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方案(2024-2035年)(9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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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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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扬州市民政局扬州市民政局2025 年年 1月月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I目录第一章规划总则.1(一)规划背景.1(二)相关规划解读.4(三)规划编制目的.8(四)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8(五)规划对象和工作内容.9(六)规划依据.10(七)规划原则.14(八)规划目标.15(九)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15第二章现状分析.17(一)老龄化趋势及养老需求分析.17(二)机构养老设施现状.20(三)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现状.28(四)老年人公共活动设施现状.30第三章养老设施分类和建设标准.32(一)养老设施规划分级分类.32(二)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指标和标准.33第四2、章养老模式构建与需求预测.37(一)养老模式构建.37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II(二)规模预测.37第五章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43(一)规划目标.43(二)规划策略.43(三)选址原则.45(四)规划布局.46(五)分区建设指引.48(六)用地弹性控制.65(七)空间保障方式.66第六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67(一)规划目标.67(二)规划策略.67(三)规划布局.68第七章老年人公共活动设施规划.75(一)老年大学规划.75(二)老年活动中心规划.76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79(一)近期实施计划.79(二)强化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管理.80(三)强3、化规划保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81(四)加大资金投入,建立长效机制.81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III(五)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82(六)其他政策建议.82第九章附则.83(一)规划法律地位.83(二)规划变更要求.84(三)规划生效日期.84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第一章规划总则(一)规划背景1.人口老龄化趋势严重,养老需求日益增长(1)高龄化、空巢化等问题使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冲击2018 年我国高龄人口为 3325 万;2035 年将增至 7663万,翻了一番;2050 年再翻一番达到 1.47 亿4、,此后高龄老年人口规模继续增加,达到最高 2 亿左右之后开始平缓下降。高龄老人可能面临更为严峻的健康问题,空巢老人和独居老人的增长将弱化家庭养老的功能,越来越多的老人不能依靠子女来养老,许多家庭逐步寻求家庭养老之外的养老方式缓解压力。(2)快速老龄化形势致使家庭养老压力骤增近年我国老年抚养比呈快速上升趋势,2020 年老年抚养比 19.7%,预计 2050 年突破 50%,意味着每两个年轻人需要抚养一位老人。随着 1980 年代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以及人们生育观的转变,5-10 年后,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逐步进入中高龄,中国传统家庭结构也相继演变为“4-2-1”的家庭结构。在实际生活中,往往5、一对年轻的夫妇要赡养四位老人。而近年二胎生育政策的施行,在赡养老人的同时,年轻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夫妇还可能承担两个子女的生活、教育成本。当前形势下,家庭养老压力陡然增加。(3)传统的托底型养老服务不能满足当代老年人的多样化新需求长期以来,中国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是由民政部门负责,其提供的养老服务可以理解为是让社会最底层的老人享受到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保证基本生存需要的托底福利型养老服务。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这种福利型养老服务设施无法覆盖全体城乡居民中的老龄人口,其传统的服务设施和服务门类也不能满足老龄人口多元化的养老需求。2.编制养老设施6、专项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新诉求(1)党的二十大为养老事业发展指明新方向近年来“一老一小”成为大多数家庭的主要关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重视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再度提及老龄化问题,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要“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这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养老事业7、托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新方向。(2)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成为国家层面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召开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新时代老龄工作政策体系不断完善。3.时代发展新背景下,养老事业发展不断革新(1)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对专项规划编制提出新要求2019 年,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确定分级分类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搭建了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四梁八柱”,明确了顶层设计。专项规划是8、国土空间规划五级三类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构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新一轮的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应体现城市空间资源管控的要求,与城市发展和老年群体需求相适应,也为新一轮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供有力支撑。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2)扬州城市发展诉求:发挥优势资源,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优良,适宜老年人居住。扬州以其古文水绿秀之美享有盛誉,城市生态环境优美,适合老年人居住,在发展特色养老产业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交通区位优越,养老产业发展前景好。目前,扬州基本建成“3963”交通圈,即 3 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90 分钟通达长三角中心城市和省9、内设区市。未来扬州将更加紧密的融入南京都市圈和长三角城市群,本地养老服务的潜在人群将得到巨大拓展,养老产业发展迎来难得机遇。在此背景下,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环境的优势,抢抓机遇,构建特色养老经济,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成为当前形势下城市发展的新诉求。(二)相关规划解读1.扬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规划期限和规划范围规划期限为 2021 年至 2035 年,近期目标年为 2025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3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市辖区、中心城区三个空间层次。市辖区包括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国土面积 2305.07 平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10、规划(2024-2035 年)-文本5方千米;中心城区指以扬溧高速、启扬高速、京沪高速、长江及夹江围合的范围,国土面积 647.39 平方千米。(2)城市性质与规模城市性质:国家重要历史文化名城,长三角产业科创高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人口规模:至 2035 年,市域常住人口 480-520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384-416 万人;中心城区常住人口 210-230 万人。(3)社会福利设施布局完善城市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各类人群社会福利保障体系。扬州各区、功能区至少预留 1 所区级养老(养护)机构;社区级层面,构建完善的社区级养老服务体系,重点打造枢纽型街道养老综合体、11、社区养老服务站,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二十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2.扬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扬政民202195号)到 2025 年,按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好地方”扬州养老服务新发展格局,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6表 1-1 扬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业发展指标分类指标2020 年期初值2025 年完成值指标属性居家社区养老老年人接受居家上门服务覆盖率(%)10.7618约束性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12、成率(%)28100约束性新增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含社会老年人家庭)(万户)0.381约束性8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能力评估占比(%)-80约束性新建颐养社区(个)93153约束性新建、改建颐养社区比例(%)-主城区100预期性机构养老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67.870约束性县(市、区)护理院建成率(%)83.3100预期性等级养老机构占比(%)-70预期性农村养老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055约束性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数(个)618约束性具备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功能的机构建成数(个)-6约束性队伍建设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人数(万人次)13、-1约束性新增通过职业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数(万人)-0.5预期性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社会工作者数(人)-1约束性养老产业全市养老服务领域吸纳新增就业人数(万人)-1预期性培育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数(个)-5预期性3.扬州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1)工作目标力争至 2026 年,全市改造提升 6 所县级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6 个乡镇(街道)级医康养护综合服务中心,建成运营 1 个市级集医康养护于一体的高品质养老服务示范项目;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7新增 6 家四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10 个以上优质养老服务品牌、1014、00 张中高端养老服务床位。(2)养老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兜底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兜底保障:完善困难老人优先入住公办机构机制,优先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的其他困难情形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需求。每个县(市、区)建有 1 所公办失能失智照护型养老服务机构、改造提升 1 个县级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中端有市场:持续推进颐养社区建设、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建设,同时构建多元助餐服务体系,打造具有扬州特色的助餐服务品牌,满足不同类型老年人助餐需求。支持由医办养,引导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服务机构,促进医康养护深入融合。高端有选择:推动品质养老机构建设,依托扬子江文旅集团打造品质养15、老服务品牌。利用扬州市妇幼保健院北住院楼、红十字住院楼原址等进行改造提升,打造首发项目的中高端养老护理院。力争打造医康养护一体化的大型医养融合养老机构示范标杆项目,形成品质养老、普惠养老的服务产品体系。4.扬州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及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8扬州市中心城区各片区详细规划及市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编制中,本规划应与详细规划、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衔接,落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在详细规划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作为强制性条文控制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面积、四至范围等。