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方案(2024-2035年)(10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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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陵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4-2035 年)南陵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4-2035 年)南陵县民政局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 年 4 月 南陵县民政局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 年 4 月 南陵县南陵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2022024 4-20352035 年)年)文本文本 目录目录 第一章 规划总则.1 一、规划背景.1 二、规划意义.3 三、规划原则.3 四、规划依据.4 五、规划对象.4 六、规划范围与期限.5 七、规划技术路线.6 第二章 现状概述.7 一、南陵县基本概况2、.7 二、南陵县公墓建设现状.8 三、存在问题总结.11 第三章 上位规划解读.13 一、芜湖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13 二、南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3 三、芜湖市公益性公墓规划(2021-2035 年).17 第四章 需求预测与规划目标.19 一、未来需求规模预测.19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趋势.21 三、创新理念.21 四、规划目标.22 第五章 公墓布局规划.23 一、公墓选址要求.23 二、布局原则.24 三、用地条件筛选.24 四、总体布局规划.26 五、县级公墓规划.28 六、镇级公墓规划.29 七、村级公墓规划.30 第六章 近期建设规划.31 一3、近期建设规划.31 第七章 公墓建设引导.33 一、安葬方式引导.33 二、用地功能构成引导.33 三、公墓分类建设引导.34 四、建设标准引导.35 五、公墓设计引导.37 第八章 规划措施及建议.40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府行政推力.40 二、密切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规划实施.40 三、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满足群众殡葬需求.40 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40 五、尽快编制各类公墓修建性详细规划,确保公墓设施用地不被侵占.41 1 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 一、一、规划背景规划背景 (一一)国家国家层面层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4、“七个聚焦”的分领域改革目标,其中一条就是聚焦建设美丽中国。从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三个方面,系统部署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以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指明基本方向、提供根本遵循。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28 号,2012)、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 号)、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 号)、“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发 2021 51 号)、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 201621 号)、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民发205、1877 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 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1873 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牢牢把握新时代殡葬事业改革发展的时与势,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新时期工作开展中要求进一步深化农村殡葬改革,依法管理、提高服务,逐步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二二)省省市层面市层面 1、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完善殡葬公共服务。健全殡葬管理地方性法规,推动出台安徽省公墓管理办法。强化政府主导责任,突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公益属性,优化殡葬服务资源布局,实施经营性公墓审批事项改6、革,优化提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服务功能,加快构建统筹城乡、涵盖全程、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服务便捷的殡葬服务体系。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推进惠民殡葬政策增项、提标、扩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全民免单。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和清明、冬至等重点时期集中安葬祭扫安全管控,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殡葬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提升殡葬治理能力。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树葬、江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深化殡葬改革,巩固提升遗体火化率,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加强殡葬信息化和人才队伍建设,7、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现代化水平。实施殡葬公共服务工程。为城乡居民提供公益惠民的遗体接运、遗体暂存、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骨灰安葬(放)服务,保障群众“逝有所安”。对年代久远、设施设备陈旧的殡仪馆进行改扩建,对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火化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进公益性公墓标准化建设,对原有墓区进行改造提升,完善安葬、祭祀和服务功能,并通过设置公益岗位、聘请专业人员等方式,加强后续维护管理,逐步改变衣村墓地无人管、环境 2 差等问题,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因地制宜补充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加强对农村原有公共墓地和集中埋葬点的资源整合、改造提升,引导骨灰堂和地下多层叠加墓穴等节地安葬方式,探索墓8、穴循环利用新模式。2、安徽省殡葬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进一步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建立健全节地生态安葬激励引导机制,提高对节地生态安葬的奖励力度,创新节地生态安葬的奖励形式,积极打造节地生态安葬示范区。节约现有墓地资源,提高土地单位面积利用率,单穴占地面积不超过 0.5,合葬墓穴不超过 0.8,墓碑应小型化、多样化、艺术化,推广使用卧碑。加快建设与自然环境融合、土地复合利用的新型生态安葬设施。严格控制传统墓穴葬式发展,鼓励公墓创新骨灰立体安放形式,扶持引导骨灰墙、骨灰廊、骨灰亭和骨灰堂等立体安放设施建设。深入推行火葬、改革土葬,不断巩固提高遗体火化率。扎实推进城乡惠民殡葬工程。进一步健全基本殡葬9、服务制度,推进惠民殡葬政策增项、提标、扩面,明确覆盖人群、惠民标准、实施程序等内容,加强与社会救助、优抚制度的有效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全民免单。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制定针对农村居民、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惠民殡葬政策,努力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节地生态安葬形式和土葬改革区自愿实行火葬的补贴力度,以惠民政策助力殡葬改革事业逐步取得成效。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促进殡葬服务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殡葬行业大数据治理能力建设,推进跨部门相关数据的共享交换,探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殡葬服务机构加强自身信息化能力10、建设,公开服务清单,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收费,加快实现殡葬业务办理信息化、网络化和规范化。鼓励互联网企业、殡葬设备用品生产企业、殡葬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提供信息查询、在线选购、评价投诉等服务,推动形成“互联网+殡葬服务”新业态。完善殡葬管理机制。加强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等方式配足管理服务人员,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理顺经营性公墓管理体制,推进政企分开、管办分离,民政和政府其他部门不再投资举办经营性公墓。依据全省总体规划,稳妥审慎审批建设经营性公墓,严控并购重组等行为,变更经营主体要重新履行资质审核等审批程序,充分考虑殡葬行业特殊性,切实维护行业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和不正当11、竞争行为,规范公墓价格秩序。推动丧葬习俗改革。推动丧葬习俗改革制度化。将革除丧葬陋俗、培育现代殡葬理念纳入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村规民约制定以及政府的议事日程和制度建设中,列入乡村振兴的绩效考评中,巩固提高丧葬习俗改革成效。推动丧葬习俗改革方式创新化,全面推广文明殡葬、节地殡葬、生态殡葬等现代殡葬新理念,从殡、葬、祭等方面综合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培育一批殡葬改革示范镇(村),为全面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3、芜湖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服务。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巩固提升遗体火化率,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加强殡葬信息化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现代12、化水平。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实现公墓数量能够满 3 足实际需求。规范公益性公墓后续养护,探索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对公益性公墓进行管理维护。切实履行政府对基本殡葬服务的兜底保障职责,逐步推进惠民殡葬政策增项、提标、扩面,保障“逝有所安”。加强对重点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坚决打击欺诈、诱导、捆绑、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经营性公墓的日常监管。