅游开发,布局旅游休闲、生态养生等特色服务空间,建设大湾区文旅康养名城。33第四节 居住空间与公共服务第 46 条 引导居住空间合理布局优化居住用地布局,提升居住环境质量。根据人口总体布局,协调就业岗位、公共服务配套布局优化完善居住用地供应,以提升宜居水平为目标,合理布局居住用地,提升居住环境质量。建立健全住房供应体系,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以政府为主导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导满足多层次需求,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发展体系。增加共有产权住房、中小型普通商品房供应,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以工业城及物流中心等产业用地集聚片区,以及老城区54、为重点,构建“就业居住空间”挂钩机制,实现职住平衡,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优化政策性住房布局,保障住房供应。坚持政府主导、设施共享、社区融合、相对集中、布局合理的原则,引导政策性住房优先布局在交通和就业便利地区,避免形成单一功能的大型居住区,严控高层高密度住宅,品质不得低于商品住宅。第 47 条 划分合理的公共服务配套体系以“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为总体要求,全市建立“县级-镇级-社区级(村级)”三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并根据服务区域和人口分别配置不同的公共设施,实现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品质化、特色化发展。34第 48 条 推动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快职业教育现代化建55、设。合理配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资源,科学编制教育专项规划,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化、优质化、标准化发展。规划至 2035 年,实现全市社区生活圈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设施全覆盖,争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提升高中教育服务覆盖面,构建布局合理、质量优良的高中教育格局。加快鹤山职教园区建设并全面建成投入使用,加快职业教育提档升级。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完善全市特殊教育机构,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实现教育公平化和共享化。巩固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医疗卫生体系。完善市级医疗设施配置,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市级统筹规划布局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推动医疗资源的均衡分布,构筑完善的医56、疗卫生体系,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十五分钟生活圈设置,实现全市社区生活圈医疗卫生设施全覆盖。构筑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布局。完善文化服务设施布局,建立以市级文化设施为核心,镇级文化活动中心为纽带,社区(村级)文化活动站为基础的三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充分考虑体育设施的普及性和可操作性,优化体育设施布局,达到全民健身的目的。促进养老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儿童和残疾人福利设施。以普35惠性、保基本、均等化、无障碍化为目标,创新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儿童和残疾人福利设施,切实保障老人、儿童、残障人员的57、基本公共服务。第五节 城镇空间品质提升第 49 条 城市空间品质提升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公共活力空间体系。提高城镇绿化建设水平,塑造功能复合的城镇绿色空间,推进生态绿道、滨水碧道、城镇公园与广场等开敞空间体系建设。第 50 条 城镇空间优化加强城镇空间形态优化,突出“山、水、田、园、城”的整体格局,合理引导城镇进行文化景观、景观视廊、城市色彩等建设控制,提升城镇空间品质,塑造富有魅力的城镇特色空间。第 51 条 构建城乡公园景观体系深入落实“绿美广东”战略,利用云宿山、皂幕山、大雁山、大城山、茶山等自然山体绿核与古劳水乡、西江、沙坪河等河网湿地水系,构建三大公园景观体系:自然野58、趣、户外活动的郊野森林公园,具有水源涵养、洪水调蓄、休闲旅游功能的湿地公园,承载公共游憩场所功能的城市公园。36第 52 条 构建特色景观廊道高标准建设鹤山绿色生态休闲碧道。集聚江河沿线自然生态、历史人文、古驿道路线、城市功能资源,打造一条富有岭南水乡风情、都市水岸活力的魅力游憩廊道,构建独立、安全、连续、体验好的滨水绿道游憩体系。37第八章建设功能完善的中心城区第一节 功能分区与土地使用第 53 条 科学划定功能分区充分衔接三条控制线,划定城市功能分区。将中心城区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共 6 类一级规划分区。其中,城镇发展区按照主导功59、能划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战略预留区等 8 类二级规划分区。对城市功能的空间布局进行结构性控制,为详细规划提供土地用途分类依据。第 54 条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与布局按照城镇功能调整用地布局。提高城镇功能重点地区的居住用地供给,老旧社区重点推进提质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提升中心城区人口承载能力。协同社区生活圈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衔接社区生活圈的空间划分优化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形成多层次、全覆盖、人性化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推动各类产业用地有序集聚发展。推动工业用地向产业平台及重点园区集中,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依托重要货运枢纽、现60、代物流园等重要平台布置物流仓储用地。强化互通互联的道路交通用地布局。强化与大湾区各地互联互通,预留重大交通38廊道,保障江门北站、鹤山东站等交通设施附属场站用地空间。完善公用设施用地布局。重点保障给排水、能源基础设施用地供给,提升市政基础设施运行保障能力。构建合理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布局,重点在居住用地、陆地水域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周边增加绿地与开敞空间供给,提升城市品质。科学合理预留留白用地,为应对城镇发展不确定性、重大战略性功能培育做好控制预留。第二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第 55 条 引导居住空间合理布局科学确定新增居住用地规模,有序推进老旧社区改造,改善原住居民居住环境,提高老旧小区环61、境质量;重点保障轨道交通、产业平台、公共服务配套集中地区的居住空间,合理布局新增居住用地。引导农村住房向城镇集中,突出对周边乡村地区的统筹带动作用,推动城乡协调发展,衔接产业用工情况配套居住用地供应,满足生活服务需求。第 56 条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住房的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居民的交通、就业、入学、就医等要求,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齐全的区域。在产业平台与轨道交通站点周边,重点布置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39第三节 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第 57 条 构建均衡公共服务设62、施体系构建城市级片区级社区级三级的公服中心体系。其中利用鹤山市文化中心、图书馆等打造 1 处城市级的公共服务中心。聚焦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功能,以服务人口 10 万15 万人为辐射范围,北城区打造 3 个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南城区打造 2 个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北城区打造 13 个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南城区打造 6 个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第 58 条 构建均衡教育设施体系优化基础教育与高中及以上教育用地布局。规划至 2035 年,中心城区城镇小学千人学位数不低于 80 座,初中千人学位数不低于 40 座。继续完善职业教育和其他教育设施,推进人才培训和各职业学校学院建设。第 59 条 构建共享文体63、设施体系建设高质量文化设施,打造鹤山特色文化名片,弘扬地方特色传统文化。依托市级重点文化设施,集中布局,统筹规划,建成门类齐全、功能先进、层次分明的文化设施体系,形成市域的文化核心区。按照 15 分钟生活圈的空间划分优化完善文化体育设施布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度与便利性。