(三)规划编制目的在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空巢化的当下,扬州16、市市区急剧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与养老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规划通过构建布局合理、城乡统筹、服务规范、机制灵活、满足不同层次需要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全面提高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水平,促进全市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使养老设施适应城乡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需求。(四)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为市辖区、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其中,市辖区包括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国土面积 2305.07 平方千米;中心城区指以扬溧高速、启扬高速、京沪高速、长江及夹江围合的范围,国土面积 647.39 平方千米。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9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17、为 2024 年至 2035 年,规划基期年为 2023 年;近期目标年为 2030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3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五)规划对象和工作内容1.规划对象(1)养老设施为城乡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学习教育等方面综合或专项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2)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为城乡老年人提供住宿、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心理支持、临终关怀等综合服务的全托型养老设施,包括养老院、老人院、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公共服务属性)及老年养护院等。(3)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个人护理、保健康复、娱乐等功能的日托及上门照护服务18、型养老设施,包括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服务中心等。(4)老年人公共活动设施为城乡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康体健身、学习教育等日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0常公共活动的服务设施,包括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学校(大学)等。2.工作内容针对机构养老设施提出配置标准和空间布局方案,落实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公共活动设施提出配置标准和设计指引,完善社区生活圈养老服务要求。(六)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 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19、修正)(4)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 49 号);(5)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2022 年)(6)扬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2021 年)(7)其他法律法规2.规范标准(1)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 144-2010)(2)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1143-2010)(3)综合社会福利院建设标准(建标 179-2016)(4)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建标-184-2017)(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 50442-2008);(6)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征求意见稿)(7)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 20、50437-2007)(2018 年版)(8)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 144-2010);(9)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1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11)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12)江苏省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设置指导规范(试行)(苏民养老 2021 40 号)(13)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14)江苏省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规范(DB32/4183-2021)(15)江苏省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和服务规范(DB32/4182-2021)(16)颐养社21、区建设标准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2(17)其他规范标准3.政策文件(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 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 号)(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2021 年)(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的通知(国办函 2023121 号)(5)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民发202452 号)(6)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7)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 22、202358 号)(8)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 号)(10)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民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3发202420 号)(1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规20244 号)(12)关于印发江苏省“舒心助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民养老20248 号)(1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75 号)(14)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23、建设运营基本要求(15)扬州市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扬政民202430 号)(16)其他相关政策文件4.相关规划(1)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中发201925 号)(2)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3)江苏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4)扬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5)扬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6)扬州市区学前教育设施布点规划(2019-2035 年)(7)扬州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布点规划(2017-2030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4年)(8)扬州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24、布局规划(2015-2020 年)(9)扬州市公园体系发展与保护专项规划(10)扬州市公共交通战略研究与线网规划(11)扬州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 年)(12)其他相关规划(七)规划原则(1)层级清晰,适度超前。按照分层、分类构建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的要求,规划建设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适度超前,落实和预留好养老设施建设空间,与不断加速的城市化进程相适应。(2)整合资源,差异发展老城区鼓励对闲置医院、学校、宿舍等设施进行改造利用,挖掘存量资源,外围新区在环境较好、配套完善、交通便利地区,重点建设功能完善的大、中大型机构养老设施。(3)政策引导,社会参与25、发挥规划引领、政策扶持作用,加强基础养老设施建设,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5为困难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养老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各种类型、不同档次的养老设施,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社会养老服务需求。(4)规划控制,逐步实施合理安排建设时序,近期以老年人集中的老城区为重点,远期结合城市建设发展,做到养老设施与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更新同步配套,同步管理;适度超前,预留部分用地以应对日趋严重的老龄化浪潮。(八)规划目标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兜底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加快形成“好地方”扬州养老26、服务新发展格局,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努力创建高品质、有温度、有尊严、享百岁的全国“幸福颐养”的扬州样本。(九)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规划立足扬州市老年人口现状特征,通过实地踏勘、多因子分析、大数据分析、座谈走访等多方法的运用,对现状养老设施整体情况进行摸排,厘清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现状特征及问题。综合落实上位规划要求,通过国内外案例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6借鉴,结合规划指标的梳理明确本轮规划的标准,系统预测未来扬州老年人口规模和设施配置需求。统筹城乡资源,建立均等化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提出全域范围内机构养老设施、社区养老设施27、老年人活动设施的布局,并对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时序、特色示范和设施建设模式提出具体引导。图 1-1 规划技术路线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7第二章现状分析(一)老龄化趋势及养老需求分析1.老龄人口特征分析1)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扬州市辖区 60 岁以上户籍人口从 2019 年的 59.73 万增加到 2023 年的 65.75 万;户籍老龄化率由 2019 年的 26%上升至 2023 年的 28.59%。整体老龄化率在周边城市中偏高,并且高于江苏省平均老龄化水平,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整体老龄化形势严峻。图 2-12019 年-2023 年扬州市区 28、60 岁以上户籍人口情况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8图 2-22019 年-2023 年扬州市区 60 岁以上户籍人口老龄化率情况(2)中、高龄老人比重较大国际上通常以 60-69 岁(低龄组)、70-79 岁(中龄组)、80 岁及以上(高龄组)人群占老年人口的比例来反映老年人口年龄结构状况。据常住人口统计,截止至 2023 年,现状市区老年人口约65.75万人,其中低龄组老年人(60-69 岁)约 32.25 万人,占老年人口的 49.06%;中龄组(70-79 岁)约 24.05 万人,占老年人口的 36.57%;高龄组(80 岁以上)约 9.45 万人29、,占老年人口的 14.37%。随着社会医疗水平的提高,人的寿命的不断增加,中高龄老人有日益增多的趋势,老年人口结构正在逐渐向中高龄化阶段发展,对社会、家庭的养老压力进一步增大。(3)失能老人比重较高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9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人数比例和老年人年龄密切相关,随着扬州市老年人年龄上升呈现生活不能自理人口比例呈现较大增长幅度,在低龄阶段老人失能人数比例比较低,在高龄阶段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比例迅速增长。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截止至 2023 年,扬州市区失能老人约 6.58 万人,占 60 岁以上人口的 10%,特困中失能老人约 0.66 人,占 6030、 岁以上人口的 1%。(4)老年人口空间分布不均匀现状老年人口密度主要呈现“城区高、乡镇低”的特点。外围乡镇之间老年人口密度差异较小,但城乡差距较大,东关街道老年人口密度为 6215 人/平方公里,是外围乡镇平均密度的 15 倍多。现状老龄化率整体呈现“乡镇高、老城区高、新城区低”的特点。新盛街道老龄化率最低,为 11.38%;东关街道老龄化率最高,高达 34.81%;丁伙镇老龄化率高达 34.22%。2.养老需求分析(1)养老服务需求总量日益增大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占总人口比例不断上升,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社会对养老服务设施需求总量日益增大。(2)各片区条件、需求不一致扬州市区养老31、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0市区老年人口分布空间上不均衡,各区对养老的需求不同,需要因地制宜分区考虑各区的情况,针对各区问题完善养老需求。