提升殡葬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民政部门与各类殡葬服务机构、相关政府部门之间数据互联共享,提升行政审批和监管执法效率。遏制重殓厚葬等陈规陋俗,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提供树葬、撒葬、骨灰存放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以清明节等传统节13、日为契机,加强现代生命文化教育,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二、二、规划意义规划意义 本次规划注重对用地的现状利用,在以“落需求、落标准、落空间”为规划目标下,全面摸清规划用地周边的现状建设情况,明确各类设施到边界的发展现状。坚持生态优先的规划要求,以“公益、节地、生态、合规”为导向,同时优化并深化殡葬选址的方案,以最适宜发展的面貌促进南陵县殡葬公益事业的快速发展。规划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科学规范的殡葬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绿色殡葬、文明殡葬、惠民殡葬,理顺殡葬管理体制,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利于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基本安葬需求,是弘扬社会主14、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高质量建设南陵县,具有十分重要且深远的意义。三、三、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一一)整合资源,存量挖潜整合资源,存量挖潜 对现有公墓存量用地进行挖潜、整合,充分挖掘现有公墓的潜力,提高现有公墓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南陵县发展需求,对新建公墓进行统筹规划,满足未来发展需求。(二二)科学预测科学预测,多规协调多规协调 基于人口的年龄结构、需迁葬的总量和当地的现实需求,科学的预测各公益性公墓所需的规模,保证相关项目的实用性、经济性和生态性。同时公墓的规划布局应统筹考虑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合规避让等要求,结合设施服务半径、交通可达性等要求合理布局。(三三15、)节约集约、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合理布局 坚持殡葬改革方向,节约用地,贯彻少占地、不占地、复合利用土地的原则,加强现有公墓的复合利用。合理引导,逐步过渡,积极发展生态殡葬,推广骨灰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少占地、不占地的生态型葬式,实现葬式节地化。4(四四)适度超前、持续发展适度超前、持续发展 综合考虑南陵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未来人口规模和殡葬事业长远发展需要等因素,结合殡葬改革的重点发展方向,处理好规划的前瞻性与可操作性、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四、四、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3、中华人16、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版)4、殡葬管理条例(2021年修正本)5、公墓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6、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本)(二二)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和政策文件政策文件 1、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182-2017)2、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397-2016 3、关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4、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5、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皖政办秘2013189号)6、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指南的通知(皖民务字201935号)7、关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17、的实施意见(皖民务字2016113号)8、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的通知(皖民务函202020号)(三三)相关规划相关规划 1、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安徽省殡葬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3、芜湖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4、芜湖市公益性公墓规划(2020-2035年)5、南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6、南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五、五、规划规划对象对象 本次规划对象为南陵县行政区内所有殡葬设施,包括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其中殡仪馆为丧家提供接运尸体、提供悼念活动会场、火化、骨灰寄存等多项服务的场所,经营性公墓18、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由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并经营管理的公墓;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提供安葬(安放)骨灰的社会福利设施。5 六、六、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一)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陵县全域,总面积约 1260 平方公里:包括籍山镇、弋江镇、许镇镇、三里镇、何湾镇、工山镇、家发镇、烟墩镇。图 1-1 规划范围图(二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4-2035 年,基准年限:2024 年,近期:2025-2027 年,远期:2028-2035 年。6 七、七、规划技术路线规划技术路线 图 1-2 技术路线图 7 第二章第二章 现状概述现状概述 一、一19、南陵县南陵县基本概况基本概况 (一一)总体概况总体概况 1、区位 南陵县城距芜湖市区 42 公里、合肥市 186 公里、南京市 156 公里、杭州市 290 公里、上海市 365 公里。南陵县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地处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边缘,隶属于国家级沿江开放城市芜湖市。南陵交通便捷,国道 205、318 线、省道 320、216 线交汇于县城,南陵县城一度成为皖南重要的公路交通枢纽,更是通往“两山一湖”黄金旅游热线的北部门户。长江下游重要支流青弋江流经县境东部,源自西南山区的漳河,蜿蜒绵亘奔向长江,孕育了千年古城的灿烂文化。图 2-1 南陵县区位图 8 2、行政区划与人口 南陵县20、位于安徽省东南部,东界宣州市,西连铜陵、青阳县,南靠泾县,北邻芜湖市区、芜湖县,现辖籍山镇、许镇镇、弋江镇、家发镇、工山镇、何湾镇、三里镇、烟墩镇等 8 镇,县域土地面积为 1260 平方公里。2023 年年末,全县总人口 53.66 万人。3、经济 2023 年,南陵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3549026 万元,增长 4.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414651 万元,增长 4.6%;第二产业增加值 1376683 万元,增长 4.7%;第三产业增加值 1757692 万元,增长 5.2%。三次产业比重由上年的 11.9:41.2:46.9 调整为 11.7:38.8:49.5。(二二)地形地貌21、地形地貌 南陵县域内“八分陆地二分水,三分岗丘七分圩”,地处长江及其支流青弋江、水阳江交会处,境内水网密布,除与宣城市宣州区接壤的珩琅山属低山外,余以冲积平原和台地构成地貌主体,丘陵和残丘散落在平原和台地上。平原分为圩区、水网圩区、注地、河谷和湖成 5 种类型。台地分为冲积和剥蚀 2 种类型。丘陵分为高丘、低丘、残丘和低山 4 种类型。(三三)气候、水文条件气候、水文条件 1、气候 南陵县地处皖南山区与沿江平原的过渡地带,西部边缘以低山、丘陵地貌组合为主,中部以丘陵、台地和平原地貌结构占主导地位,东部则以圩区平原和洼地平原为主。县域平原面积 376.3 平方公里,占 29.8%;岗丘 794.22、3 平方公里,占 62.8%;水面 93.3 平方公里,占 7.4%。低山海拔多为 400-500 米,其中大工山海拔 558米,丘陵海拔为 100-250 米。2、水文 南陵县属北亚热带湿润型气候,温暖湿润,雨水充沛;四季分明,季风明显,光照充足,雨热同季。全县平均气温 15.8,年平均日照时间 1935.4 小时,日照率约为 43.7%,年平均无霜期 236 天,年平均降水量1402.6 毫米。历年平均湿度为 82%。二、二、南陵县南陵县公墓建设现状公墓建设现状 (一一)总体总体发展情况发展情况 1、推行遗体火化情况 南陵县殡葬改革始于 1998 年,以推行遗体火化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实施。23、1998 年-2000 年间,通过全面大力宣传,强化制度考核(殡葬工作被列为重点工作,并作为对各单位、部门和镇村的重要综合考核指标),联合执法推进,南陵县火化率不断增长,至 2005 年间,年最高火化数达 3000 具,火化率达到顶峰(约 95%)。此后,殡葬工作推进节奏放缓,殡葬工作考核从掉出第一序列到完全取消,殡葬基础设施保障严重滞后,执法 9 依据和有效手段逐步缺失(特别殡葬管理条例 2012 年修订后,强制起棺火化条款的删除),造成火化率逐年下降,最低时仅有 40%不到,目前保持在 45%左右,在全市处于较低位置。当前,在火化区域的分布上,许镇镇推行较好,基本达到 90%。弋江镇以政府24、街道为界限,北面区域及街道火化率近 90%,南面火化率 40%,综合火化率约 75%。籍山镇不同区域分化较大,原九连、石铺区域,火化率相对略高,约有 60%,城区东南的原葛林乡、茶丰等区域及西南山区村落,火化率接近为 0;城区火化率较高,约达 70%;总体综合火化率约为 40%。其他各镇,除少数党员干部死亡后火化外,普通群众死亡火化率基本为 0。2、殡葬基础设施情况 南陵县殡葬基础设施主要分为殡仪馆和公墓。南陵县殡仪馆建成于 1997 年,于 1998 年 1 月 1 日正式运行。目前馆内设有火化炉 3 台,唁礼厅 3 座(1 大 2 小),职工 10 余名,配套建有基本的简易公厕、食堂和殡仪25、服务部,仅能保障全县遗体的正常火化,无法满足群众殡葬习俗礼仪服务需求。2018 年,县民政局立项实施了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在馆区北侧征地 22 亩,新建唁礼厅、食堂、服务部等硬件设施,并对原馆区进行升级改造、修缮,目前已经完工投入使用。南陵县崇领山公墓现状占地 42 亩,共 3427 个穴位,截止至 2024 年 7 月,已用 3341 个穴位,仅不到 3%的剩余穴位。2008 年至 2015 年,各镇自主分批规划建设了一批镇、村级集中安葬墓地、骨灰堂,用于保障坟墓征迁安置和群众基本安葬需求,累计建造墓穴和骨灰格位约 8 万个,但均未履行完善的行政程序,建设标准也远远达不到节地安葬要求。除许镇、26、弋江个别的集中安葬墓地相对较为规范外,多数墓地都是群众自建自用,墓葬墓穴严重超标,失去公益性公墓最重要的节地属性和意义。3、惠民殡葬政策状况 2014 年,印发南陵县困难群众殡葬救助试行办法,对困难群众火化基本费用给予减免;2018 年,出台南陵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对本县户籍及所有居民及部分特殊在陵人员火化基础费用进行全免,基本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益性公墓惠民安葬实施办法正在草拟中。2020 年 6 月 15 日,南陵县印发南陵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到 2020 年底,建成可投入保障使用的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 1 座,每个镇至少建设 1 座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4、南27、陵殡葬民俗现状 南陵县居民死亡后,一般均要搭设灵堂 3-7 日,殡期接受亲友吊唁,殡期结束后出殡火化或土葬。