加强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健全各级各类体育设施,满足承接40相应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需要。充分考虑体育设施的普及性和可操性,以社区为单位均衡布局基层体育活动中心和室外活动场地,达到全民健身的目的。第 60 条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加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有序适度扩大医疗卫生用地供给。规划至 2035 年,中心城区每千人口医疗卫64、生机构床位数达到 6 张。第 61 条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设施服务体系。规划至 2035 年,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 40 张。按照 15 分钟生活圈合理布局养老设施,安排配置用地,推动养老设施宜居便利性。完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至 2035 年,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满足人民群众殡葬基本服务需求。第四节 城市绿地系统与开敞空间第 62 条 构建蓝绿交织、均衡布局的城市绿化与开敞空间优化提升城市公园,构建“森林公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绿地公园体系,构建“沙坪河公园中心文化公园广场体育公园石湖公园大城山”城市绿地景观中轴线,加强生态景观保护,完善基础设65、施。强化防护绿地对城市安全的保障作用,均衡布局城市绿化与开敞空间。构建城市广场体系,完善广场的复合功能。按41照 15 分钟生活圈配置小型社区公园,利用三旧改造和古树名木保护增设各类街头绿地开敞空间。第 63 条 城市景观绿廊与滨水绿地慢行系统规划蚬江河、桃源河、鹤山大道、人民东路等通风廊道,加强通风廊道的绿化建设,构建城市尺度适宜、视觉通透的景观绿廊与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的慢行街道。构建西江-沙坪河-桃源河-蚬江河滨水绿地慢行系统,优化滨水两岸功能,利用碧道建设完善滨水空间配套服务设施,塑造多彩滨水岸线,构建连续多元、人水互动的滨水开敞空间。第五节 城市道路交通第 64 条 道路交通网络北城区66、构建“五横七纵”的骨干路网,“五横”即滨江大道、新环路、人民路、鹤山大道、国道 G325,“七纵”即疏港大道、新环路、人民南路、文明路-江沙路、铁夫路、文华路-江门大道连接线、坡山-东站路-雁五线。南城区构建“五横六纵”的骨干路网,“五横”即省道 S270、同兴西路、鹤翔东路、金竹路、省道 S384,“六纵”即国道 G325 复线、省道 S532、国道 G325、和顺路、玉堂路、共和大道。42第 65 条 慢行与公共交通打造高品质的慢行系统和便捷可靠的公共交通。以安全、连续、舒适为目标,积极拓展中心城区步行空间。以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商圈、公交枢纽等为核心组织步行通道,提高步行可达性,衔接碧道、67、绿地与开敞空间,突出鹤山岭南水乡城市特色,打造以人民为中心、慢行优先的景观道路。在非机动车需求旺盛的地区或公交站点周边,构建安全、连续的非机动车道网络,推进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建设。以轨道站点为中心优化公交线网,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公交站覆盖率。第六节 市政基础设施与防灾减灾布局第 66 条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集约高效的供水系统。合理布局输配干管,城市输配水干管选择安全且经济合理的线路。落实专项规划供水设施选址落地。城市配水干管应根据给水规模并衔接城市规划布局确定,其走向应沿现有或规划道路布置。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城市排涝渠等工程建设,城市新建地区和旧城改造地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并进一步完善污水管68、网,落实专项规划排水设施选址落地。污水管网优先采用重力流,少穿越江河、高速公路、轨道交通。水管全部采用暗管,禁止采用明渠。增强区域电力供应,建设区域高压供电网络。新建线路应合理制定近远期建设计划,近期需穿越未开发区的新建输电线路允许临时采43用架空形式设置,远期或所经区域需开发时则须对临时线路进行迁线,并接入规划道路预埋电缆沟。逐步由液化向气化转变,构建城区燃气管网体系。落实燃气专项规划设施选址落地。合理确定天然气管线的安全防护距离。建立安全可靠、运行高效的现代通信网络。大力推动 5G、物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沿城市道路等级布局相应级别管道,将现有各运营商自建的通信管线迁改69、纳入共用的综合通信管道,新建道路综合通信管道应一步到位,按所在道路等级逐级完善综合通信管网。废弃物及分类处理。积极配合垃圾分类措施落实,配建垃圾分类收集点,便于居民定点投放。第 67 条 防灾减灾设施1.构筑城市安全运行体系、健全灾害预防体系构筑城市安全运行体系、健全灾害预防体系优化城市综合防灾布局,合理确定防灾分区,深化城市地震、气象等领域的灾害风险评估,加强监测预警;在水源保障、流域及城市防洪排涝、能源供应、交通运营等与城市运行密切相关的各领域,超前布局、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构建安全韧性的保障体系。建立安全可靠、体系完备、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系统,实现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2.建立70、可靠立体的防洪排涝体系建立可靠立体的防洪排涝体系坚持流域统筹与分片治理相结合,科学规划防洪设施布局,发挥44河网行洪排涝能力,完善山洪截排体系建设,着重建设西江流域堤岸,完善城市洪涝风险监测评估和应急管理机制。3.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保障社会经济平稳发展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保障社会经济平稳发展定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培训,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台账。应急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对城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动态监测、巡查登记以及安全风险分析,防止发生恶性事件。4.构建完整的防灾减灾体系,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构建完整的防灾减灾体系,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消防站按照相关规范布局。按71、接警后 5 分钟到达火场的原则规划布局城市消防站。完善市政消防给水管网,结合实际按标准配置消防栓。5.构建应急避护网络构建应急避护网络利用公园绿地、体育场馆、各类学校等旷地及地下空间,布局建设合理的避难场所及避难通道,形成就地避难、就近避难、步行避难的分级分类疏散系统。第七节 地下空间第 68 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分区对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有影响的地质条件、自然条件、地下空间现状和城市建设发展情况等因素综合研判,划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慎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分类指导地下空间开发利用。45第 69 条 地下空间竖向利用分层有序利用地下空间,按照安全、高效、适度的原则,有条件利用次深层空间,弹72、性预留深层空间;协调各系统的空间布局,制定相互避让原则,明确各系统平面及竖向层次关系,实施分层管控及引导。第 70 条 提升地下空间功能和环境品质完善用地制度和权籍管理,推进地下空间管理信息化建设,保障地下空间有序利用。构建公园式地下空间,通过天窗、下沉式广场、采光天井直接引入自然光,布置绿化和人工流水组织视线、分割空间。优先布局基础设施,在城市干路、高强度开发和管线密集地区,建设地下综合防灾设施,形成平灾结合、高效利用的地下综合防灾系统。第 71 条 划定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区域完善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公共活动中心、重点商业片区等区域为重点的地下空间总体布局。合理修建地下商场、停车场、文娱活动场73、所,以及各种物资仓库,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各类民用建筑应根据国家、省、市规定的结建标准和有关规范配建防空地下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与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相衔接。46第八节 城市设计与景观风貌第 72 条 城市特色景观风貌分区以鹤山自然生态框架引导城市开发,将鹤山整体划分为自然景观风貌区、产业风貌区、城市综合景观风貌区三个景观特色分区,塑造差异化的城市风貌意象,并通过景观轴带相互呼应协调。第 73 条 城市设计指引北城区构建“两山一水绕鹤山”的风貌格局进行建设,打造山水相融的城市景观网络,提升鹤山北部门户形象。南城区营造“产城融合新南城”景观风貌格74、局,营造先进制造业景观特色。控制开发强度与沿街建筑群体的轮廓线产业区形象,维持亲切宜人的空间尺度,鼓励设计创新工业建筑体现鹤山本地文化特色,打造兼具传统风貌和现代宜居城市品质的新城区。第九节 低效用地再开发第 74 条 优先推进重点片区升级改造规划期内对重点片区进行“三旧”改造。优先完善公共设施和提升人居环境,支持适度集约发展,满足城市中心地区发展要求。