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84页).pdf
下载文档
上传人:Le****97
编号:1255389
2024-10-31
84页
8.59MB
1、 汕头市潮阳区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国土空间总体总体规划规划(20212035 年)年)I 目目 录录 前 言.1 第一章 总则.2 第 1 条 编制目的.2 第 2 条 规划依据.2 第 3 条 指导思想.3 第 4 条 规划原则.4 第 5 条 规划期限.4 第 6 条 规划范围.4 第 7 条 规划解释.5 第二章 现状基础与风险识别.6 第 8 条 现状基数.6 第 9 条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6 第 10 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6 第 11 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风险评估.7 第三章 城市性质和目标战略.8 第 12 条 目标愿景.8 第 13 条 城市性质2、.8 第 14 条 城市规模.9 第 15 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9 第 16 条 规划指标管控.9 第四章 强化“三区三线”管控,支撑高质量国土空间格局.10 第一节 落实重要控制线划定与管控.10 第 17 条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10 第 18 条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0 第 19 条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0 第 20 条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11 第二节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12 第 21 条 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区战略.12 第 22 条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12 第 23 条 打造陆海统筹新格局.12 第三节 统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12 第 243、 条 统筹全域规划分区划定与管控.12 第 25 条 促进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13 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II 第五章 促进乡村振兴发展,营造精细优质农业空间.14 第一节 塑造农业空间格局.14 第 26 条 构建“两片一带”农业空间格局.14 第二节“三位一体”推动耕地保护.15 第 27 条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15 第 28 条 全面提升耕地质量.16 第 29 条 强化耕地生态功能.17 第三节 优化全区村庄布局.17 第 30 条 分类引导优化村庄布局.17 第 31 条 建立规范高效的规划管理秩序.18 第四节 建设和美宜居潮汕乡村.18 第 34、2 条 塑造潮汕特色和美乡村.18 第 33 条 支持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19 第六章 维护生态安全稳定,塑造通山达海生态空间.20 第一节 筑牢生态安全格局.20 第 34 条 筑牢“一屏两湾,三廊多点”的生态保护格局.20 第 35 条 构建通山达海的生态廊道系统.20 第二节 建立海陆一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21 第 36 条 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21 第 37 条 强化自然保护地分区管控.21 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22 第 38 条 保育地带性生物多样性.22 第 39 条 建设保护优先区和构筑迁徙通道.22 第 40 条 加强重要动植物资源保护空间建设.22 第七章 精准配5、置资源要素,打造集约高效城镇空间.23 第一节 引导城镇体系优化布局.23 第 41 条 优化“一心四带多节点”的城镇空间格局.23 第 42 条 建立协调有序的城镇等级体系.23 第 43 条 优化城镇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23 第二节 统筹产业空间布局与空间保障.24 第 44 条 构筑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产业发展空间.24 第 45 条 加强产业空间用地保障与管控.25 第 46 条 强化现代服务业空间保障.25 第三节 优化居住空间布局与住房保障.26 第 47 条 合理引导居住空间布局.26 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III 第 48 条 支撑完善政策性住房空6、间保障体系.26 第四节 支撑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27 第 49 条 分级构建公共服务中心体系.27 第 50 条 构建高效便捷的城乡生活圈.27 第 51 条 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27 第五节 提升开敞空间与蓝绿网络品质.28 第 52 条 打造多级多元的绿地与开敞空间体系.28 第 53 条 构建蓝绿交融的游憩网络体系.29 第八章 中心城区规划.30 第一节 发展定位与空间格局.30 第 54 条 功能定位.30 第 55 条 打造“两心、两轴、七区”的国土空间结构.30 第二节 强化中心城区用途管制.31 第 56 条 统筹二级规划分区划定与管控.31 第 57 条 确7、定中心城区国土空间用途安排.31 第三节 建设均衡协调的居住空间布局.31 第 58 条 优化居住用地布局.31 第 59 条 引导保障性住房空间安排.31 第四节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32 第 60 条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32 第 61 条 构建两级社区生活圈.33 第五节 优化绿地和开敞空间布局.33 第 62 条 构建城乡绿地体系.33 第 63 条 构建引风入城的通风廊道体系.34 第六节 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34 第 64 条 优化中心城区骨架路网.34 第 65 条 提升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服务效能.34 第 66 条 建立便捷舒适的城市慢行系统.35 第 67 条 差8、异化供给静态交通空间.35 第七节 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与防灾减灾布局.36 第 68 条 构建安全韧性的市政公用设施体系.36 第 69 条 统筹推进防灾减灾设施布局.37 第八节 统筹地下空间综合利用.37 第 70 条 分区管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37 第 71 条 明确地下空间重点发展区域.37 第 72 条 竖向分层利用地下空间.37 第 73 条 加强地下空间协调连通管控.37 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IV 第九节 塑造滨海城市景观风貌.38 第 74 条 构建“山环水绕、一心多点”的总体城市设计框架.38 第 75 条 打造见山望海的滨海城市.38 第 769、 条 实施疏密有致的城镇建设管控.38 第十节 重要控制线划定与管控.39 第 77 条 落实“三条控制线”.39 第 78 条 统筹城市四线划定与管控.39 第十一节 片区、单元划分与管控.40 第 79 条 规划片区划分.40 第 80 条 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40 第 81 条 强化对详细规划编制的指导.40 第九章 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彰显潮汕特色城乡风貌.41 第一节 塑造魅力城乡空间体系.41 第 82 条 展现山海融城的城乡总体空间形态格局.41 第 83 条 构建和而不同的总体风貌格局.41 第 84 条 建立空间要素引导与管控体系.42 第二节 维育滨海特色自然景观本底.410、2 第 85 条 营造蓝绿交织的魅力景观格局.42 第 86 条 加强自然景观风貌管控.43 第三节 促进历史文化保护和活化利用.43 第 87 条 构建历史文化保护格局.43 第 88 条 加强历史文化资源要素保护传承.43 第 89 条 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44 第 90 条 促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44 第 91 条 健全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长效机制.44 第十章 完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提升城市安全韧性.45 第一节 构建高效互联的综合交通体系.45 第 92 条 完善综合交通体系.45 第 93 条 提升综合交通枢纽能级.45 第 94 条 构建高效互联综合交通网络.46 第 95 条 11、支撑多层次公共交通网络建设.47 第 96 条 推进交通与用地、产业联动发展.47 第 97 条 支撑智慧交通体系建设.47 第二节 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设.47 第 98 条 构建安全集约的城乡供水体系.47 第 99 条 建立绿色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48 第 100 条 构建融合泛在的通信设施体系.48 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V 第 101 条 建设绿色循环的固体废物处置体系.48 第 102 条 完善全域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49 第三节 强化综合防灾减灾能力.50 第 103 条 强化自然灾害的预防与抵御能力.50 第 104 条 提高城市韧性和公共卫生防控救12、治能力.51 第十一章 控制总量和强度,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53 第一节 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53 第 105 条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53 第 106 条 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53 第 107 条 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54 第 108 条 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55 第二节 优化自然资源转用与管理.55 第 109 条 健全自然资源转用管理.55 第 110 条 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56 第三节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56 第 111 条 加快各领域绿色低碳转型.56 第 112 条 提升碳汇能力.57 第十二章 推进国土整治修复与存量更新.58 第一节 生态修复.58 第 13、113 条 系统开展山水林田湖海保护修复.58 第 114 条 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58 第 115 条 治理河湖湿地生态.58 第 116 条 修复近海生态系统.59 第 117 条 修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59 第 118 条 加强土壤污染治理.59 第 119 条 实施重点区域系统修复工程.60 第二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60 第 120 条 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60 第 121 条 实施农用地整理.60 第 122 条 开展低效建设用地整治.60 第三节 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61 第 123 条 分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61 第 124 条 加快推进城市更新.61 14、第 125 条 统筹划定城市更新功能区.61 第十三章 强化陆海空间协同,塑造开放活力海洋空间.62 第一节 构建海洋空间格局.62 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VI 第 126 条 构建“两带两片”海洋空间格局.62 第 127 条 明确海域规划分区布局与管控要求.62 第 128 条 海上线性空间布局和管控.62 第二节 强化海岸带保护与利用.63 第 129 条 引导海岸带单元分区管控.63 第 130 条 推进海岸线精细管控.63 第 131 条 落实制定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64 第三节 加强海岛保护与利用.64 第 132 条 分类管控无居民海岛.64 第 115、33 条 探索海岛开发新模式.64 第四节 强化海洋产业发展空间保障.65 第 134 条 拓展海洋产业空间.65 第 135 条 加快推进港口建设.65 第 136 条 建设汕头国际风电创新港.66 第 137 条 打造现代海洋牧场.66 第十四章 加强区域协调联动发展.67 第 138 条 加快融入区域发展格局.67 第 139 条 推进区域协同治理.67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69 第 140 条 加强党的领导.69 第 141 条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传导体系.69 第 142 条 健全多类型规划管控机制.69 第 143 条 实行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69 第 144 条 制定近期行16、动计划和重大项目库.69 第 145 条 完善配套政策保障.70 1 前 言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与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主动服务统筹谋划全域国土空间资源布局,充分体现潮阳区作为汕头市人口大区、全国著名侨乡、千年古县、海滨邹鲁的地方特质,支撑17、潮阳区打造成为汕头市域副中心城市和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主力支点。本规划细化落实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衔接汕头市潮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是一定时期内对潮阳区开发保护作出的具体安排,是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各类开发保护建设规划的基本依据。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18、20215 号),对汕头市潮阳区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合理保护与利用全区国土空间资源,为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走“工业立区、产业强区”之路、支撑潮阳区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年)广东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及国家、广东省、汕头市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制定本规划。