出殡时车辆送返,人流密集,沿路抛洒纸钱,燃放鞭炮,既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日常生活,也埋藏着交通安全、火灾等隐患。尤其是城区居民,多数在小区门面、沿街弄堂、绿地间隙等空地搭设灵堂,还严重影响南陵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风貌。南陵县节地生态安葬率不到 10%。死者的安葬,除极少数火化后(部分火化后依旧带棺土葬)在标准公墓入葬的,其余绝大多数都是家属在山地、林地、菜园、树林、“老坟山”等处自行选址,修造墓葬,以家族式墓葬为主,随意选址,集群安葬,布局散乱,草木丛生,殡葬垃圾无序堆积。墓葬建设上超大超28、高,互相效仿、10 攀比现象严重。清明冬至等祭扫节日,全县各处集中安葬点都是重点的消防安全防控对象,需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来进行维护安全保障。(二二)公墓建设现状公墓建设现状 截止到 2024 年,南陵县已建殡葬设施数量 29 个,其中县级 3 个,镇级 8 个,村级 18 个,总穴位数约16875,其中已安葬穴位 6509 个,剩余安葬穴位约 10276 个,基本形成“县级镇级村级”三级殡葬设施体系。根据南陵县 2023 年国土变更调查及摸排情况,南陵县现状公墓用地 20.22 公顷(303 亩),包括南陵县殡仪馆占地 3.67 公顷(55 亩)。表 2-1 现状公墓一览表 行政区 名称 等级29、 坐落村庄 已建设面积(亩)已建墓穴(格位)数 已安葬墓穴(格位)数 南陵县 殡仪馆 县级 籍山镇 55 崇岭山公墓 县级 籍山镇 84.2 3427 3341 城市公益性公墓 县级 沈亭村 15 2033 20 籍山镇 小花山公墓 镇级 沈亭村 10 1063 745 柏林公墓 村级 柏林村 6 1003 873 五连公墓 村级 五连村 2 160 59 先进公墓 村级 先进村 1 47 10 三连骨灰堂 村级 三连村 0.6 1280 13 弋江镇 钟塘公墓 村级 钟塘村 5.2 500 480 铁拐公墓 村级 铁拐村 6.5 400 10 新陶公墓 村级 新陶村 15 600 550 许30、镇镇 奎然园公墓 镇级 奎湖村 3.9 280 155 池湖公墓 村级 池湖村 30.69 2000 10 三里镇 峨岭公墓 镇级 峨岭村 4.5 305 21 澄桥公墓 村级 澄桥村 5.5 170 3 水闸公墓 村级 水闸村 2.7 175 2 西峰公墓 村级 西峰村 3.5 175 9 新义公墓 村级 新义村 1.9 66 30 何湾镇 红山头公墓 镇级 青山村 14.6 1178 10 工山镇 安然园公墓 镇级 柏一村 18 158 27 回归园公墓 镇级 戴汇村 4.2 187 11 家发镇 茶林公墓 镇级 茶林村 9.2 1385 40 官塘公墓 村级 官塘村 1.2 48 8 烟31、墩镇 霭里公墓 镇级 霭里村 0.5 20 20 海井公墓 村级 海井村 0.5 25 2 红旗公墓 村级 红旗村 0.5 25 19 三星公墓 村级 三星村 0.5 25 4 万兴公墓 村级 万兴村 0.5 25 23 烟墩村公墓 村级 烟墩村 0.5 25 14 11 图 2-2 现状公墓分布图 三、三、存在问题总结存在问题总结 (一一)主要问题主要问题 1 1、墓地规模较小,墓地规模较小,建设标准低,建设标准低,土地集约化程度低土地集约化程度低 南陵县内,除近年新建的外,各镇自发建设的墓地普遍占地面积较小,建设标准较低,且基本都为传统安葬模式,与芜湖市域内其他市县存在较大差距。2 2、用32、地规范方面,与耕地保护略有矛盾用地规范方面,与耕地保护略有矛盾 通过对现状集中安葬点的合规性核查,发现极个别现状墓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存在矛盾,应及时加以整改。12 3 3、用地潜力方面,后续存量吃紧用地潜力方面,后续存量吃紧 随着“老龄化”日趋严重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南陵县现有墓地存量设施供给能力逼近极限,土地存量急剧下降,逐年增加的骨灰安置量与土地供给不足的矛盾不断显现。4 4、总体建设水平不高,白化现象普遍墓总体建设水平不高,白化现象普遍墓 现状“白化”现象主要集中在集中墓区,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墓穴之间没有绿地,二是墓穴之间的绿地空间太小不足以种植小乔木或者小灌木,使得白化33、现象突出。(二二)现实矛盾现实矛盾 1 1、殡仪服务功能的缺失和传统民俗需要的矛盾殡仪服务功能的缺失和传统民俗需要的矛盾 殡葬工作是对千年民族风俗传统的挑战,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推行火化、提倡节地安葬、引导丧事新办的基础上,要照顾中华文明传统的追思悼念等殡葬习俗,如搭设灵堂,亲友吊唁,举行追悼会,遗体整容沐浴等服务。就目前来看,城区尚无有关规范的殡仪服务机构,县殡仪馆的硬件服务设施、软件服务项目都不够完善,远远满足不了城区群众丧葬需求。2 2、管理资源的匮乏和长期殡葬改革需求的矛盾管理资源的匮乏和长期殡葬改革需求的矛盾 县殡葬管理所与县殡仪馆合并后,殡葬管理和执法职能被弱化,殡葬管理专职力量严重34、不足。殡葬工作一直是各地普遍的难点问题,在与部门联动实施改革、推进、监管、执法等工作上,目前都是依赖短期、阶段性地组建专项领导小组实施推进,缺乏常态化的专职管理机构,工作趋于粗线条式的应付,政策停留在文件纸上层面,贯彻落实能力不足。与各部门的联动和协调能力、权威性也都不够。3 3、殡葬设施发展目标和冗杂的行政程序的矛盾殡葬设施发展目标和冗杂的行政程序的矛盾 安徽省殡葬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及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2020 年底,各镇(乡)均要建成可投入保障使用的农村公益性公墓,殡仪馆建设要满足基本服务需求。但因南陵县暂未将殡葬设施用地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在可研立项、规划审批,土地划拨,施工35、建设上都要执行较高难度的行政审批程序,许多都要取得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行政程序极为繁琐复杂,周期也普遍较长。据初步测算,完成全套规范程序,需要 2-3 年才能开工建设。13 第三章第三章 上位规划解读上位规划解读 一、一、芜湖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芜湖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规划提出,到 2025 年,要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殡葬管理体制不断健全,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优质化、规范化,文明祭祀、绿色殡葬蔚然成风。现阶段的主要工任务为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服务。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实现公墓数量能够满足实际需求。加强对经营性公墓的日常监管。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提供树葬、撒葬36、骨灰存放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规划明确了南陵县在殡葬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中,续建一座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二、二、南陵县南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一一)县域县域空间布局结构空间布局结构 落实芜湖市主体功能区战略与“三带两屏一圈两中心”的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以三条控制线为基础,突出南陵自然地理、人口经济分布和城镇化阶段等特征;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坚持生态优先,形成“一屏两廊、一主两片区”的县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二二)镇村等级结构镇村等级结构 全域镇村等级分为中心城区、副中心城区、中心镇、中心村和自然村五级。提高中心城区37、新型城镇化承载能力。至 2035 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 36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65 平方公里。县域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规划为“一主一副多极”。中心村宜选择人口在 500 人以上的村庄,以提升型居民点为主;自然村即为中心村以外的居民点,可划分为稳定型、收缩型和撤并型。(三三)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 按照“科学布局、因地制宜、集约节约、复合用地、公益优先”的原则,构建“县级镇级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保障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保障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优抚等福利设施发展,按照“保障基本、引导高端、体现特色、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38、多样化福利需求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按照保障殡葬用地的基本需求,规划设立殡葬用地,建立县级镇级两级殡葬服务体系,建设 1 座县级公益性公墓,每个镇建设不少于 1 座镇级公益性公墓。科学统筹建设殡葬服务设施,加快补齐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设施和服务短板,推动形成覆盖城乡、设施完善、供给充足的殡葬服务网络。(四四)统筹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统筹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南陵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437.5 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 71.8 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 49.2 平方公 14 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优先保护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39、稳妥有序恢复流向其他农用地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依法批准,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优化的原则,在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生态保护红线: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调整。自然保护地边界发生调整的,依据相关批准文件,对生态保护红线做相应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内按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和其他区域进行分类管控。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40、限人为活动。城镇开发边界:强化城镇开发边界对开发建设行为的刚性约束作用,防止城镇盲目扩张和无序蔓延。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施“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15 图 3-1 县域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 16 图 3-2 县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17 南陵县域范围内,包含 47 处文物保护单位,有 4 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6 处省级传统村落,5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2 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应该在新建殡葬设施时,避让文物保护范围,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41、建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不得破坏历史遗迹。