具体管控要求按照改造时所编详细规划的管控要求实施。第 75 条 提升城区人居环境质量统筹推进城市风貌提升、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整治。选取建成47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75、宅楼),健全完善老旧小区各类配套设施,补齐设施短板,优化服务功能,提升人居环境。第十节 各类控制线划定与管控第 76 条 城市紫线将中心城区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按照公布的名录,划入城市紫线。在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城市紫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紫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保护办法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执行。第 77 条 城市蓝线将中心城区主干性河流,水库,湿地等划入城市蓝线。按照城市蓝线相关规定实施严格管控,严格限制新、改、扩建各类与防洪排涝、河道整治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在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城市蓝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蓝线的调整应符76、合国家有关规定。第 78 条 城市绿线将中心城区主要公园及结构性绿地划入城市绿线。城市绿线范围实施严格管控,禁止将城市绿线范围内用地改作他用,绿线范围内的配套设施等建设要符合相关规定。在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城市绿线48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绿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 79 条 城市黄线将中心城区重要基础设施用地划入城市黄线。城市黄线应严格按照黄线相关管理规定严格管控。在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城市黄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黄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十一节 规划片区划定与管控第 80 条 规划片区划定以功能完整、便于管理为原则,以行77、政管理边界为基础,衔接自然地理边界和主要道路,将北城区划分为 10 个城镇类片区,将南城区划分为 6 个城镇类片区。第 81 条 规划片区管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解至各片区的各项规划指标,应作为下一层次规划需要落实的主要控制指标。在下一层次规划编制阶段,应以规划片区为基本规划范围,实事求是细化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资源与各项实施任务。49第九章塑造鹤山特色城乡风貌第一节 城乡空间形态与风貌管控第 82 条 塑造三大城市特色风貌分区发挥“两山一水”,即大雁山、茶山和古劳水乡的生态优势,打造北部水乡城市综合中心;通过现代化的厂房、道路绿化、局部开敞空间的布置,营造先进制造业景观特色,打造中部产城融合的城市78、副中心;构筑“山环水绕、绿脉串联”的城镇空间形态,完善与宜居城镇相适应的开敞空间系统,建设西部生态特色小城镇,塑造三大风貌区。第 83 条 塑造四大乡村特色风貌分区规划提出对乡村风貌的差异化营造,塑造鹤山特色四大乡村风貌片区。滨江水乡片区:以鹤山古劳水乡丰富的水资源为基础,梳理区域河道水系,整治中小河道,进行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使河道通过治理变深、变宽,河水变清,达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总体意向。北部城镇片区:北部地区是鹤山市城区,以城镇村融合风貌为主,通过城市改造,加强城镇村融合,改善村庄环境,塑造“城新、镇美、村净”的总体意向。50中部田园片区:中部地区具有鹤山农田、农业景观、河流,79、通过大地景观整治、环境修复,复兴农耕田园生活意向,塑造“田沃、林依、村显、山抱”的总体意向。西部生态片区:西部主要以茶山-昆仑山-皂幕山-云宿山等山林为主的山林丘陵地貌。通过对山林整治、水系梳理,复兴山林丘陵地区的人居空间,塑造“乡野、山翠、林茂、傍水”的总体意向。第二节 自然地理景观特色保护利用第 84 条 核心景观要素管控维护城区“显山露水”的风貌格局。重要山体管控。严格保护承担城市景观节点功能的重要山体,限制开发,保护山体自然环境、轮廓线完整及地形地貌安全稳定。划定大雁山、茶山等山体控制线,保持山顶 1/3 高度可见,保障山体(山脊线)与重点公共空间、滨水空间之间的视线通廊控制。重要水体80、管控。规划将沙坪河、蚬江河等重要水体划定管理范围线,严控河湖管理范围线内的建设活动。划定滨水空间协调区,控制滨水区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塔楼密度等。高标准建设鹤山绿色生态休闲碧道。集聚江河沿线自然生态、历史人文、城市功能资源,打造一条富有岭南水乡风情、都市水岸活力的魅力游憩廊道,构建独立、安全、连续、体验好的游憩体系。51第 85 条 保护乡村自然格局统筹保护乡村田、水、路、林、山、村的自然格局,保护乡村风貌的完整性及特色性,挖掘民间乡村价值。保持完整的乡村自然景观特色,构成具有乡村特色的自然景观风貌,因地制宜优化多样化的空间布局,维护乡村的聚落空间秩序,传承乡土文化特色。集约高效和81、生态化地利用乡村资源,形成乡村产业景观特色。重点保护古劳水乡“基塘农业”特色。第三节 历史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第 86 条 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以市域整体保护为统领,构建“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和古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古驿道、古树名木、农业历史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实现对鹤山市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1.积极保护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和古村落积极保护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和古村落加快推进全市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和古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出针对性地保护和管控要求。保护与利用应符合有关法律、规范要求,制定专项保护发展规划,加强对历82、史文化遗产周边环境的保护,严格落实保护发展规划,明确保护责任和禁止行为。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古村落的特色文化,协调旅游开发与风貌保护的关系。522.加大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开放力度加大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开放力度应按照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要求进行保护,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边环境,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不可移动文物相关数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布局衔接当地重点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及空间要素配置保障。在充分保护的前提下,开展参观旅游、科研展览、社区服务、经营服务等活动,更好地发83、挥文物建筑的公共文化属性及社会价值。加强文物科技创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并通过合约、协议等方式明确各方的合法权益和责任、义务。3.加强古驿道保护与旅游开发加强古驿道保护与旅游开发鹤山市古驿道文化线路是南粤古驿道文化线路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以保护古驿道遗存彩虹古道(皂幕山彩虹岭)为载体,集合沿途城镇、村寨、古建筑、闸门、驿站、码头、桥梁、驿道等文化元素形成线形文化景观。4.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加强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挂牌和标示工作。严格依法保护古树名木,加强周边软环境建设。5.加大农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大农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鹤山市传84、统农业文化地域特色鲜明,具有特色的珠三角基塘传统53农业文化资源和鹤山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中培育出来的“鹤山红茶”,加强基塘传统农业文化资源、茶叶原产地及其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科学调查研究,制定保护规划。6.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贯彻落实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强区域性文化生态空间整体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申报工作,积极发掘、整理、保护和恢复各类代表鹤山地方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老字号、老地名、历史名人文化、人文精神等优秀传统文化遗产。