(3)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强烈根据调研样本分析,对于居家养老服务有需求的老人占比约 90%,老人的需求集中在紧急救助、理发、健康类的刚性需求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4)养老需求多层次、多样化由于老年人家庭结构、年龄和健康状况、经济状况、养老观念等的差异,养老需求呈现养老服务需求全方位、养老模式多样化、养老服务提供特色化的特点(二)机构养老设施现状1.养老机构数量发展情况随着政府对养老行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人们的养老32、观念不断转变,扬州市城区内养老机构在不断地提档升级,且数量有所增多。至 2024 年 9 月,市区现状正常运营养老机构共 56 家,总床位数 7655 床,其中护理型床位数 5639 床,占总床位的74%。现状入住老人数约 3598 人,整体入住率约为 47%。其中市直机构 2 家,为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扬州曜阳国际老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1年公寓,共有床位 1050 床;广陵区 12 家,1442 床;邗江区13 家,1445 床;开发区 3 家,239 床;景区 4 家,212 床;生态科技新城 1 家,80 床;江都区 21 家,3187 床。2.33、养老机构类型、规模情况和入住对象(1)现状养老机构类型现状机构养老设施共 56 家,其中公办机构 18 家,公建民营机构 17 家、民办机构 21 家。从床位数来看,以民办机构养老床位为主。公办 18 家、共 2744 床,主要为市、区福利院及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 17 家、共 1173 床,主要为部分乡镇敬老院;民办 21 家、共 3738 床。(2)现状养老机构入住率情况现状机构养老设施总入住率为 47%,整体入住率一般。现状入住情况最好的为九如城康养中心(头桥镇敬老院)、大桥以琳养老院,入住率达到 100%。现状入住率高于 50%的机构共 23 家,总床位约 3935 床;其中民办及公建34、民营养老机构 21 家,整体设施环境以及服务情况较好。分布情况包括市直机构 2 家、广陵 2 家、邗江 6 家、江都 8 家、经开区 3 家、景区 2 家。入住率均低于 50%机构共有 33 家,共 3720 床,主要为公办乡镇敬老院,整体设施环境较一般。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2(3)入住对象经调研发现,现状机构养老主要入住对象为 80 岁以上老人,同时介助介护老人占比较高,约达到 70%。受养老观念影响,大部分老年人在生活较能自理的情况下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现状尤其是民办及公建民营机构中,介助介护老人占比高达 80%。3.现状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护理水平经35、统计,现状养老机构员工总人数 895 人,其中医护人员共 766 人,占总员工的 85%。现状机构共入住 3598 名老人,经测算,平均为 0.25 个护工对应 1 名入住老人,整体护理人员严重缺乏;同时机构之间护理水平差异明显,民办及公建民营机构护理水平相对较高。4.现状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环境及提供服务情况(1)设施环境情况现状养老机构大部分建设条件均符合机构达标标准,少部分机构建筑面积低于 25/床,有待整治完善。从整体建设情况来看:公建民营及民办养老机构整体设施建设水平较好,机构环境、设施配置水平、医疗护理设施配置、护理及服务水平等,均优于公办养老院。(2)提供服务情况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36、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3现状养老机构主要提供服务以基本生活照料为主、医疗护理为辅。能提供医疗护理的医养结合机构仅 16 家,仅占总机构数的 29%,与多数入住机构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不匹配。5 机构养老分布及床位缺口情况(1)机构养老床位与老年人口空间分布失配机构床位未与老年人口分布相对应,整体分布比例失调严重,导致入住率较低。如东关街道、邵伯镇、小纪镇、樊川镇等拥有全市 32.48%的老年人口,但仅拥有全市 8.03%的机构养老床位。如泰安镇、仙女镇、双桥街道、湾头镇等仅拥有全市 19.60%的老年人口、但养老机构床位设置比例高达48.82%。(2)养老行业整体发展迅速,但37、床位总量仍显不足。扬州市现状 60 岁以上户籍人口约 65.75 万;现状机构养老床位数 7655 张,仅能覆盖 1.2%老年人,在床位总量上仍然存在较大缺口。6.养老机构政策管理情况(1)管理办法根据民政部于 2020 年 11 月 1 日颁布的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4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可以采取委托管38、理、租赁经营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2)用地供应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自然资规20193 号),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养老服务需求,分阶段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并落实到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做到应保尽保。在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明确拟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宗地位置、面积、用途等。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予以安排。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一般应单独成宗供应,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 3 公顷以内。出让住宅用地涉及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在土地出让公告和合同中应当明确配建、移交的养老服务设施的条件和要求。鼓励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兼容建设医卫设施,39、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 5 公顷以内,在土地出让时,可将项目配套建设医疗服务设施要求作为土地供应条件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5并明确不得分割转让。需要根据扬州市的实际情况进行用地选址和用地供应,满足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需求。(3)建设目标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 50437-2007)(2018年版)提出,老年人设施中养老院、老年养护院应按所在地城市规划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每千名老人不应少于 40 床。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 50442-2008)提出,老年人设施布局宜邻近居住区环境较好的地段,其规划人均用地指标宜为 0.1 0.3。扬州市“十四五”养40、老服务发展规划 提出,到 2025 年,护理型床位占总数的 70%以上。(4)政策管理1)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根据支持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纾困解难五项措施(扬政民202227 号)文件,其中:对暂无老年人入住的养老机构不予补贴;对入住率小于等于 35%的养老机构,按照机构床位数的 35%予以补贴;对入住率在 35%-50%之间的养老机构,按照机构床位数的 50%予以补贴;对入住率大于等于50%的养老机构,按照实际住养人数的相应床位数予以补贴。在此基础上,为体现对小微型养老机构的扶持,对补贴金额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6不足 5 万元的机构,按照 5 万元标准予以补41、贴。2)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根据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运营经费补助办法(扬政民2013173 号扬财社201392 号)文件,对符合条件的福利机构收住本市户籍、年满 60 周岁的非政府供养老人及其他可以补助的人员,每人每月按照自理、半护理、全护理补助 50 元、70 元、100 元。3)综合责任险补助根据 2021 年度扬州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实施方案(扬政民202184 号)文件,市区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资金来源为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方式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奖励。奖励养老机构参保综合责任保险保费的 50%(未参加保险的养老机构不得享受市福彩公益金奖励)。4)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补贴对养老机构中签定劳动42、合同,直接为老人提供养老护理服务的在岗护理员(不含行政事业在编人员)且连续工作满 2年、5 年、10 年的,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 100 元、200 元、300元的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对中断满 6 个月的,须重新计算连续工作时间。5)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对在养老机构中签定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从事养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7老护理工作满 2 年的在岗护理员(不含行政事业在编人员),根据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含以上)学历,按照每人 3万元(每年 0.6 万元)、4 万元(每年 0.8 万元)、5 万元(每年 1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非全日制毕业生参43、照全日制学历的 80奖励,奖励项目分 5 年实施。7.现状养老服务设施存在的问题(1)结构性矛盾突出,机构入住率不高现状养老机构的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在总量和入住率之间的矛盾。从千人机构养老床位不高,但目前扬州市区机构养老设施的平均入住率只有 47%,低于全国 50%入住率的标准。整体入住率较低的原因主要为以下几点:一是传统观念影响,身体健康倾向居家养老,需要护理才选择去养老机构;二是服务水平较低,部分设施老旧,硬件设施差,运营管理水平较低;三是福利人员减少,三无五保人员持续减少,福利型养老设施入住率低不同类型混住:社会老人不愿意到敬老院和福利老人同住;四是设施离家较远:老人家庭观念重,大多不希44、望入住离家太远的养老机构,距离太远子女探望不方便;五是受疫情影响,原入住老人搬离养老机构。(2)空间覆盖度较低,机构分布不均衡参照 15 分钟的步行距离,以 1000 米为服务半径计算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对居住用地的覆盖程度,扬州市辖区现状 56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8家机构养老设施覆盖市辖区居住用地面积 4578.40 公顷,占市辖区居住用地面积 17.52%;扬州中心城区现状 36 家机构养老设施覆盖中心城区居住用地面积 3005.47 公顷,占中心城区居住用地面积 29.56%。机构床位未与老年人口分布相对应,整体分布比例失调严重,导致入住率较低。如东45、关街道、邵伯镇、小纪镇、樊川镇等拥有全市 32.48%的老年人口,但仅拥有全市 8.03%的机构养老床位。(3)护理人员缺乏,专业护理技能不足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 50-60 岁大龄人员较多,依靠生活经验来照顾老人,专业护理、急救等技能仍需进一步提升。大部分护理人员虽然经过专业技能培训,但整体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机构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完善。(三)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现状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情况扬州市辖区现状建成街道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 22 处,社区养老服务点 709 家,助餐服务机构 39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能较好的提供送餐、文化娱乐活动等为老服务。这一连串46、数字是扬州颐养社区建设交出的亮眼“成绩单”,数字背后,是扬州以满足老年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9人实际养老需求为导向的“探索之路”。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现行政策情况(1)建设目标根据 扬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至 2025 年,以颐养社区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重点打造枢纽型街道养老综合体、社区养老服务站,全市街道养老综合体实现全覆盖,颐养社区建成率达社区总数的 40%以上,实现主城区颐养社区建设全覆盖。(3)财政补贴对能够满足 200 人以上助餐服务且建设面积达到 100 平方米以内、101150 47、平方米、151 平方米以上的中心厨房,按照每个不超过 10 万元、15 万元、20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并根据助餐老年人数,按照每人每餐补贴 1 元的标准,每年给予不超过 8 万元的运营补贴。对面积达到 500 平方米、800 平方米、1000 平方米以上的街道级日间照料中心,按照每个不超过 20 万元、30 万元、40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并根据服务老年人数,按照每人每次补贴 1 元的标准,每年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的运营补贴。对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按照每个不低于 5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48、贴,并对社会化运营的,根据服务老年人数,按照每人每次 1 元的标准,每年给予不超过 5 万元的运营补贴。3.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现状存在问题(1)建设规模较小,配置服务不完善大多数居家养老设施建筑面积及规模有待提升,同时大部分设施仅能满足老年人休闲娱乐的养老需求,无法提供日间照料、保健康复、健康管理、送餐助餐、精神慰藉等服务。