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19、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 号)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3 5.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6.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年)7.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 年)8.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 年)9.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10.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汕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的意见(粤发20213 号)1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20、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 号)12.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13.广东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22 年)14.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 第3条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4 筹发展与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21、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为牵引,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潮阳”生态建设,深入贯彻市委“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部署和潮阳“打造传统产业创新示范区”的要求,整体谋划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各类资源与要素配置,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新潮阳,助力汕头市加快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为汕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潮阳贡献。第4条 规划原则 底线思维,22、绿色发展。战略引领,区域协同。以人为本,品质提升。传承文化,彰显特色。第5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基期为 2020 年,期限为 2021 年至 2035 年,近期至202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第6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国土空间范围包含潮阳区全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潮阳区全域范围包括潮阳区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和管辖海域国土空间。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文光街道、棉北街道、城南街道、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5 金浦街道、和平镇和海门镇。第7条 规划解释 本规划由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文本下划线部分为规划强制性内容。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23、年)6 第二章 现状基础与风险识别 第8条 现状基数 以 2020 年国土变更调查1为基础,全区现状建设用地 167.14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约 25%。全区现状常住人口 165.43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97.99 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9.2%2。第9条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全区陆域生态保护极重要区 54.90 平方公里。海域生态保护极重要区 20.58 平方公里。农业生产适宜性和承载能力。在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约束下,全区最大可承载耕地理论规模 299.98 平方公里。城镇建设适宜性和承载能力。在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约束下,全区最大可承载城镇建设用地24、规模 211.55 平方公里。海域利用适宜性。海域渔业养殖适宜区面积 455.57 平方公里。第10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国土开发利用水平和质量有待提高。国土空间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国土空间品质和要素配置体系有待提高。1 2020 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采用自然资源部 2022 年 7 月“三区三线”“二下”成果下发确认版本。2 人口数据来源于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7 第11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风险评估 自然灾害风险,主要面临地质、气象、地震、海洋等自然灾害风险。资源环境风险,主要面临生态系统功能退化25、水环境污染、水资源供给、土壤重金属污染、粮食供给安全等资源环境风险。城市公共安全风险,主要面临城市事故灾难、城镇内涝等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8 第三章 城市性质和目标战略 第12条 目标愿景 围绕“打造传统产业创新示范区”的新要求,以“活力潮阳、和美潮阳、幸福潮阳”为目标愿景,积极推进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形成韧性安全、开放协调、集约高效、协调均衡、特色彰显的美丽国土空间格局,建设成为汕头市域副中心城市和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主力支点。到 2025 年,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更加优化,发26、展质量、城市功能明显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实力和集聚辐射功能的传统产业创新示范区。到 2035 年,以创新为引领的现代经济体系和发展方式有效形成,城市辐射能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美丽国土空间格局基本形成,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名副其实的汕头市域副中心城区。展望至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远近闻名的“活力潮阳、和美潮阳、幸福潮阳”,成为充满活力、彰显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和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主力支点。第13条 城市性质 传统产业创新示范区,汕头市域副中心城区,现代化沿海经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9 济带重要发展极27、主力支点。第14条 城市规模 规划至 2035 年,全区常住人口预期在 167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125.25 万人,村庄人口 41.75 万人,全区城镇化率预期在75%。统筹考虑半年以下暂住人口、跨区通勤人口、短期商务旅游人口等管理服务人口,规划管理服务人口预期在 200 万人。规划至 2035 年,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不高于 115 平方米。第15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 以广东省和区域发展战略为引领,落实全市“三廊四屏,一核两带”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实施底线约束、价值引领、集约高效、精致营城等策略,统筹全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盘棋”,支撑潮阳区高质量发展。第16条 规划指标管控 围28、绕“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三大方面制定 42 项规划指标,分为县域、中心城区两级指标范围,以及约束性和预期性两类指标类型。约束性指标在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预期性指标在规划期内努力实现或不突破。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0 第四章 强化“三区三线”管控,支撑高质量国土空间格局 第一节 落实重要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第17条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按照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原则,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将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全区划定耕地保护目标 94.42 平方公里(14.16 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83.1029、 平方公里(12.47 万亩)。第18条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区域,以及目前基本没有人类活动、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全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42.71 平方公里(36.41 万亩),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 51.01 平方公里(7.65 万亩),海洋生态保护红线 191.70 平方公里(28.76 万亩)3。第19条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人口变化趋势和存量建设用地状况,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全区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109.04 平方公里(16.36 万亩)。专栏30、专栏 1:“三线”管控基本要求:“三线”管控基本要求 耕 地 和耕 地 和永 久 基永 久 基1.耕地耕地(1)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3 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所涉及的海域范围仅为规划工作范围,不作为海域行政管辖权范围确定的依据 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1 专栏专栏 1:“三线”管控基本要求:“三线”管控基本要求 本 农 田本 农 田保 护 红保 护 红线线(2)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3)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补充与所占用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4)严格控制31、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5)因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设施建设等,确需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应当按照“出多少,进多少”的原则,通过将其他农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2.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1)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3)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并依法依规补划到位。生 态 保生 态 保护红线护红线 1.规范管控有限人为活动规范管控有限人为32、活动(1)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2)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3)符合规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内有限人为活动,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用海用岛审批的,在报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时,需附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2.规范国家重大项目占用审批规范国家重大项目占用审批(1)生态保护红线内,除有限人为活动之外,仅允许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2)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须报国务院批准,且33、需附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的不可避让论证意见。城 镇 开城 镇 开发边界发边界 1.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开发边界内 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协同管控。2.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开发边界外 城镇开发边界外,原则上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第20条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综合考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合理确定人口、耕地、城镇规模和产业布局,促进人口、经济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匹配。