表 3-2 南陵县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一览表 等级等级 名称名称 等级等级 名称名称 国家文物保护单位 牯牛山城址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长山土墩墓群 皖南土墩墓群-千峰山古墓群 工山坊桥 大工山铜矿塌里牧遗址 乌霞寺乌霞洞 大工山铜矿江术冲炼铜遗址 李家发烈土纪念碑 省级传统村落 八都何 玉带桥 龙山村 牧师楼 丫木脚 毕家桥 西山村 弋江古镇 下西遗址 狮子桥 牛头山土墩墓群 峨岭桥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龙门桥 何琦墓 惠民桥 铁山石刻 徐家大屋 何氏虎厅民宅 九龙包土墩墓群 丫山革命烈土纪念塔 张氏42、宗祠 天然门明代石刻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张墩遗址 冷水冲冶炼遗址 陈墩遗址 浴马桥 圣公会乐育学堂 刘店土墩墓群 马义桥 三里土城遗址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黄墓苏式仓 永顺堰 黄盖墓 永庆堰 李白仙酒坊遗址站 父子岭新四军烈士纪念塔 永林东吴墓葬群 沈氏家族墓葬群 墩山古墓群 计数 47 三、三、芜湖市公益性公墓规划(芜湖市公益性公墓规划(2022021 1-20352035 年)年)规划目标: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为本,构建惠民保障体系健全、土地利用生态集约、文化内涵健康文明的“节地、生态、文明、惠民”的市域公益性公墓服务体系。1、人口死亡率预测数值制定:南陵县为 743、。2、墓穴穴位数测算 根据芜湖市区及各县(市)、区现状人口数据、2030 年规划人口数据和死亡率计算,得出芜湖市市域各县(市)、区近远期新增墓穴需求数量。至 2035 年,预测南陵县墓穴总需求数为 85471 穴,其中:近期(20202025 年)预测南陵县墓穴总需求数为 33686 穴,其中:南陵县中心城区 11049 穴,下辖各镇共 22637 穴。远期(2026-2035 年)预测南陵县墓穴总需求数为 51785 穴,其中:南陵县中心城区 20331 穴,下辖各镇共 31454 穴。18 表 3-2 南陵县公益性公墓预测穴位一览表 城镇名称城镇名称 20202020-20252025 年44、预测穴位数年预测穴位数 (穴)(穴)20262026-20352035 年预测穴位数年预测穴位数(穴)(穴)合计(穴)合计(穴)中心城区 11049 20331 31380 下辖各镇 22637 31454 54091 合计合计 3368633686 5178551785 8547185471 3、南陵县公益性公墓布局引导 南陵县的公益性公墓以服务本行政区人口为原则,其中城市公益性公墓以县(市)为单位,建设 1 座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以乡镇为主,以行政村为辅,每个乡镇至少要求建设 1 座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选址应综合考虑各镇的地形地貌、区位、服务半径和交通条件等因素,且基本符合县城总45、规和县域土规的规划要求。控制发展经营性公墓,积极发展公益性公墓;在公墓类型上,发展多样化类型公墓,丰富公墓功能。南陵县的公益性公墓布局做到定规模、定指标,相应布局和边界在县(市)级专项规划中深入研究,上报县政府审批后纳入相应的县(市)级、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19 第四章第四章 需求预测与规划需求预测与规划目标目标 一、一、未来需求规模预测未来需求规模预测 (一一)人口预测人口预测 1、预测原则 以现状户籍人口数据为基础,采用综合增长率法、平均增长数法、回归分析法等,对 2018 年-2024 年间的人口增长趋势综合分析,预测规划期(2025 年-2035 年)内南陵县各镇各年的人口规46、模。2、预测结果 南陵县 2035 年末总户籍人口为 50.14 万人 区域年份 2025 年 人口 2026 年人口 2027 年人口 2028 年人口 2029 年人口 2030 年人口 2031 年人口 2032 年人口 2033 年人口 2034 年人口 2035 年人口 籍山镇 133573 133183 132793 132404 132015 131626 131237 130849 130461 130073 129686 弋江镇 100923 100351 99779 99208 98638 98069 97501 96934 96368 95803 95239 许镇镇 1047、5458 104766 104075 103386 102698 102012 101326 100643 99960 99279 98600 三里镇 44325 43996 43667 43339 43012 42686 42360 42036 41711 41388 41065 何湾镇 41979 41622 41267 40912 40558 40205 39853 39502 39152 38803 38454 工山镇 53896 53595 53293 52993 52693 52393 52094 51796 51498 51200 50903 家发镇 30100 30000 2948、899 29799 29699 29599 29499 29399 29299 29200 29100 烟墩镇 19578 19462 19347 19231 19116 19001 18886 18772 18657 18543 18430 南陵县 529832 526975 524120 521272 518429 515591 512756 509931 507106 504289 501477(二二)需求预测需求预测 1、预测原则 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公墓所需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对规划期内南陵县各镇各年的总人口的预测,根据死亡率的变化趋势,结合老龄化人口的发展趋势,综合得出累计的死亡人数,49、估算规划期内的安置穴位总量。2、死亡人口数量 根据统计年鉴以及官方数据,过去 15 年,南陵县的户籍人口死亡率呈波动上升的趋势,死亡率的平均增长幅度为 8%。按照 2020-2024 年的平均死亡率,对规划期内各年的死亡率增长幅度进行确定,进而确定各镇各年的死亡人口数量。得出规划期内南陵县需要安葬的人口约为 6.2 万人。20 3、墓穴需求 以公益性兜底,100%安葬需求为目标,考虑散埋乱葬平迁、外籍人员回乡安葬和其他不确定的因素等问题,预留 20%的弹性操作空间。规划期内安葬穴位总需求为 7.44 万个,南陵县现状剩余穴位约 1 万个,至规划期末,南陵县新增安葬穴位为 6.44 万个。按照城50、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标准,以节地生态安葬的原则,确定新增公益性公墓用地为196 亩。按照 15%左右的安葬需求,作为经营性公墓作为市场化补充,确定新增经营性公墓用地面积为 35 亩。现状南陵县殡葬设施用地约 303 亩,包括占地 55 亩的南陵县殡仪馆,因此规划期内南陵县殡葬设施用地总规模约 535 亩。21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趋势二、指导思想和发展趋势 (一一)指指导思想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51、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二二)发展趋势发展趋势 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多,我国每年死亡人数也将呈现小幅增长的态势,这将为殡葬行业带来更大的需求,并且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居民消费支出的增加,人均殡葬支出也将不断提高,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发展前景广阔。各地坚持以推行火葬为殡葬改革的主攻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火葬的普遍开展,促进火化率的整体提高。殡葬服务业将持续依照政府的要求和政策结合公墓的公益性特点,殡葬服务业将逐渐转向鼓舞生态葬礼,提高殡葬服务水平。三、创新理念三、52、创新理念 (一一)践行新发展理念践行新发展理念 结合殡葬事业、殡葬行业实际,统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新发展理念,一体把握、协同推进。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为从殡葬视角改善人民生活品质、让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贡献。(二二)建设高质量殡葬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殡葬服务体系 推动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是顺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解决殡葬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从善始善终善别的全生命周期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深入防范化解殡葬领域重大风险的必然要求。要建设更高质量殡葬服务体系,推进殡葬制度规范高水平供给,使殡葬移风易俗更加深入人心。(三三)构建53、殡葬治理共同体构建殡葬治理共同体 殡葬事业涉及主体广泛、领域多元,是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相关各方树立共同体意识,同向而行,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殡葬治理格局。一是要凝聚共识;二是要加强党对殡葬事业的全面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发挥民政部门牵头协调作用,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发挥法规、政策、规划引领作用,统筹解决影响殡葬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引领正确发展方向;三是要充分发挥殡葬行业作用,以规范优质服务,满足群众逝有所安需求。通过社会公众、行业、院校、政府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使新发展阶段的殡葬治理成为人 22 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生动实践。通过采取“政府主导、高位推进、上下联动、绩效54、考核、典型引路、财政兜底”的工作措施,形成由政府组织、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行业协会搭台、乡镇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目前,殡葬行业整体状况仍属于资源依赖型行业,应全力推进殡葬服务进阶,促进殡葬中心事业“从资源型向要素型、创新型”转型。实现创新动能,由“资源依赖”向“要素驱动”、“创新驱动”转变;创新方法,通过多元策略推进生态殡葬转型;创新主体,扩大优化葬祭服务供给,打造高品质殡葬服务。四四、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规划期间,南陵县应立足自身实际发展情况,构建惠民保障政策体系健全、土地利用生态集约、文化内涵健康的现代殡葬体系。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构建“三级两类”的殡葬设施体系,三级分为县级、镇级、村级55、,两类分为殡仪设施和安葬设施。至规划期末全面实现南陵县生态殡葬、文明殡葬、惠民殡葬的发展总目标。实现以节地公墓、骨灰堂、骨灰楼存放为主,以骨灰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生态型葬式为辅的生态殡葬形式。实施集约、节约开发策略,有效提升综合效益,减少投入、增加产出;实施循环利用策略,推动土地、物料、墓穴的循环使用;实施源头治理策略,以清洁文明标准加强环境治理。(一一)近期目标近期目标 1、完善殡葬设施建设 实现公墓设施均等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提升服务水平。实现遗体接运、消毒、保存、火化、骨灰安放等服务环节的标准化。2、全面开展散埋乱葬专项治理 基本实现“三沿六区”无坟化。即沿铁路、沿国(省)道(56、含高速公路)、沿主要河道两侧无坟化;城镇建成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无坟化。3、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逐步实行殡葬信息采集、手续办理、服务流程、资金结算、处理结果、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管理,提升殡葬服务效率和精准度。