(2)管理及护理人员有限,实际运营情况一般现状社区养老设施大多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村委结合设置,服务人员以社区工作人员为主,人员有限,且缺少专业护理、医疗培训,没有能力提供日托、临托及康复护理等照料服务。现状实际在运营的社区级设施为 637 家,约占总数的 84%。(3)空置49、情况严重,整体使用率较低虽然大多数养老设施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及要求进行了床位等设施配置,但由于缺乏人员管理维护,整体设施空置严重;特别是农村地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普遍空置。(四)老年人公共活动设施现状1.老年大学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1目前,扬州市区已建成 107 所老年大学,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老年大学体系,实现老年人在家门口学习娱乐的建设目标。其中,市(区)级老年大学 4 所,乡镇(街道)级老年大学 46 所,村(社区)老年大学 57 所。2.老年活动中心现状有 50 处老年活动中心,其中 2 处市(地区)级老年活动中心,50、包括扬州市老年活动中心、江都区老年活动中心;48 处街道(乡镇)级老年活动中心,包括江苏油田老年大学活动中心、扬州职大老年活动中心,以及各街道(乡镇)结合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设置的老年活动中心。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2第三章养老设施分类和建设标准(一)养老设施规划分级分类1.养老设施分类依据“持续照料、医养结合”的养老理念,按照集中分散的老年人居住格局,以及不同老年人照料等级,配置三大类养老设施(机构养老设施+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其他老年人公共活动设施),全面覆盖老年人生命周期。从机构养老到社区养老,进而延伸到家庭养老,构建全面完善的养老照护体系。2.养51、老设施分级规划结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和 扬 州 市 养 老 服 务 业 高 质 量 发 展 三 年 行 动 计 划(20242026 年)等文件,与行政管理、分级事权相对应,形成“市一区一街道/乡镇一社区/村”四级体系,服务范围以对应的本辖区为主。由于民办设施参照市场规律配置、服务范围不局限于所在辖区,特别是营利性机构,可不参照四级体系,本次另列为“其他”级。区级及以上的养老机构着重突出托底保障,街道(乡镇)级养老机构优先考虑托底保障需求,在此基础上向社会老人提供服务。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3表 3-1养老设施分级配建一52、览表设施类别市级区级街道(乡镇)级社区(村)级其他备注机构养老设施助养型机构(含养老院、老年公寓、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市级、区级至少配置 1 处托底保障的公办养老机构;除市、区级托底保障以外的街道(乡镇)原则上应配置 1处托底保障的公办养老机构,保障对象较少的可与周边合并设置,合并后空余机构可转型为接收社会老人。社区(村)级可建“嵌入式小微养老院”。护理型机构(含老年护理院、照护院等)-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每个街道至少一处综合性街道级中心,其余社区(村)级设施实现全覆盖。老年配餐中心-街道、社区级老年活动站、老年电大教学点、老年信息53、服务平台等,可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一起,合并设置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内。老年活动中心(站、室)-老年电大(教学点)-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注:表中为应配建,为宜配建,为有条件建议配置。(二)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指标和标准通过参照各类规范和标准、参考其他城市案例、并结合扬州实际情况,规划对各类各级养老服务设施的床位数、建设指标、服务人群等做了规定。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4表 3-2养老设施配建指标一览表设施类型设施等级配置功能床位规模建设指标服务人群备注机构养老设施助养型(养老院、老年公寓、社会服务福利中心、敬老院、五保供养中心等)市级生活起居、餐饮服务、54、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健身及室外活动场地。同时,做好示范、科研、创新、指导和培训服务。宜为 300床以上。床均综合建筑面积:助养型机构床均综合建筑面积一般不小于 35平方米;护理型机构一般按照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规定指标,500床、400 床、300 床、200床、100 床的床均综合建筑面积分别为 42.5、43.5、44.5、46.5、50 平方米,不足100 床的参照 100 床执行。床均用地面积:一般为25-50 平方米。其中城市新区一般为 40-50 平方米、原则上不超过 60平方米,老城区一般为30-40 平方米,原则上不低于 25平方米。接收市区范围内的优先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和普通养老55、服务保障对象,重点解决护理难度较大老年人的机构养老需求。考虑附设一定比例的示范培训功能,预留一定用地,此部分增加的建筑和用地面积另计。区级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健身及室外活动场地。宜为 150床以上。公办区级机构重点接收街道(乡镇)公办养老机构满员后转送的辖区内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以及辖区内优先养老服务保障对象的机构养老需求。有条件的可设置多处养老机构,但应保证至少设置 1 处托底保障的公办区级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应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街道(乡镇)级宜为 100床以上。公办街道(乡镇)级机构以就近为原则,主要保障辖区内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的机构养老需求。原则上除市、区级托底56、保障以外的各街道(乡镇)至少设置 1 处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需求较少的可与周边合并设置,合并后空余机构可转型接收社会老人。有条件的应设置认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5容积率:一般为0.8-1.5。其中城市新区一般为0.8-1.3,老城区一般为1.2-1.5。(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区位、地价、床位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知障碍照护专区。其他(民办为主)根据市场需求灵活配置,原则上不低于 30 床。服务范围不局限于所在辖区、参照市场规律进行配置;引导其护理型床位不低于 60%。主要适用于民办机构,特别是营利性机构。小微机构可结合居家设施、采用住区嵌入模式。有条件57、的应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护理型(老年护理院、照护院等)市级生活护理、餐饮服务、医疗保健、康复娱乐、心理疏导、临终关怀等。宜为 200床以上。以非自理老人为主,包括失智、失能、半失能老人。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区级宜为 100床以上。以非自理老人为主,包括失智、失能、半失能老人。可独立设置,也可在医院内结合设置;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其他(民办为主)根据市场需求灵活配置,原则上不低于 30 床、不超过1000 床。以非自理老人为主,包括失智、失能、半失能老人。居家养老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街道(乡镇)级生活服务、康复护理服务、托养服务、家庭支持服务、社会工作与心理疏导服务、康复器具租赁服务等。宜58、为 30床以上。单处建筑面积2000-30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30 平方米。居家老人,满足日托看护、短期寄养、喘息服务等服务需求以及认知障碍早期筛查和康复训练、日间照护等。每个街道(乡镇)至少设置 1 处;服务半径800-1000 米;服务人口6000-8000 户,每增加6000户增设一处;可与街道级养老院共同打造居家与机构相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6融合的综合型设施。社区(村)级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已建住宅建筑面积 15平方米/百户,最低不少于 120 平方米集中布置;新建住宅建筑面积 20 平方米/百户,最低不少于120 平59、方米集中布置。农村地区每个行政村至少集中设置一处,一般规模为120 平方米。居家老人。每个社区(村)至少设置 1 处;服务半径300-500 米;宜结合社区医疗、文化、体育等设施以及小区游园、小型广场等设置。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7第四章养老模式构建与需求预测(一)养老模式构建1.养老模式两大养老模式: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包括养老院、护理院、老年公寓、嵌入式养老机构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包括街道级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等。2.养老结构2035 年扬州市市区养老结构为“96:4”的养老服务格局。即 96%的老年人实现社会化服务下的家庭60、自助养老和或通过居家服务帮扶养老,4%的老年人通过入住老年机构进行养老。乡镇地区结合地区特点,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改造提升乡镇敬老院,保障失能特困等政府托底老人的需求,实现农村敬老院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将富余的养老床位向社会老人开放。(二)规模预测1.老龄化与户籍老年人口规模预测2030 年,扬州市区户籍人口老龄化率约为 33%,户籍老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8年人口规模为 73.6 万人;中心城区户籍人口老龄化率 32%,中心城区户籍老年人口规模为 37.4 万人。2035 年,扬州市区户籍人口老龄化率约为 36%,户籍老年人口规模为 79.2 万人61、;中心城区户籍人口老龄化率 35%,中心城区户籍老年人口规模为 41.2 万人。表 4-1扬州市区各街道(乡镇)户籍老年人口预测一览表区域现状老年人口2030 年老年人口2035 年老年人口2030 年老龄化率2030 年老龄化率广陵区汶河街道103089809949730%33%东关街道20275222652350953%60%曲江街道27139332373704836%40%文峰街道12399144841578738%42%汤汪街道11420155381811224%26%湾头镇829696851055327%29%李典镇13419153171650344%49%头桥镇152301764662、1915647%53%沙头镇11724132381418440%44%总人口13021015121816434837%41%邗江区邗上街道10981152741795723%26%汊河街道14361165581793132%35%蒋王街道52057138834626%29%新盛街道6770100741213911%11%双桥街道15697196122205940%46%甘泉街道78639015973530%32%公道镇10535119411282038%42%槐泗镇11778134601451135%38%方巷镇13756151851607837%41%杨庙镇58556919758430%3363、%杨寿镇62106650692535%38%瓜洲镇46315372583540%46%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9西湖街道12676170121972223%25%竹西街道50236509743833%37%总人口13134116071917908028%31%开发区文汇街道9847121131352940%46%扬子津街道9257122671414822%24%施桥镇10123115901250735%38%八里镇66327290770134%36%总人口35859432594788431%34%瘦西湖景区瘦西湖街道53156835778536%41%梅岭64、街道11482120951247823%23%城北乡542583691020922%23%平山乡38585074583431%35%总人口26080323733630626%27%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10992128501401137%41%泰安镇80649072970237%40%总人口19056219222371337%40%江都区仙女镇62629728507923831%35%大桥镇40340431614492437%40%吴桥镇14069148081527033%36%浦头镇12540130071329935%37%宜陵镇14274154281614935%38%丁沟镇18622193565、61981534%36%郭村镇23628245372510533%35%小纪镇28919302793112938%41%武坚镇12715134051383637%39%樊川镇20946222002298439%42%真武镇15953161871633339%42%邵伯镇24606256162624737%39%丁伙镇15276157131598640%42%总人口30451732654634031435%38%合计64706373603679164433%36%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02.机构养老床位数需求预测2030 年,扬州市区机构养老床位数需求约 66、3.0 万张;中心城区机构养老床位数需求约 1.5 万张。2035 年,扬州市区机构养老床位数需求约 3.2 万张;中心城区机构养老床位数需求约 1.7 万张。结合扬州市区老年人特征以及相关政策规划要求,参考相关城市标准,规划 2035 年护理型床位数占机构养老总床位数占比不低于 80%。表 4-2扬州市区各街道(乡镇)规划养老机构床位数预测一览表区域2030 年老年人口2035 年老年人口2030 年机构床位2035 年机构床位广陵区汶河街道98099497392380东关街道2226523509891940曲江街道332373704813291482文峰街道144841578757963167、汤汪街道1553818112622724湾头镇968510553387422李典镇1531716503613660头桥镇1764619156706766沙头镇1323814184530567总人口15121816434860496574邗江区邗上街道1527417957611718汊河街道1655817931662717蒋王街道71388346286334新盛街道1007412139403486双桥街道1961222059784882甘泉街道90159735361389公道镇1194112820478513槐泗镇1346014511538580方巷镇1518516078607643杨庙镇69168、97584277303杨寿镇66506925266277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1瓜洲镇53725835215233西湖街道1701219722680789竹西街道65097438260298总人口16071917908064297163开发区文汇街道1211313529485541扬子津街道1226714148491566施桥镇1159012507464500八里镇72907701292308总人口432594788417301915瘦西湖景区瘦西湖街道68357785273311梅岭街道1209512478484499城北乡8369102093354069、8平山乡50745834203233总人口323733630612951452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1285014011514560泰安镇90729702363388总人口2192223713877949江都区仙女镇728507923829143170大桥镇431614492417261797吴桥镇1480815270592611浦头镇1300713299520532宜陵镇1542816149617646丁沟镇1935619815774793郭村镇24537251059811004小纪镇302793112912111245武坚镇1340513836536553樊川镇222002298488891970、真武镇1618716333647653邵伯镇256162624710251050丁伙镇1571315986629639总人口3265463403141306213613合计73603679164429441316663.