实行分类保护,逐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建设文化遗产数据库管理系统,明确保护要求。第 87 条 健全85、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协调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对历史建筑进行合理利用,鼓励引入专业团队进行代管经营和市场化运营,将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充分发挥其经济价值。制定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文物、历史建筑评定长效机制,定期公布名录,精确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要求,制定详细的责任划分以及严格的管理办法。加快监管机制建设。加快建立历史文化资源的定期体检评估制度,制定反映历史文化保护状况的量化评价指标。加强部门联动,优化审54批机制,及时应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修缮的突发情况。55第十章综合交通第一节 综合交通体系第 88 条 构建外联内捷的综合交通体系以优86、越的交通区位为依托,把握 RCEP、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等历史发展机遇,紧抓“区域协同、体系优化、品质提升”的交通发展趋势,以“提高对外联系通达度、强化城市功能轴带联系、促进城乡一体化融合、打造立体化交通架构”等为抓手,积极落实上层次立体综合交通网络布局,优化内外部交通体系结构和组织,构建对外出行畅通,内部联系便捷的立体化和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加强与周边区域的互联互通,促进各镇协同发展。第 89 条 加快铁路网络和枢纽建设全面提升轨道运输能力。推动广州南沙港铁路建设和江门北站客运化改造工程,强化与广州都市圈联系,打通西向客货运通道,加快实现鹤山与广佛、珠87、澳发展极的衔接。推进珠海至肇庆铁路江门至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段的项目建设,构建连通湾区各枢纽机场的铁路衔接体系,加快融入国家高速铁路网络。第 90 条 强化与湾区各发展极的公路联通对外联通,形成“四横四纵”的高速公路布局。通过对接广东省、56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市的高速公路体系,打通对接湾区核心城市的快速通道。对内便捷,构建“四横四纵”市域骨干路网体系。通过城市骨干路网,加强中心城区与西部各组团间的快捷联系,推动园区之间的产城融合发展。第 91 条 打造港口联运示范港依托西江水系资源拓展港口服务。通过南沙港铁路、广珠铁路衔接国际陆港,积极发展水铁联运业务。客运方面探索与周边港口的合作机制,谋88、划西江旅游航线,提升港口客货运综合服务能力。第 92 条 加快推进湾区机场体系谋划与区域机场联系通道。推进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项目及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加快珠海至肇庆铁路等铁路线路建设,构建连通湾区各枢纽机场的铁路衔接体系;推动银州湖高速建设,拓展对外高速通道,构建与湾区各枢纽机场的高速公路衔接体系。谋划鹤山市空港经济区至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联系通道,增设候机楼、开通空港巴士等,做好用地控制。57第十一章市政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灾第一节 基础设施体系第 93 条 供水保障体系构建区域统筹的城乡供水体系。摸清全市水资源承载能力,核算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压力和承载负荷,建立全市水资源承载能力89、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第 94 条 能源保障体系构建绿色能源保障体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发展太阳能发电,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供气保障能力和储气调峰能力,加强电网智能化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和云计算等技术,拓展氢燃料电池、智能电网等发展,构建智慧能源发展平台。构建多气源、多层级、广覆盖的城乡燃气供应体系。构建规划区接入系统,合理布局区内燃气管网,保障规划区用气供应。市域新建各级电力线路应满足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和供电部门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技术标准,并应减少线路对城市的分割,尽量与规划或现有交通、能源通道共廊。在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如确难满足架空电力廊道要求的,可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前提下,90、征得电力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廊道宽度58第 95 条 新型信息网络体系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以 5G 网络建设为导向,加强 5G 基站前瞻布局和统筹规划。强化话网机楼、移动机楼、广电设施、邮政网点等城市通信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加快新型智慧市政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水务、智慧管网、智慧路桥”等系统或平台搭建,提升市政基础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道路桥梁、市政管道等基础设施深度融合为发展方向。第 96 条 环保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城市新型排水体系。城市新建地区和旧城改造地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现状建成区逐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合流制地91、区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制。城市新建设区内涝防治标准按 30 年一遇进行规划建设,城市现状建成区内涝防治标准按 30 年一遇进行控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流程体系。全面实施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分类运输、分类中转、分类处置。完善工业固废、医疗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系统,实现产生、转移、经营处理和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59第二节 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第 97 条 地下管线与综合管廊加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与统筹建设。划定城市黄线,对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环卫等重要市政设施用地予以严格管控。各类绿地应控制预留市政管线廊道,推进道路与管线同步建设;在摸清城市地下管线情况的基础上,现状建成区范围内92、的高压电力线宜逐步实施入地改造,规划新建穿越城市建设用地的电力线应预留埋地电缆通道。第 98 条 提升自然灾害应对能力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地质灾害的危害性提高重视,对地质环境有影响项目的立项、审批,要严格把关,制订相应防治措施;对重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点,以工程防治为主或兼顾采取部分搬迁避让措施,对于实在无法搬迁或工程防治的隐患,实施专业监测措施;开展专项课题研究,研究诱发因素和规律;对重大的地质灾害点建立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并与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相结合,形成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对现有的地质灾害点,要根据灾害点的稳定性、危害、危险程度及规模大小93、等,按“轻重缓急、分期防治”的规律原则进行分期治理;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同时要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60加强防震抗震能力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的需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摸清鹤山市地震灾害风险底数,开展地震构造环境探查、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等工作,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的实施,开展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推动构建韧性城乡。提高流域防洪排涝能力。