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到 2025 年全区用34、水总量控制在 3.03亿立方米以内,到 2035 年按市下达总量控制。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2 第二节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第21条 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区战略 落实细化广东省和汕头市国土空间规划对潮阳的主体功能定位要求,确定潮阳区为国家级城市化地区。第22条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落实全市“三廊四屏,一核两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潮阳区“一屏两廊,一主三辅四带”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第23条 打造陆海统筹新格局 修复陆海联通的生态网络。构建陆海协同的产业空间。塑造海城交融的滨海空间。第三节 统筹国土空间用途管35、制 第24条 统筹全域规划分区划定与管控 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在市域一级分区的基础上将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细化为 12 个二级分区,对潮阳区全域国土空间保护与利用做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生态保护区划定面积 242.83 平方公里4。生态控制区划定面积 27.36 平方公里。农田保护区划定面积 86.76 平方公里。城镇发展区划定面积 143.38 平方公里。乡村发展区划定面积 338.18 4 参照潮阳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及海域规划工作范围内的海洋生态保护红线进行划定 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3 平方公里。矿产能源发展区划定面积 2.54 平方公里。海洋发36、展区划定面积 289.81 平方公里。第25条 促进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 保护农业和生态功能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合理预留弹性发展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用海结构。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4 第五章 促进乡村振兴发展,营造精细优质农业空间 第一节 塑造农业空间格局 第26条 构建“两片一带”农业空间格局 落实汕头市“五片一带”农业空间的发展格局,立足潮阳“一山一海两江两平原”的特色资源,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生态农业,巩固和提升农业的生态屏障和休闲体验功能,推动形成“两片一带”的农业空间格局。榕江南部农业片主要分布在潮阳区境内榕江南侧、S234 公路南北两37、侧区域,重点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生产,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打造万亩高产水稻田。练江南部农业片主要分布在潮阳区境内练江以北、S237 与G324 和平至金浦段以南,以及和平镇练江以南区域,重点加强土壤优化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耕地整治,确保良田粮用。保障优质稻米生产,兼顾薯类、玉米作物生产,守住粮食生产红线。海洋农业发展带,重点发展以海洋牧场为代表的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海洋渔业,保障养殖发展空间,培育深水网箱养殖,强化近海养殖用海科学调控,鼓励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建设,建设集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于一体的海洋农业发展带。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5 38、第二节“三位一体”推动耕地保护 第27条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将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到镇(街道),做到上图入库、责任明确,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考核,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水田补水田、占优补优”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39、格控制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以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确需转变用途的,应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加强土地整治、复垦、开发等项目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水田垦造,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补充耕地质量,统筹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确保耕地及时保质保量补充到位。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6 全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 76.64 平方公里(1140、.50 万亩),重点保护榕江和练江两岸集中连片优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应优先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的优质耕地划入,主要分布在金灶关埠片区的耕地。第28条 全面提升耕地质量 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耕地恢复和进出平衡措施,以连片分布、水土条件好的宜耕农用地为基础,合理划定耕地整备区和耕地集中整治区,引导耕地整合治理,优化耕地布局,推动耕地集中连片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确定恢复耕地计划安排,明确规划期内恢复耕地的布局和时序,稳妥有序开展耕地恢复工作,重点推进关埠金灶片区等区域恢复耕地,其中中心城区划定耕地整备区 0.19 平方公里(0.03 万亩),具体边界在补充耕地和恢复耕地专项41、规划中落实。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扩面、提质工作,重点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优先将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夯实粮食产能。全面开展耕地提质改造行动,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具备开垦为水田或高质量等别耕地的后备资源,优先纳入开发补充耕地范围。加强垦造水田等补充耕地项目建设和后期管护,整治撂荒耕地,严格落实种植用途管控要求,持续提升地力。利用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强化土壤肥力保护,提升耕地质量。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7 第29条 强化耕地生态功能 推动农田生态系统保护,充分利用乡村基堤、道路、河渠边坡,采取42、林果、林塘模式建设“自然式”的农田防护林,加强耕地布局与周边农林环境的协调,提升耕地生态安全维护功能,推进耕地可持续利用。强化农田生态系统修复,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污染耕地阻控修复,加大退化、损毁农田的修复力度,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开展轮作。将集中连片耕地作为区域生态廊道、绿带、绿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耕地在调节气候、维持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等方面的生态功能。第三节 优化全区村庄布局 第30条 分类引导优化村庄布局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因地制宜、尊重历史、分类推进的原则,将全区 243、53 个村庄(其中涉农社区 73 个、行政村 180 个)按城郊融合、集聚提升、特色保护进行分类,优化村庄布局,引导村庄建设合理、有序、特色、高效发展。城镇开发边界内及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 101 个村庄以城乡融合发展为主,统筹推动城镇化发展,重点培育发展主导产业,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城乡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率先实现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8 列入国家、省、市级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文化和旅游特色村等特色资源丰富的 4 个村庄以特色资源保护利用为主,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重点发展特色农业、乡44、村旅游业以及生态产业。城镇开发边界外的 148 个村庄以乡村产业发展为主要方向,支持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居环境品质,促进人口与产业有序集聚提升。第31条 建立规范高效的规划管理秩序 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或涉农社区,按需统筹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引导村庄功能布局完善、空间组织有序、民生设施配套提升,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强化农村建设用地管控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低效存量用地盘活,鼓励通过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等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宅基地。城镇开发边界内和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45、特色保护类村庄或者涉农社区,统筹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第四节 建设和美宜居潮汕乡村 第32条 塑造潮汕特色和美乡村 坚持“一带一主题、一村一特色”,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9 带建设,开展美丽乡村连片连线示范创建和一体化风貌提升,通过打造市域乡村旅游线路,将汕头乡村景点串联,建设“潮”、“侨”特色和美乡村,形成“一村一品”乡村产业发展格局。第33条 支持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 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探索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管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安排不超过 5%的建设用地机动规模,保障尚无法明确选址的乡村建设项目落地;安排不少于10%的建46、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促进城乡产业空间高质量发展。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城区、重点镇、产业园区及村镇产业集聚区集中。在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村庄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有序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田园综合体等重要平台。支持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及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乡村振兴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等城乡基础设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攻坚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提升,推动 5G 网络、千兆光47、网、新能源充换电设施等布局建设。统筹规划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要求,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0 第六章 维护生态安全稳定,塑造通山达海生态空间 第一节 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第34条 筑牢“一屏两湾,三廊多点”的生态保护格局 落实汕头市“三廊四屏五湾一岛”生态保护格局的保护要求,全区规划形成以山地丘陵为屏,以河流水系为脉的“一屏两湾,三廊多点”的生态保护格局。“一屏”指潮阳中部自东南沿海向西北内陆的小北山生态屏障,推进以生物多样性维护、山地森林保护修复为主体的生态屏障的保育,通过生物多样性关键空间的保护促进生48、态空间品质整体提升。“两湾”指海门湾与广澳湾两个海湾,开展滨海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滨海生态景观功能,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贯性、维护滨海地区和海域整体生态安全。“三廊”指榕江生态廊道、练江生态廊道及护城河生态廊道,加强以河流水系及绿道为主体的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建设,共同构筑通山达海的生态廊道网络系统。“多点”指潮阳生物多样性功能重要地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结合城镇空间发展建设形成的城市公园等生态空间网络结构关键节点。第35条 构建通山达海的生态廊道系统 依托骨干河道和沿海生态空间,构建“二横二纵”通山达海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1 的生态廊道网络,维护生态网络的49、稳定性和连通性。其中,“二横”为护城河生态廊道和沿海生态廊道,串联榕江与练江的生态廊道,提高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保障各类生物之间正常交流、繁殖和活动;同时整合生物栖息地、河口湿地等生态斑块,形成连贯南北的沿海横向生态廊道。“二纵”为两条纵向生态廊道,以榕江、练江为载体,整合周边生态要素,形成连通山海的绿色生态走廊。第二节 建立海陆一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36条 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 全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包括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总面积49.12 平方公里。