用地预测扬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人口 210-230 万人,根据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少于 0.25 平方米计算,中心城区至少需要养老服务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2设施用地 52.5-57.5 公顷。同时,需要根据养老床位占地面积指标,控制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能够满足最小床位数需求。扬州市区养老71、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3第五章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一)规划目标2035 年,扬州市区建设拥有不低于 3.2 万张床位数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中心城区建设拥有不低于 1.7 万张床位数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中心城区形成“1+1+N”机构养老布局体系,即至少 1个市级公办养老机构、1 个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和若干个民办养老机构。外围乡镇形成“1+1+1+X”机构养老布局体系,即 1 家公办养老院、1 家康养联合体、1 个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X 个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二)规划策略1.机构跟着老人走,分类细化导引。高密度区主要集中在老城区,也是用地最为紧张的区域,需注重现有设72、施的充分利用和改造升级,新建机构以小微型为主,养老机构与居家养老相结合,重点提升养老设施的布局密度;中密度区需注重设施的有效配置,提升养老设施服务半径的覆盖率,有条件的地区应加强对新建设施的预留;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4低密度区主要分布在外围城区及外围县(市),应以居家养老、就近服务为重点,并加强养老机构对居家养老的服务带动作用,在环境较好的生态科技新城、北洲片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等地区,可充分利用其优良生态和景观环境,积极引进民资,鼓励建设大型、中高端的养老机构,承接老城区的养老需求外溢。2.公办突出保障、民办体现灵活公办机构以兜底性为主,规划中73、予以重点控制。在运营上逐步鼓励公办民营等方式,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可发展一些经营型机构,激活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民办机构市场需求为导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与产品供给。在规划布局中,突出市场的灵活性,鼓励建设大型养老院、护理院、康复医院,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培育发展示范性机构组织。3.提倡就近服务、设施共享共建对应“大型养老机构中型养老机构小微型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不同设施类型,采用差异化的空间供给模式。郊区大中型养老机构以现状优化完善功能为主,同时充分考虑未来发展需求,在环境优越、有条件吸引老年人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74、 年)-文本45前往的地区做好空间预留;小微型养老机构重点应对老城区养老机构不足的问题,通过增量、存量相结合的模式让小微型养老机构嵌入老年人集中居住区。用地紧张地区鼓励通过多种形式优化设施布局:通过对现状设施的挖潜与提升,提高设施使用效率。通过引导集约复合的土地利用,提高服务效率。充分利用其他资源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选址原则(1)原则上应位于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同时避免选址在产业基地内;邻近老年人较为集聚、养老需求较为集中的城镇社区。(2)考虑使用便利性,可结合商业、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3)为方便子女探望及老年人出行需求,选择公共交通方便可达的地段;(4)避开临75、近对外交通、快速干道及交通量大的交叉口路段。(5)尽可能选择绿化条件较好、空气清新等环境优良的地段,并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及储运用地。(6)深化医养结合,与医疗卫生设施综合或临近设置;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6距离医院不超过 5 公里,形成“十分钟医疗圈”。(四)规划布局1.市辖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至 2035 年,扬州市区共规划 123 个养老机构和 2 个养老社区,其中养老机构现状保留 29 处,改扩建 26 处,规划迁建 1 处,规划新建 67 处。规划总床位数为 32767 床。市直机构 2 处,分别为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及曜阳国际老年公76、寓,均为现状保留,总床位 1050 床。广陵区共规划 28 个养老机构(不含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总床位 7858 床。其中现状保留 9 处,共 1300 床;现状改建 3 处,共 1370 床;规划迁建 1 处,共 380 床;规划新建 15 处,共 4808 床。邗江区共规划 26 个养老机构,总床位 6515 床。其中现状保留 4 处,共 713 床;现状改建 8 处,共 1841 床;规划新建 14 处,共 3961 床。江都区共规划 48 个养老机构,总床位 14229 床。其中现状保留 7 处,共 1358 床;现状改建 10 处,共 3111 床;现状扩建 2 处,共 1050 77、床;规划新建 29 处,共 8710 床。开发区共规划 7 个养老机构,总床位 2041 床。其中现状保留 3 处,共 291 床;现状改建 2 处,共 400 床;规划新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7建 2 处,共 1350 床。生态科技新城共规划 4 个养老机构(含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和 1 处养老社区,养老机构总床位 1724 床。其中现状保留 1 处,共 800 床;现状改建 1 处,共 264 床;规划新建2 处,共 660 床。景区共规划 9 个养老机构和 1 处养老社区,其中养老机构总床位 1200 床。其中现状保留 4 处,共 212 床;规划新78、建 5 处,共 988 床。2.中心城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至 2035 年,扬州中心城区共规划 74 个养老机构和 2 个养老社区,其中养老机构现状保留 29 处,改扩建 8 处,规划新建 37 处。规划总床位数为 18879 床。市直机构 2 处,分别为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及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均为现状保留,总床位 1050 床。广陵区共规划 23 个养老机构(不含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总床位 5418 床。其中现状保留 9 处,共 1300 床;现状改建 1 处,共 170 床;规划新建 13 处,共 3948 床。邗江区共规划 14 个养老机构,总床位 3281 床。其中现状保留 4 处,79、共 713 床;现状改建 2 处,共 131 床;规划新建 8 处,共 2437 床。江都区共规划 16 个养老机构,总床位 4965 床。其中现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8状保留 6 处,共 1344 床;现状改建 2 处,共 1081 床;规划新建 8 处,共 2540 床。开发区共规划 7 个养老机构,总床位 2041 床。其中现状保留 3 处,共 291 床;现状改建 2 处,共 400 床;规划新建 2 处,共 1350 床。生态科技新城共规划 4 个养老机构(含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和 1 处养老社区,其中养老机构总床位 1724 床。现状保留 1 80、处,共 800 床;现状改建 1 处,共 264 床;规划新建2 处,共 660 床。景区共规划 9 个养老机构和 1 处养老社区,其中养老机构总床位 1200 床。现状保留 4 处,共 212 床;规划新建 5处,共 988 床。(五)分区建设指引1.广陵区机构养老设施布点广陵区共规划 28 个养老机构(不含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总床位 7858 床。其中现状保留 9 处,共 1300 床;现状改建 3 处,共 1370 床;规划迁建 1 处,共 380 床;规划新建 15 处,共 4808 床。现状保留 9 处,分别为:文昌花园老年公寓(九如城康养中心)、安美护理院(曲江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81、)、壹家颐养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9院、康寿乐护理院、扬州水建中西医结合医院、广陵区社会福利院、和安护理院(汶河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扬州市颐和养老家园、扬州市颐和康复医院。现状改建 3 处,分别为:汤汪优护康养中心、达康护理院、李典镇敬老院。规划新建 15 处,分别为:曲江街道新建养老机构 1、曲江街道新建养老机构 2、曲江街道新建养老机构 3、曲江街道新建养老机构 4、汤汪街道新建养老机构 1、汤汪街道新建养老机构 2、文峰街道新建养老机构 1、文峰街道新建养老机构 2、东关街道新建养老机构、湾头镇新建养老机构 1、湾头镇新建养老机构 2、湾头镇新建82、养老机构 3、广陵经济开发区新建养老机构、沙头镇新建养老机构 1、沙头镇新建养老机构 2。规划迁建 1 处,为头桥镇敬老院(九如城康养中心)。表 5-1 广陵区规划养老机构一览表序号街道/乡镇名称位置现状床位(床)规划方式规划床位(床)规划占地面积()床均占地面积()备注GL01曲江街道文昌花园老年公寓(九如城康养中心)文昌中路 18号文昌花园内89保留896016.75点位控制GL02曲江康寿乐老年护广陵区太平路98 号70保留70135019.29点位控制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50街道理院GL03曲江街道安美护理院(曲江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广陵区水庭路83、9 号186保留18614087.57点位控制GL04曲江街道壹家颐养院曲江街道解放北路 218 号文昌生活广场2F 层85保留8595911.28点位控制GL05曲江街道扬州水建中西医结合医院江都路与文昌中路交叉口东北侧90保留90315035点位控制GL06曲江街道曲江街道新建养老机构 1施井路与江都南路交叉口东南侧-新建300750025点位控制GL07曲江街道曲江街道新建养老机构 2施井路与观潮路交叉口东北侧-新建70175025点位控制GL08曲江街道曲江街道新建养老机构 3运河南路与施井路交叉口东南侧-新建300750025点位控制GL09曲江街道曲江街道新建养老机构 4江南一品幼84、儿园-新建100250025点位控制GL10东关街道东关街道新建养老机构国庆路与盐阜路交叉口东南侧(妇幼保健院地块)-新建8252063625独立占地GL11汶河街道和安护理院(汶河街道养老服务圆通里 12 号260保留260285016.15点位控制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51综合体)GL12汤汪街道汤汪优护康养中心连运路汤汪花园西北门东北侧约 70 米110改建170430025点位控制GL13汤汪街道汤汪街道新建养老机构 1文峰路与九龙路交叉口东北侧-新建4001225630.64点位控制GL14汤汪街道汤汪街道新建养老机构 2中海左岸配套养老用房-新85、建103309030点位控制GL15文峰街道文峰街道新建养老机构 1连运路汤汪花园西北门东北侧约 70 米-新建5001324626.5独立占地GL16文峰街道文峰街道新建养老机构 2开发东路与大学南路交叉口西南侧-新建4001111727独立占地GL17湾头镇湾头镇新建养老机构1建新路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湾头中学南侧)-新建150450030点位控制GL18湾头镇湾头镇新建养老机构2湾头卫生院地块-新建150450030点位控制GL19湾头镇湾头镇新建养老机构3天顺路与秦邮路交叉口东南侧-新建1501455597独立占地GL20广陵经济开发区广陵经济开发区新建养老机构富民路与经五路交叉口-86、新建5001942338.8独立占地GL21沙沙头镇丰和佳园北侧-新3603217889独立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52头镇新建养老机构1建占地GL22沙头镇沙头镇新建养老机构2通达路与兴业路交叉口东北侧46816新建5004681694独立占地GL23头桥镇达康护理院头桥村四圩组36 号184改建50090744180独立占地GL24头桥镇头桥镇敬老院(九如城康养中心)广陵区花园路与兴达路交叉路口往南约90米(迁建至卫生院南侧)56迁建3801774546.8独立占地GL25李典镇李典镇敬老院李典镇人民政府东北侧约70米68改建7002133330.7独立87、占地GL26曲江街道广陵区社会福利院江都南路与七里河北路交叉口西北侧140保留140420030点位控制GL27湾头镇扬州市颐和养老家园扬州市茱萸湾路 759 号260保留26025009.62点位控制GL28湾头镇扬州市颐和康复医院扬州市茱萸湾路 759 号120保留120165013.75点位控制合计28 处、7858 床2.邗江区机构养老设施布点规划布置 26 处养老机构,总床位 6115 床(不足床位按照预测床位控制,在详细规划中进行落地)。其中现状保留4 处,共 713 床;现状改建 8 处,共 1841 床;规划新建 14处,共 3561 床。中心城区 14 处,外围乡镇 12 处88、。现状保留 4 处,分别为:飞鸿老年公寓、瑞和护理院、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53瓜洲镇敬老院、玖玖江南长者护养中心。现状改建 8 处,分别为:申丞护理院邗上分公司、福康园护理院、邗江区社会福利中心、甘泉街道敬老院、公道镇敬老院、槐泗镇敬老院、方巷镇敬老院、申丞护理院有限公司杨寿分公司。规划新建 14 处,分别为:邗上街道新建养老机构、汊河街道新建养老机构、蒋王街道新建养老机构、新盛街道新建养老机构、西湖街道新建养老机构、甘泉街道新建养老机构、槐泗镇新建养老机构、方巷镇新建养老机构 1、方巷镇新建养老机构 2、杨庙镇新建养老机构、杨寿镇新建养老机构、瓜洲镇新89、建养老机构、竹西街道新建养老机构、双桥街道新建养老机构。规划在邗上街道预控 602 床,在新盛街道预控 286 床,在双桥街道预控 482 床。