规划至 2035 年,沙坪河和西江流域防洪标准为 50 年一遇,城镇开发边界内涝设计重现期达94、到 30 年以上标准。衔接河湖管理线等范围,将西江干流水道鹤山市段、沙坪河等河流作为防洪重点区域,同时完善水库的泄洪通道,进一步提高鹤山市防洪排涝能力。提高防御台风能力。建立健全台风、暴雨预报预警体系,更新预测预警手段。依法保护气象台站、气象探测设施及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工作顺利实施。提高中心城区等重点地区的建设标准,提升台风应对能力。第 99 条 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健全综合应急避难体系。完善应急指挥救援系统,建立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应急保障等部门公共数据资源共享机制。以社区生活圈为基础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应急空间网络,形成就地避难、就近避难、步行避难的分级分类疏散系统,建立安全、可靠95、高效的疏散救援通道系统。严格相关管理制度,统筹加强各种应急保障设施运行维护、61管理和保障。优化消防安全布局。加快推进各街镇消防站缺口的补足;加强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大型城市综合体、重点产业平台的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提高消防保障力度。消防站的布局,按接警 5 分钟内消防队到达责任区边缘确定,每 47 平方公里设置一处消防站,完善改造现状消防站,并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提高人防保障水平,加强人防及地下空间互联互通。按照防空防灾一体化、平战结合、平灾结合的原则,建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配套、连片成网、数量充裕的人防工程体系和点、线、面相结合的整体格局。62第十二章资源节约集约利用96、第一节 水资源与湿地第 100 条 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加强水质管护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加强水质管护。落实最严格的水源保护措施,对饮用水水源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巡查、排除水库周围污染源。对水质不达标的水库尽快开展水环境治理,完成既定水资源保护目标。第 101 条 推进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构建节水型社会,探索将再生水作为工业生产用水的重要水源,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园区。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地下水监测和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第 102 条 加强河湖水系保97、护与利用推进河湖划界,强化河流生态功能。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建设,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推进河湖划界工作,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提升河湖治理水平。63第 103 条 加强湿地保护与利用加强湿地保护与利用。推广沙坪河生态修复整治经验,对市域内其余重要河道进行生态修复,以恢复河体的自然形态使岸线界面扩展。保护现有河湖湿地,加快推进水体治理和湿地恢复建设,逐步实现湿地生态化、景观化。第二节 森林资源第 104 条 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深入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加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因地制宜制定森林分区管98、理规则,加强森林用途管制,严格保护生态林,合理开发商品林,实施林地占补平衡制度,限制林地向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流转。第 105 条 提升森林质量,持续推动造林绿化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森林结构,科学合理改造低效林种树种结构,修复和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大力培育森林资源,推进大径材培养,合理布局特色经济林基地,加强林木和种苗的培育和建设,大力推广优良乡土树种。第 106 条 完善林地管理制度体系以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和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市、县、镇、村林长体系。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严64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补偿标准,发挥森林植被恢复费价格调节作用,促进99、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建立奖惩机制,增强抓好林地保护利用工作的责任意识。严格监管天然林、生态林的利用,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科学预防、扑救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制度,加大森林管护力度。第三节 耕地资源第 107 条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到镇,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考核,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第 108 条 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改造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加强耕地质量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耕地土100、层培育,有序开展轮作休耕,确保耕地利用合理有效。加大中低产田及退化、污染、损毁农田改良修复力度,改善农田生态系统,提高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实现全市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提升。65第 109 条 优化耕地布局优化耕地与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空间布局,对 25 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内 1525 度坡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等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因地制宜逐步将平原地区种植条件好的林地、园地恢复为耕地,实现农用地空间置换与布局优化。划定耕地整备区,作为耕地恢复潜力区域进行预控管制,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通过恢复与补充耕地、垦造水田等行动,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布局。第四节 矿产资源第 11101、0 条 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落实采矿权、采石场等指标总量控制,严格执行矿泉水、地热开采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行为。优化矿业开发布局,以“指标+边界+名录”为传导载体,落实矿产规划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集中开采区的空间管控,合理调整开发结构、规模和时序。第 111 条 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严格调控开发总量,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规划准入条件;科学划定重点开采区,便于加强监管,促进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实行开采规划区块管理,科学102、配置资源,引导采矿权投放,依法审批和监督66管理开采规划区块,严格控制开采规划区块的空间范围,衔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的管控要求。配合上级加强对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和开发利用的统一规划。第五节 自然资源转用与管理第 112 条 健全产权制度体系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与平衡表制度;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制度,推进重要生态空间和单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权能体系,探索完善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配置政策,适度扩大转让、出租、抵押、担保、入股等权能。探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续期的操作路径。