(二二)远期目标远期目标 至规划期末,提升遗体火化率,全区火化率力争达到 100%,提高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的比例,有序完成规划目标,全面开展散埋乱葬专项治理与信息化平台建设。23 第五章第五章 公墓布局规划公墓布局规划 一、一、公墓选址要求公墓选址要求 根据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397-2016),公墓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一)57、城乡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城乡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基和骨灰寄存建筑的设置应按照各地区年死亡率和火化量以及对应的分级规模进行布局。2.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应纳人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在城乡规划中落实专项用地。3.市区范围布局宜按行政辖区划分,并应结合殡与葬适度分离的需求,建立辐射全地区的殡葬服务网络。市域内各周边县也应设有相对完善的殡葬设施。4.所需服务半径应满足丧属就近、方便、快捷的办丧要求。在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的城镇,服务半径可适当扩大,而在山区或者丘陵地区,应依据具体地理条件,合理布局。5.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的外围宜设置防火隔离带。(二二)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58、.建设用地应选择城乡用地分类中的区域公用设施用地,应优先利用弃置地和荒地;2.用地应与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中的规划用地选址相一致;3.建筑选址不得使用耕地、林地、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住宅区、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用地等;4.地形的选择宜有植物覆盖且利于排水;5.位置应避免选择容易发生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地段;6.位置宜选择城市和乡镇郊区,远离人口聚居区;7.水库、河流、堤坝附近不得新建公墓;8.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和通航河道两侧不得新建公墓,城市主干道不得穿越基地;9.选址对基地的朝向、风向、周边山势走向等方面的要求应尊重当地丧葬风俗;10.骨灰寄存建筑选址宜靠近火葬场或59、殡仪馆;11.周边应具有为节假日祭扫高峰时预留临时停车的条件;12.应远离储存易燃、易爆物的建筑及其场所;13.城乡高压架空线路不宜穿越基地上空。(三三)其他要求其他要求 每处公益性安葬设施辐射人口不少于 10000 人。新建殡葬基础设施规划选址和规模,在区域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部分项目可结合实际实施情况,经相关部门论证后,进行适当调整。24 二、二、布局原则布局原则 (一一)集约用地原则集约用地原则 鼓励安葬、殡仪设施等其他殡葬设施合建。(二二)用地合规原则用地合规原则 选址要符合上位规划、相关规范的要求。避让红线、耕地、公益林、公路、铁路、文物保护区等范围。(三三)交通便利原则交通便利原则 60、依托干线公路及其他城乡主要道路作为来往殡葬设施的主要道路,同时避免直接在公路上直接开口,影响交通。(四四)均衡配置原则均衡配置原则 综合统筹各级公墓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实现殡葬设施的全覆盖,原则上以行政区划为单元均衡配置。同时因部分行政区内存在居住人口少、用地紧缺等问题,鼓励殡葬设施打破行政区划界限,进行统筹布局。三、三、用地条件筛选用地条件筛选 (一一)统筹统筹南陵县南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21-20352035 年)年)“三区三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划定成果 依据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新建殡葬设施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61、同时因为殡葬设施占地面积大,具有邻避效应,优先选址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其中:南陵县生态红线保护面积不少于 71.80平方千米;南陵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37.49 平方千米;南陵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面积为 49.24平方千米。图 5-1 南陵县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25(二二)禁止占用耕地禁止占用耕地 本规划的新建、扩建殡葬设施用地,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以确保与城镇建设的协调发展。殡葬设施项目的建设用地指标需要符合村庄规划的要求,确保用地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规划根据南陵县最新的国土变更调查数据,避让耕地,同时对建设用地溯源工作中的部分用地进行避让。(三三)避让避让城镇、城镇、河道、公62、路、铁路、居住等用地图斑河道、公路、铁路、居住等用地图斑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新建殡葬设施应避让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规划根据南陵县最新的国土变更调查数据,避让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河流湖泊、水库。规划针对铁路用地设置 80 米的避让缓冲区,公路用地设置 50 米的避让缓冲区,对于城镇村道路用地,设置 15 米的避让缓冲区,针对集中成片的居住用地,设置 250 米的避让缓冲区。(四四)选址可达性选址可达性 新建殡葬设施需要临近城市道路,并且避免在主干道上开口,影响城市交通,规划殡葬设施选址均位于城镇村道路以及公路周边 500 米的覆盖范围内。63、26 四、四、总体总体布局布局规划规划 至规划期末,南陵县共有殡仪馆 1 座,公墓 62 座。其中:现状保留南陵县殡仪馆;现状保留公墓 9 座,其中镇级 2 座、村级 9 座;原址扩建公墓 17 座,其中县级 2 座,镇级 1 座、村级 14 座;规划新建公墓 25 座、其中镇级 6 座、村级 27 座。规划总殡葬设施用地 35.67 公顷,现状公墓 20.2 公顷,南陵县殡仪馆 3.67 公顷,规划新增 15.4 公顷。其中县级经营性公墓(南陵县崇岭山公墓)规划用地 7.95 公顷,县级公益性公墓(南陵县城市公益性公墓)规划用地 2 公顷;镇级殡葬设施用地 4.82 公顷;村级殡葬设施用地 64、15.38 公顷,县级、镇级、近期建设的村级范围由实线控制,部分村级由点位及规模控制,结合村庄规划落实建设边界。图 5-2 规划布点图 27 表 5-1 南陵县公墓规划一览表 行政行政区区 名称名称 等级等级 坐落村坐落村庄庄 分类分类 控制方式控制方式 现状现状(亩)(亩)已建墓穴已建墓穴(格位)数(格位)数 已 用 墓 穴已 用 墓 穴(格位)数(格位)数 规划面积规划面积(公顷)(公顷)规划面积规划面积(亩)(亩)南陵县 殡仪馆 县级 籍山镇 现状保留 55 3.67 55.0 崇岭山公墓 县级 籍山镇 原址扩建 实线 84.2 3427 3341 7.95 119.2 城市公益性公墓 65、县级 沈亭村 原址扩建 实线 15 2033 20 2.00 30.0 籍山镇 小花山公墓 镇级 沈亭村 原址扩建 实线 10 1063 745 1.07 16.1 柏林公墓 村级 柏林村 原址扩建 实线 6 1003 873 0.76 11.4 五连公墓 村级 五连村 原址扩建 实线 2 160 59 0.39 5.9 先进公墓 村级 先进村 原址扩建 实线 1 47 10 0.22 3.3 三连骨灰堂 村级 三连村 现状保留 0.6 1280 13 0.04 0.6 茶丰公墓 村级 茶丰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20 3.0 龙湖公墓 村级 龙湖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67 10.0 弋江镇66、 燕山公墓 镇级 燕山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53 8.0 钟塘孝文化广场 村级 钟塘村 原址扩建 实线 5.2 500 480 0.55 8.20 铁拐公墓 村级 铁拐村 原址扩建 实线 6.5 400 10 0.50 7.5 新陶公墓 村级 新陶村 原址扩建 实线 15 600 550 1.15 17.3 东河骨灰堂 村级 东河村 规划新建 点位 0.13 2.0 姚义骨灰堂 村级 姚义村 规划新建 点位 0.13 2.0 四连骨灰堂 村级 四连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3 2.0 许镇镇 奎然园公墓 镇级 奎湖村 现状保留 3.9 280 155 0.26 3.9 奎湖街道骨灰堂 镇级 67、奎湖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4 2.1 池湖公墓 村级 池湖村 现状保留 30.69 2000 10 2.03 30.4 奎湖骨灰堂 村级 奎湖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3 2.0 长青公墓 村级 长青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20 3.0 马元骨灰堂 村级 马元村 规划新建 点位 0.07 1.0 金阁骨灰堂 村级 金阁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3 2.0 永安堂骨灰堂 村级 龙潭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3 2.0 福泽堂骨灰堂 村级 许镇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40 6.1 三里镇 三里公墓 镇级 孔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53 8.0 峨岭公墓 村级 峨岭村 现状保留 实线 4.5 368、05 21 0.30 4.5 孔村公墓 村级 孔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5 2.2 澄桥公墓 村级 澄桥村 现状保留 5.5 170 3 0.37 5.5 水闸公墓 村级 水闸村 现状保留 2.7 175 2 0.18 2.7 西峰公墓 村级 西峰村 现状保留 3.5 175 9 0.23 3.5 新义公墓 村级 新义村 现状保留 1.9 66 30 0.12 1.9 凤凰公墓 村级 凤凰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0 1.5 吕山公墓 村级 吕山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0 1.5 牌楼公墓 村级 牌楼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09 1.4 热爱公墓 村级 热爱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3 269、.0 上马公墓 村级 上马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09 1.4 辋峰公墓 村级 辋峰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3 1.9 漳溪公墓 村级 漳溪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3 2.0 山泉公墓 村级 山泉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2 1.8 双河公墓 村级 双河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3 2.0 西岭公墓 村级 西岭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4 2.1 何湾镇 呈祥公墓 镇级 呈祥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67 10.0 红山头公墓 村级 青山村 原址扩建 实线 14.6 1178 10 0.97 14.6 荷花形公墓 村级 何湾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87 13.0 工山镇 象山公墓 镇级 象山70、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67 10.0 安然园公墓 村级 柏一村 原址扩建 实线 18 158 27 1.62 24.3 回归园公墓 村级 戴汇村 原址扩建 实线 4.2 187 11 0.60 9.0 孝恩园公墓 村级 桂镇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60 9.0 家发镇 茶林公墓 镇级 茶林村 现状保留 9.2 1385 40 0.61 9.2 联三公墓 村级 联三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33 5.0 官塘公墓 村级 官塘村 现状保留 1.2 48 8 0.08 1.2 麻桥公墓 村级 麻桥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34 5.1 烟墩镇 烟墩镇公墓 镇级 霭里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33 5.071、 霭里公墓 村级 霭里村 原址扩建 实线 0.5 20 20 0.20 3.0 海井公墓 村级 海井村 原址扩建 实线 0.5 25 2 0.18 2.7 红旗公墓 村级 红旗村 原址扩建 实线 0.5 25 19 0.26 3.9 三星公墓 村级 三星村 原址扩建 实线 0.5 25 4 0.20 3.0 万兴公墓 村级 万兴村 原址扩建 实线 0.5 25 23 0.16 2.4 28 刘店公墓 村级 刘店村 规划新建 点位 0.13 2.0 烟墩村公墓 村级 烟墩村 原址扩建 实线 0.5 25 14 0.19 2.9 五、五、县级县级公墓公墓规划规划 至规划期末,县级公墓共 2 座,县72、级经营性公墓(南陵县崇岭山公墓)于 1999 年建成,位于县园艺场,现状用地规模 5.61 公顷,现状仅剩余 86 个穴位,规划扩建至 7.95 公顷,增加 35 亩,提供市场化的殡葬安置需求;县级公益性公墓(南陵县城市公益性公墓)于 2023 年建成,位于籍山镇沈亭村,现状已建规模 1 公顷,已使用穴位较少,规划扩建至 2 公顷,作为各镇安葬需求的补充。