其中自然保护区 2 处,面积 20.27 平方公里。全面保护近海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亚热带森林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及栖息地;50、全区自然公园 3 处,总面积 28.85 平方公里,保护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风景名胜区及其承载的景观、地质地貌和文化多样性,提供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第37条 强化自然保护地分区管控 自然保护地实施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分区差异化管控,其中核心保护区 10.68 平方公里,一般控制区 38.44 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地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核心保护区内除满足国家特殊战略需要和其他允许活动外,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原则上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2 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对于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51、在进行开发建设活动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38条 保育地带性生物多样性 加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级)和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就地保护力度。重点保护小北山等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常绿针叶林等植被。加强对关埠镇域东南侧榕江内侧等红树林树种保护和修复。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第39条 建设保护优先区和构筑迁徙通道 优先开展自然保护地内的中华白海豚、白尾海雕、黑脸琵鹭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修复。加强汕头韩江榕江口候鸟迁徙路线重要节点的湿地保护与修复,保障粤东迁徙水鸟保护网络的完整性,提升东亚澳大利西亚水鸟迁徙通道上重要停歇点和越冬52、地的作用。第40条 加强重要动植物资源保护空间建设 提升动植物资源迁地保护能力,建立动物园、植物园等迁地保护空间,系统实施濒危物种拯救工程,提升生物遗产资源收集保存水平,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3 第七章 精准配置资源要素,打造集约高效城镇空间 第一节 引导城镇体系优化布局 第41条 优化“一心四带多节点”的城镇空间格局 推动城镇空间“总体向海、适度沿江”拓展,打造“一心四带多节点”城镇空间格局。“一心”为主城区。“四带”为城镇提升带、沿海发展带、练江城镇发展带和榕江城镇发展带。“多节点”为谷饶、关埠、西胪重点镇节点及河溪、铜盂、贵屿等多个53、一般镇节点。第42条 建立协调有序的城镇等级体系 构建“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的城镇等级体系。中心城区集聚高端生活服务和产业服务,促进产城融合发展,辐射带动周边镇;重点镇引导城乡统筹发展,构建乡村地区产业与公共服务集聚中心;一般镇加强特色化发展,重点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适度引导农村人口集中,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第43条 优化城镇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 中心城区规划承载常住人口 80100 万;重点镇规划承载常住人口 2030 万;一般镇规划承载常住人口 20 万以下。落实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强化乡镇联城带村的节点功能,按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普通镇进行职能分工,重点支撑中心镇54、专业镇与特色镇发展空间保障。重点培育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 中心镇,增强对周边的辐射带动力和对县域发展的支撑力。聚焦特色农业和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品牌型专业镇。聚焦特色文旅产业,打造精品型特色镇。第二节 统筹产业空间布局与空间保障 第44条 构筑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产业发展空间 坚持“制造业当家”,落实全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体系的要求,衔接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形成“两带两廊”的产业空间体系,工业用地总面积 21.98 平方公里。“两带”指区域产业发展带,包括传统产业提升带、滨海产业发展带。传统产业提升带55、串联潮阳区内潮阳金浦产业发展片区、环牛田洋产业片区(潮阳片),衔接潮阳区外潮南北部产业片区、龙湖工业园区、澄海莲花山产业发展片区等市、区级产业平台,推动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滨海产业发展带衔接潮阳区内潮阳海门产业发展片区,和区外潮南井都产业发展片区、濠江滨海产业发展片区、华侨试验区等省级以上、市、区级产业平台,引导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等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两廊”指内联产业发展廊,包括练江产业发展廊、榕江产业发展廊。练江产业发展廊串联潮阳西部工业园区、潮阳金浦产业发展片区、练江产业片区(潮阳片)、潮阳海门产业发展片区等市、区级产业平台,引导传统优势工业转型升级与现代产业构56、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5 建,促进产业互动连通。榕江产业发展廊串联环牛田洋产业片区(潮阳片)、金灶特色农业示范区、关埠农产品物流园等产业平台、产业节点,突出生态涵养、现代农业、休闲旅游与现代服务功能。第45条 加强产业空间用地保障与管控 加快产业空间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产业用地向重点产业平台集聚,规划形成 2 个市级产业平台和 3 个区级产业平台,园区总面积 57.29 平方公里,规划工业(仓储)用地入园率不低于 70%。全区统筹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不少于 38.03 平方公里,其中一级工业用地控制线不少于 27.11 平方公里,二级工业用地控制线不57、少于 10.92 平方公里。第46条 强化现代服务业空间保障 加快建设潮阳练江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按照“东部生态居住、中部文化综合、西部产业金融”的总体布局思路,打造竞争力强的练江流域新兴产业集聚区域。打造谷饶片区级商圈。结合优质消费资源布局,重点打造潮阳区谷饶高铁商圈,植入旅游、商住、会展、餐饮以及相关文化、娱乐业态,将潮阳站建设成为汕头市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优化多类型展贸设施布局,打造谷饶专业市场。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6 第三节 优化居住空间布局与住房保障 第47条 合理引导居住空间布局 以提升生活空间宜居水平为目标,构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58、的居住空间布局。规划至 2035 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 45平方米,居住用地占城镇建设用地比重控制在 43%以内。中心城区适当控制新增住宅用地和商品住宅开发规模,提高用地效率建设紧凑型居住社区,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提高老旧小区居住品质。重点镇及一般镇立足于优化调整住房结构,适当控制开发强度,提高建设品质,承接新型城镇化转移人口。促进住房布局与公共交通建设、就业岗位分布、公共服务配套的空间联动,把握用地供应时序,围绕交通廊道和大容量公交换乘节点,促进就业岗位集中,加强居住用地投放。第48条 支撑完善政策性住房空间保障体系 支撑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59、房空间保障,规划至 2035 年,政策性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的比例不少于 10%。优先在轨道交通站点、就业中心和产业园区及周边地区布局政策性住房。鼓励通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城市更新等方式,扩大政策性住房供给渠道。有序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进行空间腾退与功能优化。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7 第四节 支撑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第49条 分级构建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构建“区级镇街级社区级”三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规划布局 1 处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和 2 处片区综合服务中心,依托潮阳中心城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通过城市环境品质和功能整体提升,打造潮阳综合服务主中心;谷饶60、镇打造成练江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将关埠镇打造成榕江片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布局 13 处镇街级公共服务中心。第50条 构建高效便捷的城乡生活圈 按照“镇街级社区级”构建社区生活圈体系。规划至 2035年,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15 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达到 90%,乡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15 分钟慢行可达覆盖率达到 70%。第51条 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完善机关团体设施。至 2035 年,规划行政办公设施 76 处,用地共 71.50 公顷。完善文化设施。至 2035 年,人均文化设施用地面积不低于0.3 平方米。完善教育设施。至 2035 年,落实一所省级重点高中,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学校61、千人学位数分别不低于 40 座、80 座、40 座和 30 座。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8 完善体育设施。至 2035 年,人均体育设施用地面积不低于0.6 平方米。每个镇(街道)设置至少 1 处社区体育综合体、1 处社区体育公园、1 处大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及 23 处室内综合健身康体场地;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置 1 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1 处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及 1 处室内综合健身康体场地。完善医疗卫生设施。至 2035 年,人均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不低于 0.8 平方米,千人床位数不少于 6 床。每个街道范围或每 310 万居民规划设置 1 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62、个镇设置 1 所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置 1 处村卫生室。完善社会福利设施。提升社会福利设施配置水平,完善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疾人社会福利设施、救助管理服务设施。规划至 2035 年,人均社会福利设施用地面积不少于 0.3 平方米,其中人均养老设施用地面积不少于 0.2 平方米;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不少于 50 张。完善殡葬设施。至 2035 年,殡仪馆共 1 处,现状保留潮阳区宏德殡仪馆;公墓现状保留 5 处,规划新建 11 处。原则上新建公墓和现有公墓尚未开发的墓区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 100%。第五节 提升开敞空间与蓝绿网络品质 第52条 打造多级63、多元的绿地与开敞空间体系 支撑“绿美潮阳”建设,构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四级城乡绿地体系,将自然山水格局与城乡绿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9 地系统、公共开敞空间有机结合。依托“一屏两湾,三廊多点”的生态格局,重点控制 3 条重要绿廊、2 处市级郊野公园、2 处区级郊野公园、4 处市级城市公园、18 处区级城市公园,1 处区级广场,构建“山廊河田海湿地城”相融一体的多层级多类型、“点、线、面”相结合的开敞空间网络。规划至 2035 年,人均绿地面积(含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不低于 18 平方米。全区公园绿地、广场500 米服务半径覆64、盖居住用地的比例不低于 85%,实现 300 米见绿、500 米见园。第53条 构建蓝绿交融的游憩网络体系 构建链接山海城乡生态魅力的蓝绿网络。建立连续安全便捷的城市慢行系统。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30 第八章 中心城区规划 第一节 发展定位与空间格局 第54条 功能定位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文光街道、棉北街道、城南街道、金浦街道、和平镇、海门镇,总面积为 204.31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承担全区域的综合服务、文化交流、科技创新等功能,其中文光、棉北、城南和金浦街道定位为全区行政文化示范区;和平镇定位为全区产业转型示范区;海门镇定位为全区临港产业示范区。规划至 20365、5 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为 82.4 万人,城镇人口 76.66 万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不高于 110 平方米。第55条 打造“两心、两轴、七区”的国土空间结构 规划中心城区形成“两心、两轴、七区”的空间结构。其中,“两心”分别为潮阳城区公共服务中心、练江高质量发展平台两大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两轴”为沿母亲河练江形成东西向的城市发展轴和承接人文发展脉络的历史文化轴;“七区”分别为城市中心功能区、海湾新兴产业区、和平金浦特色产业区、海门临港产业区、和平城镇功能区、西山生态景观区、东山生态景观区。