完善农村承103、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第 113 条 深化资源配置改革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扩大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范围,推动国有农用地、森林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委托代理、交易规则和增值收益分配等制度,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同责。推进市域层面资源要素流动,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求。推动工业用地配置改革。全面科学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支持建设一批承载大项目、大产业、大集群的专业化园区。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模式,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夯实67产业链供应链。探索建设只租不售的“工业保障房”。第 114 条 严格限制自然资源104、转用建立健全耕地、林地、湿地等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在准入许可、用途转用许可、开发利用监督等环节对自然资源用途转用和功能转变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农用地、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第 115 条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和用途管制,推行功能复合、立体开发、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发展模式,充分保障清洁能源、新型产业、轨道交通等绿色低碳型项目建设,严控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充分发挥森林、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开展国土绿化工程,提升绿色碳汇能力。68第十三章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第一节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第 116 条 山地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加强森林系统修复。以“绿美鹤山”生态建设为105、抓手,加强茶山-云宿山林带、皂幕山、大雁山等生态区域的整体保护,逐步清退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内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现状建设用地、耕地、人工商品林等,进一步提升生态控制区的林分质量,改善林相结构,重点控制速生商品林的种植面积,实现森林资源提质增效。加强水源涵养林保护。重点关注皂幕山、茶山等水土流失敏感区,大力推进饮用水源地高质量水源涵养林抚育补植,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加大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以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为重点,有序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完善市内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重点加强珍稀鸟类、昆虫类和特有植物类的保护,严禁违法砍伐或移植林木。重点保护大雁山、茶山、皂幕山等生态本底。106、第 117 条 湿地河湖生态系统修复加强流域综合治理,稳步推进水生态修复工程。稳步推进西江、潭江流域跨界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工程、沙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雅瑶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加强区域协同,实现生69态修复。以产业园周边及城镇村周边的水生态环境,河涌水体整治为重点,对堵塞河道清淤,疏浚联通各级河涌,保持排水顺畅。持续推进水生态综合治理,推进碧道建设。以“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船通、路连”为目标,加快推进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促进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改善。稳步推进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加快推进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加强水生态系统修复与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河涌整治、生态恢复工程。重点107、提升西江沿岸、仙鹤湖周边的生态品质,促进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推动鹤山市主要水道景观工程建设。第 118 条 矿山生态修复重点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分类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和“边开采、边治理”要求,督促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主体责任。第 119 条 土壤污染治理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推进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源头减量和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实施农用地分类,开展受污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和治理修复工作,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重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108、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70防范土壤环境风险,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第二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第 120 条 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促乡村振兴落实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通过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挖掘农村建设用地内部潜力,因地制宜增加耕地面积,实现空间格局优化、产业发展提升、乡村环境改善、全域高质量发展。积极谋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布局,激活乡村活力,促进乡村振兴。第 121 条 推进建设用地复垦,优化建设空间布局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推109、动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三旧”改造等方式,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结构,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加强对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摸底,充分识别低效农村建设用地,通过“增减挂钩”释放农村低效建设用地,增强城镇发展活力,优化农村空间布局。第 122 条 巩固高效农业生产空间重点在一般农业区推进农用地整理,统筹推进垦造水田、低效林71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耕地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美丽渔场建设等项目。推进低效农用地的改造以及地块规整重划、插花地调整,优化配置和合理布局农业生产用地;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带、网、片的110、复合生态系统,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第 123 条 加强耕地保护和耕地整备,优化耕地布局突出耕地“三位一体”保护,优先在农田保护区及周边空间,积极探索“耕地保护集聚区”,谋划耕地“空间预留”,预留耕地整治空间,以实现耕地数量增加、布局优化和集中连片。开展耕地开垦及垦造水田工作,进一步加强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守护耕地粮田。第三节 存量建设更新提升第 124 条 加快闲置低效用地处置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大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建立闲置土地处置台账,逐宗核实土地闲置原因,逐宗制定处置方案。完善存量用地盘活政策,探索多种形式增存挂111、钩机制。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机制,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引导、激励相关利益主体积极参与改造。