均为实线控制。表 5-2 县级公墓规划一览表(一一)县级经营性公墓(县级经营性公墓(南陵县崇岭山公墓南陵县崇岭山公墓)规划扩建至 7.95 公顷,新增 2.33 公顷(35 亩),满足市场化安葬需求。与国土变更调查进行衔接,规划扩建公墓用地现73、状以林地为主,不占用基本农田和公益林、天然林,未涉及生态红线,具备建设条件。行政区行政区 名称名称 等级等级 坐落村庄坐落村庄 分类分类 控制方式控制方式 面积面积 (公顷)(公顷)面积面积 (亩)(亩)南陵县 南陵县崇岭山公墓 县级 籍山镇 扩建 实线控制 7.95 119.2 南陵县城市公益性公墓 县级 沈亭村 扩建 实线控制 2 30 29(二二)县级公益性公墓(县级公益性公墓(南陵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南陵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南陵县城市公益性公墓为原址扩建,于 2023 年建成,建成范围占地面积 1 公顷。目前穴位使用较少,规划远期扩建至 2 公顷,逐步扩大规模,延长服务期限。与国土变更调查进74、行衔接,规划扩建公墓用地现状主要为特殊用地、林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和公益林,未涉及生态红线,具备建设条件。随着城市人口持续流入,为了土地资源统筹与可持续管理、社会效益与经济可行性,南陵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在规划期内面积控制在 30 亩的基础上,远景展望规模为 186 亩。六、六、镇镇级级公墓公墓规划规划 至规划期末,镇级公益性公墓共 9 座,其中现状保留 2 座、原址扩建 1 座,规划新建 6 座。均为实线控制。规划镇级公墓用地面积为 4.82 公顷,其中现状保留 0.87 公顷,规划原址扩建 1.07 公顷,新建公墓 2.87公顷。表 5-3 镇级公墓规划一览表 行政区行政区 名称名称 等级等级 75、坐落村庄坐落村庄 分类分类 控制方式控制方式 用地面积(公顷)用地面积(公顷)用地面积(亩)用地面积(亩)籍山镇 小花山公墓 镇级 沈亭村 扩建 实线 1.07 16.1 弋江镇 燕山公墓 镇级 燕山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53 8.0 许镇镇 奎然园公墓 镇级 奎湖村 现状保留 实线 0.26 3.9 奎湖街道骨灰堂 镇级 奎湖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4 2.1 三里镇 三里公墓 镇级 孔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53 8.0 何湾镇 呈祥公墓 镇级 呈祥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67 10.0 工山镇 象山公墓 镇级 象山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67 10.0 家发镇 茶林公墓 镇级 茶林村76、 现状保留 实线 0.61 9.2 烟墩镇 烟墩镇公墓 镇级 霭里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33 5.0 30 七、七、村级公墓规划村级公墓规划 至规划期末,村级公益性公墓共 50 座,其中现状 9 座、原址扩建 14 座,规划新建 27 座。部分为点位+规模的控制方式。规划村级公墓用地面积为 17.23 公顷,其中现状保留 3.35 公顷,原址扩建 7.96 公顷,规划新建 5.93 公顷。表 5-4 村级公墓规划一览表 行政区行政区 名称名称 等级等级 坐落村庄坐落村庄 分类分类 控制方式控制方式 用地面积(公顷)用地面积(公顷)用地面积(亩)用地面积(亩)籍山镇 柏林公墓 村级 柏林村 原77、址扩建 实线 0.76 11.4 五连公墓 村级 五连村 原址扩建 实线 0.39 5.9 先进公墓 村级 先进村 原址扩建 实线 0.22 3.3 三连骨灰堂 村级 三连村 现状保留 0.04 0.6 茶丰公墓 村级 茶丰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20 3.0 龙湖公墓 村级 龙湖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67 10.0 弋江镇 钟塘孝文化广场 村级 钟塘村 原址扩建 实线 0.55 8.20 铁拐公墓 村级 铁拐村 原址扩建 实线 0.50 7.5 新陶公墓 村级 新陶村 原址扩建 实线 1.15 17.3 东河骨灰堂 村级 东河村 规划新建 点位 0.13 2.0 姚义骨灰堂 村级 姚义村 78、规划新建 点位 0.13 2.0 四连骨灰堂 村级 四连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3 2.0 许镇镇 池湖公墓 村级 池湖村 现状保留 2.03 30.4 奎湖骨灰堂 村级 奎湖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3 2.0 长青公墓 村级 长青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20 3.0 马元骨灰堂 村级 马元村 规划新建 点位 0.07 1.0 金阁骨灰堂 村级 金阁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3 2.0 永安堂骨灰堂 村级 龙潭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3 2.0 福泽堂骨灰堂 村级 许镇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40 6.1 三里镇 峨岭公墓 村级 峨岭村 现状保留 实线 0.30 4.5 孔村公墓 村级 79、孔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5 2.2 澄桥公墓 村级 澄桥村 现状保留 0.37 5.5 水闸公墓 村级 水闸村 现状保留 0.18 2.7 西峰公墓 村级 西峰村 现状保留 0.23 3.5 新义公墓 村级 新义村 现状保留 0.12 1.9 凤凰公墓 村级 凤凰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0 1.5 吕山公墓 村级 吕山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0 1.5 牌楼公墓 村级 牌楼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09 1.4 热爱公墓 村级 热爱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3 2.0 上马公墓 村级 上马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09 1.4 辋峰公墓 村级 辋峰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3 1.9 漳溪80、公墓 村级 漳溪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3 2.0 山泉公墓 村级 山泉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2 1.8 双河公墓 村级 双河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3 2.0 西岭公墓 村级 西岭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14 2.1 何湾镇 红山头公墓 村级 青山村 原址扩建 实线 0.97 14.6 荷花形公墓 村级 何湾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87 13.0 工山镇 安然园公墓 村级 柏一村 原址扩建 实线 1.62 24.3 回归园公墓 村级 戴汇村 原址扩建 实线 0.60 9.0 孝恩园公墓 村级 桂镇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60 9.0 家发镇 联三公墓 村级 联三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81、.33 5.0 官塘公墓 村级 官塘村 现状保留 0.08 1.2 麻桥公墓 村级 麻桥村 规划新建 实线 0.34 5.1 烟墩镇 霭里公墓 村级 霭里村 原址扩建 实线 0.20 3.0 海井公墓 村级 海井村 原址扩建 实线 0.18 2.7 红旗公墓 村级 红旗村 原址扩建 实线 0.26 3.9 三星公墓 村级 三星村 原址扩建 实线 0.20 3.0 万兴公墓 村级 万兴村 原址扩建 实线 0.16 2.4 刘店公墓 村级 刘店村 规划新建 点位 0.13 2.0 烟墩村公墓 村级 烟墩村 原址扩建 实线 0.19 2.9 31 第六章第六章 近期近期建设建设规划规划 一、一、近期82、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1 1、近期需求分析近期需求分析 从实际需求出发,南陵县目前还剩余墓穴约 1 万个(不含在建),除籍山镇外,结合各镇近期人口死亡预测,综合镇、村级已建、在建公墓,何湾镇、三里镇需要新增公墓,其他各镇的在建也纳入本次近期建设计划,缺口如下表所示。表 6-2 各镇近期需求一览表 行政区行政区 名称名称 剩余穴位剩余穴位 合计合计 近期安葬需求(人)近期安葬需求(人)缺口缺口 备注备注 工山镇 安然园公墓 131 1007 1838 831 已在扩建 回归园公墓(在建)176 孝恩园公墓(在建)700 何湾镇 红山头公墓 1168 1168 1391 223 需新增 家发镇 茶83、林公墓 1345 1385 829-556 已满足 官塘公墓 40 三里镇 峨岭公墓 284 826 1345 519 需新增 凤凰村公墓 167 水闸公墓 173 西峰公墓 166 新义村公墓 36 许镇镇 池湖骨灰堂 1990 7290 3391-3899 已在新建 龙潭村公墓(在建)300 许镇村骨灰堂(在建)5000 烟墩镇 霭里公墓 0 58 598 540 已在扩建 海井公墓 23 红旗村公墓(在建)1 三星村公墓 21 万兴村公墓(在建)2 烟墩村公墓 11 弋江镇 铁拐公墓 390 7440 2327-5113 已在扩建 新陶公墓 50 钟塘骨灰堂(在建)7000 2 2、近期84、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根据各镇近期需求,以节约集约、合理布局为原则,安排近期建设计划。近期共建设 16 座村级公益性公墓。表 6-3 镇级公墓近期建设一览表 行政区 名称 等级 坐落村庄 分类 控制方式 近期建设规模(亩)弋江镇 钟塘孝文化广场 村级 钟塘村 扩建 实线 3 四连骨灰堂 村级 四连村 新建 实线 3 许镇镇 永安堂骨灰堂 村级 龙潭村 新建 实线 3 许镇镇 福泽堂骨灰堂 村级 许镇村 新建 实线 3 三里镇 孔村公墓 村级 孔村 新建 实线 2.2 凤凰公墓 村级 凤凰村 新建 实线 1.5 吕山公墓 村级 吕山村 新建 实线 1.5 牌楼公墓 村级 牌楼村 新建 实线 185、.4 32 辋峰公墓 村级 辋峰村 新建 实线 1.9 山泉公墓 村级 山泉村 新建 实线 1.8 双河公墓 村级 双河村 新建 实线 2.0 西岭公墓 村级 西岭村 新建 实线 2.1 工山镇 孝恩园公墓 村级 桂镇村 新建 实线 5 家发镇 联三公墓 村级 联三村 新建 实线 5 烟墩镇 红旗公墓 村级 红旗村 扩建 实线 3.9 烟墩镇 万兴公墓 村级 万兴村 扩建 实线 2.4 33 第七章第七章 公墓建设引导公墓建设引导 一、一、安葬方式引导安葬方式引导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 号)中提出:“创新骨灰安葬方式,推广节地葬法,倡导86、不保留骨灰,实现骨灰安葬多样化,降低占地安葬比例。”