表 5-2邗江区规划养老机构一览表序号街道/乡镇名称位置现状床位(床)规划方式规划床位(床)规划占地面积()床均占地面积()备注HJ01蒋王街道蒋王街道新建养老机构横沟路与七里沟路交叉口西北角规划新建4501376631独立占地HJ02邗上街道申丞护理院邗上分公司邗上街道花瓶苑农贸市场 2楼30规划改建56140025点位控制HJ03邗上街道邗上街道新建养老机构百祥路与百吉巷交叉口西侧规划新建60158826独立占地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90、4-2035 年)-文本54HJ04甘泉街道邗江区社会福利中心(申丞护理院有限公司)甘泉街办双塘路 15 号48规划改建9017455-独立占地HJ05甘泉街道甘泉街道敬老院甘泉街道香巷路42规划改建10010354-独立占地HJ06甘泉街道甘泉街道新建养老机构慧照路与老虎墩北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新建230792035独立占地HJ07新盛街道飞鸿老年公寓文汇西路 600号绿扬新苑二区120现状保留120140030点位控制HJ08新盛街道新盛街道新建养老机构站南路 28 号规划新建80-点位控制HJ09竹西街道玖玖江南长者护养中心上方寺路 56 号208现状保留2084816-独立占地HJ10竹91、西街道竹西街道新建养老机构原金苹果鸿福幼儿园规划新建175526330独立占地HJ11维扬经开区瑞和护理院扬州市司徒庙路 6 号315现状保留3151050033点位控制HJ12西湖街道福康园护理院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北路 71 号20规划改建75220030点位控制HJ13西湖街道西湖街道新建养老机构司徒庙路与孙庄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新建4501340630独立占地HJ14汊河街道汊河街道新建养老机构经三路与府前路交叉口东北角规划新建4421150126独立占地HJ15瓜洲镇瓜洲镇敬老院瓜洲镇育才路70现状保留706672-独立占地HJ16瓜洲镇瓜洲镇新建养老机构仪瓜路与纵一路交叉口东北角规划新建92、3801138530独立占地HJ17杨庙镇杨庙镇新建养老机构扬冶路南侧友谊河西侧规划新建330902427独立占地HJ18杨寿申丞护理邗江区杨寿镇44规划114250025点位控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55镇院有限公司杨寿分公司华通路 55 号-1改建制HJ19杨寿镇杨寿镇新建养老机构原杨寿卫生院规划新建130320025独立占地HJ20槐泗镇槐泗镇敬老院槐泗镇康乐路118规划改建4401206232独立占地HJ21槐泗镇槐泗镇新建养老机构吉兴北路与北环路交叉口东北角规划新建185598035独立占地HJ22方巷镇方巷镇敬老院方巷镇黄珏集镇90规划改建34093、7493-独立占地HJ23方巷镇方巷镇新建养老机构 1原黄珏学校规划新建4502045945独立占地HJ24方巷镇方巷镇新建养老机构 2朝阳路与光明路交叉口东南角规划新建185556230独立占地HJ25公道镇公道镇敬老院公道镇花园东路130规划改建6403024955独立占地HJ26双桥街道双桥街道新建养老机构维扬路与邗扬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新建4001353234独立占地合计26 处、6515 床3.江都区机构养老设施布点规划布置 48 个养老机构,总床位 14229 床。其中现状保留 7 处,共 1358 床;现状改建 10 处,共 3111 床;现状扩建 2 处,共 1050 床;规划新94、建 29 处,共 8710 床。中心城区 17 处,外围乡镇 31 处。现状保留 7 处,分别为:阿波罗颐养院、江都海阳康养中心、华江佰安颐养护理院、仙女镇敬老院、扬州绿康缘颐养院、好苏嫂托老院、幸福家园老年公寓。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56现状改建 10 处,分别为:江都区社会福利院、吴桥镇敬老院、浦头镇敬老院、宜陵镇敬老院、郭村镇敬老院、小纪镇敬老院、樊川镇敬老院、真武镇敬老院、邵伯镇敬老院、丁伙镇敬老院。现状扩建 2 处,分别为:丁沟镇敬老院、武坚镇敬老院。规划新建 29 处,分别为:仙女镇新建养老机构 1、仙女镇新建养老机构 2、仙女镇新建养老机构 95、3、仙女镇新建养老机构 4、仙女镇新建养老机构 5、仙女镇新建养老机构 6、仙女镇新建养老机构 7、仙女镇新建养老机构 8、大桥镇新建养老机构 1、大桥镇新建养老机构 2、大桥镇新建养老机构 3、吴桥镇新建养老机构、宜陵镇新建养老机构 1、宜陵镇新建养老机构 2、丁沟镇新建养老机构、郭村镇新建养老机构 1、郭村镇新建养老机构 2、郭村镇新建养老机构 3、郭村镇新建养老机构 4、小纪镇新建养老机构 1、小纪镇新建养老机构 2、小纪镇新建养老机构 3、武坚镇新建养老机构 1、武坚镇新建养老机构 2、樊川镇新建养老机构 1、樊川镇新建养老机构 2、真武镇新建养老机构、邵伯镇新建养老机构、丁伙镇新建养96、老机构。表 5-3江都区规划养老机构一览表序号街道/乡镇名称位置现状床位(床)规划方式规划床位(床)规划占地面积()床均占地面积()备注JD01仙女镇阿波罗颐养院江都区仙女镇雅典100现状保留100300030独立占地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57娜路 15 号JD02仙女镇江都海阳康养中心江都区黄山路华府天地邻里中心三楼36现状保留36144040点位控制JD03仙女镇江都区社会福利院江都区新都路137现状改建4813293968独立占地JD04仙女镇华江佰安颐养护理院江都区仙女镇引江路 18 号120现状保留120480040点位控制JD05仙女镇仙女镇敬97、老院江都区仙女镇雅典娜路 15 号136现状保留136838562独立占地JD06仙女镇扬州绿康缘颐养院江都区华山路 618 号700现状保留7002586137独立占地JD07仙女镇好苏嫂托老院涵西组 60号58现状保留58232040点位控制JD08仙女镇仙女镇新建养老机构1仙女镇黄海路西侧,纬三路北侧规划新建6004827680独立占地JD09仙女镇仙女镇新建养老机构2江都区车辆管理所北侧规划新建150876058独立占地JD10仙女镇仙女镇新建养老机构3北园新村东侧规划新建4001481637独立占地JD11仙女镇仙女镇新建养老机构4邦威路与东方红东路交叉口西北侧规划新建250125098、050独立占地JD12仙女镇仙女镇新建养老机构5惠民东路仙女镇中心幼儿园北侧规划新建30107336独立占地JD13仙女镇仙女镇新建养老机构6南苑路新城医院南侧规划新建160805950独立占地JD14仙女镇仙女镇新建养现城南社区卫生服规划新建508553171独立占地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58老机构7务中心JD15仙女镇仙女镇新建养老机构8龙城路与引江路交叉口东北侧规划新建4001659441独立占地JD16大桥镇幸福家园老年公寓大桥镇花荡南路 41号208现状保留208383319独立占地JD17大桥镇大桥镇新建养老机构1大桥镇光明花苑北侧规划新建5099、02022540独立占地JD18大桥镇大桥镇新建养老机构2现江都市大桥医院规划新建200757538独立占地JD19大桥镇大桥镇新建养老机构3新城路与光明路交叉口西北侧规划新建9003640240独立占地JD20吴桥镇吴桥镇敬老院吴桥镇陆庙公路东100 米151现状改建3001343545独立占地JD21吴桥镇吴桥镇新建养老机构吴桥镇谢桥五王公路南侧(现谢桥小学)规划新建3501402440独立占地JD22浦头镇浦头镇敬老院浦头镇浦东村湖二组72现状改建5301424127独立占地JD23宜陵镇宜陵镇敬老院宜陵镇团结村王庄组168现状改建2501049942独立占地JD24宜陵镇宜陵镇新建养老100、机构1现宜陵镇卫生院规划新建2501044642独立占地JD25宜陵镇宜陵镇新建养老机构2规划宜陵镇卫生院新址宁海线北侧规划新建15015944106独立占地JD26丁沟敬丁沟敬老院丁沟镇朱桥路北 50148现状扩建6001882931独立占地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59米JD27丁沟敬丁沟镇新建养老机构现丁沟镇麾村卫生院规划新建200718036独立占地JD28郭村镇郭村镇敬老院郭村镇中心街农贸市场南侧约 90 米120现状改建150391826独立占地JD29郭村镇郭村镇新建养老机构1现郭村镇郭村中学规划新建4002854171独立占地JD30郭村镇郭村101、镇新建养老机构2现郭村镇塘头医院西侧规划新建100400040点位控制JD31郭村镇郭村镇新建养老机构3郭村镇卫生院(二姜分院)西侧规划新建150661644独立占地JD32郭村镇郭村镇新建养老机构4现郭村镇二姜小学、二姜中学规划新建2501056942独立占地JD33小纪镇小纪镇敬老院小纪镇双纪路与南桥路交叉口西南 100米164现状改建3501840653独立占地JD34小纪镇小纪镇新建养老机构1江都区小纪镇富民村富民小学规划新建3001132938独立占地JD35小纪镇小纪镇新建养老机构2江都区小纪镇吴堡村吴堡中学规划新建3001282843独立占地JD36小纪镇小纪镇新建养老机构3江都102、区小纪镇高徐村高徐中学规划新建3001259142独立占地JD37武坚镇武坚镇敬老院新沟路 30号102现状扩建4501826241独立占地JD38武坚镇武坚镇新建养老机构1武坚镇规划新建卫生院规划新建6023549392独立占地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60JD39武坚镇武坚镇新建养老机构2武坚镇周西卫生院北侧规划新建40396799独立占地JD40樊川镇樊川镇敬老院江都区永安老镇政府80现状改建200666633独立占地JD41樊川镇樊川镇新建养老机构1江都区樊川镇原东汇中学规划新建3601830851独立占地JD42樊川镇樊川镇新建养老机构2江都区樊川镇103、原三周小学规划新建3601775349独立占地JD43真武镇真武镇敬老院江都区真武镇采油路230现状改建4502333752独立占地JD44真武镇真武镇新建养老机构江都区真武镇原滨湖小学规划新建200969148独立占地JD45邵伯镇邵伯镇敬老院昭关村64现状改建150396026独立占地JD46邵伯镇邵伯镇新建养老机构江都区邵伯高级中学东侧规划新建9004185746独立占地JD47丁伙镇丁 伙 镇敬老院江都区丁伙镇北环路 73 号166现状改建250792332独立占地JD48丁伙镇丁伙镇新建养老机构江都区丁伙镇锦西中学规划新建4001733543独立占地合计48 处、14229 床4.开104、发区机构养老设施布点规划布置 7 处养老机构,总床位 2041 床。其中现状保留 3 处,共 291 床;现状改建 2 处,共 400 床;规划新建 2处,共 1350 床。均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现状保留 3 处,分别为扬州颐年阁老年公寓、江苏养和居养老护理有限公司,扬子津颐养综合体慧享福社区长者照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61护之家。现状改建 2 处,为扬州颐年阁施桥镇老年公寓、八里镇改建养老机构。规划新建 2 处,分别为施桥镇新建养老机构、八里镇新建养老机构。表 5-4开发区规划养老机构一览表序号街道/乡镇名称位置现状床位(床)规划方式规划床位(床)规划占地105、面积()床均占地面积()备注KFQ01文汇街道扬州颐年阁老年公寓大学南路133 号榴莲小镇旁边101保留101404040点位控制KFQ02文汇街道江苏养和居养老护理有限公司大学南路133 号(原榴莲小镇)112保留112448040点位控制KFQ03扬子津街道扬子津颐养综合体慧享福社区长者照护之家扬子江中路润扬佳苑北门向东 200 米润扬佳苑综合楼78保留78312040点位控制KFQ04施桥镇扬州颐年阁施桥镇老年公寓康宁路 1号沁春园东北侧约30 米60改建200732937独立占地KFQ05施桥镇施桥镇新建养老机构施桥南路东侧0新建3001076636独立占地KFQ06八里镇八里镇改建养106、老机构亨通路与金港路交叉路口往西约 2200改建200843342独立占地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62米KFQ07八里镇八里镇新建养老机构桂花苑西侧0新建10504200040点位控制合计7 处、2041 床5.生态科技新城机构养老设施布点规划布置 4 处养老机构(含曜阳国际老年公寓)和 1 处养老社区,其中养老机构总床位数 1724 床。现状保留 1 处,共 800 床;现状改建 1 处,共 264 床;规划新建 2 处,共 660床。均位于中心城区。现状保留 1 处,为:曜阳国际老年公寓。现状改建 1 处,为:泰安敬老院。规划新建 2 处,分别为:杭集镇107、新建养老机构 1、杭集镇新建养老机构 2。表 5-5生态科技新城规划养老机构一览表序号街道/乡镇名称位置现状床位(床)规划方式规划床位(床)规划占地面积()床均占地面积()备注ST01泰安镇泰安镇敬老院泰安镇七里村毛院组80规划改建264660125独立占地ST02杭集镇杭集镇新建养老机构 1沪陕高速与金湾快速路交叉口西北侧规划新建3801152430独立占地ST03杭集镇杭集镇新建养老机构 2伟业路西侧规划新建280952435独立占地YZ01泰安镇曜阳国际老年公寓扬州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二桥村(曜阳路 8 号)800现状保留8006219677独立占地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108、2035 年)-文本63YZ02泰安镇养老社区凤凰岛路与横六路交叉口西北侧-新建-点位控制合计4 处、1724 床6.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机构养老设施布点规划布置 9 个养老机构和 1 处养老社区,其中养老机构总床位 1200 床(不足床位按照预测床位控制,在详细规划中进行落地)。其中现状保留 4 处,共 212 床;规划新建 5处,共 988 床。均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现状保留 4 处,分别为扬州策养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玖玖邻里整合照护中心、城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慧享福)、华安老年公寓。规划新建 5 处,分别为平山乡新建养老机构 1、平山乡新建养老机构 2、城北街道新建养老机构、梅岭街道新建养109、老机构、瘦西湖街道新建养老机构。规划在梅岭街道预控 275 床,在瘦西湖街道预控 221 床,充分挖掘学校、企事业单位、厂房等闲置社会资源建设养老床位。表 5-6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养老机构一览表序号街道/乡镇名称位置现状床位(床)规划方式规划床位(床)规划占地面积()床均占地面积()备注SG01城北街道城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慧享福)秋实路东方剑桥奥园幼儿园东南侧约270 米30保留3043214.4点位控制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64SG02城北街道城北街道新建养老机构上方寺路与叶桥路交叉口西北侧-新建4001708542.7独立占地SG03梅岭街道110、扬州策养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老虎山西路 27 号(凤凰桥社区二楼)61保留61135022.1点位控制SG04梅岭街道华安老年公寓梅岭东路11 号84保留84300035.7点位控制SG05梅岭街道梅岭街道新建养老机构-新建80320040点位控制SG06瘦西湖街道瘦西湖街道新建养老机构扬子江北路 451 号-新建90225025点位控制SG07平山乡玖玖邻里整合照护中心邗江区安居路江阳佳园37保留3780022点位控制SG08平山乡平山乡新建养老机构1槐子槐二村-新建3781512040点位控制SG09平山乡平山乡新建养老机构2学士路与黄金坝路交叉口西北侧-新建40200050点位控制YZ01平111、山乡养老社区学士路与江都路交叉口东北侧-新建-12000-点位控制合计9 处养老机构、1 处养老社区,1200 床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65(六)用地弹性控制1)现状养老机构,除规划保留的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外,其余养老机构不进行发展限制,可在民政等相关部门的管理下,市场化运营。除本专项规划明确的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选址外,为鼓励养老设施建设,在符合法定规划和土地政策、公共及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许可情况下,也可经规划审批建设机构养老设施。2)鼓励城市更新项目中建设机构养老设施。