健全约束和激励政策机制,完善投融资、土地、财税等方面存量更新配套政策。72第 125 条 积极优化存量建设空间以土地整备整合分散存量土地资源,综合采用全面改造和微改造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动成片连片改造。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要强化规划先导作用,加强对居住区域的规划;强化土地管理及调控,加大改造部门和土地资源部门之间的沟通力度;实事求是制定改造方案,做好人员安置及补偿工作。第 126 条 鼓励土地资源立体复合开发推动城市更新,积极探索挖掘地下、地表、地上空间利用效率,实现土地的立体开发。出台企业申112、请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鼓励企业对土地利用挖潜挖深,利用闲置土地、仓储用地等扩建,推动“园区上楼”,实现空间提升,提高工业用地倍增效益。73第十四章区域协同第一节 区域协同发展第 127 条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走出去”。紧抓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战略机遇,充分利用鹤山作为江门在“一带一路”中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各线接口的作用,密切与沿线国家(地区)交流合作,支持优秀企业在沿线国家(地区)建设生产基地、营销中心、研发机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高水平“引进来”。充分利用鹤山籍海外华侨、华人的关系网络,密切联系海内外侨胞侨商,发挥海外鹤山籍社团、113、华人社团资源和力量,鼓励海外乡贤回乡投资创业,通过以侨引商、以商引商,引导带动一批侨胞、华商、侨资企业回乡投资兴业。第 128 条 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好鹤山作为江门北门户的作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辐射带动粤西地区经济发展,把鹤山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连接泛珠地区的西部重要门户和珠江-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积极打造国际合作平台。立足融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抢抓 RCEP发展机遇,以全国唯一一个面向全欧洲区域的中欧中小企业合作平台74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建设为契机,打造五大产业平台,并将中欧合作区全面纳入大型产业集聚区鹤山片区进行总体规划布局,形114、成各具特色、功能完备的产业平台;主动对接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跨境金融服务、保税展示交易等平台,建设南沙自贸区功能延伸区,吸引湾区及国际相关企业和项目到鹤山落地生根。第 129 条 引领江鹤一体化发展轴带引领构建江鹤一体发展框架。重点通过完善串联谷埠新区、东部新城、物流新城建设,推动鹤山国土空间布局和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共同构建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的核心生活带,进一步提升江门市域主中心能级,增强区域带动能力,推动江门市区域协调发展、东西部共同富裕,培育珠江西岸新增长极。以江门市东部城市带为抓手实现江鹤深度一体化。通过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核心区)和珠西国际物流中心强化江鹤产业对接合作;通115、过城区东部新城等区域促进江鹤中心城市服务核的联系,协同打造江门中心城市服务核及轴带,充分发挥鹤山市的门户连接作用,协助江门市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的区域合作大局。第 130 条 周边区域协调发展1.与佛山市对接与佛山市对接利用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建设契机,重点谋划空港经济区,共同助力湾区建设世界级机场群目标,为加快鹤山建设湾区高质量智75造之城注入新动能。做好承接广佛辐射的空间安排。2.与蓬江区、江海区对接与蓬江区、江海区对接推动鹤山市中心城区、雅瑶镇与蓬江、江海协同发展,打造江门市主中心。提升鹤山市中心城区能级,促进鹤山市中心城区与江门主城区融合发展。3.与新会区对接与新会区对接以“集合城116、市”理念,协同鹤山共和镇、址山镇、鹤城镇与新会大泽镇、司前镇共同构建“鹤新组团”。以建设面向国际化的特色产业示范区为主要任务,强化专业服务、商贸服务、科研教育等配套服务,完善工业邻里服务中心,建设“集合城市”统筹发展样板区。4.与开平市对接与开平市对接依托鹤山工业城、开平翠山湖等重大产业平台载体,共同打造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推动两地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五金卫浴、智能家电等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在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等旅游领域的对接与互动,激活两地文化旅游市场。第二节 重点领域对接第 131 条 协同发展区域产业稳定深入拓展国际产业贸易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117、国家(地区)的交流合作,重点建设国家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76区、珠西国际物流中心,开通中欧班列、中老班列,深度对接欧洲、东南亚等国际产业贸易市场,打造国际一流产业集聚区,承载世界级产业集群。协同深圳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加强与深圳产业链的上下游合作,利用其先进制造业优势,积极对接前海自贸区,协同推进建设珠西国际物流中心,共同建设人工智能创新产业为主题的深江协同试验区,打造粤港澳深度合作新支点,为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贡献更多、更强的“鹤山力量”。主动谋求与广深现代化产业合作。积极对接广深资本市场和专业服务资源,支持鹤山科技企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重点谋划空港经济区,建设南沙自贸区118、功能延伸区,积极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合作,共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强与珠江西岸城市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和中山、珠海等西岸城市对接合作,依托深中通道、黄茅海跨海通道等重大跨江跨海通道建设,积极对接横琴自贸区,延伸产业链创新链布局,协同打造珠海-江门大型产业园区,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第 132 条 共同促进区域交通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大湾区轨道网络建设。加快推进珠海至肇庆铁路等交通线路的规划建设及施工,进一步完善鹤山市交通网,加快推进大湾区轨道网建设,借力加快鹤山市与粤港澳核心、节点城市的对接。共同链接世界级港口群。完善鹤山交通枢纽布局,依托珠西物流77中心,利用鹤山处于交通大动脉交汇点及珠西城市119、群腹地的区位优势,整合珠三角海陆空运输、仓储和加工配送资源;发展多式联运,通过铁路、公路、水运以及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形成多式联程快速通关模式,支撑承接广州、深圳产业转移,接轨世界级港群。加强湾区内部交通直连。完善区域高速路网衔接,向西通达粤西北、广西方向,向东衔接广州南沙以及珠江东岸地区,加快形成大湾区一体化发展的高速公路网。构建城市快速路网体系。完善市域快速路网,打通与广深、江门市区的快速联系通道,促进湾区城市间的互联互通。第 133 条 携手维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维育皂幕山脉生态屏障。严格保护皂幕山及其他峰峦构成的山脉体系,在江门、佛山之间筑牢以皂幕山为主的生态屏障。强化皂幕山脉生态空120、间连通性,加强森林屏障的保护和利用,协调维护区域山地生态系统。推进跨界水系廊道链接。加强跨界河流综合治理及跨城碧道高品质建设。重点加快碧道建设和西江、潭江等跨界河流污染综合整治,以流域为单元优化和调整跨界河流产业结构与布局,共同建设高品质滨河景观系统。促进区域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全面实施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多手段联合推进区域协同减排。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逐步解决地区光化学烟雾、酸雨和78灰霾等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第 134 条 共同传承历史文化营造岭南水乡生态文化圈。有效整合鹤山区域内的西江广府文化、客家文化、侨乡文化、红色文化多元荟萃的优势,加强与121、江门、佛山等其他市(县)的合作。打造西江历史文化长廊。高水平建设西江流域为饮水思源文化长廊,依托西江实现鹤山与佛山、广州等地联动发展,深入挖掘沿线历史、民俗、文化元素,加强与港澳文旅业界的交流互动,共同打造自然文化遗产游径网络。塑造侨乡文化交流合作新高地。加强侨乡文化整体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积极参与推进江门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大会、华侨华人广东文化行等交流合作工程,共同打造华侨文化交流合作新高地。