民政部等 9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 号)中指出:着力加强城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树葬、撒散、骨灰存放、小型墓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对于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的规划设计,应逐渐减少墓穴安置数量,逐步增加骨灰格位安放数量,提倡少占地、节地和不占地等生态葬式葬法。依据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土地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因素,大力提倡壁葬、塔葬、墙葬和花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式。采用骨灰格位安放等节地生态葬式能够有效减少占地面积,提高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土地利用率,缓解城市87、公墓土地的紧缺问题,但由于受“入土为安”传统思想的影响,短时间内独立墓穴、合葬墓穴还依然存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及人们观念的转变,可通过减少墓穴占地面积和安葬时间,循序渐进代替墓穴安葬,逐步扩大骨灰格位安放和生态安葬的数量。由于安置骨灰是城乡公益性公墓的主要功能,因此,公墓内最主要的功能区为骨灰安置区(包括:骨灰安葬墓穴区、骨灰安放格位区和骨灰生态循环区)。其中,骨灰安葬墓穴区主要由骨灰安葬墓穴构筑物构成,提倡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骨灰安放格位区主要由骨灰立体安葬建筑及构筑物构成,应满足群众祭扫和安全管理的需求,提倡结合当地历史人文、融合生命文化教育理念进行设计建设;骨灰生态循88、环区为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包括骨灰植树、植花、植草、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倡导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应结合自然条件,保证骨灰的生态循环和景观维护。根据南陵县的实际,同时考虑节地生态,倡导绿色安葬和移风易俗,未来南陵县公墓的安葬方式可采用如下三种:墓穴安葬方式、立体安葬方式(骨灰堂、壁葬等)、生态安葬方式(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规划积极倡导立体安葬方式和生态安葬方式,逐步减少墓穴安葬。规划初步明确,未来南陵县城市区级公益性公墓的墓穴安葬、立体安葬、生态安葬三种安葬方式的骨灰安放(葬)比例按 4:3:3 控制;镇级公益性公墓积极鼓励壁葬和生态安葬,有条件的公89、墓的墓穴安葬、立体安葬、生态安葬三种安葬方式的骨灰安放(葬)比例按照 5:3:2 执行。二、二、用地功能构成引导用地功能构成引导 公墓建设应充分结合各个公墓地形地貌的特征和自然环境特色,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公墓的路网布局、功能分区、景观组织和墓碑设计等方面均应各具特色。公墓墓园的建设用地一般由墓区用地、墓园道路用地、停车设施用地、公共绿地广场和公共建筑用地(服务管理用房,不含骨灰堂等)等 5 类用地构成。为合理有效地指导公墓的规划建设,有必要对公墓建设用地(墓园)的用地构成进行引导。规划参考其他城市公墓建设经验,结合南陵县的实际,制定公墓建设用地(墓园)结构如下表:34 表 7-1 公墓墓园的90、用地构成参考一览表 序号序号 用地用地名称名称 用地用地构成(构成(%)1 墓区用地 65-70 2 墓园道路用地 5-8 3 停车设施用地 8-10 4 公共绿地广场 10-15 5 公共建筑用地 3-5 公墓公墓建设总用地(建设总用地(墓园墓园)100100 三、三、公墓分类建设引导公墓分类建设引导 (一一)现状保留型现状保留型 现状保留型墓园是指现状用地使用完毕,无法扩建扩容的墓园,对于此类墓园应重点进行生态化改造。由于墓园前期建设过程中,注重硬质处理,缺少植被覆盖,以至于整个公墓“白化”现象严重。规划对其保留的同时,进行生态化改造。建议增加对墓碑形式改造,改造为低矮、具有艺术气息形式;91、增大墓园绿化覆盖率,实现生态化改造的目标。如美国加州的玫瑰岗纪念公墓,漫步其中犹如身处公园。墓碑横卧隐于草地中,远看不十分明显。并且墓碑石材颜色以深色为主,雕刻内容多样个性。同时多种类型高大乔木与矮小灌木穿插种植,使得整个公墓氛围自然。根据现状调研结论,公墓祭扫基本维持在 2-3 代。对埋葬时间较长,且长时间未祭扫的墓穴,可采取更换埋葬方式,但保留现状照片和档案等,可采取骨灰深埋、草坪葬、树葬、花坛葬等形式,其殡葬用地可循环利用或改建为郊野公园,成为城市绿化的一部分,既节约土地,又体现循环利用。(二二)原址原址扩建型扩建型 扩容扩建型墓园是指在现有公墓基础上,通过存量使用、环境改造、增大生态葬92、比例、周边扩建用地等方式增加现有公墓墓穴数量的方式。扩容扩建型是本次规划的重要形式,几乎涵盖南陵县所有辖区。对此种类型的公墓,拟从绿化覆盖和新型方式引导等几个方面进行引导。1、绿化覆盖 扩容扩建型墓园建设应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园区内应设置多种安葬形式,实现“骨灰处理多样化”,集中墓区的墓穴总面积不得超过园区总面积的 65%,绿地率应达到 40%以上,绿化覆盖率应达到 55%以上。2、新型方式引导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文化水平的提高,新型殡葬形式慢慢正被大量人群接受。除满足国家、省、市规定的生态节地葬要求外,在扩容扩建型公益性公墓内应大力提倡新型葬式。江葬、花葬、树葬等形式:通过网络、93、媒体、论坛、组织活动等形式,加大江葬、花葬、树葬等生态葬形式宣传,鼓励、引导人群接受并进行不保留骨灰的生态葬形式。35 深埋式家族墓:建议骨灰深埋,同一个墓穴内通过层数分隔,埋葬 2-3 代人群,长辈居上、晚辈居下,以增大单位面积内的落葬数量,从而实现节地的目的。协议循环使用:新落葬墓穴,鼓励其签署协议,30-50 年后,其骨灰采用壁葬、生态葬等形式,其墓穴提供给下一个落葬者继续使用。(三三)规划规划新建新建型型 选址新建型墓园是指统筹区位、交通、资源、用地等各个方面,并按照国家、省、市规定,重新选址和新建的公益性公墓。选址新建型公益性公墓拟从葬式比例、建设引导几个方面进行引导。1、葬式比例引94、导 新建型公益性公墓生态葬比例不小于 50%。选址新建型公益性公墓应按照此规定执行,并大力提倡、推荐生态节地葬模式。靠近城市中心区的新建公益性公墓,其公墓内应增大节地葬比例,建议采用塔陵、壁葬、生态葬等形式,塔陵和壁葬形式应不小于 60%。2、建设引导 对选址新建型公益性公墓规划引导分为选址、功能构成、功能空间、平面布局等几个方面。选址:墓园选址应符合国家的土地使用原则和当地总体规划要求,选址时应预留有发展余地;应考虑公墓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符合殡葬管理法规中关于殡葬设施选址的规定;应选择交通方便,水、电、暖供给有保障的地方;其用地范围和性质,应以国家土地利用分类要求和已批准的城乡总体规划为95、依据。功能构成:墓园的建设项目构成应包括接待服务区、礼仪服务区、骨灰安置区、办公生活区、集散广场等。功能空间:公益性公墓各个功能分区的空间组成和设置,应满足殡葬活动的需求,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各部分用地比例应根据其建设规模和用地面积确定。平面布局:墓园的总体规划设计应贯彻生态优先的原则,有效控制现有生态的破坏和恶化,尽量保留原有的自然和人文景观,避免大规模的土方改造工程,把殡葬设施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降到最低程度,体现自然、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其功能区划分,应根据公墓建设规模和现状条件,确定各分区的规模和特色,做到分区明确,达到内外分离、安静区与喧闹区分离等要求。四、四、建设标准引导建设标96、准引导 (一一)公墓设施构成公墓设施构成 公益性公墓由墓地建筑及构筑物、房屋建筑、建筑设备、场地等构成。墓地建筑及构筑物包括骨灰安葬墓穴构筑物、骨灰安放格位建筑及构筑物等;骨灰安葬墓穴包括独立墓穴和合葬墓穴;骨灰安放格位建筑及构筑物包括骨灰楼、骨灰堂、骨灰廊、骨灰墙、骨灰亭、骨灰花坛等。公墓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管理用房和附属用房。公墓建筑设备包括建筑给排水、建筑通风、建筑照明、建筑采暖、建筑电气等设备。公墓场地包括 36 集散广场、祭扫场地、公共绿地、道路及公共停车场等。(二二)公墓规划布局要求公墓规划布局要求 公益性公墓的总体规划布局应根据骨灰安置数量、祭扫人流、车流状况进行总体规划、分期97、实施,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应结合自然环境,有效组织墓区划分、建筑物和构筑物设置、园林绿化、道路交通、供电及给排水分布等。公益性公墓应按功能分为:骨灰安置区、业务办公区和公共服务区等。其中,骨灰安置区可分为骨灰安葬墓穴区、骨灰安放格位区和骨灰生态循环区。各功能区的设置应符合以人为本、流程短捷、绿色文明等要求。公益性公墓墓区建设应体现园林化特点,宜开设防火隔离带,绿化覆盖率宜不低于 50%。公益性公墓在规划设计时应确保排水畅通。公益性公墓内道路应有明显标识,通向骨灰安置区的道路应有环行路。(三三)墓穴面积指标控制墓穴面积指标控制 公益性公墓墓穴面积可分为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墓穴的平均使用面积和98、墓穴的平均建设用地面积等 3个层次。1、公益性公墓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 0.5 平方米,合葬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 0.8 平方米(不含绿化和道路用地);骨灰安放格位的单位建筑面积指标不宜大于 0.25 平方米/格;2、墓穴的平均使用面积不得大于 1.5 平方米/穴;3、根据有关规定,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每亩可安葬墓穴数为 320 个,则墓穴的平均建设用地面积约 2.08平方米/穴。(四四)公墓建筑与有关设施规定公墓建筑与有关设施规定 公益性公墓应结合骨灰安置、祭扫等特点,合理确定其建筑标准。公益性公墓的建筑装修,应体现庄重、美观、大方的特点;建筑结构安全和建筑抗震等级应符合国家现99、行有关规定;公益性公墓的建筑物,应符合国家建筑节能的相关标准;业务用房的内装修应满足安全和吸音要求;管理用房的内装修,按办公用房建筑装修标准执行;建筑耐火等级和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骨灰安葬墓穴区和骨灰安放格位区应按照墓区整体规划施工建造。骨灰安葬墓穴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应体现小型化、多样化、艺术化等特征,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骨灰楼、骨灰堂等建筑不宜高于 6 层,倡导建设骨灰廊、骨灰墙、骨灰亭、骨灰花坛等设施。公墓骨灰安放格位区的用房建筑应符合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l24)的有关规定;公墓骨灰格位安放建筑内应配置骨灰寄存架设施。公墓各类用100、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配备相应的机械通风设施。公墓应根据实际需求配置信息技术、通讯、广播和安全防范系统等设备。公墓应配置清晰、醒目、规范的标识系统。公墓配置遗物祭品焚烧专用设备设施时,应考虑当地的地形地势、常年主导风向风速、大气稳定度及周边环境敏感区分布等因素,选择有利于烟气扩散且不引起环境影响纠纷的区域。37 公墓内的环境条件,应符合以下规定:遗物祭品焚烧专用设备的烟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应设置分类垃圾箱,祭奠场所应设置封闭的固体废弃物盛放装置;公墓音响、电子礼炮等专用设备的声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五、五、公墓设计引导公墓设计引导 (一一)结101、构布局引导结构布局引导 公墓设计应因地制宜地根据公墓的性质进行布局,公墓的结构布局一般采取规则式、自然式和混合式等3 种方式。原有地形平坦的可采取规则式,原有地形起伏不平的可采取自然式;大面积的公墓以自然式为宜,小面积的公墓以规则式为经济;划定的墓区原有较多树木的墓碑排列可取自然式;树木较少的可取规则式,并尽量保留原有树木。1、规则式布局 规则式布局的特点是有明显的轴线对称关系,划分出两侧对称的布局,各个空间创造都离不开中轴对称的格局。2、自然式布局 自然式布局的特点是一般无明显的中轴线,主体两侧也不要求对称,布局顺其自然,不要求整齐一致,比较适合有起伏变形的地形。3、混合式布局 混合式布局的102、特点是一般中轴线灵活多变,有对称但不严格。