街道级养老机构选址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同一区或街道内调整用地范围或区位,但应满足相关选址要求112、并保证总床位数不减少。鼓励利用医院周边的公租房、廉租房提供一定的养老床位。为保障扬州市快速增长的养老需求,本次规划的独立占地的机构养老设施床位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建议各项目在空间设计上紧凑布局,为未来扩建预留空间。3)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在规划管理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因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引起相关地块情况变化的,可对详细规划相关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做适当调整。尤其是对于目前没有规划养老设施布点的,积极鼓励租赁建筑建设养老设施,尽量实现养老设施布局的均衡化。4)根据对各街道老年人口的线性预测,未来老城区和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113、5 年)-文本66建成区的部分街道,由于用地紧张,均有一定程度的床位缺口,无法在街道辖区内平衡床位数。需要引导营利性养老机构在片区内落地,满足片区养老需求,满足老年人就地养老习惯,达到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均衡。5)引导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建设机构养老功能综合化,如养老院兼容护理院功能等,打造养老综合体,提高用地使用效率。(七)空间保障方式1.实位控制对位置和用地面积进行刚性控制,主要涉及市级、区级、乡镇(街道级)提供兜底服务的各类福利型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保障其位置和规模。2.虚位控制除提供兜底服务的各类福利型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以外,养老机构的位置仅做规划引导,具体可根据建设实际在街道和乡镇114、范围内进行调整。3.图标控制以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为主,考虑服务半径便于使用可利用闲置资源设置,具体位置结合实际建设进行布局。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67第六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一)规划目标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设 1 处街道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个社区(村)设置 1 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社区养老设施全覆盖。(二)规划策略(1)构建“街道社区”两级设施体系完善“15 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推进城乡均衡发展,构建“街道社区”两级设施体系。同时推进两级设施共享共建、错位经营,提高设施利用率,建设特色化养老项目。(2)推进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115、展与机构养老设施结合设置、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同时将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家庭,设置“家庭养老床位”,与家庭医生进行签约,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巡防、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专业养老服务。(3)“设施行政范围全覆盖”向“老年人使用全覆盖”转变现状约 92%的社区已配建居家养老设施,但其中有不少设施的选址,对老年人出行时间、便捷度的考虑较少,特别是在范围较大的街道、社区,存在到达不便、使用率低的问题。本次规划采用“行政区划+服务半径”双因素控制,打造到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68达便捷、使用方便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布局。并为应对服务半径过大或过小的情况,提出了“单辖区内116、建分中心”和“跨辖区共建”两种模式,构造合理、均衡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4)加强与邻里中心、其他为老设施的毗邻设置、共建共享鼓励街道级居家养老设施与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共享部分硬件设施及服务(餐厅、活动室),鼓励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与其它公共设施集中布局,例如与社区医院、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邻近布置,便于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并提供专业化服务。(三)规划布局1.街道(乡镇)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1)配置要求街道(乡镇)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介于居家与机构之间的过渡型设施,突出专业化、综合化、强调辐射带动作用,建议采用“养老服务综合体”、“微机构”等建设形式。服务范围:常住人口 6000-8000 户设置117、一处,服务半径800-1000 米,每个街道/乡镇至少设置一处,规模较大的街道/乡镇应增设分中心,每增加 6000 户增设一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 2000-3000 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69300 平方米,可结合公园、文化广场等设置。有条件的考虑配置停车泊位。床位规模:宜配建 30 张以上日托、全托床位,具体根据建设条件和周边需求进行配置。表 6-1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配置要求一览表项目内容配置规模建筑面积 2000-3000 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 300 平方米,可结合公园、文化广场等设置。有条件的考虑配置停车泊位;日托、全托床位 3118、0 张以上。空间布局常住人口 6000-8000 户配置一处,规模较大的街道/乡镇应增设分中心,每增加6000 户增设一处;每处设施服务半径宜为 800-1000 米;分中心个数应避免过于碎片化,并注重相近功能集成;应统筹并加强现有设施的整合与利用,查漏补缺,避免重复建设。应配功能生活服务:助餐、助浴、洗涤等设施及服务,上门服务等。康复护理:康复护理训练和指导、健康监测和指导、用药提醒和指导以及认知障碍早期筛查和康复训练、日间照护等。托养服务:日托、中短期全托服务,向长期照料老人的家庭提供喘息服务照料等。家庭支持:开展护老者培训,为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护理、康复、照顾服务技术指导和帮助等。119、社会工作、心理疏导:包括邻里交往(公共客厅)、心理慰藉等。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可配功能餐食配送:为辖区范围内社区/村老年食堂配送餐。文化娱乐:老年大学(文体教学)、技能培训(兴趣辅导)、文体团体、文体赛事、学习教育及交流等。智慧养老:建立示范指导中心,包括数据库、统筹指导等。选址负面因素应避开产生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储运等区域;不得与产生噪声的风机和水泵等设备用房相邻;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及四层以上,一般建议设置在建筑物一层。选址正面因素应设置在交通便利处,尽量沿街布置,并在招牌、外墙、铺地等处布置鲜明标识;宜临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级文体活动中心、公共绿地等,有条件的可结合邻里中心建设,120、提倡资源共享,但需保持相对独立的功能分区;可结合街道(乡镇)级养老院进行设置,打造机构与居家相融合的设施;应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充分挖掘社会闲置资源,利用闲置的既有建筑来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70设计要求室内外一体化设计:宜与室外活动场地一并规划设计,室外活动场地应结合日照、通风等自然条件,进行合理布局;优化交通流线,避免机动车在老人活动时间穿越场地;无障碍设计:二层、三层的养老服务设施应设置担架电梯或无障碍通道;同类型功能可考虑合并设置,提倡空间的综合化、多元化利用,提高设施利用率。(2)规划布局规划街道(乡镇)级121、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共 53 处,每处设置养老床位 30 床、共 1590 床。因邵伯镇、仙女镇、大桥镇、丁伙镇、樊川镇、小纪镇范围较大,老年人口较多,各分散设置多处街道级养老设施,其他乡镇均按 1 处/街道(乡镇)设置。53 家中除杭集镇、宜陵镇街道级设施结合卫生院设置外,其余均结合养老机构设置。2.社区(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配置要求规划社区(村)级居家养老设施实现“城区 5-10 分钟”、“农村 15-20 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全覆盖,具体功能组织、选址要求、设计要求等详见下表。表 6-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置要求一览表项目内容配置规模已建住宅建筑面积 15 平方米/百户,122、最低不少于 120 平方米集中布置新建住宅建筑面积 20 平方米/百户,最低不少于 120 平方米集中布置农村地区原则每个行政村至少集中设置一处,一般规模为 120 平方米。空间布局每个社区(村)至少设置 1 处。0.5-1.5 万人设置 1 处。服务半径宜为 300-500 米;服务半径 500 米无法覆盖全社区的,应设置分中心,达到服务全覆盖;分中心个数应控制在 3 处以内,避免过于碎片化,并注重相近功能集成。宜结合社区医疗、文化、体育等设施以及小区游园、小型广场等设置。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71功能组织应配助餐:配餐点,有条件的可安排上门配送。日托:123、日间照料,有条件的可提供中短期喘息服务。文化娱乐:包括阅览、书画、网络、棋牌、手工等日常文体活动。健康咨询:日常医护保健、保健讲座、慢性老年病防治等。心理慰藉:心理咨询、开解等。志愿服务:银龄互助、志愿者服务等。可配康复护理:设置康复区域、洗涤区、助浴区等以及认知障碍早期筛查和康复训练、日间照护等。老年教育:老年大学教学点、技能培训(兴趣辅导)等。智慧养老:助老平台服务点。其他个性化服务:如上门服务等。选址要求负面因素应避开产生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储运等区域;不得与产生噪声的风机和水泵等设备用房相邻;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及四层以上,一般建议设置在建筑物一层。正面因素应设置在交通便利处,尽量124、布置在住宅沿街一侧,并应在招牌、外墙、铺地等处布置鲜明标识;宜临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室、社区文体活动室、公共绿地等,有条件的可结合邻里中心建设,提倡资源共享,但需保持相对独立的功能分区;应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充分挖掘社会闲置资源,利用闲置的既有建筑来设置养老服务设施。设计要求室内外一体化设计:宜与室外活动场地一并规划设计,室外活动场地应结合日照、通风等自然条件,进行合理布局;优化交通流线,避免机动车在老人活动时间穿越场地;无障碍设计:二层、三层的养老服务设施应设置担架电梯或无障碍通道;同类型功能可考虑合并设置,提倡空间的综合化、多元化利用,提高设施利用率。注:1、功能125、配置中“应配”为基本功能,“可配”为根据周边需求、服务提供能力等进行配置的增值功能;2、上门服务可借助相邻社区资源,以实际可覆盖区域为准。(2)规划布局结合扬州市辖区行政区划,共规划社区(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771 处(保留 709 处,新建 62 处)。具体选址结合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设置,人口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的区域设置分中心。考虑到农村养老需求大,普遍养老支出较低等情况,建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72议统筹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建设,整合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闲置院落等资源,因地制宜改扩建,以区(功能区)级民政部门补助一点、乡镇政府保障一点、村126、级集体列支一点、公益慈善捐赠一点、老人个人支付一点等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资金渠道和可持续性运转机制,解决农村养老难问题。3.老年人助餐点(1)设置要求1)老年助餐点选址应临近老年人集中居住或活动区域,场所可独立设置,也可与公共服务设施或养老服务设施综合设置。2)总体布局实用合理,面积一般不低于 50,至少可同时容纳 10 人就餐。环境明亮,通风良好,符合建筑、消防、食品、环保等安全要求,配备冷藏、消毒、加热等必要的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安全、卫生。3)尽量设置在建筑首层,设置在其他楼层的应配备电梯、无障碍坡道等无障碍设施。4)应有配套的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桌椅、用具及防滑脚垫、座厕拉杆、楼梯扶手设备等127、适老化设施用品,显著位置张贴各功能区域标识、卫生安全提示标语,行为公约等。5)配置餐食加热、保温设施、餐具清洗消毒设备、留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73样冰箱。烹饪、分装、餐具清洗消毒、就餐等关键区域应配置监控设施。6)配置手部清洁消毒设施、带盖废弃物容器等。(2)构建市、区(功能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助餐服务网络市级层面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政策清单,统筹协调国有企业和各区、功能区加强合作,推动市区助餐服务体系品牌化、连锁化建设。加强与扬州大学等高校合作,推动老年人营养餐食谱研究、倡导。区(功能区)级层面统筹县域范围老年助餐服务,并对街道(乡镇)、社区(128、村)助餐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开展辖区内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信息采集,并提供各老年助餐服务点按需使用。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县级中央厨房,为县域范围内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乡镇(街道)层面做好辖区内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问卷调查等,引导助餐服务资源精准配置。鼓励采用多种形式建立集制作餐食、堂食、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中央厨房,通过集中制餐降低成本、提升效能。