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31 第二节 强化中心城区用途管制 第5666、条 统筹二级规划分区划定与管控 在一级规划分区基础上,对国土空间规划布局进行结构性控制,突出规划分区内的主要功能导向,以次干路、自然地物等为界线对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细分划示至二级规划分区,并制定用地准入指引。第57条 确定中心城区国土空间用途安排 在中心城区国土空间二级规划分区的基础上,优化中心城区土地使用布局规划,明确国土空间的具体用途。第三节 建设均衡协调的居住空间布局 第58条 优化居住用地布局 依托人口空间布局优化居住用地空间布局,以稳定提升宜居水平、促进职住平衡为目标,完善居住用地供应。规划至 2035 年,中心城区居住用地面积为 37.09 平方公里,居住用地占城镇建设用地比重67、控制在 43%左右。第59条 引导保障性住房空间安排 规划至 2035 年,政策性住房占中心城区新增住房供应的比例不少于 10%。落实政策性住房各类支持政策,重点在海门临港特色产业基地、金浦高新技术产业城等重要产业区附近,解决好产业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促进职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32 住平衡。第四节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 第60条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机关团体设施。保留现状街道、镇级机关团体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再新增街道、镇级机关团体设施用地,可在现有基础上结合旧区更新进行整合、腾挪。规划至 2035 年,中心城区规划区级、街道级68、机关团体设施用地共 0.47 平方公里。人均机关团体设施用地面积达到 0.61 平方米以上。文化设施。规划预留 1 处市级文化设施,规划 13 处区级文化设施,规划镇街级文化设施 6 处。规划至 2035 年,中心城区文化设施总用地面积为 0.37 平方公里,人均文化设施用地面积达到 0.45 平方米。教育设施。规划扩建、新建 3 所中职学校,总用地面积 24.41公顷,现状保留、改扩建或异地重建现有高中阶段院校 24 所,规划新增高中阶段院校 2 所;现状保留或改扩建现有义务教育设施 79 所,规划新增义务教育设施 25 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学校千人学位数分别不低于 40 座、80 69、座、40 座和 30 座。体育设施。完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体系,合理布点布局;通过建中心、广布点、多元化,实现赛事体育专业化、公共体育均等化、休闲体育特色化,规划至 2035 年,各级体育设施合计人均体育设施用地面积达到 0.34 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33 于 2.5 平方米。医疗卫生设施。建立起以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集医疗、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医疗服务网络。到 2035 年中心城区人均医疗用地面积达到 0.83 平方米/人,千人床位数不少于 6 床。社会福利设施。至 2035 年,中心城区人均社会福利设70、施用地面积不少于 0.22 平方米,规划养老床位数不少于 50 张/千名老人。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处服务半径为 300500 米,服务人口为 0.52.5 万人,宜与其他非独立占地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联合建设。殡葬设施。原则上新建公墓和现有公墓尚未开发的墓区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 100%,重点加快完善区域骨灰楼堂等设施建设。至 2035 年,中心城区现状保留潮阳区宏德殡仪馆 1 处,规划公墓 8 处。第61条 构建两级社区生活圈 构建“15 分钟、510 分钟”两个层级的社区生活圈。至 2035年,中心城区形成 9 个 15 分钟城镇生活圈及 36 个独立生活圈服务中心,实现71、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步行可达覆盖率 90%。第五节 优化绿地和开敞空间布局 第62条 构建城乡绿地体系 规划至 2035 年,中心城区人均绿地(含郊野公园、城市公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34 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不少于 18 平方米。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广场步行 5 分钟覆盖率达到 90%。防护隔离系统。中心城区规划防护绿地等防护隔离带面积0.26 平方公里。第63条 构建引风入城的通风廊道体系 依托潮阳城市特色,缓解城市热岛效应,促进海陆风交换、提升气候舒适度,中心城区构建城市一级风道和二级风道两级体系。通风廊道基本与盛行风行、水道走向、主要交通通廊走向和污染物72、扩散通道保持一致,扩角不超过 30 度,一级风道宽度不小于 200 米,二级风道宽度不小于 80 米。第六节 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 第64条 优化中心城区骨架路网 规划形成“三横五纵”高快速路网。其中,“三横”为汕湛高速、G324、汕南大道,“五纵”分别为西部加密线、和成公路、潮汕环线、棉榕通道、沈海高速。第65条 提升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服务效能 适时启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中运量公交作为轨道交通的有效补充和延伸,加快推进公交场站、公交专用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际轨道站点一体化布局公交场站、社会停车场等交通设施。规划至 2035 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73、划(20212035 年)35 达到 40%,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 500 米覆盖率达到 100%。第66条 建立便捷舒适的城市慢行系统 以城际轨道站点、公交枢纽为核心,构建慢行交通通道体系,重点保障公共交通站点周边的步行可达性。在商圈、历史文化街区等地开展街道精细化设计,提升出行品质和街道活力,优先保障道路内的步行、自行车空间。在非机动车需求旺盛的城际轨道站点或公交枢纽周边,加快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建设,构建安全、连续的非机动车道网络。第67条 差异化供给静态交通空间 按照“建成区适度从紧,新建区适度宽松”的差异化停车供给策略,精准调控停车空间供给。建成区充分利用立体空间,挖掘城市道路、绿地、广74、场、体育场馆及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复合利用潜力,布局建设停车设施。鼓励新建居住区、商业综合体、公共建筑适度超配停车泊位,有效保障基本停车需求。统筹考虑商圈、就业中心、综合医院、体育场馆、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地区,优先布局社会停车场,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 300米。结合铁路枢纽、轨道交通站点、公交枢纽等布局机动车换乘停车场。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36 第七节 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与防灾减灾布局 第68条 构建安全韧性的市政公用设施体系 供水设施。完善中心城区给水设施布局,规划水厂 4 座。规划至 2035 年,中心城区水厂规模为 24 万吨/日。供电设施。建设安全可靠的电力骨75、架,规划 220 千伏变电站4 座,规划 110 千伏变电站 13 座。通信设施。优化升级现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促进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积极推进 5G 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用地保障。规划至 2025 年,中心城区实现全域 5G 网络全覆盖。燃气设施。规划天然气主导的燃气体系,在规划期内对部分现有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进行优化整合,以保证规划期限内瓶装气用户的用气需求。环卫设施。打造可循环的固废处置体系,多种垃圾分类处理。规划至 2035 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污水设施。建设分流制排水体系,保留现状生活污水处理厂5 座,规划工业污水处理厂 3 座,保留现状污水泵站76、 4 座。雨水设施。结合海绵调蓄设施,从源头减少雨水排放量,构建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管控的分散型海绵系统。规划排涝泵站 10 座。保护现状的护城河、北干渠、北港渠等雨水行泄通道,保障城市内部雨水行泄通畅。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37 第69条 统筹推进防灾减灾设施布局 高标准建立防洪(潮)治涝体系,优化消防设施布局,健全人防工程,严防地质灾害,提升抗震防灾能力。第八节 统筹地下空间综合利用 第70条 分区管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规划至 2035 年,人均地下空间规模约为 4.6 平方米。将地下空间分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并分别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第71条 明确地77、下空间重点发展区域 划定城市发展重点片区共 1 处,为练江高质量发展平台。第72条 竖向分层利用地下空间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竖向开发 15 米内为浅层,属于重点开发区域。地表以下 1530 米范围为规划控制协调区。地表 30 米以下范围为深层控制区,原则上不做开发,但地下空间资源予以保护,留待远期开发利用。第73条 加强地下空间协调连通管控 建设舒适便捷的地下公共活动空间,提升地下空间与周边地块连构建由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公共服务设施、地下市政公用设施、地下人防系统和地下综合管廊等组成的统一协调、功能复合的多样性地下空间。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38 第九节 塑造滨海城78、市景观风貌 第74条 构建“山环水绕、一心多点”的总体城市设计框架 构建“山环水绕、一心多点”的总体城市设计结构。尊重城市山水格局,延续城市发展脉络,构建见山望水的景观视廊,营造富有韵律的城市天际线,打造山水融合的滨海城市形象。以榕江、练江、小北山等自然资源要素为核心,塑造山水相间、山城融合、绿脉成廊的空间秩序。第75条 打造见山望海的滨海城市 重点管控水道两岸的空间尺度关系和建筑布局,形成城市滨水景观廊道。塑造见山望水的景观视廊,强化城市门户形象与特色展示景观标志节点。第76条 实施疏密有致的城镇建设管控 实施开发强度分区引导。中心城区层面对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内的平均容积率做上限控制,划定五级79、强度分区,在详细规划中落实。营造疏密有致的建筑密度管控。将中心城区划分为存量地区及增量地区两大类进行建筑密度分区管控。营造富有韵律的建筑高度管控。重点加强练江流域高质量发展平台、中华路历史文化街区、东山风景区、西山风景区等城市重要功能区、城市节点周边高度控制指引。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39 第十节 重要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第77条 落实“三条控制线”落实陆域生态保护红线 23.14 平方公里(3.47 万亩),落实耕地保护任务 19.25 平方公里(2.89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 13.90平方公里(2.09 万亩)、城镇开发边界 61.54 平方公里(9.23 万80、亩)。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按照前述第四章第一节相关要求进行管控。第78条 统筹城市四线划定与管控 城市蓝线包括骨干河道、支干河流(涌)、大中型水库等重要城市地表水体的范围。中心城区划定城市蓝线 14.19 平方公里。城市绿线主要包括已纳入永久保护公园广场名录、现状市级以上城市公园及广场,分为划定绿线和预控绿线,中心城区城市绿线 7.43 平方公里,其中划定绿线 0.24 平方公里、预控绿线 7.19平方公里。城市紫线主要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以外的历史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界线,中心城区划定城市紫线 0.04 平方公里。城市黄线包括市域规划明确的重要交通、市政、综合防灾等城市基础设施用81、地的范围,中心城区划定黄线 2.21 平方公里。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40 第十一节 片区、单元划分与管控 第79条 规划片区划分 规划以“功能完整、便于管理”为原则,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衔接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将中心城区划分为城镇、生态、农业农村三类规划片区。第80条 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 在规划片区基础上结合行政边界、自然地理界线、主要道路、土地使用需求等,将中心城区划分为 57 个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传导落实总体规划要求,指导详细规划编制。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的具体边界可衔接规划评估结果进行调整。第81条 强化对详细规划编制的指导 详细规划严82、格落实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导功能、城市控制线、开发规模等,统筹协调落实各项专项规划。细化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强制内容,明确“三条控制线”、城市四线及其他底线管控指标,作为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严格落实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控制总量前提下,落实细化上位规划各类传导控制要求,统筹调节并明确编制单元内各地块控制指标,各地块指标累加后不应“溢出”单元总量。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41 第九章 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彰显潮汕特色城乡风貌 第一节 塑造魅力城乡空间体系 第82条 展现山海融城的城乡总体空间形态格局 结合“一山两江两平原”山83、海景观格局,延续并强化山海相连、蓝绿成网的景观特征,凸显沿山滨海地区的空间格局和景观特色,塑造“一脉纵贯、山水融城”的城乡总体形态格局。差异化引导四大片区城乡空间形态,中心城区重点以文光塔中华路历史文化街区为依托,塑造传统文化与现代都市交融的都市山水形象;南部片区依托海门港区,重点塑造港产城融合发展的滨海城镇形象;西部片区依托各重点产业平台及历史村镇,营造产城人文融合的繁荣城镇形象;东部片区依托生态基底、田园乡野等特色资源,展现生态宜居的家园形象。