建筑物因功能而设,因势得体,道路有直有曲,地形起伏时可作规则的阶梯,也可就势盘曲,植物配置可规则,也可自然。(二二)功能分区引导功能分区引导 公益性公墓应按功能可分为:骨灰安置区、业务办公区和公共服务区等。其中,骨灰安置区可分为骨灰安葬墓穴区、骨灰安放格位区和骨灰生态循环区;业务办公区主要是由业务厅(含咨询洽谈室)、管理办公、值班室等功能构成的建筑区;公共服务区主要是由入口集散小广场、公共绿地、公共停车场、祭品销售场地、公厕等功能构成。骨灰安置区是公墓的主导功能区,其用地一般占公墓建设总用地(墓园)的 6570%左右。各功能区的设置应符合以人为本、流程103、短捷、绿色文明等要求。(三三)地形地貌设计引导地形地貌设计引导 在公墓建设中,建筑、铺路、园林绿化、碑墓施工、排水等工程,都会遇到利用和改造地形地貌的问题。1、地形地貌的设计应满足功能上的要求,如殡葬活动者集中的地方要平坦;欣赏自然景观要有起伏。利用起伏的地形可分隔空间或遮蔽不美观的景物。总之,地形地貌的设计要服从公墓设计的总体要求,并能与园林建筑、植物等有机结合起来。2、利用为主,改造为辅,因地制宜,顺其自然。地形地貌的改造,首先要考虑节约的原则,要尽可能地 38 就地取材,充分利用原地的山石、土方;对原有的自然地形尽量从现状出发加以利用,或经局部改造和修整后,使之更符合公墓规划,尤其是满足104、园林构图的要求。3、符合自然规律和艺术要求。符合自然规律如土壤的物理特性、山的高度与倾斜面的关系,符合排水要求等,要使工程既合理又稳定,以免发生崩塌现象;同时地形的设计要尽量美观,符合艺术要求。(四四)道路交通规划引导道路交通规划引导 道路具有引导、欣赏、服务于管理与交通的作用,园路的布局要与公墓的总体规划布局一致。自然式公墓的园路布局要自然流畅;规则式公墓的园路布局要庄重严整。一般地,公墓道路由四级构成:入口干路、园区干路、次干路、墓穴通道。入口干路是联系园区内外的出入口通道,其宽度可控制为 610 米,位于园区入口以外;园区干路是联系公墓园区各功能区(骨灰安置区、业务办公区和公共服务区)的105、主要通道,其宽度一般可控制在 45 米左右,通向骨灰安置区的道路应设有环行路;次干路是联系墓区内各功能区(骨灰安葬墓穴区、骨灰安放格位区和骨灰生态循环区)的通道,其宽度可控制为 23 米左右;墓穴通道是墓区内联系各墓穴的墓前步道,其宽度可控制在 1.01.5 米左右。墓园道路设施主要是由园区干路和次干路组成,不含入口干路和墓穴通道;入口干路位于园区入口以外,墓穴通道纳入墓区用地,不计入墓园道路设施用地。为满足祭扫人群的停车需求,各公墓应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原则要求,城市(县城)公益性公墓的停车场用地面积不得小于总建设用地(墓园)面积的 10%;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停车场用地面积不得小于总建设106、用地(墓园)面积的 8%。公共停车设施宜布局于公墓入口附近,公共停车场应建设成生态型,可以植草砖的形式铺装停车场。(五五)园林绿化规划引导园林绿化规划引导 园林绿化规划是在公墓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园林绿地空间的组织,合理地组织园林空间,能获得较好的观赏效果,又能充分发挥公墓园林的功能作用。园林是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空间(开敞、闭锁、纵深空间等)组成的,主体空间、从属空间和终止空间通过过渡空间的联系形成园林空间序列。园林绿地规划包括活动内容而作的功能分区、地形地貌的处理、道路建筑的安排、植物种植设计、园林工程等。园林绿地要以植物为主,因而要充分利用植物进行造景。园林植物配植要符合园林绿化的性质和功107、能上的要求,要考虑园林艺术(总体艺术布局、四季景色变化、植物在形色上的效果等)的需要,要选择适合的植物种类,满足植物生态要求。要充分利用隔景、对景、障景、添景、漏景、框景、借景等手段进行植物造景。在满足1015%的公共绿地率的前提下,自公墓竣工验收日起,墓地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50%;公墓开业满 9 年后,墓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 80%。规划结合芜湖市公墓的实际,积极引导公墓的植物配置,规划重点对公墓的入口景区和墓区进行绿化配置引导。1、入口墓区绿化配置引导 入口墓区主要由入口集散小广场、停车场和公共服务建筑等组成。入口墓区植物主要以松柏、落叶乔木为主,配合花卉、小灌木及主题108、小雕塑,形成生命和谐之美,使游人穿行其间有一种融入自然的感觉,而又不 39 失主题。其植物品种宜主要选择黑松、油松、桧柏、龙柏、银杏、法桐、白蜡、木槿、紫叶李、碧桃、月季、玫瑰、草花等。2、墓区绿化配置引导 墓区是公墓的主导功能区,占地面积较大,其绿化建设直接影响到公墓的绿化环境和品质,因此,加强墓区的绿化建设是建设园林化公墓的重要手段。规划原则要求,墓区的植物配置应以松柏、花卉为主,配合常绿灌木及球类植物,体现墓区的庄严肃穆和逝者们万古长青。其植物品种宜主要选择黑松、油松、桧柏、龙柏、黄杨球、紫叶李、碧桃、月季、玫瑰、草花等。(六六)墓区设计引导墓区设计引导 墓区规划设计是公墓总体建设规划设109、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墓区区域的再分解而形成的小区、墓区配套服务设施、墓区内碑墓排列形式、墓区内道路、管线、排水、绿化等内容。根据墓区的功能构成,墓区主要由骨灰安葬墓穴区、骨灰安放格位区和骨灰生态循环区等 3 大分区组成。精心设计墓碑,力求小型化、个性化和艺术化,墓区墓碑面积不得大于 0.3 平方米。竖放形式的墓碑顶端距地表面高度不得超过 0.6 米;卧放形式的墓碑倾斜角度不得大于 35 度;墓穴上方除墓碑以外不得有任何构筑物。墓型设计应当因地制宜,小型、美观,符合公墓生态园林化要求;墓区应当实行园林化管理。墓区应当配建完善各类防灾设施并配备各种防灾设备,尤其是消防设施与设备、防洪防滑坡110、设施。墓区应建设能到达墓区顶端的消防车道,其宽度应大于 4 米,并应建设消防水池。墓区顶部与外围山地应有明显的隔离带,并设置防洪沟渠,对有可能发生滑坡的山体应加固并做硬化处理。墓区设计应当尽量结合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尽量减小对原有地形地貌与植物植被的破坏,尤其应保留大型的乔木;墓位的建设应当因地制宜,尽量与原有生态环境相协调,避免出现整齐划一的布局。(七七)建筑设计引导建筑设计引导 公墓内的建筑主要由公共建筑(服务及管理用房)、骨灰堂(楼等)等构成。公共建筑(服务及管理用房)宜布置在公墓入口附近,以便于管理服务;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公共建筑用地不得小于公墓总建设用地(墓园)面积的 5%,农村公益性111、公墓的公共建筑用地不得小于公墓总建设用地(墓园)面积的 3%;公共建筑的高度可控制在 12 层;骨灰堂(楼等)宜结合墓区进行布局,其选址与设计要便于服务、有利于景观塑造,骨灰堂(楼等)的建筑高度宜控制在 35 层。公墓内的建筑虽然比重不大,但反映了园区的形象。规划原则要求,公墓内的建筑设计应体现庄重肃穆的氛围,要与公墓的性质相吻合。40 第八章第八章 规划措施及建议规划措施及建议 一、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府行政推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府行政推力 充分认识殡葬改革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将殡葬事业建设发展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履行政府职能。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公墓设施布局规划要求112、,将殡葬事业发展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考核范围。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舆论宣传等多种措施,着力推进公墓设施布局规划的落实。要坚决执行好本规划,结合实际,整合资源,整体推进公墓设施建设,尤其要加快推进骨灰格位存放设施建设力度,引导推进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骨灰生态处理形式,全面推进新一轮葬式改革。二、二、密切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密切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公墓设施布局规划实施。民政部门要积极指导、协调和推动公墓设施布局规划实施和建设,负责殡葬事务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殡葬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殡葬服务企业登记管113、理和市场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殡葬行业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殡葬服务乱收费行为。发改部门负责殡葬行业价格审批(备案)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公墓设施用地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公墓设施非法扩建占地行为,负责公墓设施林地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清理乱埋乱葬工作,依法查处公墓设施非法占用林地及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负责公墓设施布局规划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规划建设公墓设施行为。城管部门依法制止公共场所影响市容的丧事行为。公安、交通部门依法制止妨碍交通、危害公共安全的丧事行为。通过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将公墓设施布局规划落实到位,全面实现殡葬改革的各项工作目标114、。三、三、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满足群众殡葬需求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满足群众殡葬需求 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公墓设施建设。一方面,各级财政应加大殡葬事业专项经费的投入,适当安排公墓设施建设经费;另一方面,有条件的地方可吸纳社会资金参与部分公墓设施建设。民政、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应将公墓设施作为政府公共设施列入民生保障工程范畴,在项目审批、用地指标、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倾斜。要加快公墓设施建设步伐,十四五期间,着重加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镇级公益性公墓升级改造,使公墓设施建设跟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满足人民群众的殡葬需求。四、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形115、成良好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倡导文明、节俭、科学的丧葬礼仪,遏制旧俗陋习,树立文明新风。通过宣传,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联动机制,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国家的殡葬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新一轮殡葬改革的方向、目标和意义,及时公示殡葬改革的措施、方法和要求,同时积极宣传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推广殡葬改革先进经验和做法,形成社会关心、群众支持的殡葬改革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保证殡葬改革的顺利实施。同时,要充分利用殡葬改革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殡葬公祭网站,大力提倡和开展网上祭扫活动,引导市民适应新的文明祭扫方式。41 五、五、尽快编制各类公墓修建性详细规划,确保公墓设施用地不被侵占尽快编制各类公墓修建性详细规划,确保公墓设施用地不被侵占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按照本规划的安排,将各类公墓设施建设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布局,统一安排。相关主管部门尽快编制各类公墓修建性详细规划,落实公墓设施空间位置和规模,严格控制公墓设施用地不被侵占。南陵县南陵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2022024 4-20352035 年)年)图集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