社区(村)层面开设老年集中就餐点或配合中央厨房开展送餐服务;探索与辖区内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合作共享助餐服务模式;引导与辖区内餐饮企业合作,择选优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74质餐饮店作为助餐点;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助餐129、服务,提升老年助餐服务可及性。(3)规划布局规划结合实际构建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集中就餐点或配合中央厨房开展送餐服务。保障每个乡镇(街道)布置 1-3 个老年助餐点,规划新增 50 处老年助餐点,实现市辖区助餐点服务全覆盖。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75第七章老年人公共活动设施规划(一)老年大学规划1.总体要求鉴于扬州市区内基本已实现街道(乡镇)老年学校(大学)全覆盖,规划保留现状老年大学,重点加强社区(村)级老年教育设施的建设,逐步完善社区(村)级老年学校布点,完善基层老年教育网络。2.配置标准(1)市、区级老年大学配置标准根据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130、征求意见稿),每座城市应至少设置 1 处市级老年人公共活动设施,50 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应设置 1 处区级设施,300 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应分 2 处设置,每处配建指标建筑面积不小于 1500 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 3000 平方米。(2)街道(乡镇)、社区(村)级老年大学配置标准街道(乡镇)级应设立老年大学教学点,有条件的可设置老年大学分校或老年学校,可结合成人教育学校或街道(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设置。每处配建指标建筑面积不小于 100 平方米。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76社区(村)级应设立老年大学教学点,并与市、区级老年电大联网。结合市委组织部、市委老131、干部局出台的 关于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设老年大学教学点的指导意见,宜结合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置,通过“社区+老年教育”打造“家门口的老年大学”。每处配建指标建筑面积不小于 80 平方米。3.布局规划市区级老年大学布局:保留现状 4 处市区级老年大学,规划新增区级老年大学 4 处,位于广陵区、生态科技新城、开发区、景区。街道(乡镇)级老年大学布局:保留现状 46 处街道(乡镇)级老年大学。社区级老年大学布局:结合扬州市辖区行政区划,完善社区级老年大学布局,共规划社区级老年大学 771 处,其中新增老年大学办学点、老年活动中心 724 处,结合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设置。(二)老年活动中132、心规划1.总体要求保留现状市、区级老年活动中心,重点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级老年教育设施的建设,近期实现街道(乡镇)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77老年学校(大学)全覆盖,逐步完善社区(村)级老年学校布点,完善基层老年教育网络。2.配置标准(1)市、区级老年活动中心配置标准根据城乡养老设施规划标准(征求意见稿),每座城市应至少设置 1 处市级老年人公共活动设施,50 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应设置 1 处区级设施,300 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应分 2 处设置,每处配建指标建筑面积 1000-4000 平方米,用地面积 2000-8000 平方米。(2)街道(乡镇)133、社区(村)级老年活动中心配置标准街道(乡镇)级结合街道(乡镇)级综合文化站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设置老年活动中心,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 300 平方米,并配置不小于 300 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地。社区(村)级结合社区(村)老年活动室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 150 平方米,老龄化率较高的社区(村)应加强配置,并配置不小于 150 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地。3.布局规划规划保留现状 50 处老年活动中心,含 2 处市区级老年活动中心和 48 处街道(乡镇)级老年活动中心。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78区级老年活动中心布局:规划广陵区、邗江区、生态科技新城、开发区、景区结合134、区级社会福利院配置,其规模按照区级老年活动中心执行。街道(乡镇)级老年活动中心:保留现状 48 处街道(乡镇)级老年活动中心,外围各乡镇建议结合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新增 1 处。社区(村)级老年活动中心布局:规划设置 771 处社区(村)老年活动中心,结合社区(村)老年活动室设置社区(村)老年活动中心,结合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布局。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79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近期实施计划1.机构养老设施近期实施计划每个区重点打造一个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乡镇(街道)重点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重点打造养老服务站点,实现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层135、级清晰、功能完善的建设目标;进一步增加中高端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强化医康养护功能,提升养老综合性服务水平。每个区建有 1 所公办失能失智照护型养老服务机构,优化养老护理床位结构,稳步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认知症照护床位数。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近期建设计划2025 年底前,实现主城区颐养社区建设全覆盖、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服务范围基本全覆盖,2026 年对已建颐养社区、农村示范性互助养老睦邻点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提升运营质态。因地制宜通过建设乡镇(街道)中央厨房、村(社区)助餐点、开放养老机构和单位食堂、餐饮企业连锁、餐饮商户挂牌、流动餐车送餐等形式,探索多种助餐服务路径,进一步优化助餐服务体系136、,打造具有扬州特色的助餐服务品牌。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80近期通过存量提升和增量扩面,全市范围有效服务、有效运营的各类老年助餐点达 200 个左右。依托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延伸服务功能,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发展;围绕“益智乐老”,积极发挥市县老年大学引领辐射作用,推动老年教育课堂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不断丰富课程资源,培育老年社团;不定期组织社区老年人开展文体旅游等休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世界,培养老年人健康生活习惯。(二)强化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管理本轮规划养老设施布点在下阶段实施建设时,应结合城市空137、间拓展实际情况,根据需求逐步推进;经批准的养老设施布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经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属重大调整的,需报市政府批准。新建住宅区开发建设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养老设施布点规划,提出拟开发地块配套养老设施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并征求市民政局。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与新建住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交付使用。新建住宅区未按规定建设养老配套设施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予通过规划验收和办理房屋权属登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81记,住建局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开发建设单位配套的养老设施质量监管,并纳入竣工验收备案内容138、。验收合格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无偿将配建的养老设施移交当地民政行政部门管理使用,其房屋及土地权属办理至指定的养老机构或民政部门名下。验收不合格或不移交当地民政行政部门管理使用的,不得进行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三)强化规划保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根据养老设施规划总体目标,按年度进行任务分解,确立分期建设目标,以年度计划手段逐年推进养老设施建设。(1)将养老设施建设目标逐年分解到年度计划层面,由市民政局统筹,建立扬州市养老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制度,逐年推动相关工作。(2)对于需要政府公共投资的推动立项,列入发改委国民经济社会年度计划。(3)对于需要土地的,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近期建139、设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相衔接,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四)加大资金投入,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财政对养老服务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82导和撬动作用。建立多种融资方式,鼓励社会资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拓宽养老服务业投资渠道。(五)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现有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技术资格和晋级培训,做好新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职业技术等级待遇制度。以市社会福利中心为培训基地,对市区福利院、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人员及民办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40、,有条件的地方可代缴一定年限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费。鼓励大专院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培育和壮大从事社区养老服务的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六)其他政策建议鼓励民办建设,加大扶持力度。通过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形式,扶持多种类型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民办养老机构经费补贴,对新建、改扩建的民办机构的床位建设费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制定政策,强化政府力量的管理与控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相关法规和准入、退出、监管制度,规范养老服务市场行为。抓紧制定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建立等级评定制度,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83推进智慧养老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141、采取便民信息网、热线电话、爱心门铃、健康档案、服务手册、社区呼叫系统、有线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发挥社区综合性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扶持养老服务企业,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化。引导各类所有制投资主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机构。增加为老设施,促进“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在做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同时,规划建议结合文化设施专项规划、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等专项规划,落实老年大学、老年医院、老年产业园区等其他养老服务设施方面内容。医养结合,促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建设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为一体的持续养老服务体系。综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资源,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有效解决养老床位缺口难题。第九章附则(一)规划法律地位本规划由文本、图纸、说明书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经扬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2035 年)-文本84批准后的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规划变更要求本规划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有地方法规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履行法定程序时,均无权修改其内容。本规划解释权归扬州市民政局所有。(三)规划生效日期本规划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