第 135 条 推进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协调发展加快天然气管网、LNG 储运设施建设,保障与周边区域天然气供应管网互联互通。大力推动 5G、物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度对接江门市区、122、佛山市高明区等新型基础设施网络。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区域防洪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生态保护修复能力。79第十五章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第一节 规划实施传导第 136 条 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全市“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两级”是指由县、镇两级政府按照规划实施的事权划分的两个层级总体规划。“三类”是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三种规划类型。第 137 条 明确镇街指引和传导各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应落实本规划分解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人口、建设用地规模、配套设施等指标要求,细化本规划对各镇街的核心职能、开发保护目标与要求、总体空间格局以及重点地区123、管控要求,细化镇(街道)的空间格局、用地布局、行动计划等内容,作为编制详细规划的重要依据。第 138 条 专项规划编制指引相关主管部门应实施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部门专项规划大纲要求为依据,从资源利用、要素配置、安全保护、城市特色等方面编制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做出专项安排。专项规划应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一张图”为依据,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经审批通过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其关于空间资源安排的内容应向国土空间规划“一80张图”及时反馈,统一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进行管理。第二节 规划管控体系第 139 条 指标管控规划指标是对规划最124、终要达到效果的量化表述,是规划传导的核心要素,分为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指,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必须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预期性指标,指对规划期末所要达到的指标进行预测,但不要求强制实现的指标。第 140 条 分区用途管控根据分区用途划分规则,县级规划划分主体功能分区。按照国家和省级划定的主体功能区要求,进一步划分主体功能区,主体功能区要落实省级规划的划定比例、范围和相关管控要求,指导乡(镇)级规划编制实施。第 141 条 名录管控鹤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要分为三大类:保护地名录,侧重落实生态与文化保护刚性约束;重点项目名录,侧重增强规划弹性管理,引导项目落实;其他名125、录,侧重规划操作性和引导性。总体规划提出生态保护或建设项目的名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应细化名录内容,明确名录的具体范围、管控规则等。81第三节 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第 142 条 完善规划监测评估和动态维护机制构建“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制度。开展年度城市体检,对总体规划年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诊断,对下一年度的实施计划制定提出改进建议。以五年为周期开展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作为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和五年近期行动规划制定的重要依据。第 143 条 完善“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平台基于江门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优化提升统一、各部门共建共享共用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纵向联通对接国家、省平台126、,横向联通实现市内各部门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汇交各类规划成果,形成覆盖全市、动态更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作为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基础和审批依据。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基础,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进行动态监测评估预警。第 144 条 长期跟踪和监测评估指标与数据各部门共同协作,对各项指标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各部门需负责的指标数据,并对所负责的评估指标进行长期跟踪和更新,配合实施评估工作的开展。82第四节 配套政策保障第 145 条 强化规划权威规划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防止出现换一届党委和政府改一次规127、划。县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服从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相关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有关技术标准应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行政区调整等确需修改规划的,须先经规划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第 146 条 健全用途管制制度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对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重要水域和重要水源地、文物等实行特殊保128、护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用途管制制度,为鹤山市管理和创新活动留有空间。第 147 条 监督规划实施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内容。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建立国土空间83规划定期评估制度,衔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规划定期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第 148 条 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按照“多规合一”要求,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修订完善国土资源现状调查和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和技术规程。第五节 建设空间规划“一张图”第 149 条 平台兼容129、完善逐步完善国土地理信息平台,与自然资源“一张图”相兼容。丰富辅助决策功能,为业务审批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决策支持和分析服务。完善监管服务,进行实时全程监管,可对土地进行违法分析,实行“一张图”管地、执法。第 150 条 统一数据标准制定统一的管控边界、统一技术标准,整合空间坐标体系,协调规划期限,制定数据质检标准和入库标准,并辅以一套行之有效的更新维护机制,保证数据的实时性、权威性,提高数据的精准度和兼容性,减少各部门之间数据衔接产生的误差,消除矛盾,提高工作效率。第 151 条 规范数据管理以自然资源一体化数据库成果为基础,融合汇聚涵盖土地、矿产,84以及遥感影像、交通、水利等各类,涉及基础地理、现状调查、空间规划、管理审批、监测监管等数据服务,将交通、水利、能源、工业信息化等空间利用类专项规划图层及其重点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第 152 条 整合业务流程依托自然资源“一张图”系统,对各类国土及规划业务系统及功能进行整合,将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业务归纳整合到自然资源“一张图”系统中的业务功能板块,便于自然资源业务办理与管理。85附 图1.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2.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3.市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4.市域农业空间规划图5.市域城镇(村)体系规划图6.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图件中界线不作为权属争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