第83条 构建和而不同的总体风貌格局 依托潮阳区地域景观本底、江河流域特色、历史人文特征和城乡空间格局,因地制宜明确城乡总体风貌特色定位。整体上分为84、现代都市、现代产业、历史文化、滨水景观、田园乡村区、山林景观六大风貌分区。明确重点片区城市设计范围。在全域风貌分区基础上,提炼出现代都市、历史文化、滨水景观三大风貌分区作为重点城市设计地区。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42 第84条 建立空间要素引导与管控体系 塑造城市地标节点。推动中华路历史街区、潮阳站等城市门户地区地标建设。强化整体风貌、色彩、天际线等空间形态要素管控及核心地段建筑形态管控,展现地域文化和时代特色,塑造错落有致的空间序列。营造层次鲜明的城市天际线。重点引导历史城区与沿山滨水地区的建筑高度,保护文光塔中华路历史街区等历史城区平缓有序的城市天际线。塑造滨85、水见绿、开敞有序的景观视廊。保持山、水、城之间良好的视线通达性,依托城市主要制高点,打通城市重要标志建筑、公共空间、交通枢纽之间的视线通廊,营造观城、看海、望山的景观视廊。第二节 维育滨海特色自然景观本底 第85条 营造蓝绿交织的魅力景观格局 锚固“一山两江两平原”的山水景观格局,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系统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修复,严格保护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和修复生态廊道,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物种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一山”即潮阳区中部从西北向东南贯穿的小北山,保护山清水秀、绿链绕城的山水胜景。“两江”即练江及榕江,保障滨水景观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两平原”即为小北山分隔86、而成的练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43 江流域平原地区和榕江流域平原地区。第86条 加强自然景观风貌管控 加强对山边和田边建筑高度的控制引导,深化对水边和海边公共空间的建设指引,塑造同自然生态环境相融合的景观风貌。第三节 促进历史文化保护和活化利用 第87条 构建历史文化保护格局 弘扬千年古县文化,构建“一心两廊九核”历史文化保护格局,展现“海滨邹鲁”文化魅力。“一心”为棉城历史文化服务中心,“两廊”为榕江、练江的历史文化遗产走廊,“九核”为以国家级、省级文保单位、历史文化名村为主的旅游核心区。第88条 加强历史文化资源要素保护传承 以“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延续城市历史87、文脉”为目标,加强涵盖“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海丝文化遗产和南粤古驿道非物质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的保护利用传承,加快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加快谋划文光塔中华路街区申报历史文化街区。统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加大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力度。推进海丝文化遗产和南粤古驿道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大古树名木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44 保护力度。第89条 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 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将明确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等建设控制地带划定为历史文化88、保护线。第90条 促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 挖掘潮汕传统文化、海洋文化、侨乡文化、民俗文化和红色文化五大历史文化价值,充分彰显潮阳“海滨邹鲁”文化遗产价值,加强棉城千年古县历史文化、海门莲峰浩气历史文化、榕江山水文化和练江人文民俗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传承海滨文化,打造千年滨海古县文化家园。第91条 健全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长效机制 完善历史文化遗产分级分类保护机制。对国家、省、市有明确保护要求的历史文化遗产,严格按照相应等级进行分级保护;对未列入名录的传统风貌建筑,按照历史文化保护线索实施预先保护。各类历史文化建筑强调保护优先,兼顾合理利用。针对不同类型的历史文化遗产,制定差异化保护策略与机89、制,实施分类保护、开发与利用,加快盘活历史文化资源,充分挖掘历史文化价值。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45 第十章 完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第一节 构建高效互联的综合交通体系 第92条 完善综合交通体系 规划至 2035 年,高水平实现“到汕潮揭中心 30 分钟通勤、粤东 1 小时交通圈、粤港澳大湾区和粤闽浙沿海城市群 2 小时通达”的“3012”出行交通圈。以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为重点,对现有交通枢纽进行升级改造、优化联运体系布局,完善道路交通网络,推动公交及智慧交通的发展。构筑与城市功能布局相协调,与区域联动发展相适应,功能完善、畅通高效、安全绿色、90、智能惠民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第93条 提升综合交通枢纽能级 规划建设潮阳的重要枢纽港,加快海门港区、榕江港区的发展建设。海门港定位为潮阳对外主要港口和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规划建设为现代化港口。规划至 2035 年,海门港区规划形成东、西两大作业区,东部港区布置华能海门电厂和通用散货作业区,西部港区布置石化作业区和多用途作业区;而榕江港区主要为榕江沿江经济发展服务,规划至 2035 年,规划新建码头配套堆场、仓储、管理等用地,完善周边疏港道路,预留榕江沿江港口建设用地资源。完善铁路客货运站场枢纽布局。规划建设“潮阳城际站”铁路客运站场和“海门港”铁路货运站场。保留潮阳高铁站,加快汕头市91、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46 建设潮阳城际站,远景预留汕头西站。优化公路客运枢纽布局。保留潮阳站汽车客运站,规划新增练江新城客运枢纽、关埠汽车客运站、贵屿汽车客运站等 8 处,规划形成以潮阳站、练江新城客运站为主、其他乡镇级客运站为辅的客运枢纽布局,即“两主八辅”的公路客运枢纽布局。第94条 构建高效互联综合交通网络 建设便捷高效的铁路网络布局。加快汕汕高铁建设,预留汕头经河源至韶关高铁通道。加快推进海门港区疏港铁路规划建设。预留汕普城际、潮南站至潮汕机场城际线位。打通潮阳区到周围区域的快速通道。规划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网络布局。规划新增西部加密线预留通道,扩建沈海高速,保92、留原有揭惠高速、潮惠高速、潮汕环线、潮汕环线联络线、汕湛高速,打造“三环八射”的高速路网。其中一环由汕湛高速潮汕环线沈海高速构成;二环由汕湛高速潮汕环线新规划高速公路构成;三环由揭惠高速汕湛高速新规划高速公路潮汕环线延长线潮惠高速构成。而八条射线是环线的补充和延伸,规划高速公路里程为 127.10 公里,高速公路网密度达 19.0 公里/百平方公里。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规划新增汕南大道、和成公路、谷峡通道三条快速路,升级改造 G324、棉榕通道两条道路为快速路;快速路网密度达 0.4 公里/平方公里。规划新增谷陈通道、金南大道等 35 条主干路,升级改造新华路、棉西路等 13 条道路为汕头市93、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47 主干路。第95条 支撑多层次公共交通网络建设 建设“以常规公交为主体,中运量公交、水上巴士为辅助,轨道交通为重要发展方向”的多层次公共交通网络。第96条 推进交通与用地、产业联动发展 推动交通引导下的空间集约发展。合理配置轨道交通车辆段、公交站场、停车场等设施用地,可与居住、商业等其他用地功能兼容。倡导公共交通导向的综合开发模式,引导人口和就业岗位向轨道交通站点周边集聚,促进集约发展。轨道交通站点综合开发范围内,涉及工业用地控制线、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布局的,可结合开发建设需要在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中进行用地功能调整。第97条 支撑智慧交94、通体系建设 结合公路、铁路、港口、城市公交线网等交通基础设施布局,设置各类智能设施,提升交通系统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建设智慧停车系统,合理统筹各类停车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第二节 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第98条 构建安全集约的城乡供水体系 以现状供水设施为基础,加强区域调水,优化水资源配置,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48 提高供水保证率,保障潮阳区的供水安全。到 2035 年,潮阳区共规划建设水厂 9 座,其中现状保留 6 座,扩建 2 座,新建潮阳第四水厂,总供水规模 36 万立方米/日。全区供水泵站方面保留海门、引汕、引韩、和平95、 I 加压泵站;新建金浦、和平 II、贵屿、谷饶、金灶、河溪加压泵站。第99条 建立绿色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 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优化电网的网架结构,建设结构完善、运行高效、多种新能源安全接入的现代化智能电网。至 2035 年,规划华能海门电厂、华电丰盛汕头电厂各 1 座;500 千伏变电站 1 座,220 千伏变电站 8 座,规划 110 千伏变电站 31 座,规划新建海上风电集控中心 1 座。规划以国、省天然气主管网、广东粤电汕头 LNG 接收站和进口液化石油气为主要气源。第100条 构建融合泛在的通信设施体系 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到 202596、 年实现全域 5G 网络全覆盖。深入推进高速光网建设,力争实现全域 20 户以上自然村光网全覆盖。加快推进 IPv6规模部署,助力“数字潮阳”建设。第101条 建设绿色循环的固体废物处置体系 构建以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多种固体废物终端处理方式为一体的先进的城乡固体废物处理系统。规划至 2035 年,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49 全区垃圾综合处理设施 1 座,厨余垃圾处理厂 1 座,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医疗废物转移到汕头市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处置,其他危险废物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置。布局 1 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处理全区建筑垃圾。第10297、条 完善全域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 规划至 2035 年,全区城镇、村庄建成区实现雨污分流排水体制。规划至 2035 年,污水处理率为 100%。全区规划生活污水处理厂 13 座,污水处理规模为 55.5 万吨/日。规划工业污水处理厂4 处,处理规模为 11.5 万吨/日。规划污泥处置中心 1 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运往各污泥处置中心处理。规划再生水厂作为城市水源补充,全区共规划 4 座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均与污水处理厂合建。规划至 2035 年,再生水利用率 25%以上。中心城区设计重现期按 25 年,非中心城区重现期按 23年,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重现期按 510 年,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98、场等按 2030 年。加强城市雨洪管理能力。保护现状雨水行泄通道,保障城市内部雨水行泄通畅,在城区地形低洼处规划建设排涝泵站。结合海绵调蓄设施,从源头减少雨水排放量,构建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管控的分散型海绵系统。现状建成区结合城市更新改造,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50 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等,改善并修复水环境。新建地区应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高标准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控制率。第三节 强化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第103条 强化自然灾害的预防与抵御能力 提升城市综合防灾能力,以洪涝、地震、地质灾害、疫情等灾害为防治重点,建立现代化城乡综合99、防灾减灾系统,提升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优化综合防灾和公共安全应急预案与灾后重建机制,完善灾害保险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区域协作、分级管理、多方联动、救援高效的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提高流域防洪(潮)排涝能力。保障水文监测平台用地及建设需求,加快堤围建设,规划至 2035 年,潮阳区堤围按不低于50 年一遇设防标准。加强城镇防洪治涝建设,以练江、榕江等江河为防洪排涝主通道,河涌沟渠为内涝防治调蓄主体,中心城区内涝防治标准不低于 30 年一遇。全区划示洪涝风险控制线 35.49平方公里,具体边界可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专项规划调整优化。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兼顾缓变100、性灾害,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推进部署开展全域空间、环境、灾害等多要素调查评估,细化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台账;建设覆盖全域的地质灾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51 害气象风险预警、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对地质灾害风险区、隐患点实施信息化、网格化管理,尤其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管控,逐步建立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双控系统,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夯实“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体系,加强对人为导致地质灾害风险的建筑进行综合整治;综合评估地质环境承载力和容量、国土101、空间开发适宜性,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控制地质灾害发生;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程,规划至 2035 年,基本完成全域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建成全域高标准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升抗震应急能力。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潮阳区按基本烈度度至度抗震设防。建立多层级的避难场所布局,提升抗震应急能力。健全抗震避难场所和救援疏散通道系统。结合全区公园绿地、广场、学校、体育场馆等空旷场所分级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构建多通道避震疏散系统。第104条 提高城市韧性和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 建立水陆空全方位消防安全体系。完善多层级消防体系,102、统筹消防站布局。提升人防工程建设水平。开展生命线系统安全评估,实施老旧管线改造,加强轨道交通、消防救援、高层建筑电梯等设施日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52 常维护和改造升级。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集中布局危化品工业仓储,规划选址潮阳海门预留建设大型化工园区,危化品设施周边控制必要的防护绿带。加强化工园区规划与建设管控,加快化工企业向化工园区集聚,保障化工园区与周边城镇卫生与安全防护距离。完善城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空间体系。合理布局医疗设施用地,扩大绿色公共空间,完善大型公共设施平疫转换预案,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韧性社区建设,以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为单元布103、局应急通道、紧急避难场所、社康医疗和应急服务中心。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53 第十一章 控制总量和强度,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 第一节 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第105条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完善水资源配置。落实上级下达的全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构建多水源的供水保障格局,形成江河、水库、非常规水等不同类型的水源工程,互为备用。依托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推进韩江、榕江、练江三江水系联通,构建区域水源地供水联通网络,推进实施引水、调水、蓄水等工程,增强水资源调配和战略储备能力。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根据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104、划到 2035 年,全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上级下达指标要求。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至 2025 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100%达到或优于类。保护城市水系和水生态环境。加强榕江和练江流域综合治理,整理修复河道水体,提高水体水质等级,恢复小型湖泊和河道水网。规划至 2035 年,全区水面率不低于 7.5%。第106条 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 加强重要湿地保护与建设。以榕江、练江等河流湿地廊道和滨海地带为主线,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为重要节点,全面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54 推进全区的湿地保护与恢复,形成点、线、面的湿地保护布局。规105、划期内,全区湿地保护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严格红树林用途管制,加强对红树林珍稀濒危物种的抢救性保护修复,提高红树林系统保护能力。规划至 2035 年,全区海岸湿地完成红树林恢复造林 6.81 公顷以上,形成红树林为主体的海岸生态景观带和海岸绿色生态屏障。第107条 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 管控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使用。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改变天然林地用途、保护地表植被和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前提下,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特色种植养殖等产业,全面提高天然林精准化管理。合理利用人工商品林。对低价值人工商品林进行改造更新,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采取更换树种106、重新造林、封育、复壮、综合改造等措施,促进人工商品林的培育和合理利用。人工商品林地实行集约经营、定向培育,同时推进农林复合经营、林下经济等多种模式,提高林地利用效益。提高森林覆盖率。以推进“绿美潮阳”生态建设为抓手,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以宜林荒山荒地、荒废和受损山体、退化林地草地等为主开展造林绿化,提高城市森林覆盖率,营造多样化的森林景观。规划至 2035 年,全区规划造林绿化空间 2.36 平方公里。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55 第108条 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 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区。推进绿色勘查,限制污染环境和影响生态建设的勘查活动107、,全区划定 1 个勘查规划区,重点勘查地热、金属矿、矿泉水等资源。布局矿产资源开采区。全区划定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 9 个,其中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规划区块 6 个、饰面用花岗岩开采规划区块 2 个、矿泉水开采规划区块 1 个,推进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划定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全区划定 1 个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区内控制矿山的设置,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建设集约利用绿色矿山。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现有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采石场依法有序退出,及时做好矿山环境生态修复工作。规划至 2025 年,在采矿山 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至 2035 年,全面建成以108、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开发利用与保护为基础的绿色矿业新体系。第二节 优化自然资源转用与管理 第109条 健全自然资源转用管理 完善自然资源全面节约制度,统一自然资源用途转用许可管理。实施国土空间分区分类用途管制,建立健全耕地、林地、湿地、岸线、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实施土地、水、森林、海洋、矿藏等资源使用总量控制,建立健全统一的自然资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56 源占用补偿管理制度,实行耕地、公益林、湿地、自然岸线等重要自然资源“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第110条 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包括国有土地资源有109、偿使用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依法建设占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和压覆矿产的占用补偿制度,完善和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助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预防、制止破坏自然资源资产行为,强化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责任。探索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通过市场配置和市场交易,推动生态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产品、林产品和服务产品等可直接交易类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依靠财政转移支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不同区域之间的差异化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环境保护类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第三节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 第111条 加快各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保障绿110、色能源空间。围绕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推进油品、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太阳能、风能、氢能替代,推广新型能源利用方式和储能技术,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布局光伏发电项目,大力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57 推进调节性电源规划建设,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规划期内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国家和省下达目标。促进绿色低碳导向的城市空间优化。引导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鼓励结合城际轨道、城市轨道站点推广 TOD 土地开发模式,促进土地混合利用和空间复合利用,实现职住平衡、绿色集约的组团式发展。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建设、改造,加快形111、成绿色集约的交通运输网络。第112条 提升碳汇能力 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目标,规划至 2035 年,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快推进“绿美潮阳”建设,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通过高质量水源林建设、森林培育,提升森林固碳水平。依托生态廊道网络,优化完善城市碳汇网络,连通城市内外自然空间。推进湿地公园建设,通过岸线滩涂湿地生境改造,提升海草床、红树林等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加强农田保育,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增加农业土壤碳汇。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12、(20212035 年)58 第十二章 推进国土整治修复与存量更新 第一节 生态修复 第113条 系统开展山水林田湖海保护修复 以山水林田湖海一体化理念引领生态系统修复治理,依托潮阳区“一屏两湾,三廊多点”生态空间格局,分区、分类统筹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稳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第114条 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 以“绿美潮阳”生态建设为抓手,以低效林改造、高质量水源林建设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为重点,实施小北山山林屏障体系生态修复。优化各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强化天然林保护,实施山地地貌及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植被环境维护与修复。推进重要水源地水源涵养林质量提升。第115条113、 治理河湖湿地生态 以练江、榕江等江河碧道为骨干网,河涌沟渠为支网,水库、湖泊、湿地及基塘等为生态节点,构建绿色生态水网。推进练江、榕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以流域为单元协调推动跨界污染治理修复。重点推进练江岸边带及滩地改造工程。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实施围垦湿地退还、湿地补水、湿地驳岸生态修复工程。开展小微湿地保护修复研究。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59 第116条 修复近海生态系统 重点推进牛田洋两岸区、广澳湾海门湾区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红树林生态种植示范建设,保护基岩岸线、海蚀岸线、生态岸线、砂质岸线等自然岸线。保护榕江河口、练江河口等重要河口,开114、展河口污染综合整治。规划至 2035 年,实施海岸线生态修复公里数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第117条 修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 加大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按照“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鼓励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加强生产矿山环境监管,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到 2025 年,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第118条 加强土壤污染治理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源头减量和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实施农用地分类,开展受污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和治理修复工作,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重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115、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防范土壤环境风险,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60 第119条 实施重点区域系统修复工程 以筑牢生态安全格局,修复退化及受损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目标,落实国家“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丘陵浅山生态屏障、万里碧道及重点流域修复、蓝色海洋生态屏障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第二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第120条 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系统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第121条 实施农用116、地整理 重点统筹安排垦造水田、耕地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零星农田整合、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拆旧复垦、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与修复等行动,提高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第122条 开展低效建设用地整治 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核心,统筹城乡各类建设用地,充分运用增减挂钩、增违挂钩、增存挂钩、“三旧”改造、“工改工”、宅基地改革等政策工具,对城镇和农村地区散乱、闲置、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整治、改造、腾退、整备,优化用途,完善配套,为产业发展、环境改善、乡村振兴、公共服务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61 均等化等提供空间,全面提升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和使用效117、益。第三节 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 第123条 分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有效处置闲置土地,鼓励划拨土地盘活利用,强化用地批后监管。第124条 加快推进城市更新 统筹项目开发时序,优先改造重点改造区内城市更新资源,采取“成熟一片、改造一片、建设一片”的原则,制定分步推进的工作计划,规划至 2025 年,全区城市更新(含“三旧”改造)完成面积约 3 平方公里(建议数),规划至 2035 年,全区城市更新(含“三旧”改造)完成面积约 10 平方公里(建议数)。第125条 统筹划定城市更新功能区 规划在城镇发展区与村庄建设区内划定重点改造区、一般改造区两类更新功能区。通过政策的精准引导,118、对各更新功能区进行差异化资源配置。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62 第十三章 强化陆海空间协同,塑造开放活力海洋空间 第一节 构建海洋空间格局 第126条 构建“两带两片”海洋空间格局 充分发挥潮阳区的海岸线、海湾和海岛资源优势,统筹海岸带陆海一体化开发保护,坚持陆海统筹、联动发展,构建“两带两片”的海洋空间格局。“两带”指榕江生态保护带和海门沿海经济发展带,“两片”指海洋生态保育片和海洋综合利用片。第127条 明确海域规划分区布局与管控要求 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划定落实海洋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和海洋119、发展区等三类一级分区,其中海洋发展区按照具体用途进一步划分为八类二级规划分区5,按分区类型制定用海指引,明确空间准入、利用方式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管控要求。第128条 海上线性空间布局和管控 衔接落实相关涉海专项规划重大项目,重点保障跨海桥梁、隧道、供水管道、供电设施、航道、海底电缆、光缆、海上风电传输管廊等海上线性空间用海需求。对于不需穿越生态保护红线 5 具体海域规划分区以批复的省级海岸带专项规划为准 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63 的线性工程,在其涉及的规划分区中明确兼容功能;对于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的线性工程,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执行。第二节 强化海岸带保护与利120、用 第129条 引导海岸带单元分区管控 依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岸带分区,以海岸线为基准,向陆一侧至第一条城市主干道、向海一侧至 10 米等深线划定海岸带空间管控范围,作为陆海协同开发和保护的管控空间。根据陆海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开发利用关联性,将海岸带空间范围划分为 3 个海岸带单元,明确每单元主体功能,提出陆海功能协调规划对策。第130条 推进海岸线精细管控 强化大陆岸线管控,加强自然岸线保护修复,规划至 2035年,全区大陆自然海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保护岸线的自然形态和生态功能,合理控制引导开发利用活动,全区将大陆海岸线划分为严格保护岸线、限制开发岸线和优化利用岸线三种类型。落实121、海岸线占补政策,涉及占用海岸线的项目,须按相关规定进行修复补偿,实现岸线占用与修复补偿相平衡。促进海岸带生态空间价值和生活空间品质提升,推进以内海湾西段(牛田洋)为代表的生态型海湾、以海门湾为代表的旅游型海湾保护和建设。调整优化城镇功能布局,在内海湾、海门湾规划设置高标准高质量的海洋文化公共设施,营造城海相融的滨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64 海景观,打造高端滨海功能区。拓展亲水岸线岸滩,构建韧性生态的多级堤岸和亲海游径,建设环境优美、休闲游憩的绿色亲海岸线。第131条 落实制定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 海岸建筑退缩线在相关专项规划中划定落实,其划定须充分考虑“三区三线”、122、灾害风险分区等空间界限,同时预留足够的开发利用空间和公共空间,实现保护与开发相衔接、管控不冲突。海岸建筑退缩线后方的规划建设活动应严格控制沿海建筑布局、高度、风貌等要素,加强景观视廊、天际线以及滨海横向、纵向公共通廊的管控,保护海岸沿线景观,保持通山面海视廊通畅,切实提升滨海空间品质。第三节 加强海岛保护与利用 第132条 分类管控无居民海岛 严格保护无居民海岛,对 10 个无居民海岛实施清单式管理,划分为生态保护区海岛 5 个,海洋发展区海岛 5 个,其中海洋发展区海岛按照具体功能进一步分为交通运输用岛 1 个、特殊用岛2 个和其他海岛 2 个,实行差异化管控要求和保护措施。第133条 探索123、海岛开发新模式 重点挖掘无居民海岛利用价值,利用无居民海岛发展“跳岛游”,探索生态保护区海岛在以不破坏海岛生态功能为前提下开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65 展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和必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争取可适度开发利用的生态保护区海岛转化为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用岛。第四节 强化海洋产业发展空间保障 第134条 拓展海洋产业空间 保障汕头海上风电场海缆集中送出工程陆上换流站项目及海上风电等新兴海洋产业用地用海空间,加快促进产学研融合,承接珠三角海洋科技创新企业在粤东地区建设海洋高技术成果高效转化基地和产业基地。妥善处置围填海历124、史遗留问题,合理利用历史遗留问题围填成陆的区域,对于有具体项目落地的区域,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其它区域维持现状或作为公共绿地处置。第135条 加快推进港口建设 保障港口发展用海空间。大力推进港口建设,高效整合发挥潮阳港、关埠港、海门中心渔港等重要港口资源,积极引进大企业参与港区建设,加强重大临港产业及码头等配套建设,提升港口航运资源配置能力。加快海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大型专业化码头、深水航道和港航物流设施。尽快盘活潮阳港码头,推动华电丰盛汕头电厂煤码头建设,建设以潮阳港海门码头和大明液化石油气专用码头为龙头,集华电丰盛汕头电厂煤码头、海门澳内码头、华能海门电厂码头、潮阳(海门)对台小额贸易码125、头、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66 弗兰克油库码头于一体的现代港口码头群,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港口、能源发展模式,打造粤东绿色能源基地和海运物流集散中心。第136条 建设汕头国际风电创新港 以海上风电产业为重点,推进海工装备和海缆制造业等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建设海上风电技术测试、监测平台和海上风电运营中心,实现海上风电全产业链一体化,高标准打造汕头国际风电创新港。推动海上风电场规模化开发,推动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的建设。第137条 打造现代海洋牧场 强化海洋渔业用海空间保障,加快发展以海洋牧场为代表的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海洋渔业。大力拓展远洋捕捞、海产品深加126、工渔业科技研究,以海门国家中心渔港为发展重点,加快启动其后方配套腹地建设,提高渔港辐射服务能力。谋划建设海门海产品深加工基地,加快开发海产品精深加工的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促进水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产业链条有机融合,推动渔农产品加工业高端化、集群化发展。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67 第十四章 加强区域协调联动发展 第138条 加快融入区域发展格局 把握粤港澳大湾区“溢出效应”和深圳“极点”带动效应,积极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外溢,着力引进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探索与深圳共建产业园区,努力将潮阳打造成为大湾区产业拓展区。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校、企业、127、科研院所合作,建成一批行业创新联合体、企业研发中心、科技孵化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创新载体,将潮阳打造成为大湾区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积极争取汕头市产业创新资源落户潮阳,推动汕头大学、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等在潮阳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争取重点产业项目在潮阳布局。第139条 推进区域协同治理 生态系统共保共育。以小北山为核心,协同东山、礐石山等山体,共建区域生态发展屏障。协同推进练江、榕江流域治理,重点强化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等工作;协同保护大汕头湾海洋生态环境,以广澳湾和海门湾协同保护为重点共育沿海蓝色生态海岸带。产业发展互惠共赢。以汕头国际纺织城、海门临港特色产业片区、金浦高新科技产业片区、贵128、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和练江基地等重点产业平台为载体,联动揭阳临空产业园、国家高新区、综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68 合保税区、华侨试验区和潮南北部产业片区,加强其在设计、研发、生产等方面合作,推动产业一体化发展。交通体系互联互通。推进汕汕高铁、汕普城际、汕头经河源至韶关高铁、潮南站经潮阳至潮汕机场城际等对外交通建设,强化潮阳与周边地区的轨道交通之间的联系。加快与周边的重大通道的建设,如汕南大道、牛田洋快速通道、西部加密线等,打造一小时交通圈。整合海门港、关埠港等港口资源,促进汕头港口群一体化发展。民生设施共建共享。提升潮阳的区域级公共服务设施供给能力,加强与潮南区、揭阳129、市榕城区等在教育、医疗、文体及养老等设施方面共建共享。推进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建设,保障流域水资源供给安全,形成多水源互补、可持续利用的供水保障体系。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69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140条 加强党的领导 强化党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作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第141条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传导体系 构建“区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完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横向协调机制。建立“区总规镇总规”传导体系。第142条 健全多类型规划管控机制 建立以控制线管控、用途管控、指130、标管控和清单管控为核心的规划管控体系,保障国土空间统一用途管制。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建立“用途引导用地分类”的分级管控机制。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及其管控机制。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清单传导与管控。第143条 实行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建设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建立规划实施考核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第144条 制定近期行动计划和重大项目库 建立近期重大项目库台账。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70 的衔接,并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统筹考虑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等近期安排和远景目标,做好“十四五”规划重大发展战略与项目安排,强化空间与用地支撑,谋划近期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形成近期重点项目库。第145条 完善配套政策保障 完善规划实施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体系,加快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保障目标战略、底线管控、空间布局等规划内容的落地实施有据可依。71 72 73 74 75 76 77
CAD图纸
上传时间:2023-11-10
10份